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完成任务?怎么保证?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坐到电脑前,我的心情异常沉重,以至于福尔摩飞连续呼唤我三遍,我都没有听见。最后他使劲晃了晃我,才把我从封闭的思维空间中唤醒。
“什么情况?叫了你三遍都没反应。”福尔摩飞关切地问道。
“领导把一起重大案件交给我了,我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我无奈地说道。
“跟我说说吧,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福尔摩飞的眼神中透露着温暖。
我把我掌握的案件信息跟他讲了一遍,听完我的叙述,福尔摩飞也是满脸愁容,沉默了半晌才对我说了一句话:“这不是能用科技理赔解决的案子啊!”
我白了他一眼,略显生气地说道:“你以为什么案子都能用科技理赔的方法解决啊?理赔的每项工作都好比是一个圆圈,圆圈之间肯定会有交集,交集有多有少,但没有任何一个圆圈能把其他的圆圈全部包含进去。科技理赔也不例外。有些案件还需要用最原始的方法来处理。”
福尔摩飞听得似懂非懂,便默不作声了。
我的心中已经被这起棘手的案件填满,也就不跟他过多地解释。我打开理赔系统把案件信息调了出来,聚精会神地看着。因为事故发生时报案人不在现场,所以他在报案时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并不比领导告诉我的信息多。看完报案信息,我又看了看事故照片,这时我才知道事故现场是多么的惨烈!
两辆车(算上挂车应该是四辆)均已烧成了空壳,车上货物也被严重烧毁。查勘员到达现场的时候,消防员仍在灭火,照片中可以看到消防员用高压水枪向车身喷水,余烬还未完全熄灭,仍旧冒着黑烟,与背景中的蓝天白云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路面被大火烧得黢黑,现场怎一个“惨”字能够形容?
为了了解更多的事故情况,我根据报案抄单上记录的信息,拨通了出险地公司查勘员的电话:“您好,是李师傅么?”
“对,是我,您是?”李师傅对外地的号码感到陌生。
“我是H省公司的理赔员华生,想跟您了解一下5月13日我公司承保的两辆货车在您当地发生的那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我把案件信息告诉李师傅,方便他回忆。
“哦,你说那起事故啊!记得,记得!”李师傅很热情,继续向我介绍道:“那天通知我这起事故,说实话我很挠头,现场的位置距离公司280多公里,我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才赶到现场。我到现场的时候,消防员正在灭火,把现场戒严了,我只能站在远处拍了几张现场照片。”
“280多公里?为什么不调度就近的查勘员去现场呢?”我不解地问道。
“哎呀,你不知道,我们这里地广人稀,我是最近的。”李师傅的话中透露着无奈。
“您继续说。”看来我还是不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所以就不打断李师傅的思路,好让他继续向我介绍案情。
李师傅接着说道:“你应该看见现场照片了,两辆车都烧没了。”
“对,我看到了。”我回答道,顺便提了一个问题:“李师傅,这两辆车是怎么撞倒一起的呢?”
“当时我赶到现场的时候,当事人没有在。两车的报案人都是车主,当时都在你们当地,对现场的情况也不了解。现场的警察跟我说,事故发生的时候两辆车相对而行,A车在行驶时发现前方设置路障,就在原地调头,结果对向车道驶来的B车躲闪不及,直接撞到A车的挂车货箱上。撞击后B车着火,将双方车辆引燃,B车的驾驶员没跑出来,烧死在车里了。”李师傅很负责任,把现场情况描述得很详细。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您,事发的公路属于哪种道路?”我刨根问底的毛病又显现出来了。
“是高速公路,JX高速。”李师傅回答道。
“高速公路?A车在高速公路上调头?”我非常惊讶!
“说是高速公路,但是还未完全建好,还有一个月才能正常通车呢。”李师傅向我解释道。
“还未开通?他们是怎么上去的呢?”我追问道。
“这我就不清楚了。”李师傅无可奈何地对我说。
知道这条路已经堵死,我又开辟了另外一条路:“李师傅,这么重大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了么?”
“交警去了,看到这种情况,把案件直接移交给刑警队了。”李师傅说道。
“移交给刑警了?什么原因?”我吃惊地问道。
“交警也去现场了,说未开通的高速公路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我们当地就是这个规矩,涉及死人的事故一律移交刑警队处理。刑警当天就把A车司机拘留了,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李师傅介绍道。
信息量太大,以致于我有点晕头转向了。为了便于我梳理这扑面而来、千头万绪的信息,我只能继续发问:“交警是负责划分事故责任的部门啊!如果这起事故移交给刑警处理,那么后期交警还划分事故责任么?”
“交警已经把案件移交了,后期肯定不会再插手了。刑警队处理完毕后,会直接把案卷移交给法院。你也知道,涉及人员死亡的案件,肯定早晚会经法院处理的。我们这里过去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最后都移交给法院处理了。”李师傅说道。
“好的,谢谢您!后续有什么情况我还得麻烦您!”我向李师傅表示感谢。
“不用客气,有什么事需要了解或需要让我办的,随时跟我说!”李师傅的话语中透露出西北人的朴实。
放下电话,我的心中百感交集。如果这起事故经交警处理,我们尚有一丝回旋的余地,但如果将来把案件直接交给法院,那么想在事故责任上有所突破,肯定比登天还难!
我赶紧会同车险理算人员算了一笔账,计算的结果显示,如果直行且司机死亡的B车全责的情况会比调头的A车全责的情况少赔16万元左右,但直行的车哪有可能负全责?根据经验判断,这起事故不论是由交警处理,还是由法院处理,适用的法律条文都相同,调头车辆应当礼让直行车。如果直行的B车承担次要责任还是有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只能少赔3万元,对于整起事故200余万元的赔款来说,算是微乎其微了。计算出这样的结果,参与理算的同志们都劝我,为减这3万元的损,搭进去的人力和物力都不止这点钱,你还是直接跟领导说吧,查不查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我心中的各种谜题还没有解开!
为什么同一支公司承保的两辆车会在遥远的内蒙古发生这么惨烈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事故会发生在尚未开通的高速公路上?双方车辆到底是怎么上到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这起事故由刑警处理?是不是案件另有隐情?刑警是否掌握着我们都不了解的“重要情况”?
既然领导要求我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我就不能稀里糊涂地应付了事!想到这里,我噌地一下站起身来,把身边的福尔摩飞和莉莉安着实吓了一跳!我一路小跑“闯”进了领导的办公室,还没等领导反应过来,我就斩钉截铁地说道:“领导,我要去一趟事发地一探究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