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人民饭店门口,杨卫成感觉挺尴尬的。
他一方面要应付辛古斯,一方面还得看周晓菲脸色。同时惊讶,这丫头原来俄语说的也这么棒!
毕竟两个同时邀约,他却答应了辛古斯,回绝了周晓菲。
实际上周晓菲也的确生气了,看到杨卫成的瞬间,先是惊讶,接着是惊喜,然后是生气。
小女孩面色微微变了,眼神暗含嘲讽。
“辛古斯先生,您不帮我介绍一下么?”她假装不认识杨卫成,决定借机会敲打敲打这家伙。
有这么对朋友的么?一点都不交心啊。
所以不管杨卫成怎么拼命给她递眼色求和,她都视而不见。
辛古斯哈哈一笑:“瞧我这老头子,居然忘了这件事。杨,这就是我说的小朋友,周晓菲周小姐。周,他就是杨卫成啊。”
“啊!”周晓菲故作惊讶地看着杨卫成,“原来这位就是辛古斯先生口中那位,能上天能入地,非常有才华能做生意的大老板,不要脸的杨卫成先生啊,你好!”
不要脸仨字儿,她说的飞快,并且是用方言,哪怕辛古斯是个华国通,也无法领悟这句话的真谛。
“额……”杨卫成语塞,“是啊,你好。”
周晓菲主动伸出手,杨卫成只要也伸手,俩朋友握握手。
“嘶~”刺痛从掌心传来,杨卫成皱眉咧嘴,倒吸一口冷气。
辛古斯问:“怎么了?”
“没什么,脖子上掉了个毛毛虫吧?”杨卫成道,假装伸手去抓毛毛虫,松开周晓菲的手。
这死丫头,刚才趁机用指甲盖掐他来着。
女孩子的指甲盖薄又锋利,估摸着刚修剪过,跟小刀似的。
“我定好位子了,咱们进去吧。”
杨卫成带着两人进去坐下,点菜不提。
吃饭的时候,杨卫成才知道,原来这一次辛古斯的学术交流,针对国内数所大中专学校,周晓菲单位也在其列。
而作为校内的优秀青年教师代表,以及唯一一位精通三国语言的人,她自然是被派来接待辛古斯。
今天一早,她打电话给杨卫成,就是想邀请他陪自己一起做接待,壮个胆儿。
杨卫成有事拒绝,这本也没什么,谁也不是游手好闲的人不是么?
可在这里再见到他,周晓菲心里就来气啦,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教训一顿再说。
两人始终装作是第一次见面,这点倒是挺默契的。
饭吃的很顺利也很愉快,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吃过饭,辛古斯提出送他们各回住处。
杨卫成先拒绝:“我不啦,还和朋友见一面,要去别的地方。”
实际上呢?他只是想躲着点周晓菲,毕竟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谁知道周晓菲也拒绝了:“不用啦辛古斯先生,我和妈妈约在附近见面,您忙您的吧。”
“那好吧,祝你们晚安!”辛古斯摘下礼帽,冲他们微微颔首,抬起头时,还跟杨卫成挤挤眼。
杨卫成愣了一下,卧槽,这死老头子啥意思?
辛古斯上车离去,杨卫成也没心思管他,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啊!
谁知道,周晓菲速度比他快,直接拦住他:“杨卫成,你怎么搞的?”
“啊?今天天气不错,你看天上还有个月亮嘿……”杨卫成顾左右而言他。
“少来,为什么要拒绝我,接受他?”
“哎!这位姑娘麻烦你把话说完整一点,什么叫拒绝你接受他?本人性别男,爱好女,是个标准的普通青年。”
杨卫成义正严辞地批评周晓菲一番,直接把她说得傻眼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送我回家!”周晓菲道。
杨卫成眉头紧锁:“你干嘛不跟他车走?”
“我喜欢,怎么?”周晓菲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样子。
杨卫成举手投降:“好、好,我送!”
于是送她回家。
好在人民饭店离二号院不远,步行也就十来分钟的事。
而恰好杨卫成这次住的小旅社,隔着两条马路,真是命中注定要送她。
就这么,杨卫成步行送周晓菲回家,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突然周晓菲说:“我觉得辛古斯先生好博学,好风趣。”
“昂?你喜欢他?”
“是有点崇拜,不过毕竟是外国人。”
杨卫成想开玩笑,但又觉得这种时候不适合开玩笑。
毕竟这姑娘是耿直性子,万一一言不合,自己又得遭罪。
他思来想去,只说:“是啊,外国人,文化风俗都不同。再说了,看人不能只看外表。”
“没错,我就是被某个人善良的外表欺骗了。”周晓菲意有所指地说。
杨卫成脸皮厚墩墩,一点都不生气。
见他不接茬,周晓菲更生气了。这时家属院大门也到,她气呼呼地说:“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没我就走了……”
“没了。”杨卫成实诚地说。
周晓菲快气吐血,哼一声,转身咚咚咚走向大铁门。
“哎,等一下。”杨卫成喊。
周晓菲心里一喜,转过身看他。
“那啥,你身上有钱没?”杨卫成道。
周晓菲眼前一黑,差点晕倒:“你!要钱干嘛?”
“我想买包烟,忘带钱了。”杨卫成特别怀念手机支付的年代。
不,应该叫做向往才对。
一代代人不停地努力,才让他在那时代过上那种方便快捷地生活。
现在是1991年,不太远了。
周晓菲从钱包里拿出一张钞票,走回去使劲塞他手里。
“嘿嘿,谢啦,回头还你!”杨卫成捏着钞票,笑嘻嘻道。
周晓菲理都没理他,转身进大门去了。
杨卫成哼着小曲,于夜幕下行走在舟市的大街上,走到一家小店,买了包烟,又称了几颗大白兔,然后穿一条巷子,准备抄近路回去。
他一路上都在想那一沓单页,算计着这一笔买卖的利润以及可行性。
必须跟柳若凡商量一下,他想。
突然,前方的路灯下,出现一道黑影,是躺着的,一动不动。
杨卫成吓一跳,停下来仔细看了几眼,发现那是个老头,好像昏了。
他赶紧走上前去,蹲下来看去。
那可能是个老头子,衣着朴素,甚至有点脏,头发像茅草一样,正躺在地上发抖。
这天也不冷,怎么还有冻死的流浪汉?
但杨卫成很快就意识到,这人不是冻死的,是低血糖了。如果不是遇到他,这人怕是要横尸在小巷子里了。
他第一时间就是起身想跑出去,到哪给这流浪汉找点吃的。可站起来他马上又蹲下,真是笨死了,口袋里不是有几颗奶糖嘛!
杨卫成忙剥开一颗奶糖,塞进流浪汉嘴里。
“吃啊,大叔,吃下去就好了。”
流浪汉含着奶糖,一股甜津津的液体浸润着他的喉咙。
对他来说,这简直是无比的珍馐。
吃下奶糖之后,流浪汉从全身乏软无力,心悸的状态挣脱,身上渐渐有了力气。
“谢谢你啊!”他虚弱地冲杨卫成道谢。
杨卫成道:“嗨,都这样了,就别客气了。还饿么?”
“嗯,有点。”流浪汉倒也不客气。
杨卫成说:“能站起来么?我带你去买点吃的。”
流浪汉爬起来,摇摇晃晃地扶着墙走了两步:“走吧。”
杨卫成一脑门黑线,真是不客气。
他带着流浪汉回到小卖部,买了一包桃酥,一瓶麦乳精,这一下那张钞票都花光了。
之后,杨卫成又领着流浪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给他泡麦乳精,让他就着桃酥吃喝。
这样高糖分的东西,最适合他的状态了。
为啥要领流浪汉回住处呢?缘故是杨卫成觉得这人并不是真的流浪汉,那眼神很犀利,言行举止也很正常,甚至有点深沉。
哪有流浪汉有这样的眼神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