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吓我,我胆小!”筱曼做出可怜兮兮的样子。
“说什么呢?还有人会吓到你,小蛮牛?”毕加索再次出现,终止了我们二人的闲聊。
“小心我修理你!”筱曼对毕加索的两次干扰十分不爽,作势欲打。
“别别别,你看看,那边来了好几个人,我看看是不是来齐了?”毕加索一边后退一边转移话题,我一看,果然一个的士上下来了好几个人,手里都拎着大大小小的包裹。
我稍微打量了一下来人,车上下来的一共三个人,一个头发很长的男人,一个头发很短的女人还有一个头发染成红色的小伙子。老毕招呼一声,那几个人就往我们这里走来,各人的行李放好之后,老毕说:“好啦,我们还差一个人,应该马上就到了,你们稍事休息,我去叫司机把车开过来。”
我看看表,十一点了,离我们约定的十一点一刻也就十几分钟了。我看了一眼筱曼,吃饱喝足后的她正在玩手机,而刚才来的那些人自己找了位置也都拿起了手机。我把手机塞进了兜里,没办法,现在的智能手机实在是害死人,它会杀掉你所有的空闲的时间,也杀掉你非常多的脑细胞,同时杀掉你原本应该会有的很多思……
趁他们都在玩手机的时候我侧眼打量起自己的这些队友来,那个头发很长的家伙个子很高,生得一副沧桑的成熟面孔,眉毛很浓,面部棱角分明,外加一身上下的雅皮士的打扮,很有艺术家的风范。这多半是一个设计师什么的,我在心中嘀咕。我喜欢给人看相,给人下定义,这也许是我写作带来的毛病。人都说男人长发,那是感情细腻,但是脾气很古怪,容易发怒,特别是容易无缘无故的发怒,甚至跟自己较劲。
那个短发女人黑衣黑裤,显得有些扎眼,按道理讲搞户外活动的时候还是穿的比较鲜艳的颜色比较好,这样在出现危险或者在野外迷路的时候才会更容易被人发现。看到这个女人我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女人怎么这么瘦?瘦的好像一点肉都没有,简直跟刚才的冯筱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原本长相应该还不错,可惜就因为太瘦所以显得颧骨很高,给人一种很难亲近的感觉。她给我的印象不好,这女人应该是一个特别计较和难以伺候的人,她的面相绝不是旺夫的相,只是她生有那一双勾人的眼眸,总让人禁不住多看几眼。
最后一个红头发爆炸头小伙子一看就知道是一个非主流,我搞过几次户外活动,这还是在这种活动中第一次碰到非主流。他们这类把头发染成鲜艳的颜色以及浑身的奇装异服在现在有一个专有的名词,叫做杀马特。在我的印象中,杀马特们都是特立独行,或者说是行为孤僻,简直跟户外两字完全没有交集,所以这回我觉得实在有点奇怪。对于杀马特们,我一直都是一眼都不愿意多看,所以我的目光在红发小子的脸上一秒钟都没有停留。当我的目光扫过红发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家伙身上的奇装异服竟然全都是名牌,只是这各种名牌的搭配、还有他那种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颓废和一身很久不洗澡的味道让我实在不敢恭维。
打量完三人我看向筱曼,她在专注地玩手机,一点上前打招呼的意思都没有。我果然没看错,这个姑娘跟我有一个共同点,虽然会跟真正的朋友以及看得顺眼的人会热闹无比地开玩笑,但是跟陌生人都是不太爱搭理。
筱曼瞥到我在看她,突然悄悄跟我说了一句话:“你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个吃货的秘密哈!”我抿嘴一笑,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一辆中巴开了过来,在我们的跟前停下,老毕从车上一个箭步跳了下来,大声吆喝:“各位美女帅哥,上车咯!”
筱曼马上接话道:“都十一点了,不先吃点饭再出发?”我几乎要喷了,这姑娘刚刚吃完饭马上又担心下一顿了。
老毕一边帮那个瘦弱的黑衣女人搬一个超大的背包一边回答:“这个我都安排好了,你放心吧,不会饿到你的。”他转而看向那个黑衣女人,“我说美女,你是不是把男朋友打包带来了呀?这么沉?”
那黑衣女人的脸瞬间变得有点难看,她怔怔地没说话,长毛见气氛尴尬了,马上过来给老毕搭把手:“你还是领队呢,这点东西都搬不动,是不是昨晚上身体有点透支呀?哈哈哈。”
在老毕和长毛的互相打趣声中所有人都把行李包裹放在了巴士的行李箱中,然后一一都钻进了巴士,自己找座位坐好了。
“列吃够!”老毕看了一眼车厢,对着司机说道。
“老毕,不是还有一个人吗?”冯筱曼坐在倒数第二排说道。
“哦,那个家伙刚才通知我不来了,这次就我们六个人。好啦,大家先休息一下眯顿一下,到时候我会叫大家的。”老毕坐在第一排的座位上,扭头说道。
车子发动了,开始驶向城外的高速公路上,六个人稀稀拉拉地散布在车上的座位上,几个人好像互相都看不见似得,气氛显得有点尴尬,好在大家每人都有一个可以虐待的手机。我看到长毛做得距离黑衣女人比较近,红毛一个人坐在中间,而筱曼就坐在倒数第二排。我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我选择了最后一排的高座位坐下。每次坐车我都会选择做最后一排,这是因为我不喜欢在这个狭小空间里有人在身后窥视的感觉,而相反坐在最后我会有一种通观全局的感觉,我喜欢这种感觉。
车子很快就上了高速,虽然今天已经是大年二十九的除夕,但是道路上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车流稀少,相反车流还是不少,只是相对于平常车少得多了。看着车外一辆辆疾驰的各种小车,我不禁有点感叹,这些车子里面无不装着一个又一个归心似箭的心,而我们这车人却选择了一条离家原来越远的道路。
车子刚飙起来黑衣女人就把窗户打开了,冷风瞬间就把车内的暖气吹走了,红毛立刻不乐意了,大声嚷嚷:“搞什么呀?这么冷的天气?开什么窗户?”
黑人女人立刻白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说,也没有关窗户的意思。众人也都感觉到了寒冷,她的反应让其他人也直皱眉。
“你是不是晕车呀?”坐在黑衣女人不远处的长毛问道。
“哇!”黑衣女人用实际行动回答了长毛的问题。
“靠!晕车还出来玩什么呀!“红毛嘀咕了一句。
“好啦好啦,你把你的耐克感觉穿上吧!不开开窗户,你的脚味会让我们都晕车的。”老毕半开玩笑地对着红毛说道。
“这还没咋滴,气氛就这样了,还能一起快乐的玩耍吗?”坐在我前面的筱曼回头小声跟我说。
“出师不捷呀……”我感慨的时候,筱曼微笑看向我,小声说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我有点摸不清头脑:“什么问题?”我也回答得很小声,此时车窗已经重新关好,前面几个家伙都好像准备睡觉的样子。
“我还以为刚才你猜出来我想问什么呢?”筱曼撇撇嘴。
“哦!”我突然回想起来,“你是想问我为什么选择过年七天出来玩对不对?”
“聪明的孩子!”筱曼脸上又露出笑容。
“我要是说我想来个说走就走的旅行,你信不信?”每次我跟这个肉肉的女孩子说话我就想逗逗她。
“不信!”她摇摇头,眼睛里露出靴子猫一般的乞求亮光。
“好啦。”我瞬间投降,“我只是想出来找一找写作灵感的。”
“啊,写作灵感?你是一个作家?”筱曼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马上兴奋起来。
“谈不上作家,也就一个写手而已。”我自谦道。
“哎呀,还跟我客气,诶诶,你说说,你都写过什么大作呀?三脚猫大作家!”
“你看看我的户外名自己知道啦,三脚猫嘛,哪有什么大作?我只刚刚出版了一本书而已,而且成绩很不理想。”
“啊,都出书了,还这么谦虚,你说你说,你出的书叫什么名字?”
我又开始摸鼻子了:“嗯……叫《离魂契》,不是离婚那个离婚……”我怕她搞错了,想解释一下这几个字。
可没等我介绍完,她就插话道:“啊?《离魂契》,我知道我知道,前段时间我们公司里的几个人都在议论这本书,评价很高也。”
“真的吗?”我觉得有点意外,我那么小的销量,天下之大,居然还能碰到我的一个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