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毕竟是凌嘉民请客,我已经是不速之客了,我们就不要让人家超预算了,虽然这票钱不是一个大数目,但人家并不欠你这个!”莫清说。
“这个道理我明白,只不过,超预算倒不是问题,大不了你那张票我来买,不过……你前面那个理由已经够充分了,就依你的意思不喊晓鹭,反正凌嘉民的本意是不让我孤单,我自己愿意中场换人是我自己的事!”莫清摆理由既然头头是道,袁雨潇的回应也是有板有眼。
只是心里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于晓鹭,只能是以后再设法补偿了。
这么多年来,袁雨潇——可能还包括于晓鹭,总是对莫清迁就得更多一些。这已经成为他们三人之间的习惯,或者说固定模式了。
“凌嘉民的本意,恐怕不仅仅是不让你落单吧?”刚刚风平浪静,莫清又要节外生枝。
袁雨潇一笑,“你又要显聪明了是不!凌嘉民要带女朋友,我们的校花,他俩成双成对,怕我当了灯泡,这个需要多解释吗?”
莫清似乎又想问什么,还是忍住了没问。
到了影院门口,凌嘉民已经在那里等着,见到莫清,神色有些意外,但只一闪而过,马上笑容可掬地与莫清亲热了一番,两人畅述别来之情,正说到兴头上,秦晴婷婷袅袅地走过马路来,此刻夜幕徐徐降临,秦晴有如第一盏初上的华灯,点亮着一路街灯和目光。
“这位就是雨潇提到过的你们的校花秦晴吧?”莫清目光炯炯地问。
“我的女朋友!”凌嘉民不无骄傲地说,一边介绍莫清说:“这是我的老同学莫清!”
“我们见过面。”莫清平静地说,另外三个人都露出惊讶之色。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莫清微笑着说。
袁雨潇与莫清向有心灵默契,一下就明白莫清在暗示秦晴像电影《牧马人》里的丛珊,秦晴大约也听凌嘉民说过她像丛珊,也反应过来,倒是凌嘉民,一时没把这首民歌与丛珊联系起来,或许电影里的画外音他就没注意过,所以一个人一脸的茫然。
“你们同学好幽默哦!”秦晴嫣然一笑。
“这可是我们的高材生!”凌嘉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听谈吐就晓得有才华!”秦晴满面春风。
袁雨潇心里一抖,莫名地觉得凌嘉民这一补充真是画蛇添足不合时宜。他突然生了一点非常奇怪的感觉,觉得今天带莫清来……也许是一个错误……
不过凌嘉民一直非常知趣地没有提到于晓鹭。当然,对于他来说,是莫清还是于晓鹭到场并不重要,只要袁雨潇不落单就行了。
几天之后,袁雨潇在财校的传达室收到莫清的信。
自从莫清读大学后,他俩几乎每周都会通一次信。
传达室每天都会有一叠信件,袁雨潇也天天去那里翻信,除了莫清,偶尔也有其他同学的,不过,他与于晓鹭,则从未通过信,毕竟一周可以见一次面的,而且于晓鹭从来不喜欢用文字表达自己。
袁雨潇刚拿起自己的信,无意一瞥,挨着的另一封信,收信人竟是秦晴。
他略一想想,也代取了,他打算把这信交给凌嘉民,让他去转交秦晴,也算是献个殷勤吧。
秦晴的信非常厚实,无意一瞥信封上的字迹,突然觉得非常熟悉!
岂止是熟悉……
袁雨潇手里现在拿着两封信——他与秦晴的,哪怕就是不熟悉这字迹的人,这么一比,都可以看出这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不同的是,他的信,寄信人的地址写明了“浙江大学”,而秦晴的信,寄信人地址一栏是“内详”两个字。
但是,只要稍稍比较一下两个,就发现显然是同一种信封,邮票也完全一样,八分面值的《天鹅》,细细地去看邮戳,也是来自同一个地点的邮局。
袁雨潇满腹狐疑,略一思忖,且把秦晴的信放下,拆开自己的信来看。
“雨潇,你好:
“谢谢你上个周末请我看电影,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而且是非常有意义的夜晚。
“有些很秘密的话忍不住要说,以我俩的关系,我自不会对你隐瞒什么。
“你信不信一见钟情?我以前是不信的,几天前,我信了!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梦想,让我认识了你们那位绝色同学——秦晴……”
看到这里,他的心脏触到一个不长不短的休止符,做贼似地看了看周围。
还好,世界杳无人迹。
他等心跳再起时,瞥了瞥刚刚放回窗台的另一封信,现在是个傻子也能肯定了,这应当是莫清写给秦晴的!
并且可以推测到,应当不是封普通的信,而是一封……情书!
莫清的方便在于他给秦晴寄信都无需打听地址,直接按袁雨潇所在的财校写就行了。
至于他自己,当然不愿意暴露在明处,以一个“内详”遮掩住。
想必因为……他要防备凌嘉民吧!
可是,这能防得几时,信封是纸制的,它里面封住的却是一团火,莫清在玩的一团火!
这个莫清简直是……
简直是什么,他纵能下笔千言,此刻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话语来表达了,九分震惊和一分气恼,合成他心里的十分混乱,一片狼藉,一时无法收拾。
他把自己这封没看完的信塞回信封。
这样看来,那天有那么一瞬闪过的直觉是对的,带莫清去看电影确实是一个天大的错误!虽然他实在是无意的,但他不想因此原谅自己。
这个错误令自己难堪地踏入了一潭即将浑浊无比的水。
怎么办?
他拿起那封秦晴的信,走出校外,找到一个僻静的草丛,坐下来,他需要清静地想一想。
他了解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莫清一旦认准一个目标,将是一条道走到黑的,他自命不凡,事无大小,决不轻易认输,今天对于爱情这种事情,想必也将会全力以赴,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所以,凌嘉民这回算是遇到麻烦了。
虽然凌嘉民是先到者,而且近水楼台,但莫清和凌嘉民之间的竞争力相比较,袁雨潇无疑看好莫清。无论是外形,气质,莫清都占尽上风。尤其是,莫清才华横溢,而秦晴刚好又那么爱才。袁雨潇不得不承认,把莫清与秦晴放在一起,那真正是叫做俊男美女的天生一对。如果莫清是处在凌嘉民这个位置,袁雨潇会把所有的祝福毫无保留毫不吝啬地全部给他。
可是现在,莫清是一个插队加塞者。即使莫清是他最好的朋友,但他违反了袁雨潇信奉的凡事有先来后到的原则。
袁雨潇最恨插队的人,从小时候大热天排队挑自来水,到春节在粮店买年货,或者影院买电影票……他看到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就眼睛出血。
而夺人之爱的事,算是另一种加塞插队者,是不可原谅之中尤其不可原谅者!
他必须制止!
特别是,这件事因他而起,他责无旁贷!
不能,决不能让这封信落到秦晴手里!
怎么处理?
拿在手上有些烫人,带在身上有些硌人,放到寝室或教室,一旦被人发现,那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只能是现在就毁掉,撕了或者烧了,不留一丝痕迹。
当思路走向需要毁掉一样东西时,他刚才的冲动便开始冷却下来。
他从来都很难亲手去毁掉一样东西。要吃一件有新包装的食品,他都不愿意亲手去撕坏包装,一张无关紧要的便条纸,他也会长久地保留。
何况今天这封原本并不属于他的信。
他的处世原则固然要求制止莫清,但也要求光明磊落!
而且也不能轻易亵渎了友情,他与莫清毕竟是多年的铁哥们。
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总是希望有人替他作出决定,可是现在无人能够帮他。
按以往的成例,那就让天来决定吧!
做这种求助于天的事,他以前也常常做,比如掷硬币之类不下十几种方法,所以也算驾轻就熟了。他略一思忖就有了主意。他绕着大树走了一圈,便寻到一个大石块,约摸脸盆大小,足以把一封信遮得严严实实,他把信摆在树下,覆以石块。安稳妥当之后,他便慢慢往学校走。今天周四,两天后是周末,他将在回城之前来取这信,如果天助凌嘉民,这封信就不存在了,也许是被路人捡走或损毁——这里虽然不是当路,但难说没有放牛或者捡柴的孩子,而且,也难说没有猫猫狗狗野兔黄鼠狼等等,又或者,突然变天来了大雨大风……总之天若有意毁之,总有难以逆料之事。如果天助莫清,那么两天后这封信还安然无损,他就取了放回传达室,也算对良心有个交代。
一切由天来决定!
他心情不安而混乱,做这样的事,动机也许未必坏,手段实在不正派。他走得缓慢,东一脚西一脚,深一脚浅一脚。为着驱散满心的沉郁,他强迫自己开始为给莫清的回信打腹稿,他必须劝说莫清收手,虽然他很清楚这是徒劳的,但必须为不可为而为之。
这个晚自习,他开始给莫清写回信,劝说他悬崖勒马,写了撕,撕了写,他把内心那十分的混乱全换作了百分的耐心,终于洋洋洒洒密密麻麻写了一封二十多页的回信。
这个晚上,袁雨潇睡得很不踏实,老是梦见树下那块石头上长出一株硕大的花来,那花一时又是米兰,一时又是桂花,一时又是玫瑰……
学校每天下午只有两节课,下课到晚饭有近两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急于把规劝信送出去的袁雨潇,次日下午一下课,就风风火火走了几里路,去代*销店买邮票和发信。往回走时,觉得是完成了一桩天大的任务了一样,稍感轻松一点,看时间还充裕,便贪看着山景慢慢一路踱回,居然一路还积了一些诗句在肚子里,准备回校写下来交给凌嘉民,他这一向经常向袁雨潇索要一些诗句什么的去投秦晴之所好。
掐着时间回到学校时,正好赶上晚饭,刚刚买了饭坐下来,凌嘉民就端了饭挨着他坐下了。“你一下午没见影子,哪去了?”他还是一副包打听的样子。
“去代*销店了,想看看有没有小花片,结果走了一个空,还好,回来赏了山景,想了几句诗。”袁雨潇不想说寄信的事,所以把其他无关的事汇报一个清清楚楚。
以为接下来的话题会循着索要诗句走下去,没想到凌嘉民一脸神秘地凑上来,压了声音说,“哎,今天下午108寝室出了一件新鲜事哦!”
“什么新鲜事?”袁雨潇学着他的轻声轻语,现在来什么话题都成,只要与信无关。
“108室的王胖子和周长子在学校外面捉到一条银环蛇!”
“在乡下捉到一条蛇也算新鲜事?”袁雨潇想,凌嘉民这大惊小怪的性格总是难改。
“你听我讲啊,他们两个是在路上碰的蛇,便去捉,那蛇也不能乖乖地就范啊,就窜,三窜两窜,就窜到一棵树下,那里草比较多,关键是,那里有个脸盆大小的石头,这蛇一下子就钻到那个石头下面去了……”
袁雨潇嘎叭一下咬到筷子,牙都差点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