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木萍和褚燕红的酒席都在腊月十八会有冲突的木一,把两人的请柬拿出来看了看。还好他拿出来看了看,不然可就误事儿了。
原来木萍的请柬上邀请木一参加宴席的时间是腊月十七,即公历的元月十一日。而褚燕红的就是腊月十八,即公历的元月十二日。木一心里有些纳闷儿。按照西龟的规矩,女方的宴席都是单日子,男方的宴席才是双日子。这两张请柬的时间确实是不一样的。搞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的。只是,写错了的可能性肯定是没有的。因为,这毕竟是婚姻大事里的一项很重要的事情。
木一打算和徐英雄一道去参加宴席,但是去了两趟徐英雄都不在家。他妈妈说他在城关办事情。只是没有说办什么事情。
等到元月十一日那天。木一吃了中午,换了一身还算体面的衣服,赶车去城关赴下午三点的宴席。
下了车边走边打听,终于找到了木萍家。只是并没有看见新娘子——木萍。其他的宾客也都不认识。许是来得早了点儿吧?木一并没有看见乡上的其他同事。
为了再确认一下这里的确是木萍家。木一壮着胆子问了问“挂礼”的人。“请问这里是木萍家吗?”
挂礼的人显然也不认识木一,但是还是很热情的告诉木一:“嗯。这里是木萍家。”说着就拿起了笔,做好了“挂礼”的准备。木一本打算先把礼挂了(随礼金,并让帮忙收礼金的人把自己的姓名和礼金金额登记在册)了,但是一看那些挂了礼的人的名字都差不多是姓木的,木一把万一自己把礼金随了,名字却混在木萍家亲戚堆里,到时候要是木萍误会自己没有来,那就不好了。还是等一下,等看到了同事,大家的礼挂在一起。以后木萍一看“礼薄”就知道自己来了。
于是木一赶紧退了出来,到县城的街上去逛了一圈。
看看时间,差不多要到两点了。木一又匆匆向木萍家赶去。还好,还好。在快要走拢木萍家大门口不远的地方,木一看见了熟悉的同事。张刚、徐英雄、潘建国他们也正赶往木萍家。
木一赶紧跟了上去,和三人打了招呼。大家结伴到了“挂礼”处,每人都随了一百块钱。然后站到一旁去等待开席。这吃酒席,讲究一个气氛。但是气氛从哪里来呢?气氛从同桌的宾客中来。
这一桌是坐八个人。而木一他们只有四个人。他们并没有看见其他的同事。终于在开席前,文耿直来了。五人一起准备帮些忙,比如端哈掌盘,添些清汤什么的。只是,人家木萍家是亲戚就把这些工作做完了。
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木萍家的宴席正式开始。一看时间,刚好三点整。看样子木萍没有邀请同事参加她的“送亲队伍”。因为,木一看见四桌“送亲”的人里并没有同事。
五人也就在“第一轮”的宴席里入席了。因为天气寒冷,饭菜冷得很快。但是,五人还没有吃罢,就看见新郎和他的“迎亲”队伍已经把新娘子和“送亲”队伍迎起走了。
木一远远地看见画了新娘妆的木萍很是漂亮,只是匆匆一瞥,也不知道木萍有没有看见自己。
吃罢,五人各自散去。
第二天,木一就有了经验。不能去得太早。去早了一个是冷,二个是也认不到人,不好耍。所以掐好时间,接近两点的时候木一赶到了宴席之地——迎宾宾馆。
兴许是大家都掐的这个时间点儿吧?
不过在迎宾宾馆门口木一不仅看见了熟悉的同事,关键是还同时看见了新娘子和新郎官。木一这下恍然大悟了。褚燕红的请柬,邀请同事们是在男方家吃喜宴。
正在木一恍然大悟之际,新娘子褚燕红和新郎官康红楚已经迎了上来。
他们边给大家敬烟,边招呼大家。
褚燕红:“不好意思了哈。把大家请到康红楚家这边来主要是怕大家不习惯我家那边的彝族风俗。”
大家边笑,边开玩笑:“新郎官啊。我们把礼钱赶给新娘子家,却跑来吃你家的酒席。你可吃大亏了哈。”
新郎官忙笑着说:“哪里,哪里,两边都是一样的嘛。都是一家人了。”
大家连说:“就是,就是。都是一家人了哈。”一边说,一边笑。
新娘子和新郎官都知道大家在开他们的玩笑,也假装听不懂。但是新娘子又忍不住说:“你们啊,太坏了。”
这时新郎官说到:“各位瓦拉多的哥哥兄弟些,一会儿就麻烦大家帮着端哈子菜哈。”
虽然只是简单的一个“请帮忙”,一下就拉近了大家的距离。本来木一他们只是褚燕红瓦拉多的同事,而人家康红楚是果申乡医院的医生。大家到他家来参加婚宴本就有些尴尬。这下好了,一下就把这尴尬化解的无影无踪。感觉我们瓦拉多的同事,倒成了康红楚的同事了。
就这样。开席时间三点一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一响。瓦拉多的同事们和康红楚那边的同事朋友亲戚些一道,卖力地“帮忙”了,端菜的端菜,提酒的提酒,添汤的添汤......大家一边“吆喝”,一边“开玩笑”,大家都沉浸在这快乐的气氛中。
到最后客人们都吃完了。大家才坐下来吃。这时,大家也不再讲究什么“八人一桌”了,直接把两张桌子拼在一起,两桌的菜上在一起,而且那分量也是大大高于宴席的分量的。
话不多说,白酒、啤酒随便喝。只是大家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喝白酒。也不说什么杯子不杯子的了,直接把碗满上。这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虽然新郎官是人家康红楚,但是这瓦拉多的光棍儿汉些,那喝起酒来,牛皮都吹上天了。
天都喝黑了。大家才散了席。只是这席是散了,但是喝酒,那只是才拉开了序幕。
大家吵吵嚷嚷,要去“闹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