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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简单或者困难的路(1 / 1)

当武平的衙役抽出几个人手追赶云帆三人,在路上无意遇到了昨日那个剑客,他正优哉游哉般往北边而去,看起来跟云帆几人是同路的,只是要落后几分。何二何三在刚才的被袭击中没有伤到筋骨,他们的皮厚,爬起来之后叫嚣着要给那个可恶的少年一点教训,却没能追上,而遇到戴斗笠的剑客,两人顿时怂了。他们深知那个大盗的厉害,在此人未转过身来之前,就开始后退了。

他们这样的举动自然引起了同伴们的不满,这些都是昨日的行动时,没见到剑客之剑法的同伙,他们的惯于宣示衙门的威严,以及个人的实力,在这样可疑人面前,是不会有所收敛的。

“前面的人站住!”某个刚当上衙役不久的家伙喊了一声,他喝止剑客停下。

“别,别……”刚要后撤的何二发现自己来不及制止新人的莽撞,他鼓气勇气要补救,因为所谓的新人,是顶头上司的小舅子,值得他维护。

“这位大侠,我们认错人了,请多多包涵。”剑客转过身来,一眼就看见昨日被自己拍了几记耳光的家伙,这时候此人的言语代表着其人的示弱。

剑客仅仅是皱皱眉,昨日他的心情不错,今日当然也不会坏到那里去,所以见到这帮武平的公差,他的剑仍插在腰间,在他们没有涌上来要给自己一刀之前,他是不会拔出剑来的。

“滚吧!”一句淡然的话语,从该人的嘴里吞出,白日旷野的光亮之下,大路上的公差可看清那张斗笠之下的脸,这不正是通缉令上面的大盗吗?稍微了解昨日酒楼之上所发生过的事情之公差吃了一惊,如何二何三般,他们选择后退两步。

“别拦着老子,我告诉你何二,若还不放手,回去之后,有你好果子吃的。”冲动的新人被何二拉住了手,他不能往前,就不能盘问那个戴着斗笠,装模作样的家伙。在他这个新人看来,鸡鸣狗盗之辈,这些作恶的嫌疑者,于公门之人面前,只能乖乖听令,和良民一样,他们也必须要有配合的觉悟。

“小哥,别,别冲动,他就是昨日那个大盗。”低声解释一句,何二有些急了,他只害怕稍微不注意,惹起了对方的怒火,那么,他们这帮人肯定讨不了好的。解释之后,他接着剑客的话,以谦卑的语气道:“大侠,我们这就走,这就走。”

“何二,放开老子!”眼看着自己入职以来,第一次的盘查就这样被何二搅合,新人很是不爽,他不愿后退。

何二二话不说,拉着此人就走,剩下的知情或者不知情的几个公差,亦跟着往回退,直到那个丢失了剑鞘的神秘人,那个公然露面的大盗转身离去,众人方松了一口气。

“刚才是怎么回事,何二你老实告诉老子,怎么你们这些人都怕了那个家伙?!”某人的小舅子质问何二,以及何三。

“小哥,回去再说,回去再说。”何二没有勇气面对厉害的剑客,但他还是让某个跑得快的人,将刚才遇到了大盗之事向上面报告,同时不忘分出两人,远远地跟在剑客后面,可惜这件危险的事情,没人去做。

“回,回**的蛋。”该人愤愤不已。不久之后他的姐夫到来,也就是武平的捕头陈飙,当听了何二的报告,一巴掌甩在新人的脸上,痛斥一句让他日后多向何二学习,就开始和他的同伴们,研究如何在限期之内,将剑客抓住了。

北边的风翻过高山,越过大河,到了南边之时,已无北方之地之凛冽,却可以带来寒冷。初冬不算冷,当冬入大寒小寒之时,方见其寒冷之利爪,这是节气上对应的天气冰冷,古来偏差不大。

往着金陵而去,于这条官道上走着,有一大段的路途,几乎是与大江平行的,所以虽然隔着山脉,偶尔得到江边吹来的风,这并不夸张。只是云帆三人走着,单衫的他,穿道袍的田鹏飞和胡铨,皆不会像普通人那般,需要更厚的衣物御寒。因此,普通人所可以领赏到的一份冬天的冻意,他们比较起来,是“迟钝”而不够敏感的。在路上时,若不是见到人的厚衣而行,树木的叶子凋零,那么,印象中的冬天的到来,大抵需要雪花飘荡时,方来得真切些。

云帆摇着头,他暗叹一句吃下金丹,并非全是好事呀。就这种普通人的冷暖自知,自家身体强大之后,难免有后知后觉之感。他如此,他的两位还不大熟悉山下世界的师兄,亦差不太多。

天阴抑着,昨日还是好天气,今天就有些变色了。马蹄碾碎青春期富裕的阳光,马蹄亦踏着冬天的北风,逆风而行。路是好走的,这日路上的太平,是云帆的从家中出来,所少见到的。似乎越靠近金陵,靠近大越朝的京都,路上的境况要好了起来。比起别的地方,好上许多。这亦或许也有运气的成分,不过,无论怎么说,京畿重地,总是会引起官方的注意,乃至于重视,而不会出现大的疏忽,做出漠不关心的姿态的。

总的来说,年轻的大越朝,此时正是往上发展的时候,走的是上升之路,颇懂得些历史知识的云帆,在自己的心中有这样的判断,太平时期嘛,人们安居乐业比起战乱之时,要容易得多。

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这样的走法,有走马观花的时候,也有停留一天两天,观摩这个世界的普通而独特魅力的时候。走在路上,对于身后的武平,云帆的印象不大好,主要是因为那一身制服的皂隶的表现,面目可憎,这有些先入为主的感觉。

有人说一部小说里的主人公只干些不事生产之事,而往往忽略了吃喝,忽略了一个普通人的基本生理需求,这有其不真实之处。不过,小说确然离不开现实,但总不能全篇下来,只写些琐碎之事罢?

云帆的在宁城破庙中跟着钟老头混吃,跟着老头子在小小宁城里呆过好几天,他们为了温饱而努力的时候,就是普通人的琐碎,当转换了身份,已经不需要为了吃喝,为了生存而消磨精力,这个人看问题的角度就已经发生改变了。所以一路走来,不去关注所谓的吃喝,亦是常理。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不特农民如此,云帆亦然。他的要往外去,他的要做一个江湖梦,且将之实现,就很可算是一个追求,一个少年时期的追求。这是成长时期的遭遇,这是成长时期的经历,前路虽已经不再彷徨,但仍需要亲自去经历的。

拍了拍自己的口袋,云帆不禁想到几个月之前的自己,到了这个世界的迷惘之处,找不到目标的时候,人真的不会想得太多,而剩下近乎一个动物的需求,就是一个这样的人的存活的目的。今时不同,但他又觉得,自己的变化,某些不变的东西,还是根深蒂固的,不会轻易改变。

抽象些,不如快马加鞭,直直往前。具体些,不如追逐着已经熟悉了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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