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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寒光利刃敢刺枢(1 / 1)

“主子,咱们好好地在百玦不好吗,干嘛大老远的往昂苏国跑,”刘荀骑在马上,贴近车驾不住的抱怨,夏日里炎炎烈日把他原本就暗黄的肤晒得愈发黝黑:“昂苏国那个混用的王,听说是一个只会在深宫之中下棋斗雉的老纨绔,咱么保谁不好,非要去保他?”

车驾碌碌的前行,黄铜鎏金铆钉装饰的窗子里用两尺暗花蹀躞纹的雪白丝绸帘幕遮蔽。刘荀的话如投石入海,没有激起一丝涟漪。

金旻一手打扇儿遮着脸,一手扯着缰绳,靠近车架,附和道:“就是啊,主子,臣之前就劝说过您,不要这么直白的杀李奘,容易落下话柄,您就是不听。这也罢了,您说就算不保百玦,也应该找个强国来扶持,怎么偏偏要到那昂苏国去?一盏茶的工夫说灭就灭的一国,三枢使在哪里的分支都没超过五百人,你说……”

窗棂咯噔一声响,金旻住了口,卫枢沉默了许久终于问了一个问题:“出了百玦没有。”

金旻拱手道:“是,现在已经在百玦关外。”

车驾里的人安静片刻,忽然道:“谁说我要保昂苏国?”

“不保昂苏国?”车外的金旻和刘荀两人顿时茫然无措,交头接耳了许久。

“不保昂苏国,我是要以最快的速度,消灭它。”车内传出的声音虽是虚渺,却暗含杀气,声调虽儒气,却让人一阵寒噤。

卫枢的车驾刚一到昂苏国王城,向守城的关防递了关传文牒,便被官方守备团团围住,一个守备长官模样的中年男子立在车驾前,单膝跪地,拱手道:“敢问车驾中可是公子枢?”

金旻将手中剑鞘一横:“你是何人?”

那人在自己胸口护心镜上一拍:“臣乃是昂素王城关防守备官秦破。奉王令,再次恭候公子枢大驾光临。”

卫枢坐在车中,气定神闲的问道:“我乃闲人散客,被百玦王驱逐出境的一个罪臣,大王等我做什么?”

“我王有命,公子枢一到王城,立即入宫面王,不得有误。”秦破站起身,将路让开,抬手一让:“公子,请吧。”

秦破话音一落,只见城门两名士兵将路栅栏搬开,露出坦坦荡荡的一条官道,秦破跨上马,引着卫枢的车驾入城,秦破手下百十名官兵围上来,跟在车队附近,将金旻刘荀的马夹在中间。

“主子,这该如何是好?”金旻凑近窗子,压低声音问道,一见秦破回头监视他,便端正了姿势,装腔作势的干咳一声。

卫枢打开车窗,侧目望着金旻,金旻面容紧绷,如临大敌,他虽然也经历过许多风浪,但多是和那些仕途中人相斗罢了,面对王侯将相,他总是心虚气短。

“瞧你怕的那个样子,”卫枢低声斥责一句,冷笑道:“拿出世家公子的气度来,昂首挺胸,别叫人看来笑话。”说着咔的一声,将车窗紧闭。

金旻扁扁嘴,端正了身子,勉强做出几分傲气来。侧目打量着昂苏国王城的街市,虽说不算繁华壮丽,却也还拿得出手,阡陌交通,整齐划一,格局虽小,却也五脏俱全。

不知过了许久,听见车外,秦破的洪武有力的声音响起:“公子,请下车吧。”

侍从打开车门的一刹那,车中飘出一股淡淡的沉水香的气味,卫枢头戴麒麟包银羊脂白玉冠,银线编织的垂蕤系在下颚。一袭雪白襕衫,用宝蓝丝线掺金线绣的云气纹,腰间玉带由十二块核桃大小的羊脂白玉雕了十二花色拼接而成,垂着一挂麒麟星辰青金石穿姜华玉禁步。腰间挂着卫王剑,和一个平金织莲花纹软香荷包明黄穗子,调理柔顺。

出宫相迎的乃是一个年近花甲的老年人,穿一身宦官的衣裳,手中捧着浮尘,昂首挺胸的立在宫门口。他虽年老,却精神十足,皮肤白皙油光,样子憨态可掬。

“这位可是,啊咳咳,”那老年人干咳了一声,捏着嗓子问道:“这位可是公子枢?”

卫枢打量着面前这个不像宦官的宦官,拱手礼遇道:“鄙人卫枢,有礼了。”

老人上下打量着卫枢,端详着卫枢的周身,从发冠到鞋面儿,细细的观察了一遍,看的卫枢也觉得异常。

卫枢试探道:“这位老公,您在看什么?”

老人见卫枢问他,便挺着了腰杆儿,笑吟吟的望着卫枢:“久闻公子枢风雅,是个翩翩少年,而今一件,果真是名不虚传,目光如炬贵不可言呐。”

卫枢轻笑一声,掸衣下拜:“草民卫枢参见昂苏王,请恕草民不敬之罪。”

老人先是一愣,继而发出敬佩而惊讶的神情,爽朗大笑道:“果真是聪明睿智,实在是传闻不虚,你怎是到寡人是昂苏王?”

卫枢垂下眼睑,编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答案:“这身老公的衣裳虽然破旧,却掩饰不了陛下您的贵气,陛下虽然有意隐瞒身份,却不经意透漏出不俗的谈吐。草民不才,也曾见惯王侯将相,故而能识陛下。”

卫枢说罢,无意间撇过昂苏王手腕上的一串玉髓手串,手串系绳的纹路正是昂苏国王室特有的,也便是说,除了王族,没人能用这件饰品。

昂苏王的气度确实比卢郅隆差远了,若非是看见那件手串,卫枢死也看不出他是昂苏王。当年卫枢初次见到卢郅隆的时候,他还只是昱忞侯,但那种天生富贵的气度让人望而生畏,言谈举止,至今难以忘却。

昂苏王笑着,指着卫枢,说道:“寡人听说过,当年你和百玦王卢郅隆初次相逢,你一眼就看出他的君王命。当时寡人还在怀疑传闻有误,而今看来,公子枢果然是明悟之人。”

“大王谬赞了,令草民诚惶诚恐。”卫枢一拱手,自谦道:“草民是落魄之人,被君王驱逐出境,流落在外,大王一言,让草民倍感恩荣。”

“来来来,”昂苏王拉着卫枢的手腕,把他带进自己的书房,这间书房装饰的实在简陋,就连百玦郁金堂的偏殿都比它富丽堂皇。

昂苏王把卫枢让在宾座,自己则去后殿换下了这件宦官服饰,卫枢一个人坐在书房内,不由得无言以对,天下荒唐之事见的不少,如此荒唐的君王还真是头一份。

昂苏王换了一件常服,坐了正位,叫内侍上茶,卫枢接了,不知所措的坐着一言不发。

昂苏王喝了口茶,恰似心血来潮似的问道:“寡人听说公子枢是因为执意处死一名叛国罪臣,方才获罪?”

卫枢道了声是。

昂苏王又道:“公子就不觉得心里委屈,或者,为何不再寻一国,谋国为政,一雪此恨啊?”

卫枢笑道:“正有此意。”

昂苏王眼珠一转,试探着问道:“久闻公子枢是纵横天下的名士,见多识广,寡人有一事不解,不知道公子能否不吝赐教?”

卫枢谦逊一笑,拱手道:“大王抬举,如果草民有幸知道答案,已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昂苏王将一封奏折推到卫枢面前,道:“公子请看,如果寡人照着执行,可好?”

那封奏章是劝说昂苏王改风易俗,全盘学习百玦,以达到强化昂素人的目的。

“陛下不能这样做。”卫枢轻声道:“人之所以会迷失方向,是因为他失去了自我,国家也一样。”

昂苏王心中隐隐不悦,板起面孔道:“公子难道认为,弱国不应该效仿强国吗?还是另有意图?”

卫枢凝望着昂苏王,她的眼睛深邃的如一潭春水:“中行说说过一段话,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於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於汉矣。北魏之亡,未尝于此无干。”

昂苏王听着听着心里一阵慌乱,他忽然觉得卢郅隆驱逐卫枢是有道理的,一个君王不可能把卫枢这样头脑的人长留在身边,他一旦掌权,随时随地可能变成一把利刃。而这把利刃即便不刺向它的主人,也会让他的主人感到畏惧。

“那依照公子所见,寡人应该如何才能中兴昂苏?”

卫枢站起身,在书房中缓缓踱步,最后站在格子窗投进了阳光碎片中,一打扇儿:“草民倒是有一个办法,只不过这办法只有一人能够做到,不知道大王您敢不敢启用此人?”

“这人是谁?”昂苏王一咕噜站起来,快步走到卫枢近前,急不可耐的问道:“寡人到哪儿能见到此人?”

卫枢收了扇子冷冷一笑,拱手道:“草民不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草民,大王敢用否?”

昂苏王一阵踌躇不安,他也是左右为难,卫枢的名声着实让人听着心里痒痒,他虽然不是什么明君,但如有一人能转瞬间把弱国变成强国,让他在乱世之中保住祖宗基业也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好事儿。只可惜,卫枢被卢郅隆驱逐出境的事儿,传的沸沸扬扬,现在便既启用卫枢,明摆着是和百玦交恶,惹怒了百玦,难保没有灭国的危险。

“大王不必如此纠结,”卫枢笑道:“如果大王敢拜草民为卿,草民敢保证,一年之内,让昂苏国国力大增,还可让百玦王没话说。不过拜与不拜,全在大王一念之间。”

“这这这,”昂苏王左右为难,半晌,笃定了决心:“只要公子你说到做到,寡人愿意冒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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