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节、狐族的誓言
……
“是,是鬼吧?”胡嫦确定了一下,没有脚,透明的,漂浮着的,而且,没有半点生的气息。23US.最快
所以,是鬼!
胡嫦转身就跑。
秦天一愣,太初焱帝的事情可是秘密。现在也之后精灵女王茗、秦天自己,以及白小玲知道。
其他的人,一概不知。
就连暗夜精灵王铠都不知道!
现在被一个小姑娘看到了,秦天直接就扑过去,把胡嫦用神力困住了。
胡嫦愕然地看着这透明的牢笼,不禁用神力打击。
可惜,她只有神王级的修为,根本打不穿。
因此,她只能害怕地看着秦天,“喂,你,你要做什么?我,我可是狐族的公主啊!”
“狐族的小公主?”秦天笑笑,“你就是胡嫦?”
“是啊!就是本公主!”胡嫦拍拍还未发育完的,大概只有32a+的胸,道:“你,你困住了我,你,你闯大祸了!还不,还不放了本公主?!小心你会掉脑袋的!”
“你爸妈又不在神狐界,怎么掉我的脑袋?”秦天眯了眯眼,“小姑娘,想吓唬我,你还早了嫩了十几万岁。你求我,我就放了你!”
“我求求你,你放了我吧。”胡嫦还真是求饶了,一脸的求情。
秦天嘴角一撇,“呃,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我什么都没看到啊!”胡嫦忙摆手,“哥哥,你好心放了我吧!我,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真的!!”
“九尾狐狸族很注重发誓的。据说,狐族曾经因为不守信用而被众神敌对。后来,一位狐帝为了让狐族好好地在神界生存下去,便用全身神力,化了一道神狐界的规则!但凡是狐族发誓,若有违背誓言者,将费尽修为,化为普通狐狸,短短二十载光阴,经生死。”
“所以,你发个誓吧!”秦天笑道。
胡嫦一愣,“呀!你对我们狐族还知道挺多的嘛。要是我不发誓呢?”
“不发誓,那就把你带到冥界去!”秦天笑道:“我冥界可有很多很多的孤魂野鬼,把你丢进彼良坡,一辈子出不来!和鬼待在一起一辈子!!”
“啊啊啊!我,我发誓,我发誓!!”胡嫦急了,当即比着手,“我,我胡嫦发誓,刚才我见到的那个,那个爷爷,我一定不会告诉其他的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若是在这个秘密被揭开之前,我告诉了其他的人,那,那就请狐帝按照规则,惩罚我!!”
说完,天上忽地落下一道光,降落在胡嫦的身上。
胡嫦只觉得脑袋有那么一瞬的眩晕,再睁开眼,却发现手上一个刺痛。
是一个狐尾的标志,落在了她的手腕上。
看上去倒是很美!
可,胡嫦知道,这就是那个规则的印记!发了一个誓,就会落下这个印记。
这也是狐帝的一个老奸巨猾的地方,时刻提醒子民们,不要随便许下承诺和誓言。除非,一定能做到!!
这样的印记,也只有誓言达成了,才会消失。若是违背,就会遭到印记的反噬!
等到这个秘密完全揭开的那一天,这个印记就会消失了。
秦天这才收了神力,将胡嫦放了出来。“小狐狸,既然你是公主,为什么我们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了,你都不出来招待我们一下?”
“我,我……”胡嫦揉揉手腕,生气地道:“你那么坏,我才不和你们打交道呢!哼,明知道我们狐族不能轻易发誓,竟然还逼着我发誓!真是坏蛋!!”
“哈哈哈。”秦天一笑,“这个印记,你是对着我许下的誓言。你要是能够帮我完成一件事情,我就帮你去掉这个印记!”
“真的?”胡嫦一愣。
她可不想时刻提醒掉胆地提防着说漏嘴。
“当然是真的!”秦天笑道:“只要我答应,这个印记自然会消失。”
“那你要我做什么?”胡嫦认真道:“可千万不要叫我犯罪啊。我可是很善良的公主!!”
“嗯嗯,好。”秦天苦笑道:“你知不知道,你们神狐界的一枚橙色的幻术元素神石?”
“那是什么?”
胡嫦不清楚地摇摇头。
秦天愕然,“你作为公主,连这个都不知道?”
“是宝贝吗?”胡嫦道:“长什么样子?我也许见过呢,只是不知道名字了。”
“当然是宝贝。”秦天道:“和夜明珠长得差不多,不过,有我的拳头那么大,橙色的。也会发光!”
“和夜明珠一样的东西。”胡嫦眼睛一亮,“这个简单!我带你们去找。”
当即,胡嫦笑了起来。
白小玲也跟上,三人一起朝着九尾神殿后方的荷池走去。
一大片荷池出现在秦天和白小玲面前的时候,两人只觉得太美!
一片绿色的荷池,里面开着无数的莲花。
而且,一望无际,烟云缭绕,简直是连太上神界的天上宫莲花池都比不上。
“知道这些荷花为什么养得这么好,而且永远不凋零,每天都开花的吗?”胡嫦笑嘻嘻地道,一脸的骄傲。
她对秦天与白小玲的表情,相当地满意。
“为什么?”
秦天眯了眯眼,“难道就是因为这个莲花池里下面有夜明珠?”
“对了!”胡嫦打了个响指,笑道:“这下面有很多夜明珠。我生下来这下面就是放珠子的。这一片荷花,都是我母后养殖的。大概有五六万年了吧!”
“嗯,这下面难道有一个小世界?”秦天眯了眯眼。
小世界,是利用空间神技开辟出来一处特殊的空间,凌家在原来空间的基础上。
“呀,眼力不错嘛!”胡嫦拍拍秦天的肩膀,笑道:“没错啦。下面就是藏着夜明珠的小世界!你跳下去之后,便可以看到了。至于什么橙色的珠子,你自己找找就知道有没有了。”
秦天点点头,“小丫头,你没骗我吧?”
“我没有啊!”胡嫦瞪大了眼,认真道。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