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大街小巷的话题又在秋日的阳光下,显得闲散有趣起来,无疑是关于前几天,朱雀门发生的一切,这里面几乎每一个与歌舒星有关的人都被浓墨重彩,包括那个不知名的士兵,他的身份变得扑朔迷离,无疑为那些说书先生提供了最宝贵的材料。
一个乞丐慢悠悠走在帝都的大街上,没有人认得出他就是当日那个发出关键一枪的不知名士兵,说书先生口中的神秘人物。
一切似乎都很正常,集市朝阳繁华,人头随处涌动,路边的梧桐又开始飞起落叶,香樟树下也铺满了一层金色,天空的云在缓缓的流动,人类的历史在说书先生口中,也绝对不会偏离轨道,神魔的这一次得逞在人类强大的武力下,不过是一次小小的侥幸。
一切的一切,都像天空太阳亘古不变的轨迹。
仿佛,唯有一个人正在悄然改变。
辰逸终于走出了苍冥城,这是他十六年来,第一次走出这个城市,呼吸到外面的空气。士兵们看见他手舞足蹈地走出了城门。
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士兵们心中下了个无关痛痒的定义,然后立刻就忘记了这个疯子,与苍冥城古老的城墙一起墨守着一切。
大约走了两里,回头看见湛蓝的天幕下那座恢宏仿佛天神居住的城市,心中忽然浮现出复杂的情绪。
他出生在这座城市,生活在这座城市,这座城市曾经有他的家,有他的亲人和朋友,如今,这座城市对他来说,只是一座熟悉而陌生的地方,甚至到处充满了冰冷得不近人情的钢铁味道。
埋葬了童年,唤醒了年少。
在秋日的阳光下,那些曾经的过往,终于只能定格在记忆里,连那些最最厌烦的读书课堂,也只能是落叶纷飞的季节里一种不可能在触及的奢望。
命运的轨迹悄然改变,人的成长某时候只在一瞬间,就像那些枯黄的落叶在离开树叶的时候,也只是在一瞬间一样。
毅然转身,苍冥城慢慢远离,家已经模糊,唯有痛苦越来越清晰,牵动起每一根神经。
辰逸一直走,不停地走,累了就吃块饼,渴了就喝口水,一天后,已经到了人迹罕至的平原,天空依旧湛蓝如洗,秋季的阳光,温柔得就像情人的手,在天幕中形成无数纤细得仿佛透明的光束。
草原上的草已经枯黄,随着秋风舞动,卷起一阵阵萧瑟的味道,那些在阳光下不断变化的草影仿佛也随着风飞舞起来,在空阔的草原下形成一片独有的壮观美景。
辰逸的脚步放慢了,但依然不停地走,仿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直到夜晚,深蓝色的天幕已经点缀上了一些璀璨得像昂贵的宝石一样的星星,小船一样对弯月也衔接在里面,辰逸终于停下来。
面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溪,倒影着深蓝的天幕,在月光下,散发着柔美的光泽。
辰逸蹲下来,将脸上的污垢洗去,还仔细洗了一遍乌黑柔美的长发。
一阵夜风吹来,吹得那些如黑玉一样的发丝划过那俊美的脸庞,在空中随意的飘舞,仿佛永远不知疲惫一样。
辰逸站起来,一个人伫立星空下,望着苍冥城的方向,忽然大声吼了起来:“你们都记住了,我辰逸,有一天,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
悲愤的声音响彻整个天地,仿佛每一颗舞动的草都聆听到了,然后开始更加狂热地飞舞。
之后,辰逸开始奔跑,越过小溪,在空阔的草原上奔跑,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就像一头不知疲倦的猎豹,时不时还会飞跃而起,然后敏捷地落地,继续奔跑。
没有伞的孩子,就必须奔跑!
不知道跑了多远,辰逸一头倒在草丛里,大口大口喘气,他感觉全身的力气都用完了。
螭道:“你的速度虽然提升了,但你的体力与速度的提升显然相差甚远。”
辰逸道:“要怎样才能最快的提升体力呢?”
“提升体力的一般方法很简单,就是加强身体锻炼,久而久之身体就会有耐力,但这样需要花很长时间,你是要最快的提升体力?”
辰逸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越快越好!”
“据那些老学者们研究,任何生灵的体内都隐含着巨大的潜力,只不过,资质平庸者不能开发,而资质好的人,天生就已经开发了一部分,那些绝世强者,也都是不断地开发自己的潜力,才有傲人的修为,开发自身潜力对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生灵都是遥不可及的梦,其实说难也难,说简单也很简单。”
“如何个难法,又如何个简单法?”
“简单在于你只需要不停地战斗,将自己置身于死亡的边缘,这样的话,潜力就会最大程度的发挥,并储存,难在于危险,随时可能丧命,绝大多数生灵都是怕死的,所以,开发自身潜力对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生灵都是遥不可及的梦!”
螭顿了顿,很严肃问道:“辰逸,你怕吗?”
辰逸从地上慢慢站起来,站得笔直,抬头望着星空,夜风又吹起了他柔软的长发,天上的星星仿佛都在悄悄地注视着他。
“怕!我怕死,但这并不能阻止我向死亡挑战!”漫天群星仿佛在这一刻洒下歌颂命运的光辉,独立苍穹下的辰家公子语气是那么的坚定,就像当初,他决定要去参与夺回歌舒星的遗体的时候一样。
从那一刻,辰逸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辰逸,他选择了突破内心的防线,他的整个人都在那种看似不理性的意气之下,得到了升华。
褪去了柔弱,卸下了浮华,勇敢地接受命运的洗练。
辰逸又飞奔起来,他渴望在空旷的草原上奔跑,就像同样也渴望在汹涌无常的世界变强一样。
渴了,就在小溪边饮水,饿了,就去追捕。
他必须学会追捕,否则就会饿死,从一个只会笔墨文章的书生到一个懂得捕猎的猎人,是一个难度很大的转变。
猎人在捕猎的时候拥有多项捕猎的工具,而辰逸只有一把匕首,唯一多出的优势可能就是他的奔跑速度。
但他的奔跑速度显然还不足以追上跑得飞快的兔子,于是,他将目标锁定在了鸟类。
这天下午,阳光依旧温暖,天空湛蓝如洗,一只鹰在盘旋,它已经盯了下面的行人整整一天了,似乎在等辰逸倒下,或者虚弱的时候,发动攻击。
辰逸果然倒下了,一动不动,看来是死了。
饥饿的鹰终于等到时机,但还是等了半个小时,才俯冲而下,落到辰逸的旁边的那一刹那,地上的辰逸忽然动了,他的动作非常敏捷,让这只打算享受一顿美味的鹰来不及闪躲,腹部就被匕首刺穿。
辰逸就像一头饿狼,迅速从地上翻起,在鹰挣脱之前,翻身将鹰扑倒在地上,刹那间把全身的力气全部使出来了,一连在鹰的身上捅了十几刀。
随着鹰的挣扎,鲜血也不断迸溅,还有辰逸怒吼的声音。
这的的确确是辰逸第一次拿到匕首去捅一个活着的东西,整个过程里,动作都有些僵硬,但由于他的狠劲,却很有效果,鹰的挣扎的力气在迅速减小,很快被杀死。
很难想像,一个以前鸡鸭都不会杀的书生,第一次捕猎,却杀死了一只鹰!
辰逸的脸又被血染红了,衣服和手也是,但他完全没有在意,而是狠狠呼吸了几下,就迅速在周围寻找到几块石头来生活。
他已经饿坏了,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在疯狂地呐喊:快给我补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