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1)

五年后。

叶轩情缓步走在小路上,昏黄的路灯隔一段就有几个不亮的,再往前甚至连路灯也没有了,阴森森一片,仿佛随时会蹦出点什么东西来似的。

今晚为了应酬一个大老板,喝的有点多,虽然头不昏眼不花,但是思维却有些乱了。

这条路通向机场背面,当初司徒御就是带他从这条小路跑出来的,但这里早就荒废了,刚开始还有人来清扫、除草什么的,但后来大家就都听之任之了,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

远处甚至传来人的喊叫声。

“快点!那女的要跑不动了!”

他本想安静地找一找过去的回忆,缅怀一会儿,但后面跑过来的一群人打破了这里该有的沉寂。

听上去是一群人在追一个女人,而那女人即便被追上了也不出声呼救,奇怪。不过也对,这么晚了,谁会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再说了,凭借叶轩情的好视力一眼就看出那群男人大多体格壮大,估计呼救了也没用。

在这个社会上混久了,叶轩情终于也变成了他从前唾弃的人,不愿再多管闲事,他继续往前走。但越是领略到世界的辛酸苦辣,他发觉他越是能理解到当年司徒御的所作所为,他反而庆幸,自己不再是当年的单纯天真的小男生。

每个人都无法在年青时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因为不够强。等到年长,足够强了,再谈想要成为的人,已然不是当初那一个了。

今年的叶轩情已经26岁,体态修长、面容姣好、身体健壮,除了不爱笑、不爱和女人打交道以外,他几乎成了当年司徒御的翻版,包括司徒御的冷漠无情也完美复制下来了。

可身后那个女人的声音传入他耳朵时,成功地让他停下了脚步。

“我才不要跟你们走!我就是看不起他那么下贱!你们也一样!怎、么、样!”

叶轩情默默地转身,心里暗叹,她的性子怎么还是这样?难道是把当初折腰在柳御莞面前的勇气全都拿来挑衅这帮小混混了吗?真是麻烦,维杰你怎么就不管管你妹妹!

“小李哥,咱就在这儿把这女的给做了吧?这女的嘴巴太刁了!”

“闭嘴!老子要上她的话还用等到现在?”

“那您这是要……?”

那个被称作“小李哥”的人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说道:“笨!把她给我捆起来!带给老大,这么漂亮的妞,一定能派上用场。”

“好嘞!”那混混说着便要掏绳子出来。

“住手!”

叶轩情赶紧大喝一声,竟然隐隐有回音,混混们和田因愔都呆住,没想到这个时候这个地点竟然还有除他们之外的人。

看清那是叶轩情之后,田因愔立马起身想要扑过去,但其中一个混混眼疾手快地捏住了她的手腕,她又重新被摔回地上,痛得她冷汗直冒,偏偏不叫一声痛。

“不许动她。”叶轩情甩下手里的黑西装,把衬衫袖子挽起来。这几年他有好好学拳击,他在心里估计打这几个混混应该不在话下吧。

“小李哥,他竟然想一个打我们所有人!”

被称作“小李哥”的人长着一张并不令人反感的大众脸,他嘲讽地笑:“那就顺了他的意,上!”

英雄救美,也不掂量掂量再出头。

顿时,除了他和钳制着田因愔的人,其余的六个人全都围了上去。

几个回合之后,叶轩情终于发现他真的轻敌了,这些人不是一般的混混,他们更像是经过特别训练的黑道分子!

结果当然是叶轩情惨败,身上的白衬衫变成了灰衬衫,而且破了几个洞,连女人都羡慕的脸也挂了彩,这些混混很懂得适可而止,并不像一般的混混一样只要弄人就往死里弄。

其中一个混混从他的裤兜里摸出钱夹来,叶轩情伸手去抢,但那混混反应灵敏,一转身就别开了,连踢他一脚都懒得。拿到钱夹的混混打开之后惊呼:“小李哥,有钱人诶!金卡!”

小李笑了笑,其余几个混混也围上去看。

这时,从钱夹里掉出半截小照,有个混混抽出来看了看,不认识,扔掉!

叶轩情看得清楚,心里一紧,正要扑上去阻止,却看见混混旁边伸出了一只粗壮的手把小照拿了过去。

“小六?”男人浑厚的声音响起。

混混们这才发现,此起彼伏地喊着“老大”。

“这不是司徒御吗?怎么说是六哥?”小李伸长了脖子去看。

老大吸了一口雪茄,吐出浓重的烟圈,说道:“你们没见过他取下面具的样子,当然认不出来。”

小李嬉皮笑脸地说:“那我不是还给六哥和六哥的女人送过外卖?”

叶轩情在一旁听得头晕,怎么柳御莞还跟黑道有关系?而且听起来颇有地位的样子,她遇见他的时候应该是16岁多不满17岁,从那以后他从未见她去联系黑道那些人。那么就是16岁以前进的黑道,她那时候是怎么过的?她一个小女孩儿……

“小子,你跟她,”男人蹲下来,指着小照上面的人,“是什么关系?”

“我——”叶轩情咬紧了下唇,他们是什么关系?可笑,谁能说得清楚……

所有人都暂时忽略了田因愔的存在,她趁机扑到叶轩情的旁边,毫无意外地看见小照上的人是司徒御,心里一酸,但还是抢着回答:“他们是恋人关系!”叶轩情落得如此狼狈是因为她,她希望这些人会因为叶轩情和柳御莞的关系而放了他。

周围的混混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司徒御不是男的吗?现在趴在地上的那个不也是男人吗?男人跟男人……

未料老大哈哈大笑:“恋人?放屁!”

田因愔的脸瞬间变得苍白。

“老子当初在机场看到她的时候她可是一个人!她要是有男朋友的话,会变成那副鬼样子?她当年跟着老子东奔西跑的时候,即便受伤也没那么狼狈过!活像丢了魂!”

给司徒御送过外卖的小李完全傻眼,六哥怎么会是同性恋?他明明有那么多女人……哎呀妈呀,难道是双性恋!

小李第一次为自己的智商感到自豪。

“你在机场遇到她?”叶轩情急急地问,“她在哪里?”当年的确是他对不起她,但无论如何,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她!既然这个人说在机场遇到她,那就一定有线索。

老大毫不留情地把小照扔到他脸上,冷漠高傲地回答:“老子不知道,从来没人能跟上小六的行踪,除非她自己愿意。”虽然对叶轩情万般不满意,对于小六挑人的眼光也很是怀疑,但他说的这是实话。当初要不是小六自己摘下面具,说他就是司徒御,想必这辈子在他心里都只有“小六”这个代号。

叶轩情愣住,就连这个看起来不可一世的老大都这么说……

小照上,司徒御亲密地搂着一脸不情愿的叶轩情的肩膀,露出大大的笑容,还比了个最low的剪刀手。

但是好像自从司徒御成了柳御莞之后,她就没再跟他这么接近了,也没有这样的笑容……

他想起在Roses的时候,她吟过的《关河令》,那首词的上阙是:秋阴时晴渐向暝。变一庭凄冷。伫听寒声,云深无雁影。

他原来离她那么远,了解那么少。现在想要追回来,人,已然不在。

“走吧。”老大站起来,朝混混们挥了挥手。

之前抓着田因愔的那个混混开口道:“老大,那个女人——”

“放了她吧,十年前小六替我在背上挨了一刀,今天这事也算是还她个人情了。”虽然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他还人情。老大口气淡淡的,他看得出来,照片上的小六是喜欢这个男人的,至于她为什么要离开,他懒得了解。

叶轩情还瘫坐在地上,手紧紧捏住照片。

十年前就是遇到他前后吧,背上挨了一刀?既然连那个男人都无法忘怀,想必是挺严重的伤。但是从头到尾不仅一点关于她受伤的消息也没有,而且他完全感觉不到她的异样。可能真的是他太忽略她了吧……总觉得她就在身边,那就在身边吧,而且不知为什么她给了他一种她绝对不会离开的错觉。

再次回想两人有争执有冷战的那段日子,他不禁疯了一般地笑了。是因为觉得一切都还来得及,所以追逐的步伐才放得那么慢吗?

没想到,他觉得永远不会离开的人,是离开得最彻底的。

田因愔就在叶轩情旁边,也坐在地上,看见叶轩情笑得有些不正常,她不安地抱着双膝,小声道:“对不起。”

他没有回应。

良久,叶轩情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淡淡地道:“以后别再乱说话了,很容易惹祸上身的。记得要自己坚强。”

田因愔想起了那个孤傲的柳御莞,她似乎永远都是那么无畏、勇敢,正如她表现出来的一样,她真的不需要任何人就可以正常地好好生活着。所以五年以来,杳无音信。

叶轩情捡起之前自己丢在地上的黑西服,抖干净,重新穿上,遮住了里面的混乱不堪,像来时一样走出去。

……

“珍妮弗,有哥哥的短信吗?”司徒星扒拉着高贵冷艳的珍妮弗的肩膀,最然每次问了之后珍妮弗都会用不甚熟练的中文告诉她,没有消息才是好消息,搞得珍妮弗的中文水平飞速提升,但是她还是希望哥哥能够偶尔联系一下他们,最好是自己。

原本她应该待在司徒家的公司的,但她总是一有时间就往一天公司跑。

司徒星忽然眼睛一亮:“如果我说我要结婚的话,哥哥会不会马上就回来?”

“会的吧……”珍妮弗不确定地说。

“那你一定有联系她的方式对吧?对吧?不然哥哥怎么知道我要结婚了呢?”

珍妮弗抚额:“这个我还真没办法,只能到处发新闻传播消息,祈祷她能看见吧……”

司徒星有些沮丧。

“可是,你要跟谁结?”

“当然是我们罗弦啦!”维杰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站在旁边的罗弦一脸窘色,不自在地咳了两声。司徒星猛地想起自己之前说的话,脸变得通红,也马上松开了珍妮弗的手臂。

珍妮弗是个工作女狂人,平时就习惯早到迟退,逼急了也是可以没日没夜工作好几天的。由此导致她对周围人的关注度极低,只知道司徒星有在跟罗弦谈恋爱,但以她的角度来说,谈恋爱是一回事,结婚又是另外一回事。

“你们再不来,我这把老骨头就要散架了。”珍妮弗毫无埋怨之色地抱怨着,“这丫头可比柳芸难管多了。柳芸那么听话乖巧,也不知道一向控制欲极强的御怎么就偏偏宠着你而不是柳芸。”

司徒星朝她吐舌头:“哥哥对芸姐姐也很好呀!”哼,哥哥宠妹妹那是天经地义的!

维杰和罗弦一前一后走进,前者笑道:“不过话说回来,就算你们用结婚逼她回来了,那她还是要走怎么办?用离婚拖住她?”

司徒星:“说什么呢!”

珍妮弗:“别乌鸦嘴!”

罗弦:“她会弄死我的。”

三人异口同声,倒让维杰有些不好意思了,只得说:“好好好,那我祝你俩百年好合,长长久久!”

司徒星的脸更红了,瞥见后面的罗弦也有些尴尬的样子,逃也似的夺门而出:“不跟你们说了!我明天再来。”

罗弦却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笑了。

中午吃饭大潮过后,维杰才约了罗弦一起吃饭,两人刚坐下没一会儿罗弦的手机就开始响。

“是司徒星打来的?”维杰一脸贼笑。

“不是,是我爸。”罗弦笑着接了电话。

但是电话一接起来听到里面惊慌不定的声音时,罗弦的脸色就变了:“妈,你别急,爸呢?”

“你爸正在去医院的路上,你快回来吧!”

“好好好,你别急,你先去医院,我马上就请假回来。”

电话一挂,维杰明白他一定是家里有事了,不待他开口先说道:“你快去吧,请假的流程就免了。路上小心啊!”

罗弦吃饭的心思也没了,当即站起来拿起外套,感激地说:“谢谢!”

“唉,”维杰在他出去后叹了口气,点的菜他一个人又吃不完,难道要打包回去作夜宵吗?突然想到,这个时间肯定有一个人还没吃饭,想到,便拿起手机打了电话过去。

“喂,珍妮弗,还在工作?快下来吃饭吧,我请你吃,菜都点好了。”

那头的声音半信半疑:“那么好?”

“当然啦!咱俩一起工作,请你吃顿饭是应该的嘛!”

“……”

“对了,我在怡典食府,点了你喜欢吃的、这儿拿手的水煮牛肉,菜马上就要上来了,你快来吧。”

“那么远。”

“你工作那么辛苦,当然要吃好一点,为了吃好一点,怕什么远呢?何况还是我请客!”维杰充分发挥了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之功。

“我——”自己也吃得起,不用你请。

“好了好了,菜马上就来了,你赶紧过来吧!”截断了珍妮弗的话之后,维杰甩下这一句,迅速挂了电话,然后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招过一旁的服务员,说道:“水煮牛肉上一份,赶紧的。”

再说罗弦那边,出了菜馆之后就直接打车回了他租的房子,随便收拾了些衣物、带了银行卡,里面是他这些年来的积蓄。

收拾完之后,他犹豫着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喂。”

“喂,罗弦?这个时候打电话有事吗?”

“我……”

“嗯,怎么了?”

“我外公突然病倒了,你……我马上就要回家去,你……”

司徒星明白了他的意思,截断了他的吞吞吐吐,马上说道:“我马上过来找你,我们一起去。”

“好,我现在在家,等会儿我们机场见吧,我马上就订票。”

“嗯,好。”没有说让他把钱省着她来付,也没有说她家里可以送他们去,因为她理解罗弦作为一个出身贫穷的男人的自尊心。

挂了电话,罗弦感觉心里松了一口气,欣慰地笑了笑。

罗弦的外公现在住在D市的市医院里,罗弦和司徒星到的时候是下午4点左右,两人直接奔跑到病房外。

“爸、妈。”

“叔叔、阿姨。”

罗爸爸转身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唉,莫得事了,但就是一直没醒过来。”

罗妈妈见司徒星也来了,心里很是欣慰,握住了她的手,叹了口气没说出话来。司徒星搂了搂罗妈妈,安慰着:“没事的,会醒过来的。”

“医生咋个说?”

“医生说,醒得早的话,应该就没得啥大事,但是,也有可能……醒不过来了。”罗爸爸无奈地垂头。

司徒星探头看了一眼里面,罗爷爷躺在床上,身上插着好几根管子,罗奶奶在旁边的椅子上坐着,就看着床上的老伴,人一动不动。

但是旁边病床病人的家属在一旁走来走去,不仅声响大而且占的地方还很大。病房里原本有四张椅子,两个病人一人分配两个,但是现在另一个病人的家属坐了两张,还有一张被他们用来放衣物。所以罗弦的爸妈都站到病房外面来了。看起来那个病人应该是在这里住了有一段时间了,在病房里随意得像是在家一样。

这种环境……司徒星皱了皱眉,看罗弦正和他爸妈说着话,想了很久还是开口说道:“叔叔、阿姨、罗弦,我想,还是把外公送到特护病房吧。”

罗爸爸叹了口气:“特护病房,那哪儿是我们住得了的啊。”

罗妈妈也说:“而且我们都问了的,最近医院病床紧得很,更莫说特护病房了。”

罗弦看了眼司徒星,知道她要说什么,她说:“我知道这样可能有些欠妥,但是我希望你们可以同意让我来安排外公住进特护病房的事。”虽然这已经跨省了,但是她相信二哥这点小事还是办得到的。

罗爸爸和罗妈妈对视一眼,司徒星看向罗弦,希望他不会有什么芥蒂。

沉默一会儿,罗弦开口说:“好,这事就请你帮忙。谢谢。”

司徒星心头一紧,涩涩地说:“不用谢我,我马上就去给二哥打电话,你们进去看看外公吧,收拾收拾东西。”说完就转身出去了,步伐很快。

进去看了看外公,气色不好,喘气也是感觉有气无力的,罗弦紧抿着唇,不知在想什么。

“哎,这娃儿打个电话咋紧到没回来嘞?”罗妈妈收拾了下柜子里的东西,发现司徒星这么一会儿了都还没回来。

罗弦这才回过神来,说道:“我去看看。”

出去找了一会儿,才发现司徒星坐在一楼门口的椅子上,坐在拥挤的人群里,低着头、伸着腿,仿佛在沉思。

他走过去,喊了声:“星儿。”

声音奇怪得他自己都听不出那是他在喊她。

司徒星抬起头,两眼毫无焦距,见是罗弦在喊他,看了他一眼重新低下头去。

罗弦喉头一哽,心里明白是自己之前的态度让她有些受伤,但是道歉的话在嘴边就是说不出口。在她面前沉默地站了一会儿,他说道:“一起出去走走吧。”说完率先走出去。

司徒星抬头看了一眼他的背影,没犹豫就跟上去了。

外面阳光昏暗,街上人很少,医院附近的街道都没有什么好景致,道路两旁连颗树都没有,但是出了医院,正对着的那条路正接着一座桥。两人慢悠悠地并肩走在桥上,好半天,谁都没有说话。

司徒星想起了她第一次要来见他父母的时候。

那天两人刚在一起吃过饭,他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从那边的大嗓门听出,他家里让他回去相亲,人都约好了,只等他回去了。

她假装什么都没听到,他不好意思就什么也没说。

回去过后她就冲进厨房,一把抓住红英的胳膊,坚定万分地说:“红英,快,教我做饭!快快快!”

红英当场傻眼,大小姐,二少爷会开除我的!您没事儿干嘛学做饭啊!但是这话只能留在心里。

司徒星的坚定万分在失败十多次之后终于服输,脏着脸脏着手可怜兮兮地拈住红英的女仆裙,说道:“你还是教我洗碗吧。”

……

到了罗弦回家那天,司徒星自驾车也悄悄跟过去了。

亲眼看着罗弦从车站出来、搭公交去市区、转车搭车到家附近、走十分钟路到家。她知道他相亲是在第二天,于是自己就在他家附近找了个小旅馆住下了。这家旅馆的条件绝对比那次在山上的时候一起挤的酒店还要差,淋浴喷头冲水一会儿烫一会儿凉,睡觉的床不知被多少人睡过之后她甚至怀疑这床单根本没洗。

但是为了罗弦,她可以忍。

好不容易捱到第二天,一大早她就顶着熊猫眼起来到罗弦家外蹲点了。

等了大概一个小时,眼看着快10点了,罗弦才从家里衣装整齐地出门。

司徒星开着车跟在后面,弯弯绕绕半天他竟然进了人行街区,她只好问路找到最近的可以停车的地方,循着记忆飞快找回他的路,还好他走得不快。

到了一个咖啡厅,她一眼就看见窗边有一个双手捧着杯子正望着窗外的女人,驼色风衣里面搭的是绣着一朵开得娇艳的红玫瑰的白色线衣,黑色九分裤下面是只有5厘米的高跟鞋,长长的头发烫成微卷,柔顺地伏在肩膀上。此女子,一看就是小资知性女人范,司徒星看了看自己虽然穿着名贵但一身的稚气,还是勇敢迈进去,坐在罗弦背后,不出声,用手势给自己点了一杯奶茶。

“你好,我是罗弦。”

“你好,我是钟莫苓。”

两人的打招呼方式都很直白、无趣。

司徒星坐在后面听两人天南地北地聊,奶茶喝了一杯又一杯,平常罗弦话不多的一个人,竟也觉得与对方十分投缘,听得出来钟莫苓是个很有内涵、很有生活经验的人。不像她,大小姐一个,什么都不会,脾气也只能说得上是不骄纵。

“看起来,你不像是会乖乖接受家里安排来相亲的人。”罗弦笑说。

钟莫苓放下手里的咖啡,搓了搓刚刚暖和的手,也笑道:“你也不像是啊!我这不是被家里逼急了吗,就说随便看看,没准儿能找个得意夫婿呢!”

罗弦失笑:“我也就是被我妈先斩后奏了,不然现在还在C市上班。不过,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只是还没告白,也……没跟家里说。”

“哦?”

当听到罗弦那句“有喜欢的人了”的时候,司徒星屏气细听。

“是在大学时认识的,有六年多了。”

钟莫苓笑笑,朝他竖起大拇指:“你喜欢人家六年都能忍住不告白,我真是服了你了。就不怕她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我知道她喜欢我,只是……我们的身份差得太多了,我还需要很努力才能赶上一点。”

“不会吧,我听说你学习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啊!大三就有了工作,而且现在还是一天公司的部门主管。”

“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我不想让她跟着我遭人白眼受委屈,也不想让别人说我是靠她上位的,所以这些年也真是难为她一直喜欢我没有变心。”

虽然是间接被告白了,但是只开心了一会儿司徒星就沉默了,他们之间的身份距离,真的是难以逾越的鸿沟吗?

“虽然没有在一起的缘分,但咱俩这么聊得来总可以做个朋友吧!”

罗弦笑道:“做朋友挺好。”

“好了,快到午饭时间了,我得走了,今天的咖啡,你买单哦!”

“不一起吃午饭吗?”罗弦很惊讶,他妈约在这个时间让他们见面,居然不是让他们顺便在一起吃午饭的意思。

钟莫苓神秘地笑了:“我想,你后面的那位女士应该更需要和你一起吃午饭吧。”

罗弦惊讶地回头去看,司徒星听得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起身走掉,但是罗弦叫住了她:“星儿?”

她只得呆呆转过身,干巴巴地跟两人打招呼。

“真是可爱的小姑娘,你们两个慢慢聊吧,我走了,拜拜!”钟莫苓很大方地离开了。

司徒星的跟踪行动就这样中途被迫结束,虽然她想过总会结束,但没想到这么早,而且是被他的相亲对象指出了她。于是她就被罗弦带回家了——吃午饭。

虽然没能相亲成功,但是罗妈妈对于她的到来很是高兴,催罗爸爸出去买了点菜,对着司徒星殷勤地问这问那,终于还是无可避免地问到了她的家庭。在听到她家的大致情况之后,罗妈妈很快掩饰了一瞬间的呆滞,换了个问题:“会做饭吗?”

“不会……”司徒星尴尬地笑笑,“来之前学了几天,没学会。”

罗妈妈很能理解这些大户人家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十指不沾阳春水是普遍,但是她能因为要来这里专门去学,已经体现了她的真诚,而且这孩子太实诚了,一点都不花言巧语。

吃完饭后她就很积极地帮着罗妈妈收拾饭桌、洗碗。

既然儿子的婚姻大事已经差不多了,也不用再无所事事地待在家了,司徒星就在罗弦家住了两天,然后就跟他一起回了C市。

现在想想,说不定他们之间的身份差距,真的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她嫁给他的话,就要住在他家里,而她又永远不能改变她是司徒家人的事实,一旦有事,二哥肯定会出手顶她,而到时候,他家人还能心无芥蒂地接受吗?

以前哥哥也曾说过,他们两个在很多方面都差很多,要在一起的话,两个人总有一个人要舍弃点什么。

想要跟他在一起,她就必须舍弃她司徒家人的身份吗?

“星儿。”罗弦先开了口,把正在神游的司徒星从沉思中拉了回来,“对不起,之前对你的态度……很不好。”

司徒星没什么大的反应,说道:“没事,我理解。”

“可能,是我太过敏感。”

“……”

“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有意的。”

“……”

“你能原谅我吗?”

“我想,我们还是过段时间再说吧,对于我们家庭的差距,其实不光你敏感,我也是。或许我们需要时间来好好想一想,以前没有这方面的冲突,但是现在我们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司徒星深深吸了口气,“外公的事二哥已经安排好了,我待会儿去看看外公,今天就先回去了,你等外公好起来之后再说回来的事吧,公司里的事我会找维杰说。”

第一次听她这么严肃地说这么多,罗弦心里稍微有些涩涩的,居然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只能无言地陪她回医院看正在往特护病房转移的外公,然后送她到机场。

罗弦坐在候机室的椅子上,听到她乘坐的航班已经起飞他还是没有起身离开,太近了,他能听到飞机起飞的轰隆声,心想她肯定躲在座位上偷偷哭吧,而且还悄悄地不想让人发现、不想影响旁边的人。

他是有些大男子主义,而她却很敏感。

女人都是很敏感的,他小心翼翼地维护者自己的自尊,但是一时忽略了她敏感而脆弱的心。

他真是个不合格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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