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咱们边吃边聊,过不了几天,你就是我侄女婿,算是自己人,就当提前联络感情,方便以后走动。这可是我李若兰第一次主动请男人吃饭,只因的确有事找你,你要是不给我面子,我会很难过的,而且我保证,你也会很后悔的。”
李若兰用她胸器顶了我一下,风情无限中又不无威胁。
“这算霸王请客吗?”
我无可奈何地朝另外三女递了个眼色,那就是秀成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与之相似的,就是有为少年碰上女流氓,同样说不清。
“你这样理解也没错。”
嘴角翘起的李若兰,无法避免骨子里与生俱来的跋扈。
“为什么非要边吃边聊,而不在这里说清楚呢?”
既然不能避免被她纠缠,那么,王诗涵她们在现场,能让我对她的拒绝力度,变得更强,最少,她的色诱牌,就没这样为所欲为打出来。
“上次你和我们三姐妹吃饭喝酒,出去一趟之后,伍姐姐对你的态度,前后判若两人,以我多年对伍姐姐的了解,她一旦看中了某个少年,就没有抓不到手的,可她这次,明显没把你当黄俊那种面首仔仔对待,而是当做高人对待,执礼甚恭。我在想,是不是也吃顿饭喝点酒,看看后面能发生些什么让我惊喜的事?”
李若兰总算说了句有根据的话,王诗涵等三女,同样对此大感兴趣,当时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呵呵,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就请我喝酒吃饭,完全没必要。”
“为什么?”
“就是因为我去过阴曹地府,不能行男女之事,说白了就是阴气太重,强要行事的话,女人会因此而受伤,甚至丢掉性命,司马夫人的性命金贵,当然不敢以身犯险啰。”
我把修练不到筑基,不能与女人有性的接触,置换成了阴气浓烈不能行房中之事,有效解释了司马夫人为何对她钟爱的小鲜肉,不敢下嘴的原因。
“既然如此,咱俩交个朋友,总是可以吧?”
李若兰胸器顶我顶得很凶,急迫地说道。
我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点头同意,不过任谁都能一眼看穿,我是毫无诚意在搪塞,而她却是志在必得,很是在意。
“既然要交朋友,彼此交待**,才够得上有诚意!我真没想过,我主动发出邀请,非但不高兴,甚至还十分反感的男人存在。更何况我自折身份,这般对你亲热,你都不领情。太伤我面子,太伤我自尊,但更伤我心的是,我居然很犯贱,犯贱到希望你能和我在一起。”
李若兰察觉到王诗涵等女猜疑心越来越重,但她不以为意,将这种引人浮想联翩的浮浪之语,说得这般直接,这般透彻。
她认为,男人没道理对美女具有免疫力!我虽然对她神经质般的行动敬而远之,不想沾边,但这不等于,我会否认她是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证据就是当她这张美脸,与我近在咫尺之时,我没有忍住心跳加快,而她对我这方面的表现,那是异乎寻常的在乎,更何况,她还得靠此为突破口。
女人和男人一样有虚荣心,同时还多出一个小心眼的毛病:那就是她很在意男人为什么对她没兴趣!至于我所说阴气浓烈,不可与女人亲近之语,她认为水份很大!
“犯贱好啊,男人最喜欢了。”
当少年,就得有被熟女戏弄的觉悟,何况我本就是花丛老手,于是反击起来了。
“看不出你人小鬼大,心眼好多!”
李若兰被我这么直接的反调笑之语,头一次弄来有些不知所措。
“不过,虚伪之人通常要装高尚,你越是这样下流,我越感兴趣,越是想好生琢磨琢磨你。对未知探索的渴望,这种感觉,我总算在你身上体会到了,所以,你就别试着摆脱我。”
李若兰马上调整心态,接着媚笑道:“张小弟,说实在的,我对你真的很看好,说不定……”
说到这里,李若兰停顿,似乎要吊我胃口一般,在所有人不解其意地注视下,不明所以地把脑袋向我脸上靠得更近了,像是要闻我脸上的味道一样。
就在我怀疑她是不是突然间要狂犬病发作时,一件让王孙康三女目瞪口呆,让我近乎失去呼吸的事情发生了:李若兰竟然轻轻伸出小舌,在我脸上轻轻刮了起来!
你没看错,就是刮,是那种吃冰糖葫芦似的刮!
这时的李若兰,真的是吐气如兰!对我说出后面的话:“张小弟,你越是拒绝,表明你越有把握,我对你越有信心。帮李姐姐的忙,事成之后,李姐姐给你说一门好亲,说不定,李姐姐还可以当陪嫁,给你来个买一赠一。张小弟,你身上这股味道真好闻,我很喜欢闻。现在,我去把东西拿来,你可不许逃跑,这是你感兴趣的东西,足以让你答应帮我。”
呆若木鸡的我,都忘了去擦拭脸上淡淡的唾沫,这个女人,该不会是间歇性神经病吧?
李若兰近乎调戏的举动,即使我说干口水,怕也不能让别人相信,我和她不熟,这才是第一次见面。
原因就是孙丽贞这句话,把我呛得不行:一个大富婆寡妇,凭什么亲你,她图你什么,还用说吗?
我冤枉至极,我哪知道李若兰想图我什么?如果是图我“美色”,这是大伙普遍的共识,可是我没接司马夫人抛出的橄榄枝,却去接李若兰的,岂不得让司马夫人勃然大怒,近而和李若兰翻脸,再一刀把我捅过透心凉出气,所以,除非我脑袋被驴踢了,我是不会因李若兰貌美,而轻易被其拉过去的。
我和李若兰,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就找不着都感兴趣的话题,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生活追求,都隔了十万八千里之远。
我不认为她的主动示好,能得到我相应的回报,因为我没有傻到认为这种富婆寡妇,会真的把我这种平民当朋友,别的不说,对任何人,我都抱有戒心,这是修士的本能。
我虚与委蛇的态度,与其进行了接触,结果却并不理想,我敢说,掉头取东西的李若兰,搞不好背后正在嘲讽我已经中计,占她便宜,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非份之想。
当然,我这么说,并非认为任何对我主动的女人,都有利用我的想法,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碰到一个,有不带任何利用我想法的女人,即便是爱我的嬴筠和方芸桦,同样带有一定目的,只不过她们在达到她们目的时,也要考虑我的感受和我的利益。
综上,我认为,李若兰和我这种对她来说价值不大的人做朋友,肯定不是真把我当朋友,如果是,第一次见面时,她就该立斥司马夫人的不良想法,而不是主动建议司马夫人把我带到凉棚去玩弄。
所以,生活经历和她相似的赵月英,因我而得以摆脱困境,在这个过程中,她当的是观众。当她在我露了一手,觉得能让她实现某种目的时,便向我大抛橄榄枝,从而使她从观众,变成当事人,看能否通过我,复制赵月英解脱困境的模式吧?
不多时,李若兰连蹦带跳回来,手上提着一个小包袱,不知里面是什么东西。
李若兰没有说别的,当着大伙的面,把包袱解开,里面的东西,令我今天第二次热血沸腾,第一次是蒙嘉芸拿出了中品灵石,而这次,是把下品法器匕首!通体金光闪闪,似镀了一层金粉,富贵逼人,实际上却是威力逼人。
法器相对于凡人所用物事,不同之处甚多,比如说重量上丰俭由人,李若兰一介弱女人,能轻松将其拿在手里,但若是我要用,怕就不会这么轻,至少也得上千斤。
“张小弟,你试一试,看合不合你的心。”
我震惊的表情,早被众人看在眼里,她们难以理解,区区一柄镀金匕首,为何会让我这般失态?如果我想要,赵月英家想打几十把送我,一点也不难,至于有我这般夸张地喜欢?
我缓缓握着匕首手柄,捏在手上,刹时重量见长,我一时没来及适应重量的显著变化,差点抓不住。匕首微震,缓缓离开案几,刚刚上抬几寸,匕首尖部就向下掉。
“吱!”原本放置匕首的粗案几,立刻被砸坏,分成两半,掉落在垫席上,沉闷地发出一声响。
众人完全没想到会有这种变化,我视若珍宝地拿匕首时,所有人脸上均现不解,现在全成了震惊。
就算最后我很没面子的把匕首掉下一半,出了丑,依旧让她们震惊不已,先前可是看得真真的,李若兰轻飘飘地把它拿过来,并放在同一张案几上,这重量她们再清楚不过了,根本不是我这样拿都拿不起来。
李若兰一只手都能轻松拿起的匕首,我视若珍宝地拿住,居然还失了手,这让人很难想象。
“张宁,怎么呢?”
王诗涵难耐好奇问道。
“公孙夫人,你真是对我下了一番功夫,猜也猜出来我想要什么。冲你这片良苦用心,请你说一说,想让我帮你什么忙?”
先前遇上蒙嘉芸,靠懵,懵对了我喜欢灵石,这会李若兰,又是靠什么懵对的呢?
“张小弟,我说过咱俩可以当朋友,当朋友就得拿出当朋友的诚意,交的是心。多年结交的朋友是朋友,刚认识的朋友也是朋友,前者靠年月累积,固然可靠,但也难保不发生磕磕碰碰,后者就是那种相见恨晚,以前没有打过什么交道,却在一见之下,就让人觉得值得信赖。”
李若兰微微一笑,先说了一番连王诗涵都不相信的鬼话。
“这叫乌蝉切,乃是公孙家族传家之宝,传至先夫手里,先夫上阵,凭此家伙,斩敌杀贼,多立功勋。然则,持此兵器者的公孙家男人,就没人活过30岁!我想,此物对普通人怕是不吉,但对高人来说,恐怕便是寻之不得的好宝贝。张小弟,你说是不是?”
李若兰妩媚的脸上,流露出极为自信的微笑,就不信我不动心。
“你说得没错。但是公孙夫人,你敢把此物展示给我,就不怕我动歪心思,或抢或偷吗?”
天才地宝,功法丹药,这些足以让修士红眼睛,进而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也要弄到手。
“我不是说过吗?持此兵器的,全是公孙家男人,没有公孙家的女人吗?我既然用不着,而你又那么想要,那你就拿走好了,犯得着偷或抢吗?”
不知李若兰是真的想把这不吉之物送走,来个眼不见心不烦,还是她不明白此物的真正价值‘你拿走’说得很是轻松,就跟送一件小礼物一样。
“此物对你来说没有用,可是对我有大用,无功不受禄,公孙夫人,你提要求吧,只要凭我的能力能完成,我就尽力完成,做为交换。”
这是我的原则,交换得公平,卖家不知其真实价值,可做为买家的我,却得大体付出相等的对价。
“张宁,你是个君子!你的痛快与干脆,让我有种想跳进河里把自己淹死的想法。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深感羞愧!”
李若兰一幅无地自容的貌样,令人觉得她是表错了情,看错了人而懊悔。
“天下纷乱,诸侯割据,战事不止,天子失势,反倒是武士、农夫等有了建功立业的机会。对强者来说,这是个好年头。对弱者来说,这是坏得不能再坏的时代。要想保命、保家,没有称心的家伙是不行的。张小弟,此兵器算姐姐我送你的礼物……”
李若兰敛颜正色,说到这里又顿一下。
“张小弟,乌蝉切乃是一套组合的长枪兵器,你拿的匕首,是枪头部份,还有枪身部份,可它不在我手里。若是二物合一,乌蝉切才能上阵杀敌,而不像现在这样只能防身。”
李若兰说的没错,匕首是上不了战场的,千军万马之中,长枪长剑是主要兵器,匕首除了自杀外,也就只能干些切树枝削箭杆这类杂活。
“枪身在我小姑子公孙芙手上。张小弟,你若是想拿枪身,你就帮我忙,不想拿枪身,此事就算了。”
李若兰成功勾起了大伙的胃口,大伙明知李若兰这是抛砖引玉,这枪身肯定不好拿,但是,完整的兵器,对男人具有无法抗拒的诱惑,明知是坑,也图侥幸能跳过去,更何况这坑不见得有多深,不试一试,心里总觉有块石头在压着。
“张小弟,你看这人如何?”
李若兰从包袱里取出一张羊皮纸,上边勾勒出一个女人的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