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继续得意着姐姐们对他的爱,觉得这是天底下最大的幸福,特别是一想到姐姐们的好,小三就特别的开心快乐。比如说树上有什么果子什么的,她们都是放我上去,自己都不上去的。这个时候我总是很自信的告诉她们“这事让我来,我个子小灵活,上去了我还可以上窜下跳的,那毕竟是有模有样的。”她们都不会担心我在树上把好的果子吃了,不管她们下面人的死活的,姐姐们相信我不是这样的人,她们知道我一定会把最好、最大、最好吃的留给姐姐们的。而小三最擅长的就是躲猫猫了,因为个子小的缘故别人总是很难发现他的,这也就是小三最自豪的地方。
有一次小三调皮,跟姐姐们躲猫猫的时候,他是想要找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自己的地方,当然有的人会想到是男厕所。这样姐姐们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可是小本并没有这样做,他觉得这样做就没有意思了,这不是姐姐们找不到的地方,而是姐姐不能去找的地方。而传说中的姐姐们都找不到的地方在哪里呢?小三看了看一户人家的院子里,发现了一个条狗住的别墅,小三觉得这个就是自己一直想要找的地方。在这个地方藏着再适合不过了,然后小三就进到了别人家的院子里,在狗的别墅里藏着。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小三刚摸进去,就发现外面不对劲,小三明白自己是被发现了,原来这不是一般的狗,这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狗。这狗总是觉得有狗会来偷他藏在狗别墅里的食物,所以白天的时候都会藏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看有没有狗敢打他藏着的食物的主意。果然,工夫不负有心狗,终于还是被这聪明的小狗是逮到了躲自己食物的小偷,小狗眼看着一个人模人样的人,是走到了自己别墅前。突然就现出了原形,不再是人了而是变成了狗的样子,弯下了腰四脚撑地,然后钻进了自己的家里。
聪明的小狗心想你不要以为你幻化成了人形我就认不出来你了,你这狗贼,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我就知道你觉得我住大别墅我就有好吃的。不是每一个大别墅里都能找到你想要的,就算是有这也不是你的,这是我的。然后,聪明的小狗,那是朝着小三的屁股就冲了过去,没有一种生物愿意其它的动物是冲进自己的地盘。这是自己地盘我做主,你个小贼你进来容易,你出去就难了,然后小狗是疯了般的向小三扑了去。
小三根本就没有想到狗会在的,毕竟自己是观察了很久,确定无疑是狗没在,小三才进来的。只是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陷阱,这狗一直都在的,一直是看在眼里,而且一早就知道他要来的。所以,一直按兵不动,就等着自己是钻进去的时候,然后跟我是在里面是决一死战的。虽然,小三是一个很灵活的小孩子,只是始终自己是个人,别人是条狗,而且在别人的别墅里,小三是施展不开来。只能是把屁股是将进口是堵死了,打死也不会让小狗冲进来,要是让它冲进来,那小三就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还好小三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在这样的时候还能临危不乱的,他是想到只要它不冲进来,不跟它正面的冲突就可以了。所以,小三只能是把自己的屁股是堵着别墅大门,小三心想这些狗一定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小屁股的,他一定以为是大别墅是关门了。只是没有想到的是这狗也很聪明的,它知道这个小贼敢用屁股对着自己,一点都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要是别的狗的话,那看着门被堵住的话,只会叫叫而已,只是这狗不一样,它是叫也不叫直接就朝着小三的屁股走了过去。
你们知道的三娘他是三娘啊,顾名思义就是他是很娘的,走起路来的时候就不怎么老实。小屁股总是一扭一扭的,你说这要是一个妹子的话,我们大家也忍了,将就着看吧,那我们也是作一下牺牲,忍着看你们扭屁股的。反正我是忍了,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和我一样的?我只是没有想到的是三娘也这样的走,可是,小三是男孩子我就忍不了,看着三娘走路的样子我也是醉了。也不是现在的人是抽的哪根筋不对,才会这样的走路的,想想以前在打仗的时候我们要是这样的走路的话,那我们还没上战场我们估计就得被战友给弄死吧!
这也太那个了,太影响男人的士气了,虽然谈不上伤风败俗吧,可是也差不多,都是很恶心的。村里的姐姐们是抽的哪根筋,也许是姐姐们有的太爷们了,所以看到别人娘反而就中和了,也就不太在意小三走路的样子。姐姐们是见怪不怪,还特别的待见小三的这样的走法,觉得跟自己们的风格很搭的,渐渐地小三也就得到了姐姐们的肯定,最后还得到了姐姐们的宠爱。有的时候自己也是自叹不如起来,在这个世界上姐姐们都是大不相同的,那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只是上帝指使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也行,可算是长了见识了。”
姐姐们还不喜欢我这样风流倜傥的,觉得我这样的男人她们配不上,说白了是一个城市里的孩子跟一个农村的孩子,如果让你们的选的话,你们也会选择三娘的。这不是娘与不娘的问题,而是身价的问题,姐姐们明显更喜欢有身份有背景有城市户口的男孩。以为只要找到这样的男孩当男朋友的话,自己就可以摆脱现在的生活了,虽然我也可以帮她们摆脱自己的命运,走出村子的。只是同样是出去,还是却有不同的,一个人是出门打工,一个是当嫁出去。
姐姐们也不傻,她们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谁更适合自己一点,加上有的男人天生就是很难驾驭的,可是有的男人天生就很容易沟通。姐姐就喜欢小三这种城市里的孩子,看着他就觉得喜庆,想要去捏一捏,掐一掐他,也就是稀罕他吧!也是我都觉得他挺可爱的,明明跟我一般大的年纪,偏偏生得小巧玲珑的,像个洋娃娃似的,那我们农村的女孩又偏偏有这样的情结。毕竟,就像是我妹他从小就没有挺孤单的,我是男孩子,我也不能总是带着他玩。我不带着她出去玩的话,你想她得有多孤单的,不是我不心疼我妹,而是我不可以带她出去,想想我们家就两个孩子。
已经有一个不喜欢归家的我了,如果我再把我妹是带坏的话,我爸妈那得有多伤心啊!一定就会想“你们就这样不待见我们这个家吗?嘛村的上帝指使是当时一个有名的才子,不过他的家境很不好,从小受到了不少的歧视。有一天,大家族神医家的老爷邀请他到家里吃饭,顺便让上帝指使表演他的诗技。老爷的孙女那时候芳龄十八,名叫神医,她对上帝指使的读诗很有兴趣,觉得他是当下罕见的绝无仅有的奇才。只有神一样的男人才会做出如此的事,你们想一想现在这个年代那还有人念诗吗?
自然这是没有的,现在就没有喜欢做这样事的人,也只有我们大地朝最古老的传统家庭才会有这样的念诗的风俗,才会在最高兴的时候有这样的即兴的节目。传统的东西并不是老土,每一个地方的人都对各自的传统有不同的理解,很多的习俗对于我们当地人来说这就是我们的根。而这样的根也许很少有人理解得了,只有我们少部分的村子才会继续沿袭我们的传统。而上帝指使为会一直中意念诗也就是这样来的,就是因为我们家乡的人都喜欢我做这样的事,觉得这是大才子做的事。
而自命不凡的上帝指使自然也对做这样的事是乐此不疲的,像这样秀自己的才华的事我是最喜欢做的,只叹能懂我、识我、爱的人太少了,感觉这个世界上就跟没有一样的。我总是在想要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能理解我的人那该有多好,为什么几十亿人里,却没有一个人理解我的,这让我非常的伤心,觉得人生太可悲了。当上帝指使如在宴会上读诗时,知道神医也在场,别人也许是用金钱、外表、还有工作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可是我偏偏就是不愿意这样做的。我不会用音乐表达我的爱意、也不会用玫瑰花来给心爱的女孩表白、我更不会弹琴。
我只想要用我的诗,我自己的诗来吸引神医家族里的人对我赞许,我觉得我能做到如此的地步已经是很难、很难、很难的。为什么不管我做任何的事,不管我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意,为什么不管我怎么努力就是得不到他家里人的认同的。只能饮一壶浊酒,呤一首好诗,不管是不是我自己的诗,就算是我呤的全是别人的诗,只要呤得好也算有才。而上帝指使善于用自己铿锵的感情来争取别人赞赏了,不管有没有用,可是我不会轻易放弃的。这就是上帝指使吧,宴会结束后,上帝指使想要贿赂神医她身边的闺蜜,希望们能够帮忙转达我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