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阳,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她似乎懂功夫,也似乎不懂。似乎对皇兄唯命是从,也似乎从不把皇兄放在眼里,可谁也没觉得他不恭敬,谁也没觉得他卑微。
记得那一次,是一个宫女投井了,大家都说她是自尽的,但只有她说是他杀,然后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揪出凶手。原来竟然是两个宫女为了赏赐起了争执,另一个宫女起了杀心,把她推下井。本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可她过于悲恸让路阳看出了端倪,只因事发前,两人已经如同仇人一般,恨不得对方死。那这哭得悲天动地的,就未免显得过于虚伪了。
很简单的一件案子,当时他在宫里陪李太妃,也就是他的母妃,那两名宫女便是李太妃手下的人,当时连他也认为是自尽了,可没想到被路阳看出了端倪。他的观察力实在惊人。
“想什么?”寒歌一来便见三王爷神游中,不由得立马不悦起来,对这个皇弟,他一直都有恨铁不成钢的心,不懂事,不长进,流连青楼,赌坊,一掷千金,给他一个顺天府尹的职位,他倒好,玩票性质,“早朝不见人,此刻来干什么?”言辞中已经有了轻责。
三王爷连忙行礼:“参见皇兄!”说实话,对这个皇兄,他还是很畏惧的,整天不笑,板起脸孔活像老头子在世,若问这世间还有谁能治得了他,大概只有这个皇兄了。
“坐!”皇帝寒歌说道。
他对规规矩矩地坐下,还没坐稳,寒歌又道:“你老大不小了,看中谁家的姑娘,朕为你赐婚,也好免去太妃整日担心。”
又来了,又来了。活像不成亲便是大逆不道,他大好青年,为何要这么早便步入女人设下的樊笼?可却还是恭谨地回答:“是,看中便告知皇兄。”
寒歌叹叹气,“黎歌,你什么时候才长进?”黎歌是他的小名,三王爷名叫寒黎,小时候他老是纠缠着说要皇兄有歌字好听,他也要叫寒歌。老皇帝宠溺他,便赐字黎歌,可自从寒歌登基后,他便不敢再用黎歌的名字,直到有一日,皇帝在朝上亲自叫他黎歌,他才惊觉,皇兄无论是不是皇帝,也一样那么爱他。
如今听到皇兄叫他黎歌,他的心里顿时一暖,遂笑道:“皇兄,臣弟此处进宫,乃是由借皇兄麾下大将一用。”
“楚均天?你要他干什么?”寒歌一愣。
“不是楚将军,而是路阳。”三王爷黎歌笑着说。
寒歌蹙眉,“路阳已经去了羽泉宫伺候宛贵妃,你可是有什么急事?”黎歌睁大眼睛,“不是吧?您要他去伺候.....哎呀,皇兄,您也未免大材小用了。”
寒歌微微不悦,“宛贵妃有了身孕,是朕第一个皇嗣,自然要谨慎。”
“皇兄,你以后会有很多皇嗣的。”
“每一个,朕都会同等重视。”皇家最忌同室操戈,寒歌今日的地位,不是安然得来,江山稳坐了,可也杀戮无数,诛杀了许多叛逆之人,包括兄弟。
同样一路经历过来的黎歌也懂得,他沉默了一下,“臣弟有一件案子,要请路阳相助。”
“怎么你们每个都把他当宝,朕不觉得他有什么过人之处。”寒歌眉头一皱,想起那一直温温吞吞的路阳,无可否认,他的办事能力很高,也懂得揣摩人心,很多时候不需要他说,她便知道他要干什么。只是,也不过一个奴才,有什么值得争夺的。
“皇兄若是认为他无用,便不会一直提升他,两年之内便是太监总管,可见皇兄对他也是极满意的。”黎歌大胆地识穿他的心事。
寒歌挥挥手,“什么案子?连你也无能为力?”这个皇弟就是生性不羁了点,可也要认真做点事,还真没什么难倒他。
“失踪案,也可以说是凶杀案,验过尸体,但仵作各执一词,只因尸体已经腐烂,我们的采证不足,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三王爷黎歌脸上顿时严肃起来,正事他不办则以,一办起来和寒歌脸上的严肃甚为相似。
“哦?如此蹊跷?路阳能帮你什么忙?”
“臣弟要他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只因此案疑点重重,却千头万绪,找不到线头。臣弟与幕僚通宵商讨案情,也没有丝毫进展和发现。”三王爷沮丧地说道。
“小样子,宣路阳。”寒歌对着门外叫了一声。
“是!”小样子就是方才来喊路阳去羽泉宫的太监,他没被的本事,脚下功夫厉害,最适合传话。
路阳正指挥着底下的人煎药,她是太监总管,底下的人是断断不敢为难她的,即便是羽泉宫的老妈妈,也要尊敬地喊她一句:路公公。只是宛贵妃那两名贴身宫女受宛贵妃的指使,故意要给路阳难堪,挫她的锐气,
宫女名小红小青,平日里也是仗着宛贵妃的宠信对羽泉宫内的宫女太监颐指气使,甚至有时候连老妈妈的面子也不给。没办法,人家是宠婢。
“路公公,实在劳烦您老人家了,娘娘吩咐要公公全场监督,不让任何人接近药罐,公公辛苦了。”小红狡猾地笑道。
路阳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不辛苦,你叫小红是吗?”
“是,公公记性真好。”小红甜甜地说。
“很好,小红,现在你负责看守这个药罐,直到药煎起为止。”
小红一愣,声音顿时扬高了一度,“公公,您方才没听清么?娘娘吩咐你亲自监督。”
“听清了,本公公自然会监督,不过监督你干而已,你是本公公底下的人,你若不服也无妨,反正洗恭桶还缺着人。”路阳淡淡地说着,可脸上的表情是严肃的。
底下的人全都笑了,连路公公都想欺负,也不看看万岁爷如今也多宠信他,若不是宛贵妃有孕,万岁爷哪里舍得让路公公过来受气,宛贵妃不懂事分不清庄闲也罢,可做奴婢的,这点道理总是要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