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1)

白森森的日灯光照下来,晃的人脸色发青,秦也脸色本就不好,让人看见更加如同鬼一般。

秦也哭完了才觉得不好意思,捂着脸不让王逆厘看。

刚才还使劲往人家身上靠,现在却把脸捂住不想让人看。

仿佛刚才的崩溃只是一瞬间,现在又恢复成了那个斯文沉着从不错的秦教授了。

两个人还坐在地上,王逆厘轻轻的亲了亲秦也的手背,温热的嘴唇靠在冰凉的手上,温度放大像是被烫了一下。

秦也挡住脸的手没忍住被烫的缩了一下,她手背的指节有些发红。

王逆厘拿手贴了贴道,“这么凉啊。”

说着自然的把秦也的手放在自己的手里揣着捂起来了。

秦也现在吃的药量大了,有的时候脑子反应不过来,此时有点犯傻眼睛发愣的看着王逆厘捂着自己的手。

好好看的手啊,修长白净,骨节分明,指甲被修剪的干干净净的像一个白色的小月牙,中指最上面的关节因为总写字的缘故成了一个小凹槽,一点瑕疵还是很好看。

她脑子有些发木的想了想自己的手,手背上有几道不大明显的已经和皮肤的纹路融到一起去了的疤痕,手腕外侧有几个凸起的肉疤,是小时候被何玉芬拿指甲刮的。

靠近里侧的地方是一条深深的黑色印记,那是之前割腕留下的。

她看着王逆厘的手看了又看,她垂下头出神的盯着。

这样好的人,她心里面慢慢想着,自己配的上吗?

他们两个之间就像是一组不等式。

王逆厘的这边是健康的躯体,无限的未来,每一天都是向上的。

她呢?精神混乱分不清幻觉和现实,随时都可能要了命的心脏病,每一天都是向下的。

两条不对等的式子,王逆厘的那边减去她,还剩下很多很多,二十多岁的年纪很多事情才刚刚开始,他会遇见一个比她好很多的人,可能没她聪明但比她健康。

人生有很多个阶段,她命不太好,活不了太久只能成为王逆厘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

既已入穷巷,就要止损。

结束的时候可能会有点难过,时间会让一切当时想起来痛苦不堪的事情变成可以在饭后闲聊时随口说出的一段往事。

没什么事是时间抹不平的。

秦也直挺挺的躺在病床上,她像是一具尸体,黑暗中她自言自语低声道,“我要是早点遇见你就好了,虽然我那时候脾气不大好但至少能健健康康的陪你几年。”

目力所及的正上方依旧是白色的天花板,那面墙像是整个压在了她心口上,砸的她喘不上气来。

她开始有点愤世嫉俗的想,为什么所有的倒霉事都让她碰见了,一辈子没遇见过几个好人,却还要尽心尽力的对别人好,干脆她做的绝一点当个挂件赖在王逆厘身边上,走到哪跟到哪。

就这么耗着他,把他最后一点耐心都熬干了自己也不走。

就跟个大鼻涕一样黏他身上,甩都甩不掉,先恶心死他,自己再死。

可是不行啊,她这辈子就喜欢了这么一个人,她想把自己最好看的样子留给他,不是到最后相看生厌,走到无法挽留的一步。

真难熬啊,后颈处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抓着她的脑子,让她的意识渐渐模糊下去,一点点最终完全陷入了困倦中。

天已经很晚了,外面下着雪,一条宽宽的大道通两边,像是没有尽头一样接着三个背着手压马路的人。

最前面的女生穿着个长到脚踝的白羽绒服,裹得严严实实如同一根上了霜的苞米棒子。

苞米棒子一直大踏步的走在最前面,每走一步就很不能在地上拿脚后跟砸出个坑出来。

很明显是生气了。

后面跟着的两个男生,一样的寸头瓜皮帽,穿着一样的短羽绒服和黑裤子,白运动鞋,个子也差不多高,远远看去像对双胞胎。

离得近一点就能看出来左侧的那个是中国人,右侧的那个是个混血儿。

虽然长的一点都不像,神态还是像的紧,大约是从小在一起相处久了,总是有些像的。

右侧的那个大眼睛看了眼前面“苞米棒子”的走姿,低声道,“哥,她生气了?”

王逆厘一脸欣慰的看了他一眼,大有此刻归了西也能放心的架势,“胡畔!你慢点走!傻子都看出来你生气了!”

Jesus,“…………”

胡畔被叫住恶狠狠的回头剜了一眼王逆厘,那架势活像是要把他削皮挫骨弄死了再挖出来鞭尸也不解恨似的。

Jesus,“哟,这嘴都给气歪了,怎么了这是?”

胡畔使劲瞪了一眼Jesus,又看向王逆厘,“你觉得你很聪明是吗?你觉得你很喜欢她是吗?”她说完几句话气的直转圈,“你聪明个屁!我告诉你,你下回去,秦也不跟你散伙,我他妈就是你孙子!”

“是你想多了,小也挺好的啊,我觉得她还挺喜欢我的。”王逆厘说完了还笑了。

胡畔气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拿着手指着王逆厘气的抖如三秋枯叶,“我想多了?”胡畔气的直抽抽,不可置信的拿手又指了指自己,“我想多了?我跟她在一块待了三年,她放个屁我都能知道她今天吃的什么!”

王逆厘觉得心情不是很美好,他皱眉看着胡畔,“那你说,我昨天去看她的事,哪错了?”

胡畔叉腰深呼吸,吸了一口气决定中气十足好好骂醒他。

结果先被吸进肺子的寒气呛了一口风,咳嗽的形象脸面全无,如虹般的气势一下就打了折扣。

她只好拿出一副温温吞吞的话语来慢慢说,“你去的时候她最开始会很高兴,因为你正赶上她崩溃、最需要人安慰的时候出现了。可是她好了之后呢?你想过没有,她看着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再看看你,天差地别,她会怎么想?”

王逆厘愣了一下,这个他确实没想到过,他有些发愣的看着胡畔,一时间竟然找不到话来反驳她。

胡畔继续道,“你最好在她彻底康复之前一次都别去看她,要不然你就擎等着打光棍吧你!”

说着她裹了裹身上的衣服继续往前走,拿脚后跟砸地。

Jesus看了眼前面越走越远的胡畔,又看了站在雪里发呆的哥哥,左右为难,都不知道该跟谁走了。

好在最后王逆厘挪蹭了脚步,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一步步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回了家。

胡畔不知道去哪了,一晚上没回来。

秦然那边自从车祸头部受了伤,一天除了睡就是睡少有的时候迷迷瞪瞪的爬起来跟Jesus说几句话,偶尔提到秦也就被Jesus三言两语搪塞过去了。

就这样小半个月过去了。

胡畔那天晚上跑去附近的商店买了一沓子的信纸回了家,她后爸买的房子离秦然家只隔了一条街,她东西还放在秦然那因为生王逆厘的气就直接回家睡了。

第二天又老妈子一样不辞辛苦的把信纸扔给了王逆厘,说让他写信给秦也,自己替他传信。

临走了还千叮咛万嘱咐的跟jesus对好证词,如果秦然问起来秦也去哪了,就说她去胡畔家住了,如果非要告诉他,也要等着秦然病好了再说。

2020年的一月十九日,胡畔第一次去精神病院探望秦也,她兜里揣了一封王逆厘写给秦也的信。

在这个电子信息化日渐发达的社会,那是他第一次写信,也是秦也第一次收到信。

王逆厘没给人写过信,觉得只要把想说的话慢慢和秦也说一说就好了。

信上写到:

关于这封信我在下笔前曾不断的犹豫想着该用电脑打字还是用笔写下来,他是一封互相问候留于表面的信还是一封直白热烈的情书。

可不管是我笔尖落下的字是,你还好吗?或是我很爱你。压在信上的无名指那头连着的心跳却是一刻不停歇的在诉说着衷肠。

可能我应该说些题外话让你不会为我过于炙热的爱情所烦忧。譬如我不怎么好看的汉字和你长长了的头发。

如你所见上面的文字有些涂抹的不整齐,就在我写下这一行字的时候依然再想你会不会像批改学生试卷一样,因为我的卷面不整洁而扣我在你心里的分。

那你千万不要这样做,因为可能我已经抄了很多遍了。我永远会尽最大的努力去让最好的我遇见你。

你于我而言像是一束如影随形的光。太阳太过热烈不像你,你太温和;月亮又太过暗淡也不像你,你很有主见。

你可能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而我又有多喜欢你。

当年和你分开之后我有回龚州找过你。

是我十四岁那年,我记得我回去的时候在一家饭店里吃饭时,远远的看见一个穿着校服扎马尾的女孩子冲着窗内的人笑。

我觉得是你,追了很久,没有追上。那天那个身影离我忽远忽近,我很怕抓住的人不是你,更怕从头到尾那都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幻觉。

再后来我上了大学之后,每年都会回龚州看一看,龚州发展的很快,每年的变化都很大。

高楼大厦林立,水泥沥青铺路,我却再也没看见过你。哪怕是一个幻影。

小也,我那时候真的很想你。

也许你以为我对你的感情很浅,只是一个人突发兴致的图个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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