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曹焱超还搞不清楚状况,正准备要向城池方向走去的时候。
突然有一群陌生人拦住了,曹焱超的去路。
一看到了对方人多势众,还一个个都背刀跨剑,样子也十分的凶悍。
年仅十岁的曹焱超,就不免有一些惊慌失措。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形魁梧的中年男人,却突然走到了曹焱超的面前,然后他一脸凶恶的问道。
“小家伙,你是从那里冒出来的,前面可是大名鼎鼎的黑水城,只有真正的勇士才敢来到那里去,你小子是不要命了吗?”
黑水城?
曹焱超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啊?他是被兽人掳来的啊!
但是这时,曹焱超才发现在他的嘴巴里,还塞着某种奇怪的东西,害得他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而之前因为太过紧张的原故,居然忘记了这件事情,不过现在他就更不想弄出来了,因为那样就太丢人了。
于是曹焱超只好闭紧了嘴巴,硬是一个字也不说。
沉默是金的道理,有时候,还是挺有用的。
而看到了曹焱超就只是摇了摇头,然后就一句话也不说了,中年男人并没有生气,或许是觉得一个小孩子也不可能说出什么,有用的情报来!
于是中年男人,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真是太倒霉,居然会遇上一个小哑巴?”
仅管话是这样说的,但是中年男人说完之后,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显然他是想要观察曹焱超的反应。
而曹焱超却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不过他依旧还是没法说话,所以他也只能同样的观察起了身前的这个中年男人。
这个时候曹焱超才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居然长着一张西方人的面孔,再加上他那异于常人的高大身材,这一看就知道,应该是一个实力很强的家伙。
虽然此时的曹焱超,还不具备一眼就看穿别人实力的能力,但是他却从这个中年男人的身上,看到了许多的伤痕。
在这个中年男人的手上,腿上,脖颈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伤痕,很显然,这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勇士,他的真实实力应该非常强大的。
毕竟,如果是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有这么多的伤痕的话,那还不得活活的痛死啊?
至于说,这个中年男人身体的其它地方,则被他的一身装备给遮挡住了,不过应该也不会,好到那里去。
此时中年男人的身上,就只穿着最简单的皮甲和皮护裙,以及一对皮护腿和一双皮靴,但是从斜插在他背后的长剑和绑缚在他左手臂上的小圆盾,这些都证明了,他应该是一名近战勇士,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主力坦克,也就是MT。
一时之间,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就这样傻乎乎的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要不是他们性别相同,别人还以为他们是看对眼了!
而就在两人相视无语的时候。
中年男人的伙伴们却看不下去了,于是,一个站在他身旁的年轻女人,主动的开口询问道。
“小朋友,你是从那里来的啊?前面可是臭名昭著的黑水城,在那里面生活的全都是穷凶极恶的坏人,你年龄这么小,怎么会到这里来呢?难道是迷路了吗?”
由于说不出话来,曹焱超也只好无奈的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啊,我是被兽人掳来的啊!
这个时候,被凉在一旁的中年男人,却突然一脸自信的说道。
“看他的穿着和打扮,应该是从那些大户人家,逃出来的奴隶,要不我们把他送回去吧!”
原本曹焱超,还想要讽刺一下他的无知,但是他忘记了,自己嘴巴里还有着其它的东西,结果,他硬是一个字都没能说出来,就只能发生呜呜呜的声音。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你才是奴隶,你全家都是奴隶!)
结果这一回算是做实了,曹焱超是一个小哑巴的事实,不过还好他能够听得懂他们所说的话,而且还会生气,显然不是一个傻子。
于是年轻女人就跟中年男人,互相看了看彼此。
而在考虑了一下之后,中年男人就决定了,由他自己亲自出马。
于是中年男人就大大咧咧的走到了,曹焱超的面前,然后他突然间一个虚晃,就用单手把曹焱超抱了起来。
然后,他也不管曹焱超的拼命挣扎,中年男人就自顾自的说道。
“看来你小子是真的迷路了,那就由你亲爱的山姆大叔,送你回家好了。”
说完之后,中年男人就不由分说的,抱着曹焱超,向前方走去。
当然,并不是向黑水城的方向,而是向另外的一个方向走去。
其实曹焱超,在一开始的时候,完全是有机会可以逃跑的!
但是现在的他人生地不熟的,而且还全身上下,全都是伤,倒不如先静观其变,看看这些人到底想要干什么,然后再考虑下一步的行动!
至少这些人不会想要把曹焱超拿来,烤着吃吧!
嗯,应该是这样的?
……
而在经过了一番被动的交流之后,曹焱超也总算是明白了他现在处境了。
当然,其实也就是山姆大叔故意跟他的伙伴们对话,然后说给曹焱超听的。
原来山姆大叔和那个年轻女人,以及他们的五个小伙伴,一起组成了这片大陆上,最强大的佣兵团,复仇者佣兵团。
当然了,这个最强大的佣兵团,在曹焱超看来,还是有很大的水份存在,需要交给时间来慢慢的考证。
而中年男人的名字叫作阿莱克斯?山姆,是一个家道中落的落迫贵族。
那个年轻女人则是叫作娜兰?托亚,她曾经是辽阔的大草原上,一个小部落酋长的女儿,当年她所在的部落,被另外的一个更大部落给吞并了,而她的父亲也被对方的首领残忍的杀害了。
当好,那个时候的娜兰?托亚遇到了,正在大草原上四处游历的阿莱克斯?山姆,在经过了一番交流之后,两个就一起合作杀死了,对方部落的酋长,成功的为她的父亲,报了仇。
然后,娜兰?托亚就和阿莱克斯?山姆结为了夫妻,并且还招集了一批亲信手下,成立了复仇者佣兵团,而她也就成为了佣兵团的副团长。
至于,阿莱克斯?山姆大叔,则成为了这个佣兵团的团长大人。
而其它的几个人,也全都是佣兵团的成员之一。
今天复仇者佣兵团,之所以会来到黑水城,则是因为他们刚从黑水城里领取了一个新任务,并且还取回了,前一次任务的报酬。
由于发生了一些事情,这才托到了晚上,然后就遇到了正要踏入火坑的曹焱超,然后山姆大叔圣母心突然发现,就这样带走了可怜的曹焱超。
至于说大名鼎鼎的黑水城,那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因为它正处在于三国之间交界的地方,又刚好是处在三条大河的交汇处,所以就成为了一个天然的绝地。
因为没有任何的天险可以依靠,所以黑水城的位置,谁也占不住,谁也不敢让,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特殊的地理环境。
所以,在一百多年前,当三国签定了停战协议以后,就全都从这一带撤兵了。
当时三国国王,全都承诺从今往后,绝对不会在此地驻兵。
于是,就使得这一大片地区,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法外之地,不受任何国家的管辖。
然后,就有一些人带着各种各样的使命,来到了这附近定居。
并在,这一带建立起了一座伟大的城市,黑水城。
而随着黑水城的建立,三国的商人都陆续来到了此城,最先开始了经济上的交流,三国都在这里,互相交易本国的特产,并且建立了一座超大型的交易集市。
再后来,就有了三国情报方面的交流。
于是就有人在这里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大陆的情报机构,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成为一名雇佣兵,然后就可以进行情报的交易了。
如果你有足够的钱,那还可以直接发布雇佣兵任务,雇佣佣兵为你服务。
这也就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一个赖以谋生的地方。
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也正是因为有三个国家的相互对抗,才使得黑水城存活到现在。
作为三国之中,唯一的帝国,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百斯特帝国,它不但拥有着辽阔的国土面积,还拥有着这片大陆上三分之二的人口,太约有一百亿的人口,军事力量绝对是冠绝整个大陆。
而这个强大帝国的主要对手,则是由一个叫作巴希罗斯的山地王国和一个由一百多个部落,组成的大草原联合王国,以及其它的一些小型势力,共同组成的超大型联盟。
虽然不管是巴希罗斯王国,还是大草原联合王国,它们都无法单独跟百斯特帝国进行对抗,但是在第三方势力的撮合之下,他们这两个国家和其它的一些小型势力,就组成了一个超大型联盟。
然后,大家一起对抗百斯特帝国的时候,所以即使是强大的百斯特帝国也不得不妥协。
因为巴希罗斯王国,虽然山地众多,但是他们却有着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第三方势力,艾斯露魔法学院的支持。
使得巴希罗斯王国的实力,成为了三国之中最强大的一方,但是他们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还不到一亿的人口,仅有三百多万的常备军,这其中成年魔法师的数量,还不到十万人。
就这么点人,自保都很勉强,就更别说打败百斯特帝国了。
而大草原联合王国,虽然他们没有强大魔法力量,但是他们却有着,这个世界上最多样化的种族结构,有一些种族的个体实力,甚至要比百斯特帝国的兽人战士还要更强大。
但是联合王国的问题跟巴希罗斯王国差不多,一百多年前他们还有五十亿的人口,但是经过了一百多年后,他们就只剩下了二十多亿人,将近一半的人口死于内战之中。
不过,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这才诞生了黑水城,这样的一个怪胎。
而在黑水城里,不管是巴希罗斯王国,还是联合王国,以及百斯特帝国,都希望能够通过黑水城的情报机构,来打探敌人和盟友的情报,毕竟今天的盟友,也有可能,会变成明天的敌人。
所以,这么多年下来,黑水城的规模也就变得越来越大,不但各种经济活动极度发达,人口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所管辖的区域,也在不断的扩大。
据有心人说,现在的黑水城,已经在修建第四层的城墙了。
这样规模的城市,已经可以跟百斯特帝国的帝都,相提并论了。
在不久之后,一行人就来到了,一座奇怪的大房子前面。
结果,山姆大叔不由分说的,就把曹焱超抱进了大房子的里面。
而到了这个时候,曹焱超才知道这里,原来这里并不是一间普通的大房子,而是一艘大船的船舱部分,而且更夸张的是,这还是一艘可以在空中飞行的飞船。
也难怪山姆大叔一再强调,复仇者佣兵团是全大陆最强的佣兵团了。
因为除了山姆大叔以外,再有权势的佣兵团,也不可能拥有一艘飞船。
毕竟,飞船可是稀有物品,别说是一个普通人,就算是庞大的百斯特帝国里,也找不到一艘飞船。
因为飞船是巴希罗斯王国的秘密武器之一,全国上下也只列装了,八十一艘军用飞船,至于说民用飞船,那数量就更少了,总数还不到十艘。
而山姆大叔的先祖,因为曾经资助过飞船的设计者,这才得到了一艘民用版的飞船,做为对他先祖投资的回报。
于是,这艘民用版飞船,也就成为了山姆大叔家族的传家宝,还是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婿。
而在听完这些话以后,曹焱超终于支撑不住,他彻底晕了过去。
因为,这一切实在是太疯狂了,就跟做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