馒头山,名字挺好听,祁云是位世外高人,曾经与太上皇打赌,结果赌输了,赌注就是太上皇的子孙中必有一人要成为他的弟子,这皇上他看不上,便选了夜王,说是最有资质,可惜也达不到他的要求,月珑还是第一次进深山,夜王说这山中最多的是野味,只怕师父早就吃腻了,还好月珑准备了许多调料,也不怕吃到腻。
“师父,珑儿来了。”
师父就爱捉弄人,她可不会轻功,到是大冰块做了完全的准备,就怕从哪里冒出一处陷阱,伤了自己没关系,可不能伤了小丫头。
“一点也不好玩,师父可千万别吓珑儿,不然这好酒可就只能贡给土地爷了。”
“慢,好珑儿,师父怎么会吓你,疼你还来不及呢!”
祁云刚才是想试试霖风的身手,可也不能浪费了好酒,两难下,他选择的美酒,没出息就没出息吧!谁让珑丫头会讨好他呢!
“珑儿怎么舍得来看师父了。”
“想师父了呗!难道师父不想珑儿吗?不想珑儿烧的菜吗?”
一想起半年前死小子介绍的小姑娘,祁云就被完全俘虏了,他生平最好吃,就是一吃货,死小子居然求他收个女娃娃做徒弟,还是个啥都不会的,不过当满桌子的菜肴出现,不得不说,那时的小姑娘完全满足了他,当下就收了,只是女娃娃不自己想学武,而是让他训练一批人,至于报酬就是二年后的一百零八道菜,那时他心动了。
“阿牛,这是小十二做的,说是山里潮湿,让你别得了脚气。”
阿牛傻笑的收好,他的女儿真孝顺,祁云不给他们笑的机会,驱赶着让他们去找食材,月珑要在天黑前离开,他也要满足自己的胃,不过死小子真碍眼,像女娃娃这么好的丫头,哪能配了这冷冰冰的死小子,配上他的木头儿子还是可行的,便宜了外人,不如便宜自家人。
有鱼,有山鸡,还有几样月珑自己带的蔬菜,几个大男人将大小差不多的石头烧红烧热,先在地上铺上一层,在将红薯放一层,在铺上一层芭蕉叶,在将山鸡放稳,用热石头包裹住,在加一层芭蕉叶,面食放整齐,加上芭蕉叶,堆上剩下烧热的石头,确保密实后就不用管了。
祁云待在一旁啃着野果,那香味真是在挑逗他的味蕾,一旁还在忙着炒菜的月珑,准备了茄汁草鱼片,还有秘制烤鱼,鱼丸清汤,馋的这群野人都想扑倒了,最终在祁云的带领下,野味被一扫而光,不过再想有下顿,又不知要到何时了。
下山后,夜王并为直接回城,而是要在馒头山下的馒头镇休息一晚,在同月珑一起回城,中秋刚过没多久,又赶上丰收节,馒头镇上举办了丰收祭奠,有祭祀活动,还有舞龙舞狮,可大多意义都挺迷信,虽没有封建的童男童女,可要也杀猪宰羊的供奉给土地神,还有水龙王,寓意来年风调雨顺,能在一次大丰收。
客栈内,月珑在厨房内忙活,不知怎的,紫苏不太适应馒头镇,有点水土不服,不仅上火,还时常胃疼,夜王坐在雅间内,掌柜对他们都很客气,除了因为此处是岚家的产业外,还有就是夜王的身份,毕竟是王爷,又是岚家少主的好友,多少都该客气点,月珑尽管提要求,他这个当掌柜的能办到的,当然就全应下来。
“紫苏,来吃点莲子粥,你已经一天没吃东西。”
紫苏点点头,接过碗,这莲子粥用料好丰富,有百合,大枣,银杏,用的是大米,加入适量的蜂蜜,用小火熬制的,有养阴润肺,健脾和胃的功效,月珑想大概不是水土不服,秋分过后就是寒露,大概是天气变化,让紫苏一时不适应,才会不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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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节遇见最熟悉的陌生人,月珑即将步入新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