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岂曰无衣(1 / 1)

李香听话的退到她家主君身边,身体斜对着那胖子,手按在自家爱刀的刀鞘上,这是一个保护的姿态。

方才对着那胖子,她已经算是丢了大脸了,总得从别的方面展示一下自己的用处,弥补弥补,即使她知道,自家主君并不需要自己的保护,真正打起来,说不定她才是拖后腿的那个。

但无关有用无用,做与不做,在上位者心中,自由一番不同的评价。

作为李香,不,应该是李馨的主君,见着方才的景象,谢清华心中确实很无奈,但她心里也清楚,过错,不能全数算在李馨身上。

在来之前,谢清华就早有预料,在一些方面还很生嫩的李馨,对上老兵痞子刘习风刘大将军,肯定是毫无招架之力,但她却完全没想到,两人之间,刘习风竟然是碾压的节奏。

方才李馨和刘习风的一连串毫无意义的对话,她都不忍心听下去了,这哪里还像她那个总是以风流冲动的表象掩盖自己智慧的李家宗女能够说出来的话。

从头到尾,李馨都被那看似愚钝无知的胖子饶了进去,说是李馨咄咄逼人,占据了上风,事实上,对话的节奏,李馨的情绪,从始至终,都掌握在那胖子的手中。

“论起胡搅蛮缠的功力,刘大将军还是风采不减当年呀!”谢清华弯唇一笑,柔声道。

“不过也是我这属下不争气,冒犯了刘大将军,”谢清华漫不经心道,“刘大将军宽宏大量,想必不会和我们两个小辈计较。”

她的话虽然谦虚,但她的姿态却摆的极高,越是如此,刘习风却越不敢轻举妄动。

谢清华对他称呼的极高——刘大将军,可如今的刘习风,又怎么还担当得起大将军这个尊号。

刘习风的出身并不高贵,但他在军事上却极具天分,更有幸被大晋顶级世族之一顾家慧眼识珠,拜得一个好师傅,被顾家作为自家未来继承人的左膀右臂培养。

没有世族子弟无谓的傲气,刘习风一向极拉得下脸面,参军时和士兵们同吃同睡,喝酒骂娘,甚至一同去花楼嫖/娼,很快就和士兵们打成一片,极得他们的拥戴。

初初崭露头角,刘习风就在大晋对北周战争中取得了一场大胜,有顾家的帮扶,自然是无人敢吞了属于他自己的军功。

此后一路在战场上,他如有神助一般,场场大捷,职位也是扶摇直上,打破了以往士兵们的升职速度,更压制得偌大的北周,除了宁王以外,竟然无人敢在战场上,亲身与他对垒。

那时的他,意气风发,顾盼自雄,只觉得但凡在战场上,天下英雄,无几人是他的敌手。

可他春风得意的时间虽然长,却也有尽头,明燃之战中,在大晋全线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他竟然输了那一场仗,大晋将士全军覆没,他更是把大晋的边防重地——明燃谷给输了出去。

昔日大晋的英雄,成了大晋的罪人,无数北周人的尸骨,铺平了刘习风的青云之路,无数大晋将士的鲜血,将刘习风从高处重重推下。

自此以后,刘习风就从战无不胜的神坛上掉落,往日里爬的有多高,明燃之战他就输得有多惨。

或许在刘习风本人看来,真正的刘习风早就已经死在了那场明燃之战中,活在现在的,只是安城一个平平无奇的书店老板。

可惜显然,来寻找他的谢清华不认可他的想法,人死了,死了的人能一了百了,但活着的人,即使装死,该做的事,她也要让他从棺材里爬起来,把该做的事做完!

谢清华的声音轻柔,却看不出喜怒,愈发惹人琢磨。

胖子,不,应该是刘习风,他心里一咯噔,知道自己今日怕是碰上了真正难对付的对手,方才那英气女郎和他纠缠了那么久,在他有意无意的影响下,却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始终没有说到点子上,他自然是不惧。

别看他身子笨重肥胖,没有一点高手风范,但那是因为他所修练的功法极其特殊,越到高深处,体型也就越发肥胖。

以往在战场上,因为这身肥肉轻视他刘习风的对手,最后都死在了他的长枪之下。

从某种情况来看,这身肥肉,同样也是他的保护色。

对付这英气女郎,凭着他这身肥肉和她的轻视,他是十拿九稳。

而对付这位方才一直隐藏自己身影,不显山不露水,如今一出口却直直抓住了他的痛脚的神秘女郎,他才是真正没有什么把握。

刘习风在心里暗叹一声道,打蛇打七寸,眼前这位女郎,倒是深得其中精髓。

不知怎么的,见到这位女郎,除了警惕之外,刘习风心中还有些松了口气的意味,有种该来的终于来了的放松感。

这么些年,他看似过得逍遥自在,悠闲无比,但当年的事,隐藏在他内心无处发泄的压抑痛苦,已经足够让他寝食难安,日日夜夜不得安宁。

刘习风在心中暗暗苦笑,看来亏心事还是做不得,这不,报应来了!

不过报应归报应,人还是要试探的,倘若不是值得托付的人,他宁愿把那个秘密带到棺材里,也不会泄露出去。

忠义要守,情义也要守,自古世事难两全,多年前,他的对主君的忠义压倒了自己的情义,多年以后,夜夜让他难安的噩梦,反而让他对国家和兄弟的情义,压倒了对主君的忠义。

“哪里哪里?”刘习风拱手道,“比不得尊驾消息灵通,连我老刘这个死人,都能被尊驾从坟墓堆里挖出来,老刘我也是甘拜下风!”

刘习风当面到底是统帅千军的大将军,多年的隐居也没能完全磨去他的锐气,一时的震慑只让他惊慌了片刻,很快便恢复了镇静,有条不紊的暗刺回去。

不过他话说着,心里的警惕却没落下,他拉了一把身子僵直的吴爵,两人站立的位置,愈发靠近书店门口,是个随时可以躲门而逃的好地方。

谢清华见着,心里有些好笑,唇边微微弯起一个新月的弧度,她若是有意出手,凭着一个刘习风和只有三脚猫功夫的吴爵,怎么可能走的出这家书店?

只是她也清楚,对刘习风这样的人,一时的震慑就足已,若是咄咄逼人,反而起不到什么好效果,毕竟战场上的兵,可以说是把脑袋系在了裤腰带上,有着随时丧失生命的觉悟,若是逼得太紧,刘习风一狠心,要和她鱼死网破,她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你能让一个想活的人继续活下去,却无法阻止一个想死的人去死。

“明人不说暗话,”谢清华微微一笑,开门见山道,“我此次来,不为请刘大将军您重新出山,只为问一句,当初明燃之战,我大晋军队占据绝对的优势,却偏偏败给了北周,这究竟是何缘故?”

谢清华的话音一落,本就是双方对峙的场面就更加僵持了,几乎是落针可闻。

果然是这个问题!

刘习风闻言,庞大笨重的身躯一僵,这是他的噩梦,无数次,他都从这样被人质问的噩梦惊醒。

他还记得小七,他第一次当上小队长带的兵,他的袍泽兄弟,从小队长到大将军,他一路上升,也一路提拔着小七。

小七个头矮小,笑容羞涩,一上战场,却总是一副拼命三郎的架势,而且总是喜欢躲在角落里,用充满崇敬的目光注视着他这个大哥。

他们在战场上一起拼杀,胜利之后一起唱《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这首秦风,多年后的现在,他还会唱。

在明燃之战前,小七还和他这个做大哥的说,他家里还有个没娶亲的阿弟,等赢了这场仗后,他多砍几个人头去领赏,加上新发下的饷银,阿弟娶亲的钱就凑足了。

可惜他永远没有机会为他的阿弟亲手操办婚事了,因为他永远的留在了明燃谷中,而后长驱直入边城的北周恶狼们,更是在边城烧杀抢掠,无所不用其极,发泄着这么多年被憋屈的怒火,此后的边城,真正成了一座空城,百姓百不存一,小七那即将成亲的阿弟,自然没能够幸免。

在梦里,面对着昔日兄弟同袍充满恨意的目光,和回荡着的关于“卑鄙小人”的怒吼,刘习风都想把真相公之于众,可是他不敢,因为再如何,死了的终究死了,活人还是要继续自己的生活,死了的,是他的兄弟,活着的,又何尝不是他的兄弟?

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追随同袍而去,在十八层地狱里,他任打认罚,绝不还手,可他还是不敢,他不敢死,因为他死了,明燃之战的真相将真正被他带到坟墓里,他的兄弟,也将怀着恨意与遗憾,长眠地下。

这么多年下来,他就这样半死不活的硬撑着,在谢清华毫无情绪波动的目光注视下,刘习风在心中发出一声长叹,自嘲道,刘习风啊刘习风,你简直是这天底下最可笑的懦夫!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事,晚了一点,小天使们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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