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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更新更新(1 / 1)

老家的一切跟这里相比,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所以她决不能困在这一方寸土中不得出去,让这破地方毁了自己的一生,所以,哪怕是用尽任何方法,她都要回家!

赵秋华在心底愤愤的发誓,她绝对不能落入那种有家归不得的下场!

对于宁熙的话让她扯着嘴角说道:“宁熙说的没错,回家了是不想再回来了,这老话说的好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不说宁熙有这样的想法,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有吧!”

她就不信他们就不想回家了,

汪洋咽下榛子仁后,说道:“这本来就是,咱们家都是在城里,父母家人也全部在那边,我现在就盼着能早日回家去,离家这么些年了,大前年回去的时候,我爸妈比起以往明显老了好多,肯定是担心我担心成这样的的。”说完,汪洋的语中有些哽咽,让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沉默中,而宁熙也不例外。

宁熙想到前世,她返城后,宁父宁母才四十多一点的年龄,鬓角都染上白霜,这都是担心自己担心出来的,看得她心里莫名的辛酸;而且在宁父宁母出车祸过世后,她就疯了,连自己亲自给父母收敛都没有做到,她,真的枉为人女!

前世的事情已经过去,她重活一生,她还有机会不让自己悔憾终生。

宁熙在心中默默的念着:爸妈,女儿很快就要回城了,然后就再也不会离开你们了!

所以,就算不为自己,仅仅是为了让父母放心,她都一定要回去!

李彦之在这群人中来的最久的,这些年都一直没有回去过,他想起儿行千里母担忧这句诗,他更想在家里的父母亲,他是父母的老来子,虽然家里还有兄长在家中,但是父母亲年纪已过花甲之年,他怕的是父母骤然过世,而他却不在身边。

想到这,李彦之的眼眶红红的,湿湿的。

说起返城这事,李彦之想起之前在这里插队的知青,他虽说来了这里快六年的时间,来这里插队的知青不仅仅只有他们这些,以前来的那些知青,有的已经借着病返回了城里了,有的则选择去当兵离开这里,有的则是让家里套用关系回去了。

刚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来个两三年的时间就可以回去了,可不曾想到,自己来了这里都这么长的时间却一直得不到回去的机会,这不由让他很挫败,长眼望去,这返城之路,漫长而且还看不到头。

“是啊,谁都想回家!”温学军说道,“也不知道这什么时候能让我们返城回去。说起回去,前年的时候那个c市的周远明就办理了病返回到家那边,真是让人羡慕啊。”

说起这个,大伙儿自然是羡慕的很,现在还没有让他们返城的政策下来,要返城回家,说实话,还真的不容易。

“这事情咱们等通知就行了,咱们来看宁熙都说到哪里去了。”李彦之缓和好情绪后说道。

“呵呵,说的也是,宁熙,你就好后休息两天,咱们就打扰你休息了。”汪洋说道:“等有了空,我们再来看你。”

“谢谢你们的关心,我这就只是个发烧而已,我身体棒着呢,不用担心,反而是你们天天下地,这累着呢,下了工就好好歇着,过两天我就可以跟你们一起上工了。”宁熙对他们来看她一事多少是存了感激,毕竟大家都是来自各个地方的,也只是在一个地方插队而已,各人关各人什么事啊,而他们能来,可见他们之前还是有分情谊在里头的。

“那行,我们来了这么久了,也就不打扰你休息了,好好把身体养好啊!”李彦之说道,想着时候也不早了,宁熙这病才刚好,也没打算再多留在这里打扰宁熙休息。

李彦之说完,大家都点头,一同起身跟宁熙告辞,宁熙也不挽留,这乡下不比城里路上有灯可以看着走了,乡下一到晚上乌漆麻黑,走个路都不方便,不当心着点,不是给绊着就会给摔个狗啃泥,摔着哪里了可就得不偿失了。

“好的,这路上不平坦,你们回去的时候当心着点。”宁熙边嘱咐着他们五人,边把他们送到院子外。

北方秋天的夜晚起风的时候很冷,而此时的风起,吹动着闫婶子院子里的樱桃树,呼啦啦的作响,让几人不由地缩了缩脖子。

“行了,你快回屋去,这天看样子是要变天了,这都有点冷了起来,别吹风了,你这感冒发烧的才刚好上。”陈煜说道,“而且我们走一回就到住的地方了,你就不用担心了。”

“嗯,我会注意的,那你们也快点回去吧!”宁熙点点头。

挥手告别后,宁熙并没有直接进屋去,而是借着天的暗色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这才进院子关上院门。

看着土砖房里透着的点点亮光,宁熙感觉到一种平和在心中回转着。

前世的一切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一般,如同噩梦一般,现在她重活而来,就像梦醒一样,梦里的一切都随风而去,今生的她不能同前世那样傻呆呆的,上有心人的当,毁自己一生,害了父母受自己连累失去性命。

人,重新活着,总要丢掉天真,放聪明点,自己不去害人,也不要让人来害了自己!

她要活的清醒,不能让他人蒙蔽自己!识人不清的事情,今生决不能重蹈覆辙了,倘若还是痛前世一样的结果,上天未必再给重来一次!

宁熙在暗色中握紧拳头,暗暗鼓励自己。

醒过来的第二天,宁熙昨天休息了一天后,趁着今天翻看了一下之前父母给她寄来的信件,算算日子,也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没有给家里去信了,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宁熙趁着这两天休息的时间,决定给家里去一封信,也让在家的父母放心自己。

咬着笔写完最后一个字,宁熙小心的把信折好放着枕头边的书里夹了起来,想着明天还能休息一天,打算趁着明天上镇上去邮局买上信封跟邮票就把信寄到家里。

中午的时候大家下工都各自回家里吃午饭,闫婶子也回到家中。

宁熙没去上工,就早早的把午饭做好,等着闫婶子回来后一起吃,所以闫婶子回来后进了厨房摸着还散着热气的灶就知道宁熙已经把饭菜做好了。

“宁丫头,你都还没好全的,做饭那些的,还是等婶子回来做就行。”闫婶子朝着宁熙所住的屋子喊道。

宁熙放好书后就走出屋子,她扬着笑对着闫婶子说道:“婶子,我这两天不上工,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也只是把馒头蒸热,炒了个菜而已,反而婶子不要嫌弃我做的不好才是。”

宁熙之前没来插队之前,在京城的时候,做饭炒菜那些的,那是一窍不通,这炒菜也还是在插队之后跟着闫婶子住的时候学会的,不过那也是说的是前世而已,而前世宁熙在结婚之后就跟着宁母学会了宁母那做菜的一手的好手艺,还学会了照顾人,把那人照顾的非常好,可惜,那人却是个婚姻骗子,不是良人。

“哪里会,你这手艺是越来越好了,过来一起吃饭,一会凉了可不好吃了。”闫婶子端着盘子出来,心里暗暗夸着宁熙的有眼色,帮忙把饭菜做好后,省了她回家做饭的时间,她也就有多余的时间纳给她家谨行做的鞋子。

刚她下工的时候大队书记给了她一封信,说是她家谨行来的,一会吃完饭后,让宁丫头帮忙看看上面写的啥。

“诶,我知道了。”宁熙应道。

闫婶子边吃边问宁熙:“宁丫头,今天上午休息的好吗?”若是不好的,晚饭她就交代宁丫头等她回来做。

“好了很多了,婶子,你就别操心了,上午休息的好,还给家里写了封信,这不明天还能休息一天吗,我想着明天上镇上的邮局把信给寄了。”宁熙说完,顺带着咬了一口手上的玉米馒头。

“嗯,也是好,报下平安,省的你父母亲在家里总是记挂着你。”闫婶子点头说道,她也是做父母的,自然很能体会宁丫头父母对宁丫头的牵挂,儿女不在身边,总是揪着个心,生怕在外面吃苦受罪的。

想起刚到手的信,闫婶子又继续说道:“宁丫头,一会吃完饭后,你帮婶子念下信怎么样,我儿子来的呢。”闫婶子说的是眉眼弯弯,可见儿子的来信让她的心情很不错。

“好的,没问题,吃完饭就给婶子念。”宁熙说道,她听说闫婶子的儿子在七年前去了部队,七年的时间也就四年前闫婶子的女儿出嫁的时候回来过一次,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过第二次,闫婶子总是挂心儿子在外吃没吃饱,穿没穿暖的,儿子的来信可能是闫婶子那颗牵挂的心多少放下来点。

“诶!”宁熙的话让闫婶子那是更加的开心起来。

对于宁熙的话让她扯着嘴角说道:“宁熙说的没错,回家了是不想再回来了,这老话说的好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不说宁熙有这样的想法,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有吧!”

她就不信他们就不想回家了,如果说不想回家的,哼,还真不是一般的虚伪!

汪洋咽下榛子仁后,说道:“这本来就是,咱们家都是在城里,父母家人也全部在那边,我现在就盼着能早日回家去,离家这么些年了,大前年回去的时候,我爸妈比起以往明显老了好多,肯定是担心我担心成这样的的。”说完,汪洋的语中有些哽咽,让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沉默中,而宁熙也不例外。

宁熙想到前世,她返城后,宁父宁母才四十多一点的年龄,鬓角都染上白霜,这都是担心自己担心出来的,看得她心里莫名的辛酸;而且在宁父宁母出车祸过世后,她就疯了,连自己亲自给父母收敛都没有做到,她,真的枉为人女!对于宁熙的话让她扯着嘴角说道:“宁熙说的没错,回家了是不想再回来了,这老话说的好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

语录给了宁熙后,几人继续闲聊着,说着一些村里的事情。

闫婶子端着一小盘炒好的野生榛子进来,放到他们面前,笑着说道:“你们过来,婶子这也没什么好招呼的,这些是俺前儿个得空到山上打的野榛子,味道不错,大伙儿尝尝。”

闫婶子是典型的东北妇女,为人豪爽,也很热心,即使她寡居十多年辛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也没有把她这份对生活的热情磨灭掉。

宁熙笑着说道:“婶子,你真客气,谢谢你!”闫婶子对她真的是好,好到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报答闫婶子了。

闫婶子不在意的说道:“没什么的,这也是山里头弄来的,也不值几个钱,你们快尝尝尝尝味道行不!”说着招呼着大家拿盘子里的野榛子,那热情的模样让大家没法拒绝闫婶子的美意。

李彦之来插队来的早,跟村里人早就打成一片,所以他率先拿起野榛子,剥开一个放到嘴里。

闫婶子炒野榛子的手艺不错,野榛子给炒的脆生生的,放到嘴里一嚼,野榛子的香味溢满口中,直让李彦之开口夸,“婶子的手艺真好,这榛子炒的真香,味道真好!”

闫婶子给李彦之这话夸的眉眼弯弯,直招呼他们吃,“你们吃啊,婶子那里还有的是,别不好意思!”

闫婶子一个寡妇能在村里站得住脚,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这群年轻人的拘谨她怎么看不出来,想着,城里来的孩子就是跟乡下的不同,不像乡下的娃儿见到吃的就猛往自己兜里抓,恨不得全部装自个儿兜里去。

得了闫婶子的鼓话,大伙儿这才开始拿起野榛子来剥,一时间大伙儿都夸闫婶子炒干货的手艺好,夸的闫婶子眉眼弯弯,脸上挂着大大笑容。

见着大家吃的挺欢的,想着年轻人她一个老太婆参合个啥,于是闫婶子说道:“你们聊着,婶子就不打扰你们了。”说完就离开了宁熙的屋子。

闫婶子对宁熙好,村里人大伙儿都知道,汪洋咬着野榛子语带羡慕地说道:“宁熙啊,闫婶子对你可真好,还真是让人羡慕你啊!”

来这里插队的知青,跟所住的那些人家关系有闫婶子跟宁熙这般好的,没有多少,基本上是能过得去就行,看着闫婶子把宁熙当闺女一般的对待,这多少让其他的知青羡慕了。

毕竟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能有个对自己好的,还真的不错,连带着这般辛苦的生活也要好熬了一些。

他们都是群从来没有下过地,种过田的年轻人,国家的号召让他们来这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说实话,这日子一久,还真的很难熬。

思乡之苦,加上身体的疲劳,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宁熙浅笑着点头,同意汪洋的话,说道:“应该是说我很幸运地入了婶子的眼才是,而且我能给安排住婶子这里,也算是种缘分。”

也许真的是缘分,不然她重活回来的时候,怎么会重活到这个时候来,而不是重活到往后一点的时候?她以前从来不信因果缘由的事情,但是经过这令人匪夷所思的重生后,她想,她重活而来,必定是有原因,而这个原因,还真的有待于自己去发掘。

“说的也是,我们来自天南地北,能给安排到这个村里插队,这也何尝不是一种缘分?”汪洋点头说道,“庆祝我们这难得的缘分!”

这话让在场的人心微微颤动着,相互看着对方,心里难掩那份难言的激动。

在这时,李彦之看着赵秋华,那个人是他所爱慕的,他想,他能跟赵秋华从相隔几千里远的地方在这里相遇,相知,相恋,这份缘,很值得他去珍惜。

仿佛是感觉到李彦之的视线,赵秋华的脸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李彦之的视线相碰,里面的情谊让二人的心跟吃了蜜糖一般甜。

相对于他人的激动,宁熙只是淡笑着看着这群年轻激扬的脸,同时李彦之跟赵秋华之前的互动同样是丝毫不差地落入她的眼中。

看着这两人,宁熙心里头不由在想,前世李彦之得到那样的结果,是情爱害人还是情爱作弄人?

从目前来看,要一下子让李彦之认清楚赵秋华的真面目的话,怕是还有些难度了,毕竟前世李彦之为了赵秋华能把那个改变命运的宝贵名额给了赵秋华,这就不难看出李彦之对赵秋华的深情。

不过,依着赵秋华的脾性来看,今生李彦之在赵秋华身上的这一劫怕是避开不了了。

看着李彦之年轻的脸,宁熙想起那个在福利院,神智已经疯癫的李彦之,苍老的脸上没有一丝活人该有的表情,浑浊的双眼透着深深的麻木跟漠然,就跟行将就死的人没有两样。

也是,赵秋华在拿走李彦之的那个返城名额的时候,就等于是拿走了他一切的希望,一个没有希望,甚至是已经绝望的人,还能有什么盼头?

宁熙想着,也许会有个契机让李彦之从赵秋华编织的爱情网中清醒过来;也许这个契机不会有。不过,只要她能帮上的话,她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让赵秋华毁了李彦之,毕竟,这个朋友跟她有着相同的命运,不同的是,她能重来一次,而他却没有这个机会。

毕竟不是谁都能有她这样幸运能重新谱写人生,能将错误的事情重新扭转过来?而上天给了她这个机会,她想,她能活出自己的精彩,而且她一定能!

待情绪平静下来后,李彦之说起了秋收后的思想学习,因为他们所在的村子处于北地,冬季是最佳的学习时间,说完这个事情后,其中一名叫温学军的男知青说起了探亲一事。

这里插队的知青都知道这边安排探亲的时间大都是在冬天闲下来的时候,只不过这探亲的名额每年也就只有两个而已,所以知青们想要回去探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也是宁熙来了快三年都没有回家探过一次亲的原因。

前世宁熙来了这里也是很想回家探亲的,但是她了解一起在这里的知青们比她更需要这个机会,因为他们来的时间比她都长,有的五六年,有的四五年的时间,她了解那种思家的疼,所以她把这每年只有两个人回去的机会让给了那些比她更需要的知青们,直到她返城后。

“今年探亲,你们谁打算申请回家去?”温学军说道,想想他上次回家探亲也是大前年了,前年跟去年他都没有再去申请回去,今年他有些想回家看看,父母的年纪大了,在家里虽说别的亲人帮忙照顾,但是他还是想自己回去多看几眼,尽尽自己的孝心,因为他不想看到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情况发生在他的身上。

“今年我没打算回去,去年我回家了,家里也给我来信,心疼我说路远回去一趟路上遭罪,所以我打算明年再回去。”汪洋说道,他其实也想年年回家看看,但是想到路远,还是算了,接着想到宁熙来了快三年的一次都没有回去过,遂问道:“宁熙,你今年打算回家看看吗?”

宁熙笑了笑说道:“没,今年还没有这个打算。”她也没有必要来回折腾,还是等得了返城名额再回去也不迟。

“喂,我说宁熙,你比我们男人都坚强,三年都没回去过。”陈煜举起大拇指夸奖道,“要知道在这里能坚持三年不回家的,说实话,你一个姑娘家比我们强很多。”他都是隔一年回去一次,实在是想家想的受不了,所以相比于宁熙的坚强,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闫婶子端着一小盘炒好的野生榛子进来,放到他们面前,笑着说道:“你们过来,婶子这也没什么好招呼的,这些是俺前儿个得空到山上打的野榛子,味道不错,大伙儿尝尝。”

闫婶子是典型的东北妇女,为人豪爽,也很热心,即使她寡居十多年辛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也没有把她这份对生活的热情磨灭掉。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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