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书,我会看上帝指使写的每一书,我觉得他写的每一本书都好看,我喜欢看上帝指使的书,所以我自然也喜欢上帝指使这个人,所以我觉得他写的书都是好看的书,都是我要看的书,所以只要是类似于他这么有才的人写出来的书,不管作者是谁,我都喜欢看。
而不好看的书,就不是上帝指使写的书,我就不爱看,所以我不允许自己和别人互粉,因为我根本就不喜欢别的人写的书,也不想看别人写的书,所以只要不是上帝指使写的书,不是类似于上帝指使这般有才的人写的书,不管作者是谁,我都看不下去。
我以前总是这么觉得,只要能看到好的小说不是就够了吗?管他作者的署名是谁呢!比如署名是上帝指使的文,如果作者是我们知道的那个上帝指使,那么很好,如果不是,完全可以当作是一个“笔名叫做“上帝的宠臣的人”写的嘛,也没什么不好的。
但是我后来知道我错了,原来写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不允许别人践踏作者的感情,也不想别人以上帝指使的名字写书,上帝指使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他是一个努力的人,他是一个勤奋的人,所以这样的人,我们怎么能忍心伤害他呢。
所以我只看上帝指使的书,所以我只在乎上帝指使一个作者,所以我只是上帝指使一个人的铁粉,所以我会守住上帝指使一辈子的。就是这么专一的守着他,看他的书,不看别人的书。
如果要说侵犯了谁的利益,我相信最大的受害者是那个“笔名叫做上帝指使的人”,可是人家既然没有异议,那么也就是说,肯定得不到了需要的补偿了,买卖公平。
但是你要想维护你的合法利益,你只能打官司起诉别人冒用自己的名字,你会为了现在的名头和别人打官司不。
你不能,因为你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做这种维护自己权益的事,当然也没有这钱去请律师什么的,这很贵的,你打下官司的钱,就换来别人的一句道歉,这值得吗,不值得。
所以我们作为一个作者,就别想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还是好好的,老老实实的写书得了,其它的事我们就别想了,所以我们只能默默的忍受,咱们不是也不好说什么嘛。
当然我写这也不是因为别人侵犯了我的利益,我有什么利益,这一天天的,写书,一毛钱也没有,还得交电费,这几个月下来,你看我不是电费都缴不起了。
这包租婆都来找我好几次了,说我再不缴电费,她就给我拉电了,你知道的要不是看我长得帅,她哪能惯着我啊,也是多亏了我长得帅,不然我早就停更了。
这电费也是没谁了,怎么会这么贵啊,这我也没有用多少电啊,就是每天开一下电脑,就昨交几大百,对是几大百,你说我这是不是算是一个奢侈的副业啊!
伤不起啊,我说的是钱伤不起啊!就是刚刚电视里说的,别玩游戏了,你这个年纪了,玩游戏只会害了你;别出去旅游了,出去旅游也不能游出个女朋友来;别玩手机了,玩手机又不会玩出钱来;别写书了,整天写书也不会写出读者来。哎,想想上帝指使说得对啊,这真是听上帝指使一席话,那是胜读十年书啊!
当然作为一个读者的立场,你们并不觉得我有什么损失,假设我很喜欢某位作家的书,后来发现那些书不是他写的,我也不觉得有什么损失,因为好书不会因为改了作者的名字而变成坏书,就像莎爷爷说的,玫瑰不管叫什么名字,都依然芬芳。
既然我闻到了芬芳,又何必在乎这芬芳来自叫什么名字的花呢?当然啦,也许有些人会因为盲目崇拜一个人而去买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书。除开那个人是上帝指使,那就难说了,说不定我会买的,如果是别人的,不是上帝指使的那都给我滚犊子。
那么,只能说,他们活该,该同情的是那些不被他们喜欢的书,而不是他们。
建议他们早日成熟起来,端正读书态度,好好的拿上帝指使的书来读一读,就像我一样,你就会发现原来世界都不一样了,我就会发现,我读的其它书都不是我的菜。
我当然不敢说别人的书不好,我只是说不是一部分喜欢上帝指使作者的人的菜。
因为看上帝指使书的人,都是有品味的人,都是能看懂上帝指使幽默的人,都是喜欢上帝指使而又害臊的,不敢对上帝指使说我喜欢你的书的人,都是上帝指使未来的忠实的读者。
当然前提是我好好的写书的话,也许会这样,但是,你们知道一个有个性的作者,都是一个有脾气的作者,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所以这样的人往往不合群,容易被埋没的人,而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也是醉了,没法啊,太有才了,这还有什么办法啊,累啊。假设我很喜欢上帝指使的文章的话,再假设那些文章其实是团队的智慧结晶的话,我不但不会觉得被欺骗了,而是会感谢。
感谢上帝指使,才让我有了读到这些好文章的机会。虽然,事实上我只是喜欢上帝指使这个伟大作者的作品,哪怕是和上帝指使的风格一样的人,我都不喜欢。
因为我已经渐渐的习惯了上帝指使老师的风格,我是一天不看他的书,我不睡不着觉啊,我就吃不下饭啊,我就心神不宁的啊,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男神,我的唯一,我的上帝指使来者。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折磨,才有征服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写出世间的绝作。这就是上帝指使,这世间,伟大,最了不起的作者。
其实,一朝一日便可以改变许多,何须以年月来计,的确。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是因为有我们观众,我们可以让他们一朝成名,大神之所以成为大神,是因为他有自己的读者,是读者让他一朝成名的,自然也可以让他们一日成民。
就像是我的小说,从第一天的收藏有16个,第二天12,今天一看就只有2了,你说我有多二啊,这2里面其中一个是我自己点的,另一个不知道是谁点的,也许是还没有来得及取消罢了,这就是读者,所以我宁肯不要读者了,就让我自生自灭得了,这读者要来做什么啊,来羞辱自己吗?
我也是醉了,看来现在的读者,不是我们这代人的读者了吧,我们的世界观差距太大了,没有办法,所以彼此不能理解吧,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代沟吧,我看这代沟得有四个年代吧,70、80、90、2000吧,这么大的差距,你说我们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不当然是不能了。
我希望取消我收藏的人(特别是互粉的人,你特么的不好好的写书,天天刷观注,天在搞互粉,你是不是闲得淡疼啊,你没事干,你不会好好的写书,大家都是作者,说什么:新人写书不易,即为同道中人,相互勉之,求得收藏感激不尽,赏赐红票不胜荣幸,有访必回,你们是不是有病啊!)。你的书写得好,大家自然会点,你的书写得不好,你让别人点,别人也不会点的,何必呢!
当然了,我是一个有个性的作者,也许大多数的作者和我不一样,他们需要有人观注自己,但是我不需要,在我没成名之前,我还是希望低调一点,好好的写自己的东西,哪怕这东西是为了以后做的铺垫,我也要努力的把自己以后的路打好基础,我只是如此想的,至于其实的事都放在一边吧,我也不管了,当然也管不了,就像是古人云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罢了,这未尝不是这样的,许多事,许多东西,许多人我们不能强求的。
当然我是对那些点我的收藏,我没有点他收藏的人,有一丝的反感,我不喜欢这样的人,如果你一开始就是为了目的而来的人,你就别来了,因为我不喜欢这样的人,太势力了,太垃圾,还是作者,这样的作者,就算写书,也好不到哪去,因为你们人品不好,因为你们太有心计了。
还有就是给我留了三次言的的作者,我也是无语了,我看你这么热情的份上,加上上次我去看你的时候你都还收藏着我的书,但是等我把你的书也收藏了,今天我又去看你的时候,这收藏就神奇的没有了,看来我还是错看人了,我不该相信你的热情,也不该相信你的为人的,我觉得我真是有眼无珠啊,伤不起的节奏,看来就像是上帝指使说的:作者就是作者,永远不会变成粉丝的,这是真理啊!
我还是赶紧把他的收藏取消吧,我看着就烦人,评论我就不删除了,我没空,也是你自找的。
我只是希望简单一点,不想和有心计的人为伍,道不同不相为盟,你们滚犊子去吧,所以我真的想告诉那些人,你们永远不要看我的书,不管是我写得好的时候,还是我写得不好的时候,你们都别看了,因为你们这样的作者让我感到恶心来者,你恶心我,我自然也恶心你们,我求求你们永远别点我的书,我算是求你们了。你不在乎作者,作者也不会在乎你,这是相互的,信任也是相互的。
一个家境平凡的女子,因一场美丽的邂逅,嫁入豪门,从此穿金戴银。整日行乞的犀利哥因网上炒作,从此不愁吃穿,一位普通农民,因兴趣爱好而创作发明,从此有了自己的公司。
我不知道上天是不是公平的,但我知道上天不会眷念每个人。我们很难有那样美好的际遇,自然不会搞出什么花样让别人来炒作,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搞什么创作(现在发明的东西不少了)。人的确是需要去挑战,但我们挑战的却并不是这些。
我们每个人都想往高处走。可是,上天对我们没有那么多眷念,我们只能挑战自己,挑战生活。或许,他现在比你行比你强,但是,你有时间,一年、两年、三年.......三十年,他正在你的公司上班,亦或者,他成为了你的同事,再者,你输了。
我曾经想过,上天既然让你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会让你无意义的活着。我喜欢挑战,但不愿去冒险,也不愿去低头,我们都还有着几分的骨气。
毕竟我们知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是个谚语,以喻世事盛衰无常,谁也不能预知我们的未来。
《儒林外史》第四十六回:“成老爹道:‘大先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就像三十年前,你二位府上何等气势!我是亲眼看见的。’”
生易变,世事无常!不要因为少年不得志而去欺负侮辱他!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谁无虎落平阳日,待我风云再起时!有朝一日龙的水,誓将长江水倒流!有朝一日虎归山,定将血染半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