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声阵阵,春雨绵绵,在一众乡亲们的告别声中父子二人驾马车出发了。
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说离开就离开,齐煊心性再怎么成熟,总归还是不舍的。
感情这种人生来就具有的东西和年龄无关。
送行的人里有李月娥,有张二,有隔壁的婶子叔叔们,也有小时候一起玩过泥巴的狗蛋铁柱,就是少了一人,张澎儿。
没有看见澎儿的身影,齐煊有些内疚,知道是伤了这丫头的心,不过该断则断,毕竟他真的只是把她当作妹妹的呀。
最后朝着那些已经有些模糊的人群挥了挥手,齐煊在老爹的催促声中钻进了车内。
“早春的风虽不似凛冬,但刮在人脸颊子上仍旧不是好受的,更何况是在雨季。你身子刚好,要当心些。”
“你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落花镇,如果对一路风景好奇的话,可以拉起车内的竹帘,这样解解乏也不会太冷。还有,路上不要打开你娘亲的信,从这里去帝都沿途要经过几座山脉,几座城镇,雨天路颠簸,对眼睛不好。”
齐煊听着在外头驾车的老爹絮絮叨叨地说着,咧嘴一笑,“知道了。”
虽然老娘不在,但是老爹的状态一切都还算正常,那老娘的处境应该不是很糟糕,等到了帝都,看了老娘的信就明白了。
这样一想,齐煊的心情轻松了不少,甚至隐隐有些期盼帝都的生活。
世界这么大,他也想走出去看看。
垂眸看了看腿上仍旧没有醒过来的狐狸,齐煊皱了皱眉。
熬不过去了吗?
熬不过去也正常,毕竟这伤着实太重……如果实在不行了的话,就在这路上给它挖个坑埋了,也算是让这只狐狸尘归尘,土归土了。
“想想蒲松龄老先生笔下的狐狸,又看看你,咋差距这么大呢?明明都是母的……”齐煊忍不住又去拨弄狐狸胸前的两个小红点,戳了两下,郁闷地说道。
“人家那狐狸出现的时候,美得明艳不可方物,分分钟勾走书生的魂。你自己说说,就你这副样子,哪个书生会被勾引?不被你这身伤吓得半死才对!”
要说美,那天他被雷鸣声震晕过去的时候,见到的那个女人可真是美得明艳不可方物。
其实澎儿也是一个难得的美人胚子,虽然年龄尚小,但身体姣好的曲线已经展现了出来,再过几年,势必也是一个清丽绝伦的妙人儿。
若说张澎儿是一朵青涩含苞欲放的小雏菊,那么那个女人就是一朵绽放在最美季节的玫瑰。
“如果你是公的,又这样半死不活,我早把你扔在落花镇了,谁有空来管你……”齐煊突然间觉得戳狐狸胸前两点戳出了感觉,软软的,貌似还挺舒服,根本停不下来。
“所以啊,感谢蒲松龄老先生吧,多亏了他,你现在才能跟我在这个马车里……”
……
……
沿途风景甚美,雨中远山薄雾缭绕,宛若一幅名家笔下所作的山水画。
只是再美的风景,看多了也是无趣。
齐煊又打了一个哈欠。
“三十三个了……老爹也不和我说话,就是一直赶车。”
不过,齐煊心里知道,就算老爹和他说话,他也听不到啊。马车奔驰的速度太快,他一路上听到的只有风吼声还有车子在泥泞路上偶尔撞到石子过分颠簸的声音。
马车颠簸成这样,狐狸都不醒,要不是齐煊能够看到狐狸的腹部在微微起伏,仍然在呼吸,还真以为它挂了。
看着狐狸那副好像正在酣睡的样子,齐煊的眼皮都忍不住沉重了起来。
齐煊做梦了,梦有点混乱。
他到帝都后,莫名奇妙地就去了一个修行之地,莫名奇妙地就名动了天下,不仅见到了他的老娘,到最后连媳妇都有了。新婚之夜,他被老爹老娘推进了洞房,耳畔里还响着老娘戏谑的调笑声“早点让老娘我抱孙子呀!”
梦里的他羞红了脸,已经要去掀媳妇的大红盖了……
突然,马车猛地一个停顿,让打瞌睡的齐煊差点从座位上掉下来,也幸亏他一直抱着那狐狸,不然这么一摔,估计真的得帮它去挖坑了。
不过,媳妇被这么一个急刹车给刹没了,这多少让齐煊有点忧伤,他还没看他媳妇的脸呢!而且,他想他老娘了……
事出必有因。
从这一路上他老爹驾车的技术来看,虽然不咋的但勉强还算过得去,这么急促的刹车真是少见,绝不是半路休息的节奏。
想到热心的镇里乡亲在他们出行时叮嘱他们小心山贼出没,若是碰到山贼,还是及早拿钱财出来消灾解难的好,毕竟保命要紧等话,齐煊心头一紧。
虽然齐煊知道老爹不是个普通人,身强体壮,眼神犀利,那套教他的拳法自己打起来简简单单一个起手式,却已有十分气魄……但是,齐煊心中还是不免有些担心的。
万一山贼人多,双手不敌四拳怎么办?
当下匆忙拉开前方车帘,只是瞬间他的眼睛就瞪得老大。
“OMG!”齐煊忍不住动了动唇,连英文都爆出口了。
山贼不多,也就五个人,跟齐煊脑海中十来个人的阵势相比,弱爆了。但是……
他们这里只有两人呢!
而且每个山贼的手里都拿着一柄亮锃锃的刀,在这雨天,透着莫名的冷光和寒意。
不过,齐夏的的确确是出了儿子的意料,此刻一脸冷酷地看着周围蒙着脸的山贼,薄薄的唇中吐出一句话,“要么滚,要么,死!”
说这话之时,正巧有一阵微风吹过,把穿戴着斗笠蓑衣的齐夏着着实实地吹出了几分武林大侠的风范,这话儿也自然带上了一股子睥睨天下的气势。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把齐煊看得一呆,同时暗暗赞叹自己老爹。
“真是……装得一手好逼。”
那几个山贼显然也是被震住,话说回来,他们做了那么多年勾当,可还没有遇到过这样口出狂言的人。
这里已经离落花镇挺远了,这山也不是落花镇附近的那几座山,此山脉是各城镇商队前往帝都的必经之路。
这些山贼本来是各城镇的小混混,知道这座山脉是重要通道之后,就起了歪心思,汇聚在了此处,本想着就做一起,但是,这种轻松易得的生财门道岂是说放弃就放弃的?
做了一次尝到了甜头之后,就如甘如饴,说好的做一起发展到数十起,到现在,也有数年了。
不过,他们也有些脑子,就抢些小家小户,也不敢真抢那些有数十个保镖看押的货物,所以,一直做到如今,都是顺风顺水,没有出过什么差错的。
这期间,也有碰到过这么几个不识相的,现在尸体就躺在这大山中,说不定已经喂了猛虎野兽。
此刻,一个领头模样的山贼皱了皱眉,只当又遇到了一个不怕死的,出声道:“好大的口气,我倒是想看看你是怎么让我们死的。”
“动手!”
因为齐夏说出那话的气势太过惊人,这几个山贼也怕齐夏是有几下真本事的,所以出手格外得狠厉。
虽然齐夏挡在齐煊的身前,但那挥刀而起的刀风还是让齐煊感到了一丝凉意。他缩了缩脖子,想叫老爹小心,却又怕自己的话让老爹走神,只是动了动唇并未出声。
“此刀,染血过多,当断。”
齐夏脸色不变,声音带着透骨的寒意,伸出两指,就挡住了那个头领,轻轻一夹,那柄大刀就在山贼头领惊恐的眼神中折成了碎片。
不是两段,而是变成了无数的碎片。
这令另外四个山贼举起大刀的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们头领的刀是在有了银钱之后,叫镇里最好的铁匠用大量银子熔炼而成,一般精铁锻造而成的刀在这柄刀之下不过是个笑话,此刻却轻易地被人用两指折断。
“踢到铁板了!”
五人的心中都闪过这么一丝念头,都不用眼神沟通,转身就往深山之处跑去。
“晚了呀。”齐夏轻轻摇头,“我说过,要么滚,要么死。更何况你们的手上染了太多可怜人的血……”
说这些话时,齐夏周身的气势在齐煊的目瞪口呆中一步一步地攀升起来。一字一分,转眼之间便有十分气势,整个人宛若一柄出鞘的利剑,遗世独立。
而落在齐夏肩头的五滴雨水在蓦然间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射出,因为太快,所以齐煊的眼睛都已经看不清它们的轨迹了,凭着强大的神识,齐煊大概感知到,五滴雨水在飞行中逐渐拉长成了五柄锋利的小剑。
“嗤!”
由于五道穿破后脑勺的响声是同时发出的,这就汇成了一声清脆得有些过分的响。
五人至死仍然睁大着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就这么和曾经被他们残忍杀害的那群人一起躺在了这座山中。
……
“嗒嗒,嗒嗒。”
马车行驶了一个下午,速度渐行渐缓。
风雨天,人倒还未累,马已经受不住了。
这时,天色也已晚了,齐夏就挑了近处一座小城的客栈入住。
两人订了一个房间,晚饭也是叫客栈的小二送至客房。
齐夏动筷吃饭,却见齐煊的脸色尚余苍白,似乎还没有从下午的那场杀戮中回过神来,沉声说道:“煊儿,从走出落花镇的那一刻,你的生活就变了,你要学会去适应。”
“落花镇民风淳朴,乡亲热情,但是这世间并不是所有人都和落花镇镇民一样的。这十六年间,我和你娘亲将你保护得太好了,好到你甚至不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齐煊终于拿起了筷子,此时苦着俊俏的小脸瓜看着他。
“老爹,我懂的。只是你的驾马技术太好了,所以你儿子我晕车……”
“……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