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榜了,放榜了。”一大清早,方鑫瑞就被牛儿吵醒了。这醉的快也醒得早,倒是方鑫瑞没想到的。在路上的时候,方鑫瑞好几次都差点摔了跤,牛儿走得也太急了。皇榜前聚满了人,牛儿往前面挤了好几次,只不过每次都还是被挤回了原地。
本就是聚集的城中显贵,牛儿跟方鑫瑞这粗布麻衫的模样,当然一眼就被瞧见了。“好好的做工放牛,你们来这瞎掺和什么?”面前的人,摇着扇子,紧紧地盯着方鑫瑞跟牛儿,活像是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玩意儿。
方鑫瑞对这种眼神再熟悉不过了,说不在意那也是玩笑,只不过现在的自己除了忍着别无他法。这时牛儿尖叫了一声,“中了,中了。”旁边的人群开始乱糟糟了起来,果然听到了牛儿的话之后,一个个再也没什么兴致看着面前的闹剧了。
趁着人群围着方鑫瑞的时候,牛儿轻而易举就到了皇榜前面。牛儿没上过学,大字也不识几个,唯一会的几个字都是方鑫瑞教的。位于榜首的那个名字,牛儿早就刻在了骨血了,那是“方鑫瑞”啊,三年了,整整三年,小方终于,终于考上了。牛儿一个身体壮的像牛的汉子,就这么站在皇榜前,一个劲地抽泣着。
方鑫瑞仿佛置身梦中,不仅牛儿激动的无以复加,方鑫瑞愣在原地,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是有多久了,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如此幸福了吧。他都忘了他也可以幸福的,就像现在。寒窗苦读十五载,终于今日跃龙门。
刚刚还在冷嘲热讽的人顿时没了气焰,一个状元郎,而且很可能会成为吏部尚书的乘龙快婿,只要还想参加科举,谁都不愿意去得罪吏部尚书啊,刚刚气焰嚣张的那人也不例外。不过,方鑫瑞并不想跟这种人一般计较,他现在只想赶紧将好消息告诉村里的所有人,让他们知道,他方鑫瑞终于考上了。
只不过,还没等方鑫瑞拉过牛儿的手,一群卫兵就从马路的另一边走过来,直直地往方鑫瑞的方向走来。领头人的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方公子,吏部尚书有请。”虽然方鑫瑞已经跟程清云见过很多次了,可这正式的会面还是第一次。
方鑫瑞朝着牛儿眨了眨眼,牛儿会意,转身就走开了。牛儿今日要逃工了,这么喜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村里的人,既然方鑫瑞没时间,那这跑路的活就交给他吧。牛儿回了村子,村里的人听了牛儿的话,还以为又是牛儿在说胡话,一个个都没当回事。牛儿急了,“你们怎么不相信呢?真的,那街上的告示牌上都贴了,你们不信就去看嘛。”
也不知道是牛儿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大家都闲的没事,“要不,今日就去城里看看吧。”村长拄着拐杖,断断续续地说着。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已经很久没进过城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往后面退。城里确实什么都有,可是他们进了城就像被人围观的猴子一样,浑身都不自在。
最后还是遵从自愿,那几个跟牛儿玩得不错的人,本就对牛儿的话深信不疑,所以留在了村里,再加上有几个对进城恐惧的人,这满打满算进城的也就二十个人。只不过牛儿他们不知道,在同一天,附近的几个小村庄也心血来潮打算进城。
街道上一时之间多出了上百号人,城里的人自然有些人人自危了,再说了,那些进来的人,身上穿着的都是些山野莽夫穿的衣服,谁知道这些人会不会一个不乐意就烧杀抢掠呢?所以这事很快就传到了君主的耳朵里。
君主下了命令,说是城郊聚集流窜市民,依法治,需处理。至于这到底是不是君主的本意,谁也不知道。但是命令下来了,就算不清不楚,也得秉公办理。官兵拨了一波又一波,城郊的几个小镇子,一整天下来都是鬼哭狼嚎。
方鑫瑞坐在西厢院,怎么说呢,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一样,前几日刚成了状元郎,今日就娶亲了,娶的还是自己日思夜想的程念念。方鑫瑞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嘴巴疼得抽了一口冷气,还真不是梦,自己真的飞上枝头变凤凰了。虽说这个比喻有些不当,可意思倒是合地恰到好处。
方鑫瑞打算结了亲就去告诉程老爷,其实那个救了老夫人的药是自己的发小采来的。方鑫瑞心里正做着这般打算,走出西厢房就听到了府里传来,“新娘子出门了。”管家赶紧走到方鑫瑞的身旁,“姑爷,咱们这就走吧。”方鑫瑞点点头,跟在管家后面出了府。
本来程清云也是打算让方鑫瑞从自己家里过来迎娶女儿的,他跟方鑫瑞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方鑫瑞明显地有些支支吾吾。程清云又想起隐居避世的世外高人都不喜俗世打搅,所以也就没继续往下说,只是提前去城里置办了一处房产,也算是给小两口的新婚贺礼。
方鑫瑞正是往那边走呢。虽说院子不如程府气派,倒也是出乎了方鑫瑞的意料了。跟自己一直住的那间小破屋比起来,这院子简直就是天上的琼楼玉宇,方鑫瑞哪里还有什么不满的。院子正中间摆了两个小人,方鑫瑞到底还是希望将成亲的事情告诉父母的。只不过他不知道父母是在世还是离世,所以就托了牛儿帮他刻了两个木人。
程清云看到木人的第一眼就浑身的不对劲,他在心里告诫自己,可能是世外之人的风俗习惯,所以他也没多问。两个小木人站在了东侧的椅子上,程清云跟夫人坐在了西侧。说是程夫人,但那面貌一看上去,就知道不是程念念的亲娘,程夫人也就比程念念大个三两岁的光景。
新娘子已经跨过了第一道门,眼见着就要到方鑫瑞身边了。方鑫瑞一时之间手足无措了起来,不过也就一会会儿,毕竟新娘子都走到面前了,他要是不伸手去接,这怎么也不合适不是吗?方鑫瑞抓起程念念的手的时候,他的心里也不知道闪过了什么,只觉得这一切好像跟自己想的不一样。
很对年前,牛儿跟方鑫瑞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两个人就幻想过长大之后一定要取个贤良美妻,到时候两家各生个姑娘小子,订个娃娃亲。回忆中的场景一幕幕出现在方鑫瑞的面前,就在这一刻,方鑫瑞松开了程念念的手,然后跪在了程清云的面前。
“岳父。”方鑫瑞想了很多称呼,最后还是觉得这个比较合适,“我少时有一玩伴,虽然家中之人无法前来,但我那玩伴我还是想请他过来的,还望岳父准许。”方鑫瑞有些不太敢看程清云,自己当着这么多官场仕宦的面,哪里是求着程清云,明显就是逼着程清云不答应也得答应啊。
程清云倒是没多想,本来方鑫瑞家中没有一人出席,他还觉得不舒服呢!虽说不是家中亲朋,但少时密友应该也是个温润公子,这样以后孩子们成了亲,也不会落人口实。“行啊,朋友可在城中,还是要派人去请?”程清云反问道。
不管程清云是出于什么打算,既然他已经答应了自己的请求,那么方鑫瑞自然就不会错失这一个机会。“岳父大人,可否给我一刻时间。”方鑫瑞约莫着快马加鞭地话,一刻也能弄个来回了,所以就有了这一刻之诺。程清云问了问旁边的司仪,距离吉时还有多久,司仪回答也差不多一刻多点。
“行,你快去快回。”方鑫瑞听了程清云的话之后,站起身就往门口走,虽然他很想用跑的,但是在这么多人面前那样做的话就太掉身价了,也不合礼数,方鑫瑞就算再急,也不会再像从前的自己那样无所顾忌了。
管家在门口给方鑫瑞准备了马车,方鑫瑞却只解开了马,爬上马背的时候,方鑫瑞的双腿还在打颤,不过事已至此,就算心里再害怕,方鑫瑞也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不知道是方鑫瑞真的对马术有天赋,还是他身下的马匹比较温顺,不管怎么样,不一会儿的功夫,骑在马背上的方鑫瑞已经完全能适应下来了。
那天,城里的人看到了一位身着喜服的俊俏男儿打马从街上飞驰而过,脸上藏不住的笑意直达眼底,城里的人见到了都不由自主地笑脸盈盈,说是沾沾喜气也未尝不可。方鑫瑞确实高兴,人生四大喜事,他一下子就撞上了俩,任谁都会像他这般的。
可是,呈现在方鑫瑞眼前的是什么呢?断垣残壁亦不可见,平地一般就像从未有过生息。要不是自己从小在这里长大,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地面上还有一些没有清洗过的血迹,方鑫瑞不知道那是谁最后留下的痕迹。他朝着自己走过千千万万遍的方向走了过去,那里曾经是他夜以继日伏案苦读的茅草屋,现如今只剩几根茅草散落在地面上。
方鑫瑞完全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他是不是应该早点回来呢?方鑫瑞就说嘛,他怎么可能那么幸运呢?他得到了功名美妻,却失去了他所珍视的一切。阴阳守恒,福祸相依,古人早就说过的话,为什么自己就这么给忘了呢?
城里的人再次看到了那位红衣公子,只是这一次他的脸上除了惨白一片还是惨白一片。整个人身上散发出的悲伤,隔着好几个铺子都能感受地到。走到府院门口的时候,方鑫瑞将手里的马绳交给了管家,然后扯了扯嘴角,今日可是他的大喜日子,怎么能愁丧个脸呢!
程清云见方鑫瑞一个人进了门,还以为方鑫瑞口中的朋友站在门外不好意思,“怎么不一起进来啊。”程清云朝着方鑫瑞问道。方鑫瑞作了揖,“岳父大人,好友突逢急事,已经先行离开了,还望岳父不要介怀。”方鑫瑞说得慢条斯理,倒好像真是这么一回事。本来还准备挖苦几句的席上客人一下子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方鑫瑞回了洞房,抱着被子就躺到了地上,呼呼大睡下去了。浑身的酒味,程念念是一刻也受不了,不过还算方鑫瑞识相,自觉的离开了自己。程念念以为的,方鑫瑞是一点都没那个打算,今日他见到的场景,他一辈子都不会忘,那是他的婚礼,那抹鲜红就是在告诉方鑫瑞,他的婚礼,他的功名,是拿那些生活了二十年的父老乡亲的命换来的。
方鑫瑞喝了很多很多酒,明明才是第二次喝,可他觉得自己怎么喝都不会醉,树上说,一醉解千愁,他怎么就醉不了呢。从宴席的第一桌一直敬到了最后一桌,最后摇摇晃晃着身子进入洞房的时候,他才隐隐约约觉得有些醉了。
夜里的时候,方鑫瑞醒了过来,喉咙烧地就快要喷出火来,幸好房间的桌子上还放了水壶,他套着壶嘴,咕嘟咕嘟地喝了满满一壶。看着正在床上睡得香甜的程念念,方鑫瑞最终还是完成了洞房花烛夜。程念念喊得很大声很大声,可是这已经不再是程府,况且里面的人是她的相公,就算有夜巡的丫鬟听到了,也是不敢逗留的。
回门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方鑫瑞找了个由头,让程念念自己回了程府,他则去了大理寺。他要查出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那么与世无争的小村庄还是糟了那样的灭顶之灾。大理寺卿很喜欢这状元郎,也很羡慕方鑫瑞。
要说这城里,现在议论的最多的也是这个状元郎,考上状元还不算,还娶了吏部尚书家的千金小姐,这样的运气可不是说有就有的。虽然大家都嫉妒的牙痒痒,不过这状元郎倒是不在意,每日都到大理寺当差,也从不因为成了吏部尚书的乘龙快婿而作威作福,所以这大理寺里的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挺喜欢方鑫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