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大人,您觉得今天的鱼子酱怎么样?”格雷德在一旁毕恭毕敬的伺候着。
格雷德是那个小绿人的名字,他是地精——一个极富商业天赋的种族,而格雷德则是花都乃至在罗兰王国都称得上比较成功的商人。
李翔喝了一口矮人黑麦酒,舒坦的打了个饱嗝,说道:“不错,不错!明天可以继续给我上这个菜。”
自从格雷德把李翔当做希诺人请回来,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这段时间里,格雷德每天好吃好喝的供养着李翔,生怕他有一点不如意的。
整天锦衣玉食的日子,不由得让李翔感叹:有钱人的日子就是好啊,这糜烂的日子,这特么才叫穿越。
想想自己在富X康过的穷逼日子,啤酒只能喝雪花,偶尔买瓶嘉士伯就跟过年一样。对比一下现在,李翔真有点乐不思蜀了。
对于“希诺人”这个称呼,李翔自然十分好奇,但是又不能直接问格雷德,不然就露馅了。
李翔曾经悄悄问过服侍他的仆人加兹克:“你们为什么叫我希诺人?”
加兹克狐疑的打量了李翔一眼,看得李翔心里发毛。
李翔赶紧解释:“在我们那里,我们都自称龙的传人。我初来乍到花都,不太清楚你们这里的情况。”
关于这一点,李翔绝对可以对天起誓,他说的是百分之两百的实话。
听到李翔的解释,加兹克立刻投来崇敬的眼神,说道:“怪不得,怪不得!原来您的民族与龙族有莫大的渊源,怪不得一个个都身怀异术。”
就这样,李翔连蒙带骗,从加兹克嘴里套出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罗兰王国是七曜大陆三大人类王国之一。至于希诺人则是传说中的民族,早在七曜大陆的民族尚未开化之时,希诺人就已经拥有相当发达的文明。据说,七曜大陆能有今天,全倚仗希诺人为这里带来了文明的火种,就连大陆的通用语都是希诺人留下来的。希诺人每个人都拥有相当奇异的神术,举手投足间便可沧海桑田云云。
这些话在李翔听来,怎么都像是中国老道出来祸祸老外了。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李翔有点犯难了。格雷德这天天好吃好喝的供着自己,肯定是图点什么,万一到时候真让他来个点石成金之类的玩意,那李翔就抓瞎了。
不过好在格雷德不知道李翔这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忌惮于希诺人的名头,暂时也不敢对李翔提出什么过分要求,李翔也就干脆得过且过,混过一天是一天。
今天下午天气不错,酒足饭饱之后,李翔又一次出门闲逛。老是待在格雷德公馆里,他真怕自己露马脚,所以李翔总是以无聊为借口在花都城中四处游荡。他是希诺贵宾,格雷德自然不敢说什么。
李翔不知道另外那两个王国什么样子,也无从对比。仅以眼前所见来说的话,花都作为罗兰的国都,当之无愧。引自城外的落银河在城中环绕,光洁的石板路连通城市的大街小巷。河畔典雅大方的建筑鳞次栉比,井然有序,两个字——繁华。
这座城市之中,主要居民是人类,但是也居住着像地精这样的异族,不过这里的人们对于异族人的态度还是相对比较友好的。
格雷德请到了一位希诺贵宾的消息早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现在花都城中几乎没有人不认识李翔,特征太明显了——全城只有他一人是黑发黑眼。每当李翔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总会引来无数充满好奇和敬畏的目光。希诺人的名头实在太大了,忌惮于那些关于希诺人的传说,人们只敢远远的观瞧李翔,这倒也让李翔落得个安然自在。
“暗月马戏团来了!”
李翔正在贸易区溜达,看看有什么新奇玩意,忽然听到有人兴奋的叫喊起来。这小半个月,李翔差不多都把花都逛遍了,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什么马戏团的名号,不禁好奇起来。跟随着人流涌动的方向,李翔很容易就找到了马戏团的所在——花都战神竞技场。
李翔不禁感叹:好家伙,这马戏团有两下子,居然租用战神竞技场作为演出场地。
在城中这些时日,李翔早就了解到,足以容纳五千人的战神竞技场是罗兰王国的国有资产,一般是作为大型活动的场地,民间团体如果要使用的话,需要支付相当大的一笔租金。
这让李翔对这个马戏团更加感兴趣了,真的会有那么多观众去看他们的演出吗?
当李翔来到战神竞技场外的时候,发现售票处外面排了三条长龙,直接堵住了整条街,而且在他身后还有人在源源不断的赶来,这下可有得等了。
等李翔快排到售票窗口外的时候,他掏出格雷德送的怀表看了一眼,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了。
“尊敬的客人,选座吧。”窗口里传出一个女人甜美的声音,糖尿病人如果听到这声音的话,血糖都要多几个加号。
前面有几个大块头挡着,李翔伸长了脖子还是看不到窗口里面那人的样子,这让他心痒得很。
终于轮到李翔买票了,他终于见到了那个妞儿的庐山真面目。黝黑的皮肤好像朦胧夜色一般,同样是尖耳朵,却要比地精的耳朵精致美观几万倍,一双勾魂夺魄的蓝色眼眸向李翔抛了个媚眼,差点把他的魂勾走。
李翔“也算”见过市面的人了,硬盘里的日本让他阅历匪浅,可是他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妖媚的妞儿,游戏里这种妞儿见多了,不过这是他头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精灵!
“请问,您要哪里的座位?”精灵女子的声音把李翔从痴呆状态唤醒。
李翔擦了擦流了一地的哈喇子,整了整发型,摆了个自以为很帅的造型,倚靠在窗口边,说道:“哪里的位置最好啊?”
精灵女子嫣然一笑,说道:“自然是前排看得清楚了。”
李翔一挥手,果决的说道:“给我来一张头一排的vip座位。”
头排的座位,居然只要一个银币,这让李翔有点惊讶。这一个银币相当于一百个铜板,大概其相当于一百块钱的样子,这马戏团的票价还真是面向工薪。李翔曾经去看过e神的演唱会,位置最渣的票原价也不止一百块。至于李翔的钱哪里来的?自然是格雷德给的零花钱了。
李翔进入战神竞技场的时候,里面的座位几乎已经坐满了。他想想街上那些蜂拥而至的观众,再看看人头攒动的竞技场,心想肯定有倒霉蛋买不到票了,要是自己当黄牛的话应该能赚不少。
由于观众还没坐满,只有几个小丑在暖场,正戏还没开锣。不过呢,这些个暖场的小丑也都有两下子,最简单的骑独轮车抛球,他们不仅把同时抛起十几个球,而且可以三人轮转接球。
李翔不禁怀疑,吴桥杂技团的也穿越了?
忽然全场惊呼,其中一个小丑被另外两个小丑绑在了一个转盘之上。接着有个小丑从怀中摸出了十几把寒光闪闪的飞刀,冲着全场观众傻傻一乐,不住的桀桀怪笑。这个手拿飞刀的小丑还没乐完,就被同伴甩了一耳光,然后被蒙上了眼睛。这下转盘上的那个小丑吓坏了,不住的尖叫挣扎,不过他的尖叫听起来好像还有一丝兴奋。
当!当!当!数柄飞刀钉在了转盘之上,好几把都堪堪贴着那个小丑的身体。丢飞刀的小丑揪开蒙眼的布,看到自己蒙得挺准,忍不住自己鼓起来掌来,逗得观众哈哈大笑。
这还不算完,一直唯恐天下不乱的那个小丑又一次把丢飞刀的小丑眼睛蒙上了,然后走到转盘旁边使劲转了起来,接着招呼手拿飞刀的小丑赶紧动手。
丢飞刀的小丑很听话,抬手就是一刀。噗!飞刀直接插进了站在转盘旁边的那个小丑的脑门里,鲜血喷涌。
这下,观众们傻了,许多小孩子当场给吓哭了。
丢飞刀的那个小丑似乎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极快的速度将手中的飞刀统统扔了出去。当转盘停下的时候,转盘上的那个小丑已经成了一个血葫芦。
一场表演,死了两个人。李翔皱着眉头看着这血腥的场面,这个暗月马戏团在搞什么名堂?
丢飞刀的小丑揭开眼罩,看到眼前景象却不以为意,朝着全场观众诡异一笑,慢慢走到了那两个死掉的小丑身边,一捏他们的红鼻子,噗!那两个小丑凭空消失了,只剩下他手中的两个红鼻头,就连地上的鲜血也不见了。
这个小丑将两个红鼻头往地上一扔,一阵白色烟雾过后,刚才死掉的两个小丑又活生生的站在了那里!
雷鸣般的掌声响起,观众们为这三个小丑神奇的表演所深深的折服了。这还只是暖场表演,真正的正餐实在是让人期待。
咔嚓!观众们还沉浸在刚才的表演之中,一道闪电凭空出现,将那个丢飞刀的小丑劈成了黑炭头,同时另外那两个小丑再次随着一阵烟雾消失不见了。
咳咳咳!小丑从嘴里咳出了一道黑烟圈。
“这才是我喜欢的斯比雷。”小丑抬头看了看天空打趣道,看起来他并无大碍。人们这才发现战神竞技场上空有一只雄鹰盘旋。“下面有请暗月马戏团最伟大的驯兽师——兽王雷克萨!”
嗷!一声惊天咆哮让人心头发颤。李翔感到座位的扶手在颤抖,这时上场门里走出了一头巨大无比的棕熊,与其说那是一头熊倒不如说是一座山。李翔琢磨,自己这一百来斤估计都不够那头熊塞牙缝的。
“米沙!你还是那么可爱,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嘛。”小丑热情的跟那头熊打着招呼,不过实在看不出那头猛兽哪里可爱了。
名为米沙的那头巨型棕熊,朝着小丑咧了咧嘴,阴阴一笑,一头熊居然活灵活现的做出了那么微妙的表情。
小丑抬起手要跟米沙来个击掌,米沙也很配合,抬起它那巨大无比的爪子迎了上去……
轰!小丑直接被拍飞了。
噗!一阵烟雾过后,本应被狠狠的拍在墙上的小丑完好无损的再次站在了米沙旁边。
小丑擦了擦头上的冷汗说道:“还好我躲得快,看来也就雷克萨那个野蛮人能跟你击掌了。”
“萨科!又在背后说我坏话了?”一个低沉的声音从上场门里传出,阴影之中走出了一个壮硕非凡的人——绿皮人。
李翔擦了擦眼睛,仔细看了又看。没有尖耳朵,也没有地精那一脸狡诈,下颚上一对獠牙突出在外,浑身肌肉坟起,好威猛的一个兽人!
“雷克萨!雷克萨!”
全场欢声雷动,看来这个雷克萨是个相当了不得的人物。一个小丑都有那么大本事了,这个兽王又会带来什么惊喜呢?李翔期待万分。
“李翔大人!李翔大人!”
李翔回头一看,格雷德家的仆人加兹克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李翔身边,看加兹克的样子,似乎很着急。
“怎么了?”李翔问道。
“大事不好了,请你赶紧回去一趟吧!”
李翔看了看场上的雷克萨,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这兽王的表演是看不到了。
战神竞技场外,售票处的那个精灵女子看着远去的李翔,说道:“大人,他真的是您所说的那个人吗?”
一名男子凭空出现,黑色长发随风飘扬,紫色眼眸深邃如夜空一般。他说:“丽莎,我是不会认错我的兄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