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累死了,大傻哥到底跑哪儿去了?”
“三思!来,吃块饼歇一会儿。”
王二狗一屁股坐在地上,从怀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煎饼,撕下一小块儿递给边上的大狗。
昨晚他刚遛狗回来,惊闻大傻出事了,便带着三思出来寻找,马不停蹄地找了一夜,依旧没有见到大傻的踪迹。
哪怕他相信三思的嗅觉灵敏,此刻都有些怀疑是否找错了方向。
他将剩下的煎饼凑到嘴边,正准备一口咬下去,却看到三思傲娇地撇过头去,似乎对于这样简陋的早餐有些不满。
王二狗一愣,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居然从那双狗眼中读出了嫌弃。
三思是一条与众不同的狗,从他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知道:
它的体型比普通的狗要大上两三倍,一对招风耳时常立起,蓝宝石般漂亮的眼睛仿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黑黑的鼻子嵌在嘴巴上,灰白色的毛如同缎子一般油亮有光泽。
不知是什么品种,据说它是大傻从矿坑里面捡来的,一直与大傻相依为命。
根据帮内众人所说,这几年来它总是默默地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像是在思考什么深奥的问题。
那模样时常让人忍俊不禁,帮主之女李芸儿对其很是宠爱,给它取名为“李三思”。
“三思”之名便是取自“你要三思”之意,与它平时里的举动很是匹配。
三思十分通人性,所以平日里深得帮内众人喜爱,大伙总会挑一些好吃的喂它,就连帮主都对它宠爱有加,时常让王二狗有一种“人不如狗”的感觉,虽然他叫“二狗”。
即便这一年以来,王二狗与大傻颇为亲近,但三思对他依旧是爱搭不理的。
眼见三思对这煎饼不屑一顾,他也没有办法,便将那块煎饼放入口中,自顾自地继续吃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饿了,普普通通的一个煎饼,在王二狗眼中也如山珍海味一般,有种平时没吃出来的一种独特味道。
因为他和隔壁煎饼铺子的老王同姓,他又经常去老王的铺子里面买饼,一来二去熟稔以后,老王总会给他挑馅儿多并且厚实的。
老王是个实在人,做馅儿用的肉也十分新鲜,都是每天清晨从隔壁街郑屠夫的肉铺中买来的。
为了确保猪肉的干净新鲜,老王有时甚至半夜就去,在郑屠夫家中休息一两个时辰后,等天刚蒙蒙亮就提着还冒热气的猪肉回来。
每当这个时候,老王都会带着满足的笑容,乐滋滋地回到铺子里,将肉剁成肉沫儿,然后拌入早已和好的面粉中,不一会儿整条街都能闻到煎饼的香味。
王二狗有一次好奇地问老王,为什么非要到郑屠夫铺子去买肉,而且还经常趁着郑屠夫不在家的时候去。
老王的脸上带着莫名地笑容,告诉他道:“郑屠夫一家待人和善,从不缺斤少两。尤其是郑家嫂嫂……”
说着说着,老王下意识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正色道:“二狗你有所不知,郑屠夫家养猪的方法颇为奇特,一般的猪都是圈养,但他家是放养的跑山猪。
--尤其是郑家嫂嫂勤劳贤惠,经过她的细心照料,这肉……质,自是与众不同的。”
老王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又默默地咽了咽口水。
“还有,这做煎饼就像做人一样,只要内心实诚,外表并不那么重要,关键要看到内在的美。
--你看这个煎饼里面,多好的猪肉馅啊,只是外面糊了一点点……
--我看你也是个实诚的人,这样,你再多出一文钱,我便把它便宜卖你。”
王二狗想起当日对话的场景,老王仅是说说便忍不住流口水,可见这猪肉是极好的。
怪不得老王铺子里的煎饼卖得这么好,在整个西街都颇有名气,为人也热心善良,隔三岔五还会免费送煎饼到一些寡妇家里去,待人家吃好后才肯离去。
原来普普通通的一个煎饼里面都有这么大的学问,还包含着做人的道理。
果然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城里人就是不一样,即使这样偏僻的街角,一个平凡的煎饼铺子,一个平凡的人,都能做出如此不平凡的煎饼!
舔了舔嘴唇,王二狗笑着又撕下一小块煎饼,看到撕开的缺口处浮现的那一块小小的肉沫,心中十分欢喜。
他小心地将煎饼放到嘴里,细细咀嚼。
那细小的肉沫散发的独特肉香仿佛充斥着整个口腔,又仿佛一瞬间有几百头肥猪咆哮着在舌尖上惬意奔跑,果然有种与众不同的滋味。
哪怕原本煎得有些焦糊的地方,也显得如此和谐!
这样的美味!以前居然没有好好体会,真是囫囵吞枣,暴殄天物!
没读过什么书的王二狗,此刻心中突然冒出了两个成语。
这两个成语是从帮主那里听来的,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感觉用在这里很是合适。
要知道,“黑虎帮”上下,谁不知道帮主是有大学问之人,出口成章,尤爱成语。
他在吃煎饼之际,思绪也犹如那跑山猪一般,肆意狂奔:
他本是一个山野乡村的庄稼人,家中有一老父和一个哥哥,一家人老老实实地守着一亩三分地过着平淡的日子。
谁料一年前,山贼冲进了村庄,烧杀劫掠,全村一日之内便成了炼狱。因他会点武艺,才侥幸逃了出来。
想起亲人的逝去,泪水慢慢模糊了他的双眼。
“二狗不哭,吃……鸡腿,给……给你。”
大傻从手上那半只烧鸡上扯下仅有的一个鸡腿,用油腻腻的手递到王二狗面前,眼神中充满了不舍,又迅速偏过头去,让那鸡腿离开自己的视线,仿佛再多看一眼便会忍不住将手伸回去。
那表情就像小时候哥哥为了安慰他,将自己最喜爱的玩具给他一样。
“真是个傻子!”
王二狗想起第一次给大傻讲这个故事的场景,脸上又不知不觉地浮现起一丝笑意。
大傻不仅救了他的命,还让他感受到家人一般的温暖。
从那一刻起,他便对自己说,大傻便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找到大傻哥之后,回去定要买上五个,不,十个煎饼。
--这般美味一定要与他分享一番,哪怕他可能体会不出这细致的美味。没关系,好兄弟就要有福同享嘛。
--不管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管大傻哥到底做了什么,我一定要找到他,不能让他受到伤害!”
想到这,王二狗又狠狠咬了一口煎饼,然后紧紧握住了拳头。
接着,他看了一眼对这煎饼不屑一顾的三思,只觉得它有些可怜:
作为一条狗,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体会到这小小的煎饼里面蕴含的道理,还有兄弟之间伟大的情谊。
三思确实体会不到那么多道理,但它却读懂了王二狗的眼神。
因为它一开始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王二狗的。
作为一个七尺男儿,吃个煎饼都陶醉成什么样了,一会儿哭,一会儿又笑,最后还死拽着拳头。该不是饿傻了吧……
它疯跑了一夜,早就有些饿了。
但作为一条与众不同的狗,它有着它的骄傲,没有肉怎么行?
当注意到王二狗用带着怜悯的眼神看向它时,它感觉自己的尊严仿佛被践踏了一般。
于是它瞪大了一双狗眼,对王二狗怒目而视,正准备给这“土鳖”一个教训。
岂料这一瞪,居然看到那煎饼上有小小的肉沫,那肉沫散发着独特的香味,不停地挑逗着它的味蕾,仿佛在说“来吃我呀,来吃我呀”。
三思在饥饿的驱使之下,决定暂时放下自己的尊严。
它对着王二狗呲牙咧嘴,欲要上前去咬王二狗手中仅剩的那一小块煎饼……
“不可能吧!它难道真的知道我在心里鄙视它?只是一个眼神而已,这狗难道成精了吗?”
王二狗立马摆出戒备的姿态,将那只拿着煎饼的手藏到身后,伸出另一只手示意三思冷静。
然而,三思看到他将那带肉的煎饼藏了起来,便有些火大。
它瞬间绕到王二狗的背后,岂料王二狗跟着转过身来。
这样的举动惹得三思真怒了,朝着王二狗便扑了过去。
王二狗看到三思居然因为一个眼神就真的要来咬自己,心头苦笑不已,拔腿便跑。
突然,王二狗在奔跑中看到远处有一个十分明亮的“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