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过了思绪的方十一,他心中又是生出了一番感慨。
而在这时候,阿皮卡已经回来了,一个小小的破烂包囊被塞得鼓鼓的样子。包囊打开来,有药物,熟食,还有干净的瓶水。
本来一众小孩们躺在草席上奄奄一息,经过了方十一给他们把脉针灸后,他们顿时恢复了不少的生机。
尤其当他们看着阿皮卡掏出来的食物,彼此都是双眼冒着金光,形同饿狼,都相互挣扎的要起来。
眼前这一幕,叫人看着真的是无比发酸。
方十一只好对阿皮卡说道:“你现在把那些熟食都给均分给他们吃吧。不过要记得,一下子不要吃得太多,可能你们已经饿得太久了,倘若一下子吃太多的东西,会让你们的胃部无法承受,从而会发生些意外。”
“谢谢方大哥,我知道了。”
阿皮卡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巴,尽管他现在也是很饿。不过相对于其他的小伙伴们,他们比起他更加需要食物来充饥。
少卿,方十一看着忙得满头大汗的阿皮卡,这小小的孩子,一直在喂养着他的小伙伴,却把自己给忽略了去。
“行了,阿皮卡,你就让他们自己吃吧。想必你也是饿坏了吧?赶紧歇口气,然后吃些东西。记得等下把那些重要都给熬了。”
阿皮卡眼眶一红,他差点就掉下了眼泪。很久了,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方十一那样的关心他们,在乎他们的生死。
他们就是孤儿,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命贱如草,活得连狗都不如。
可偏偏在今天,来自不同国度的方十一他们,给予了他们一份温暖。
阿皮卡低着脑袋,默默的吃着熟食。
方十一走了出去,发现白凤依在大树旁,一个人坐着发呆,也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事情。
白风那牲口也安静的呆在一旁,难得这畜生如此安静。
一个绝美的女人,然后身边杵着一头庞大的畜生,这一副画卷也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了。
“方大哥,眼看天就要黑了,你们找到落脚的地方了吗?”阿皮卡走到了方十一跟前,抬头对他问道。
方十一笑着摇头:“还没有呢。原本我们准备要打算去找酒店的。谁知道会半路杀出你这个程咬金来,然后就被耽误了下来。”
“那个我……”阿皮卡挠着脑袋,面色一红。
说真的,他当时真不是故意要抢劫方十一的包囊。那时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想起自己的小伙伴们奄奄一息,眼看就要死去。
所以阿皮卡才会铤而走险,决定干上一票。
恰好方十一跟白凤徐徐走在大街上,身边还携带着一头畜生。他们的出现,是那么的拉风,那么的招人耳目。
于是阿皮卡看着他们这两人陌生的脸孔,才绝对对他们下手。只是很遗憾,抢劫失败。
万幸的是,阿皮卡遇到了方十一。
见着阿皮卡小脸蛋涨得通红,通红的形同猴子的屁股。方十一也不好再继续开他的玩笑,而是直接问道:“阿皮卡,你能告诉我,这附近的酒店在哪条街吗?”
“嗯!当然可以了。要不,我带你们去吧。”
接受了他们如此大的恩惠,小孩子的心性本来就善良,阿皮卡想着要报恩。
方十一面色沉吟了一下,最终点头:“嗯!也好。”
这个南缅的小镇,白天看着喧哗无比,可是到了晚上,附近单位街道行人几乎是寥寥无几。
走在空荡荡的长街上,感觉有些怪异。
方十一不由得有些好奇对阿皮卡问道:“对了,你们这大街上怎么行人这么少啊?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方十一的好奇问题,其实白凤也是注意到了。
“哎!就在上个月,我们这里发生了政府军跟叛军的严重冲突。死伤了很多人,所以,政府为了安全考虑,他们从上个月就开始了宵禁。一般十一点左右,这大街上所有的商店,还有其他夜市什么的,通通必须都得关门。不然……”
话说到这,阿皮卡忽然一脸紧张起来,他东张西望看了一下,继续低声说道:“不然后果很严重。”
小国家为了争取地盘,争取利益,内乱,内战一点都不奇怪。
于是,方十一马上就疑惑了。组织上怎么会派遣冷若冰到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小地方来执行任务?他真的是想不通了。
很快,阿皮卡就把他们带到了一处看起来还算是环境优雅的酒店。酒店大门口杵着两身材高大的男子。
他们穿着男士款裙子,包裹着头巾,打扮的有些像中东国家的阿拉伯人。
“喏,方大哥,白姐姐,就是这里了。这酒店的环境还不错。”阿皮卡指着酒店门口说道,“方大哥,白姐姐,如果没有其他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去吧。”
阿皮卡撒起腿就跑。看样子,他是担心自己的那些小伙伴了。
“白姐,我们进去吧。”
奔波了一天,方十一顿感有些倦意。
笃笃!
却在这时候,一辆看似军用车呼啸而来,瞬间挡住了酒店的大门口。
踏踏……
车门一打开,立马从车上涌下了三三两两的男子。此些男子穿着军服,他们竟然还扛着机枪?
好像是当地的政府军,看似来者不善啊。
“你们是干什么的?”
其中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男子,他走到了方十一跟前。当男子目光一扫上白凤的脸上,他目光顿时一呆。
好个绝美的女人!
“我们是赖住酒店的。”方十一回答得很平静。
“你们住酒店可以,不过得给我检查一下你们的证件。哦,还有,难道你们不知道?在我们的国家,你们不能随便携带动物入城的吗?那是违禁的,所以你们这大猩猩,必须得交给我们来处理。”
络腮男子的话顿时让方十一面色一愣。他瞅了白凤一眼,在看看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的白风。
在进入南缅之前,陆达可没有跟他们说,这个小国家可不允许私人携带动物入城来的吧?
“抱歉!我们还真不知道。”方十一眸子一闪,心下有了几分戒备。
此些人出现的过于突然,难道他们真的是冲着大块头来的?呵呵!果真是如此吗?
让方十一惊讶的是,他们这些南缅人,好像懂得说中文的不在少数啊。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南缅毕竟是边境,而且这周边中的华夏人也不少。他们张口就说出了一口流利的汉语,其实一点也不奇怪。
“哼!那你们现在知道了吧?”络腮男一边说着话,一边又偷偷的瞄了白凤几眼。
他不由得心中暗暗一道:麻痹!那女人美得也太不像话了,简直比仙女还要美啊。嘿嘿,要是把那女人狠狠的压在床下,该是一番的享受呢?
十个男人九个色胚子!此话一点都不假。
“嗯!知道了。”方十一倒是想要看看,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
“很好!”络腮男子嘴角微微一勾,“那就把这畜生交给我们来处理吧。”
方十一双手一摊开,则是一脸笑呵呵:“如果你们有办法能够让它跟随你们走的话,我自然是没有任何意见。”
白风可不是一般的畜生。这牲口的高智商可以随便的斩杀任何一个人类的脑袋。尤其是白风的修为,尼玛的这牲口几乎都跟白凤平级了。
试问一下,修为达到了半圣的畜生,都逆天了,谁能奈何它?
接下来,络腮男用着缅语给他身后边的士兵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儿话。看样子,他是对着士兵下了指令,打算是要讲白风给拖走了。
可惜啊,他们的如意算盘真的是打错了。
砰!
两个刚是走到白风身边的士兵,瞬间就被白风一爪子绊倒。狼狈的翻滚在地上,一副惨不忍睹的样子。
络腮男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幕,他一脸目瞪口呆。特妈的!小小畜生也能伤人?
“废物!你们一起上。”络腮男又下了指令。
哗啦!
足足有十余士兵,他们蜂拥对着白风围拢了过去。
啪嗒!
啪嗒!
嗷!
白风巨大的手臂一轮起,周边中顿时响起了一阵阵的哀嚎声。
砰砰!白风挥舞着双臂,无比振奋。
白凤冷眼看着,方十一也是。
他们看着那些像小丑一样的士兵,打着翻滚,对他们真的是一点也同情不起来。
“都是一群废物!去去一头畜生都奈何不了吗?”络腮男气得一脸哇哇大叫。
蓦然,络腮男想起了什么,他目光阴沉的对着方十一射去:“你去让那畜生乖乖听话,不然老子真一枪把它给蹦了。”
“呵呵!这么说,你这是在吩咐我了?”方十一嘴角一勾起,立马扯出了一抹冷笑。
“如果您认为是的话,那就是了。赶紧的,别在磨蹭。”
络腮男早已是失去了耐心。
“你是个什么东西?有啥资格对我指手画脚?莫非你以为,我是你手下的士兵不成?很抱歉!我对于你来说,我就是一个过客,一个路人甲罢了。你觉得我凭啥要听你的吩咐?”
“混账!你们这些华夏人如今在老子的地盘上,还特妈的敢这般嚣张?你真以为老子不敢蹦了你吗?”
络腮男立马掏出了手枪,他面色自是阴沉,而黑漆漆的枪口抵上了方十一的脑袋,又是一声冷笑:“乖乖,我数三下,如果你小子在不动的话,那么就休怪老子对你不客气了。一……”
“知道吗?我这人历来脾气都是很好的。但,我这人头个坏脾气,我真的很讨厌被别人用东西指着我的脑袋说话。尤其还是……”
嗖!
方十一动了。形同闪电,急速的宛若鬼魅。鬼速漂移啊,一眨眼的功夫,刚刚还是拿着手枪指着方十一的络腮男,他的手枪已经被方十一劫在了手上。换做是方十一拿着枪抵在了对面的脑袋上。
麻痹!这小子是怎么做到的?刚才他只能感觉手腕一阵麻痹,然后……就在也没有然后了。
如此说来,华夏人都是特么牛逼的吗?
一脸深深震撼过后的络腮男,见着方十一一脸淡定从容,尽管自己心中很不甘心,也是非常不爽。可斗转瞬间,他竟被对方给要挟了?艹蛋啊!这都叫什么事?
“小子,你若是胆敢对我开枪的话,你们也活不了。”络腮男震撼过后,他很快就调节好了自己的心情。
此地是他们的地盘,他无需害怕,更不会忌惮方十一对他的威胁。倘若那小子真对他开了枪,反正他也注定活不了。
“呵!你真有那么自信吗?即使我要对你开枪,你也认为我们真的活不了吗?人啊,有的时候过于盲目的自信,很不好。在我们华夏有这么一句话说,自恃过高,真真不自量力。”
正当他们双方坚持的不上下,这时候,只见一辆飞奔的车子而来。
络腮男子忽然对着方十一哈哈一笑:“臭小子,你死定了。我们的老大来了,哈哈……”
车子停下后,走下了一个板寸男子。面色黝黑,身材高大,魁梧。
但,此人竟然穿着人字拖?
擦!穿着军服,然后脚下套着人字拖的军人?想想也只有是在这南缅的小国家会这般的奇葩了。
“沙巴鲁,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高个男子走来,他挑了一眼方十一,在扫了一眼身后的白凤。男子的眸子不由得一闪,这女人竟是生得这般美貌?
呼!是男人的话,几乎都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了。都说华夏盛产美人,看来此话一点都不假啊。如此美丽的女人,在他们小小的国度中,真的是不多见。
“头,是这样的,刚才我们……”
“我知道了。”
高个男子大手一挥,他目光盯着方十一,足足有十余秒钟后,男子一阵爽朗小声:“原来是华夏的原道而来的朋友啊?失敬了。”
“呃……”这尼玛到底是个啥情况?方十一脑袋立马发生了短路。原本他以为,来者不善呢,谁知道,事情好像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
“朋友,我替他们给你们道歉了。我叫康莎,是这片街区的酋长。用你们华夏的汉语来说,也就是相当军委大院的意思了。”
哦!原来是个高官啊!还是个高级的督察官吧?
“我叫康莎!只是不知道两位如何称呼?”
刚刚还是生死对峙的气氛,一下子发生了变化,真的是叫人有些难以适应。
不过,居然对方如此豪迈,方十一也不能再气势上被他们给斩压了,立马说道:“我叫方十一,她是我的……妻子。叫白凤。”
“妻子”二字方十一说得有些别扭。不过也是他们在进入到南缅来,早就定好的计策。因此白凤听到了方十一将她称呼为“妻子”时,她脸上并没有一丝情绪的波动。
“啊?原来你们是小两口啊?哈哈……方兄弟!你果真好福气啊。娶了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娇妻,真是羡煞了我们等人啊。”
是男人都会羡慕的。白凤的绝美,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动心。
但,方十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对于白凤的美,她的那一份冰冷,他真的是无福消受美人恩了。
彼此客套了一会儿。
康莎眸子一闪,问道:“方兄弟,沙巴鲁可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助手。他的底子看不弱,瞧你一下子就能够从他手中夺了枪支?看来方兄弟也是个练家子吧?”
这算是试探吗?
突然出现的康莎,还有这么一支军人,方十一心中不得不起了提防。
“呃……其实我懂得一点点功夫。都是绣花腿子,中看倒是不中用呢。”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在没有弄清楚这一支军人的身份,方十一谁也不会相信。当然,此刻的方十一心中,他有了自己的打算。
居然误打误撞让他们跟康莎扯上了关系,不如借助他们这些人的力量,然后去暗访那一支叛军的动向。如此一来便可以进一步打探到冷若冰的下落了。
这不是一举两得么?
当然,方十一他却不知道,康莎的确是实实在在心上方十一。他心中并没有方十一想象中的复杂。
康莎无比热情的邀约着方十一,白凤他们去做客。康莎的心思很简单,因为他真的很欣赏像方十一这样的年轻俊杰。
方十一为了此事跟白凤协商了一下,白凤并没有任何意见,一切听从方十一的定夺。
人在他乡,陌生的国度上多了一个朋友,那是美事一桩,何乐不为?
常言道,不打不相识。
遂是同意了康莎的邀约。
驱车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康莎把方十一他们带到了一座看似有些荒凉的地方。下了车,他们一看,这可不是什么地方,竟然是军营?
方十一有些愣住了!难道康莎是故意的?还是他刻意为之呢?
试问一下,有谁会将才是刚刚认识的人带入自己的军队来?倘若身份是奸细的话,那不是等于引狼入室?直接把自己的地盘秘密给完全暴露了吗?
是康莎的大度?真的把他们当成了好朋友?真的有这个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