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突然就亲她的手背了,一般他是不会这样做的。br>
“蓝心说,你的手,有个不起眼的小伤疤。”时御天抓着她的手,目光落在了虎口的位置,那里真的有一个很细小的疤痕。
原来他是说这件事,不过是小事而已。
“已经好多年了,该不会,你是介意我留了疤痕吧?我可是不会去整容的。”宋乐儿扬起眉毛,想要假装严肃,最后还是不行,忍不住,调皮了。
她对着时御天,越来越老实了,好多事情都不会隐瞒他或者对他说谎。
“整容才是真的傻,瞎折腾。”时御天把她的小手包裹在他温暖的大手里,黑眸瞥了她一眼。“留疤就留疤,小疤痕总比整容好。”
当然,如果那时候他就认识宋乐儿,还跟她在一起,他一定不会让她留疤的。
“我就说说而已。”宋乐儿的脸蛋干脆枕在了时御天宽厚的大手上,鼻尖快要碰到他的皮肤,满满的都是他清雅的味道,真好闻。
她的男人,什么都是,人也是香的,绝对不会是臭男人。
“有时候我会想,要是早点认识,那就好了。”时御天突然感慨,俯身下去,亲了一下宋乐儿的小嘴,人就这么轻轻地趴在她的身上,隔着被子搂着她的身子。
宋乐儿何尝不是这样的感觉,她好想自己的所有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都是跟时御天的。
“可惜,在我的豆蔻年华里,你是属于杨欣悦的。”
因为杨欣悦17岁那年救了时爷爷,就被时爷爷强行钦点为时家的三少奶奶。
直到最近几个月,时御天才与她撇清了关系。
“说不定,我们也是见过的呢?”时御天在她的身边躺下,没有盖被子,脸孔朝着她,扬起了轻笑。“你跟杨欣悦也是多年的让同学。我记得曾经被爷爷逼着去过杨欣悦的高中好几次,也许我们有哦试过擦肩而过。”
“啊?你去过我们学校?”宋乐儿表情惊愕,真不知道这个。
当年她们读的高中是一流的高中,可面积真的不算很大,他去过的话,真的有可能擦肩而过。
“去过,我跟杨欣悦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市里的华林高中。”时御天回忆起第一次去华林高中,笑容都淡了几分。
那个时候,他才20岁,与白影染在一起不久,处于热恋期。
在他恋情最好的阶段逼他跟另一个讨厌的女人在一起,还订立婚约,年轻气盛的时御天自然是十分反感的。
第一次见杨欣悦,他就已经摆出了生人勿进的模样,也不跟杨欣悦说话,场面弄得超级尴尬。
他一点都不在乎,毕竟本来就是故意要惹恼杨欣悦,让她讨厌他,放弃他。
可惜,杨欣悦就是个不要脸的。
才第一次见面,她就跟他表白了,猴急的不行。
时御天觉得听她说话觉得很聒噪,还浪费时间,在她才说了一半时,就冷冷的拒绝了她。“一堆废话,就跟人一样,都是垃圾!”
而且,杨欣悦那次还是穿着又湿又脏的破衣服,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丑到了极点,远远看一眼就觉得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