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叫我老女人?你这死小孩真是欠教训!还敢给我学抢劫?好的不学,敢学坏?让你抢、让你抢!”
他们被她打得愣住了,半晌,小老大带着哭腔:“你打小孩?你欺负小孩子!呜……”
“不许哭!”她目光凶狠地咬牙一瞪,威慑力十足。
小男孩的哽咽直接噎在喉咙里,嘴巴非常有喜感地张开,僵在那里,被女流氓的气势吓到,不敢阖拢。
“小胖,他们有没有抢到你的钱?”转头,看向那个似乎已经看傻眼的胖男孩,那个男孩一泡热泪含在眼眶里,手臂死死地抱着自己的书包,看到女恶霸朝他瞪过来,立刻下意识地将书包抱得更紧,拼命地往墙上贴去;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你摆那什么脸?我问你有没有被抢耶!”现在的小孩不是呆、就是傻,真是的!让她好想翻白眼。
“刚刚……你……叫的是我?”小胖子迟疑地伸手指了指自己。
“对呀,小胖,可不就是叫你?”这里除了他,还有谁更胖?
谁知道小男孩立刻飙泪,“呜呜呜……你说我胖,我……我要告诉妈妈。”胖子也是有自尊心的!
“你欺负小孩子,我们也要告诉妈妈。”那群小子全部都大哭起来,被呼的后脑勺还有点痛痛的,这个女人根本就是个女土匪、女强盗啦!
结果,那群小孩下一秒相亲相爱地手拉着手往巷子外跑去,包括抢劫者与被抢劫的,边跑还边飙泪。
“喂喂喂,你们不是要抢劫的吗?跑什么跑啊!”还没有抢完就跑了,而且还一起跑,太不敬业了吧?
不喊还好,越喊他们跑得越快,而且小胖的脚还绊了一下,顾不得稳住身子,歪歪扭扭地继续拼命跑跑跑。
这这这,这是传说中的泪奔?
叶心栩完全愣住,半天……
“靠!”
她不想骂脏话的,她真的、真的不想骂脏话的,可是……
“哈哈哈……”一连串的笑声从她的头顶传来,爽朗又直接,她抬头,看见巷子旁的楼房,二楼打开的窗户边,笑得开怀的男子,他笑得太夸张,肩膀剧烈地抖动着,弯下腰扶着窗台,一副快支撑不住要掉下来的样子。
是怎样?她有那么娱乐到他吗?刚想不爽地开骂,眼眸一扫,她傻住了。
那个站在狂笑男子身旁的人,是他,居然是他!
温润如水、谦谦如玉,斯文而儒雅的脸庞,一脸平静地望着她。
那一瞬间,她觉得,此生再也没有比这一刻,更让她吃惊的事情了。
他,长得与她记忆里的语哥哥,一模一样!
均长的眉,如墨玉一般的眼睛,挺起的鼻还有浅抿的唇,每一个线条、每一寸起伏,都跟她深深记在脑海里的那个人相像到极致。
就算当时年纪小、就算他们分离得太早,可是他的模样,她怎么都不会忘怀,眉毛、眼睛、鼻子还有嘴唇,全都烙入她的记忆里;他们唯一的那张合照,她一天要看无数遍,每天都有好多、好多的话要跟他说;何况,他与当年的模样变化并不算大,只是成熟了,五官长开了更为儒雅。
原来今天吸引她目光的那个人,就是他;看着站在他身旁依旧笑得喘不过气来的官谨行,叶心栩一切的失常,都有了答案。
他静静地与她对望,然后,浅浅地移开视线;不同于她眼眸里的激动与热切,他只有平淡而已,彷佛,她只是一个陌生人,偶尔出现,不需要关注太多。
一直到不再与他的眼眸对视,她才猛地喘了口气,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忘了呼吸;不理会胸口隐隐的痛,她飞快地跑出巷子,往那幢楼奔去。
官谨行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大笑,一边喘息地说道:“我打赌,五秒内那丫头就会冲上来……”
话音还没落,一阵乱七八糟的响声加上女性的惊呼声:“小姐,那上面是私人地方,请你不要乱闯……”
“砰”的一声,他们房间的门被踹了开来,叶心栩轻喘着,直直瞪着他,眼里也只看得到他。
“语哥哥!”她响亮地唤着他,脸蛋上挂着惊喜而明亮的笑容,心里充满了欢欣的泡泡,人生果然处处有着意外的喜悦,她居然会遇上语哥哥,太、太幸运了!
他转身,望着那个发丝凌乱的女孩,原本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因为吵架、奔跑,天知道还有些什么杂七杂八的原因,乱得可以;她的头发带着天然的微卷,那些碎碎的胎发覆在额前卷蜷着,衬着她圆圆的脸庞,可爱而甜美;蜜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眼眸晶亮,嘴唇粉嫩,她有一股鲜活的朝气,如同一股热带风暴,气势汹汹地直扑进来。
接着扑过来的,还有惊惶失措的护士小姐,她扶着门框,按着胸口重重地喘,抬头,“小姐,你不可以这样子!这里不是可以随便乱闯的地方,请你下去。”总算追上她了!
护士小姐一脸悲愤,努力克制着自己的脾气,尽量礼貌地说话;她从来没有遇过这么野蛮的女孩!直接冲进诊所里面,连话都不说就往二楼跑,顺便连续撞翻了好几张摆放整齐的木椅;最过份的是,她行动超敏捷的!害她连话都没来得及说完,这女孩就给她跑得无影无踪。
她追得好辛苦,还得担心自己的老板会不会不高兴她失职,放了个陌生人上了二楼。
“秦小姐,没有关系,你先下去吧!”官谨行总算可以不笑得那么厉害,出声安抚那个急得快哭的护士小姐。
“好。”护士小姐不甘心地瞪了叶心栩一眼,这才往楼下走去。
叶心栩完全感觉不到旁人的存在,此刻她的眼里只有那个静立在窗前的男子;她冲上前,握住他的手,那微凉的皮肤让她的心不由得瑟缩了一下,像是有种电流通过,“语哥哥,是我啊!心心。”
她说的是只有他才会唤的小名,家人和好友都叫她“小栩”,可是只有他,才会叫她“心心”;小时候,只要他叫她的名,她立刻会笑得眉眼弯弯,开心不已。
官谨行望着好友被握住的手,眼眸里闪过一丝惊奇,随即抚着下巴,带着几分深思,小心地退后几步,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好方便他欣赏剧情的发展。
男子望着她,不说话,也不抽回自己的手。
“语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他的表情太过平淡、太过冷静,一点都没有久别重逢的那种喜悦,她有点着急、有点受伤。
当年她才五岁,却依旧记住了他,到如今将他记在心里整整十三年,没有一刻忘怀;她记住他浅笑的模样、记得他指间的温柔、记得他为她细说故事的清朗嗓音、记得他怀里暖暖的感觉,她那么粗心、那么健忘,可是对于他一切的一切,分分毫毫都牢牢记在心里了;当年的他,已经是个十二岁的少年,他怎么会忘记她了呢?
叶心栩眼里受伤的神色太过明显,谁都可以看得出来。
他望着她,淡淡开口:“你就不怕认错人?”
“才不会认错!”她急切地说着:“你是语哥哥,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早上,她望着他的背影,就有着莫名的熟悉感觉,原来那时的直觉,是对的。
“是吗?”
她拼命点头,像是生怕自己慢一点就会被他否认了一般,“还有这里……”手指往上,捋开他衬衫的袖子,他的手臂上,有一个浅浅的疤痕,那是她的牙印,小小的,是她四岁时留给他的独特记号。
那时的她因为摔了一跤跌破膝盖,流了好多的血,他抱着她去上药,怕她痛,让她咬他的手腕;小小的她,因为在他面前特别娇气、特别怕痛,也就真的一口咬上去了,把他也咬得流血;结果原本只有一个受伤变成了两个都负伤,他的伤口比她还深;后来,她膝盖上的疤痕没有了,可他手腕上的痕迹却留了下来。
当年的她,是不是曾经想过,给他留下一个记号,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呢?
看到那个熟悉的印记,她抬头笑着,神采奕奕,“你就是我的语哥哥,绝对没有错。”证据摆在那里,他赖不掉的。
霍镐语根本没有打算赖掉,就算分开多年,但她性格中那种固执,他还是清楚的;他只是觉得,再见与否,都没有丝毫的意义。
当年的那个小女孩长大了,活泼又开朗,她的手握住他,那种热烈与期待,都不是他想要的;抬手,很有技巧地挣开她的手掌。
“是又如何?”男人冷冽的反问道!
这种狗血的别后重逢,他看不出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叶心栩天生神经就是比较粗,彷佛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他的冷淡,笑着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搂着他的腰,“语哥哥,真的是你,我好开心啊!”这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这种熟悉的味道依然纯在,真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