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轩情一个人坐在机舱里,闭目养神。一个黑衣男人急匆匆地走近他,俯下身,毕恭毕敬地道:“老板,查到了。”
“讲。”叶轩情仍闭着眼。
“是在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不很出名,但这个这个小镇是以两个人的名字命名的,嗯……据说有段故事在里面。”
上个世纪,那个平凡的小镇出了一个力大无穷的男人,名叫多尔斯曼,传说他无畏无惧,连山上的老虎、海里的鲨鱼都怕他。他有一个青梅竹马,名叫美托夫斯拉,两人私定了终身。美托夫斯拉喜好花草,多尔斯曼就每天替她翻土、浇水。美托夫斯拉是孤儿,多尔斯曼的父母很喜欢这个温柔善良又美丽的女子,便同意两人在一起。
该国内战爆发,原本处于偏远的小镇的多尔斯曼被国王派出去作战,孤身作战,于是他提出条件:军队永远不得踏足小镇,他要小镇永远保留着他离开时的模样。国王欣然同意。
美托夫斯拉从此开始了一日又一日的无尽等待,国王胜利地保住了自己的王位,但她却听到了多尔斯曼战死的消息。
她整日以泪洗面,她种植的花朵也渐渐枯萎。
某日,国王下令将这个小镇改成武器试验地。美托夫斯拉站出来指责他背信弃义,小镇的其他人也说国王的不是。但国王听不进去,一概忽视,并将带头“诽谤国王”的美托夫斯拉捆在一片花田中央。
心如死灰的美托夫斯拉唱起了谁也没听过的歌谣,一时间蜜蜂不知从何处尽数飞来,对在场的人进行了无差别攻击。眼见许多士兵都被蜇得疼痛难忍,而他自己也难以幸免,国王赶紧命人立刻当场杀死她。
美托夫斯拉仰望着天空,对于蜜蜂的攻击仿佛毫无知觉。有一个士兵冲上前用长剑狠狠刺穿她的腹部,她也只是闷哼一声,不再作任何反应,失去了痛觉一般。
鲜血从她被贯穿的位置汩汩流出,一直流,好像流不尽,这一大片花田整个被染成血红色,国王与士兵们就站在她的鲜血上面,竟有些不知所措。
蜜蜂们也不再进行攻击,而是逃一般迅速飞得远远地,直到再也看不见。花田里的花诡异地呈现出“复活”的姿态:花瓣一瓣一瓣地绽开,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花朵绽放以后里面露出的不是花蕊,而是婴儿的脸。
无数的花朵里面都呈现出同一张婴儿脸,而这无数的婴儿脸在同一时刻“唰——”地睁开眼,大张着嘴巴。
有几个人这才想起美托夫斯拉是怀着孩子的,怀着多尔斯曼的孩子,而那一剑恰好贯穿了她的腹部!好几个月了,估计孩子已经在肚子里成形了,只是美托夫斯拉平时总穿着宽松的白麻裙,也不怎么出门很多人都没看出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没有人记得,因为国王和他带来的士兵全死了,在场的目睹了全过程的人也齐齐失去了记忆。那片传说中的花田也随着老人们的记忆消失了。
后来做了国王的人也没再敢踏足这个令前任国王诡异消失的小镇,由于是他们两人救了这个小镇,所以从此以后就改名叫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了。
“好了,起飞吧。”
身处高空,叶轩情偏了头看窗外,只有一片白雾,陷入沉思。
至死不渝、不顾一切……这就是你要的吗?
下了飞机,他独自一人提着行李去坐长途大巴,颠簸了两天才到达一个极小的市区,夜色已深,他决定找个旅馆住一晚。
打开手机地图导航,找到了离公交车总站最近的一个小旅馆住下了。
这个小市区小得跟乡下差不多了,尤其是这个旅馆,充分表现了农村应有的风范——当叶轩情打开房门时这样想到。
房门一开:墙是灰的,床是乱的,凳子是瘸的,桌子是没有的。
仔细看看:灯是不亮的,床单是有污渍的,浴室是通风的……
所幸窗子是好的,到了睡觉的时候窗子、门一关就没事了。叶轩情安慰自己。但是有洁癖的他实在受不了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入睡,于是叫来服务员换了干净床单之后,又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了大扫除。
等到窗明几净可以用来形容这个房间时,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拿出自带的睡袍进了浴室(通风的洞已被容易心理害羞的某人用杂志糊上了)。
系好睡袍的带子,叶轩情从浴室走出来站到看起来还不错的电视机前,拿起遥控板打开之后,却发现……只有一个频道!其他的都是麻点!
手里的遥控板紧了又紧,叶轩情深吸一口气练了一分钟忍功,终于决定放弃对这个房间的期待,打开自己电脑,连好宽带上网。
打开邮箱,除了秘书发给他的之外,竟然还有几封邮件。有维杰的、司徒星的、田因愔的,还有一封未知名的。
他一封一封点开看。
先处理了秘书发来的邮件,然后看了看维杰跟司徒星的,无非就是问他现在到哪儿了,有什么情况没。他给两人回了一样的,说自己到了其所属的市区,明天即将去码头,预计两天内到达。田因愔的则是关心他一路上安全不安全、累不累,他叹了口气,想了想回复:路上很安全,现在正准备休息,你好好工作。
最后一封无名氏,点开内容很奇怪:
我想了想,还是算成你欠我一个人情吧,做了无偿的事我心里过不去。好歹也算是那么大一个忙,算是个人情不过分吧。
句子最后用的是句号,根本没有询问的意思啊!
虽然内容很奇怪,也没有提到什么信息,但是一想就明白这是那天遇到的那个薄荷给他发的邮件。看来追快递车那次还真是她帮的忙,他梦里的那句说要帮他的话也是真的。
真是个奇怪的女生,之前还说只是帮他一下,结果现在又说要有偿,不过也无所谓,一个小女生能有多大的事拜托他,一笑置之。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搭上了公交车,然后再转另一路公交,在四个小时的昏昏欲睡之后终于到达某小镇,由于交通工具的限制,他决定步行去目的地。
到达码头的时候刚到晚饭时间,他一路走一路打听那个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但好像都没人听得懂英文,还是之前的公交车司机说的让他来这个码头问,他才来的。
一踏上码头,基本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了。
叶轩情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挎着黑色高级鳄鱼包,并且连头发和眼珠都是纯黑的。
虽然长年在海边劳作,这里的人都不怎么白,但他这身打扮一看就是个异类,渔人和船夫都停下手中的事,看他的动静。他心中暗汗,这下倒好,省得他挨个挨个去问了。
叶轩情清了清嗓子,希望这里面有人听得懂英文:“大家好,我是从中国来的,到这里找一个人,请问有没有人知道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怎么走?”
回应他的是一片令人尴尬的寂静,甚至能想象到几只乌鸦“啊啊”叫着从他头顶飞过。
叶轩情突然羡慕起柳御莞会好几种外语的能力,这女人走得也太彻底了,五年都没个消息,这第一个传回来的消息竟然还不是给他的!气。
寂静过后,人们开始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互相窃窃私语,他基本可以猜出内容,不外乎是“这个奇怪的男人在说什么”、“这是从哪儿来的怪男人”。
要不要打电话找个翻译来好了,正要掏出手机就从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
“Hey,guy!(嘿,小子!)”一个皮肤黑黝黝、身材健硕的汉子朝他走过来。
这一声来得太及时,他几乎想泪奔,终于有会英文的人了!天知道他这一路语言不通有多么艰难!
“小伙子,那个小镇是不接纳外人的。”
“嗯?”外人,难道柳御莞就不是外人了吗?
“具体的待会儿再说吧,你看天都这么黑了,还是先去我家呆一晚上明天再走也不迟。”汉子走过来揽了他的肩膀,他看见周围的一些跟这个汉子打扮差不多的人都露出了嫉妒而又虎视眈眈的目光。
“嘿,这可不是像你这种有钱人随便可以来的地方,赶快跟我走吧,不然等他们都扑上来可就来不及了。”汉子靠近他的耳朵小声说,“因为这里就我们会英文,所以你成了我们的客人,你不快点作出决定的话,他们是不会甘心的。”
汉子旁边站着一个皮肤深麦色的看起来18、19岁的女孩,估计是这个汉子的女儿,她也会说英文,粉面含春地说:“你好,请相信我们。”
虽然说在异地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但是很显然他已经被这里的人盯上了,即便面前这两个人是别有用心,至少他们之间还可以进行沟通交流。
“OK。”沉吟一会儿,叶轩情决定跟他们走。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转身时似乎看到那个女孩笑了。
汉子的家离码头不算很远,十分钟左右就到了,毫不意外,那是个茅草屋,看起来弱不禁风,但走进去之后感觉还挺结实,虽然各样东西都比较简陋且一点都不现代化,但还将就算是齐全。
“请坐。”
汉子请叶轩情在一进门的椅子上坐着,然后招呼自己女儿开始收拾收拾做饭。
汉子从门口取下几条风干了的鱼干,提到水缸旁边洗干净,而女孩直接进了厨房,生了火之后趁锅还没烧热把厨具洗洗刷刷。等锅一热就把汉子递进来的鱼干放进锅里,把水焙干,然后铲起鱼,放油,再放鱼。最后放一些盐、几个干辣椒,汉子就把这盘他们常吃的菜端上了桌。
在女孩炸鱼干的时候,汉子把需要用到的菜都洗了,有的还切了,接下来的事就由女孩独自完成,汉子出了厨房。
叶轩情在汉子的招呼下坐到桌边,两人说起话来。
“看长相,你应该是亚洲人吧?”汉子问,其实之前叶轩情说话的时候他没怎么听清,只隐隐约约听到“美托夫斯拉”什么的,应该是在找人引路。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一定是个金主,所以管他要干什么答应下来再说。
“嗯,中国人。”叶轩情淡淡道。
“中国啊,这个我知道,听说是个遍地黄金的地方,不过这辈子我是攒不到钱走出这个穷地方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保留着几个世纪以前对中国的认识,叶轩情一笑置之:“怎么会走不出去?”
汉子喝了口烈酒:“我老婆好多年前就是病死的,为了治她的病,家里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她死了之后我就带麦思到这里来找活儿做了。”
麦思是那个女孩儿的名字。
“做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点积蓄,你看她的年纪又该操心嫁人的事了,虽说我们穷,但嫁妆还是要出的。这里全是些穷到来卖命的人,想要让她嫁给家世好一些的人还真是难啊!”
说着,目光状似不经意地瞥了瞥叶轩情。
叶轩情很明白他的意思,却装作没听懂,说道:“这次带路需要多钱,你说吧,我不会少了你们的。”
汉子一哽。
“就当添了她的嫁妆钱。”叶轩情成功地看到了汉子无奈的表情。
这时麦思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两盘半热的菜,估计刚才两人的对话她听的很清楚,上了桌也不说话,只剩汉子一个人在不停地说话,叶轩情偶尔接一两句。
“你之前为什么说那个镇子不接纳外人?”叶轩情关心地说。
“从这里到那里,必须经过一片海,海上的雾从来不散,外面的人想要进去是不可能的,就算是跟着他们的船走也会迷失在海上。”
“为什么?”
“那是美托夫斯拉下的咒语,没人解得开。”麦思突然开了口。
叶轩情侧头去看了她一眼,麦思的确长得还不错,看起来还很勤快又能干的样子。
叶轩情问汉子:“完全与世隔绝?”既然进去那么难,里面的人也不接受外人,柳御莞是怎么做的?这女人,总是能做到很多人难以想象的事。
“倒也不是完全与世隔绝,每个月他们都有一部分人出来换些货物。”
“那他们这个月什么时候出来?”
“他们一周前就来过了,要等下个月了。”回答的还是麦思。
叶轩情笑了笑:“所以你们能不能带我进去?”不论以何种方式,既然她能进去,他也一定可以!
汉子抬起头打量他一番,这个男人有时候还真是聪明、淡然得不讨喜,但还是实话说道:“偏偏我和我女儿就可以成功进去。”
“哦?”这样的话,说不定柳御莞也是找的他们。
“因为我们不是外人。”汉子脸上带着骄傲的神色,“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我的祖先和多尔斯曼家确实是同宗。”
原来如此。
汉子“嘿嘿”笑了两声,说:“我可以让我的女儿带你去。”他指指麦思。
叶轩情暗汗,麦思眼中的小火苗他不是看不见,要是带着桃花去找柳御莞,事情肯定会更糟糕的吧……
只得撒谎道:“不好意思,我是去找我未婚妻的。她五年前就跑掉了,现在她就在美托夫斯拉,你们以前有没有带过其他人去那里?”为了达到目的,撒谎算什么,何况他本来就是存了要娶她回去的心思,说是未婚妻,应该也没什么……吧……
汉子表情一僵,麦思也垂了眼帘,但她很快抬起头:“你未婚妻为什么要躲你五年?”
叶轩情笑了笑:“我未婚妻是个很不听话的女人,而我总是忽略她的感受,结果因为另外一个女生,我们有了口角之争,然后她就赌气离开了。我找了她五年,终于得知她在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我一定不会放弃。”
“我们从来没有带人去过,说不定你的未婚妻不在那里。”麦思不再说话。
既然不是他们带进去的,那她到底是怎么进去的?
他的眼神很坚定,汉子败下阵来,叹了口气,说:“好吧好吧,我带你过去,不过报酬可是很高的!”
叶轩情笑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从码头出发了,在船上,叶轩情赶紧打开电脑跟柳芸联系,因为男人说这海过了一半之后就不会再有通讯信号了,在美托夫斯拉传话基本靠走和信鸽。
“我已经在去往小镇的海上了,之后就没办法再跟你们联系了,那里没信号。”
柳芸在视频那边说:“你就这样什么都不准备就去找她?可能,她有别的男人了?毕竟这么久了。”
叶轩情默了一瞬:“不会的。”
“怎么不会?女装的御不会缺追求者的。而且能够拖住一个女人那么久的,除了回忆就只有家庭了。”
“没准儿人家连孩子都有了。”亚当斯顿雪上加霜。
“不可能。”她那么爱他,怎么会……怎么会吭都不吭一声就这样放手……
“别不可能啊,现在好多外国男人可比你好多了,多金帅气不说,还温柔体贴。”柳芸毫不留情地打击他。
眼见亚当斯顿在旁边兀自笑得开怀,叶轩情忍不住开口:“打住,你看看你家亚当斯顿是这样的吗?”亚当斯顿果然黑了脸。
多金?当初司徒御、柳御莞的身价应该是比他高吧。帅气?他叶轩情在她眼里不过是好看而已。温柔体贴?那从来都是她对他。
“反正那以后再也不许给她摆脸色,否则……我诅咒你娶不到她!”柳芸对于叶轩情其实有着深深的怨气,因为御对他看得很重,而他却那么不懂得珍惜。她为御感到伤心和不平,但御会有她自己的选择,无论如何,她是站在御那边的。
信号快断了,叶轩情无奈地切断了通信。
汉子在前面扯着嗓子跟他聊起来了:“哎!小伙子,你未婚妻是五年前就到那里去了的?”他和柳芸通话是用的中文,汉子听不懂。
“应该不是,不过也有很久了,而且再也没有联系过。”
“会不会是去世了?一个女孩子单枪匹马地在外头闯可不安全啊!”
“没有,前几天她还托人寄了东西给一个朋友,我也是因此找到的她。”另外,如果她真的是像他口中说的那样简单的女孩子就好了……
“哦,那有可能是结婚了。”
叶轩情皱眉,怎么这人和柳芸都这么说,别乌鸦嘴好吗?!
汉子又说:“一个女孩子流落在外,还能活得好好的,只能说明她有了可以依靠的人。”
难道他就不是可以依靠的人吗?何况她不总是一副谁也不需要的样子吗?怎么可以去依靠别人……
“我不信。”
汉子不再打击他,看了他一眼,哼起了小歌,颇具地方特色。
叶轩情顺利地到达了小岛,汉子带他去了外镇的小旅馆。汉子见他一脸疑惑,便解释道:“这里偶尔也会有外来人,长住的话也是住在外镇。由于旅人稀少,所以整个小岛只有这一个旅馆哦!对了,整个外镇只有这家店的老板会英文。”
临分别,汉子又补了一句:“说不定你要找的人就在外镇。”
其实叶轩情也有那种想法,但他向汉子和旅馆老板付了钱之后便上楼进房间休息了。
他太累了,进了房间倒头就睡,一觉醒来已是半夜。窗外月色正好,他站到窗边,俯瞰下面的花园。最近住旅馆的次数真是频繁,柳御莞在世界各地行走的时候也一定是住旅馆吧。
底下的小花园依着围墙筑成,周边呈波浪形,里面栽种的花应该是店主亲手务成,有夜来香、玫瑰、满天星,还有一些他说不出花名的花。最让他觉得亮眼的是靠着墙有一排淡金色的花骨朵,可能是只在白天开放,现在裹得紧紧的,特别的是它们正在发着莹莹的光,极淡,却让他移不开眼。
第二天自然醒,起来一看时间还很早,下了楼去吃早餐,早餐是肉片加面包,喝的自然是牛奶。出门前见老板正好在,就不甘心地再次询问柳御莞是否在这里住过,得到的答案与前一天晚上的一模一样。
灵光一现,他又问:“DoyouremembersomeonenamedJackwholivehereever?(还记得有个叫Jack的人住过这里吗?)”柳御莞的英文名极简单,就叫Jack。
老板大笑:“Jackismanypeople’sname,which?(叫Jack的人多了去了,你说的是哪一个?)”
倒也是,什么Jack啊Peter啊都是常用名,所以他当初才随便诌了个Peter告诉薄荷。
出了旅馆的门,就只有一条小路,他朝右手边走去。
越往前走他就越能体会到这里的绿化有多好,但是这一截比一截高甚至快要达到他腰部的草是怎么回事?是因为太久没人打理而疯长起来的吗……
幸好草覆盖的地方没有包括他正在走的那条小路,看起来还是经常有人走动的感觉,不然叶轩情真的要怀疑自己是走错了道——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这没有选择的路是否有对错之分。
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走进了一片花海,柳暗花明又一村,各色各品种的花随意地开在小路两旁,迟迟找不到柳御莞的急躁心情也渐渐平静,面上不觉浮现出一丝笑容。
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是个岛镇,原本还有其他的镇,但是由于发生了传闻中的那件事,外面的世界也发展得越来越诱人,另外几个镇能走的都走得差不多了。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的人便占领了整座岛,并划分为外镇、内镇。小镇对外人的防范很严,外人只能住在外镇,进入内镇需要照相登记,晚上九点一到,镇门就关,那时会盘查尚未划去进内镇名字的人。
所以方便起见,叶轩情只能从外镇开始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