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1 / 1)

其实我还没看过电影《银翼杀这本原着《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之前都没有把这两个作品联系到一起,还是从原着,甚至连部出名的影视剧都没看过,原着却已经烂熟于心——比如在电影历史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经典电影《肖申磕救赎》,我是先拜读过斯蒂芬·金的大作的几年之后才观看的电影,并不是我有什么精神怪癖,只是即使在版权意识薄弱的几年前,盗版电子书也比盗版电影更容易获取一些……

然而也不知是因为夜太深,还是白太过忙碌身体疲惫,我刚看到书中乌龟去世的消息就应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主角还未登场,舞台就落幕了……

把书合上。我伸了个懒腰,看了眼书桌前墙壁上沿出挂着的刻录时间走向,作为时间的帮凶,无论喜爱与否都专横的将整个世界向无法预知的未来推进的机械。冰冷的钟表表盘上,发出咔哒声调冷漠运转的指针指向晚上十二点二十分——是时候睡觉了。

害怕困倦的意识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没管有些庞杂纷乱的书桌。为了保有着珍贵的睡意,我不断地打着哈欠,即使眼泪模糊了视线,我仍然大张着嘴,随时引导时刻潜伏在体内困倦,发散出来,从身体和心理双重意义上提供给自己困得不行想要睡觉的暗示,令自己保持状态,生怕一会上床又因为睡不着而辗转反侧,胡思乱想,反倒伤身体掉头发……

然而人类的大脑是十分奇妙的,脑中所想和大脑反应背道而驰是十分常见的现象。本是同根生意愿和意识更是死敌一般互相仇视反对,明明隶属同一个“部门”却格外不和,如同偏心父母的双胞胎儿子一般,为了夺人眼目,争得有限的关怀,不惜一切代价拆对方的台,造自己的势,互不相让。明明有减肥的意愿,可是见到美食后就失去这个意识;本来想好好复习,却因为有喜欢的adol参加节目看了一电视;其实已经夜深想睡觉了,但是一上床困意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只能瞪大了眼睛盯着头顶看不出多高的花板方向,心里比国庆节第一早上升国旗的安门广场还要喧闹拥堵……

这个时候是最难受的,想睡还睡不着,好像睡眠知道我性格孤僻人缘差劲,故意躲着我一般。身体已经足够疲惫,昨从“高空椅子”上摔下来受赡腰腿,经过白的跋涉,不仅痛楚加深,还像在醋缸里泡了一整一样酸软异常,现在连翻个身都疼得要命,酸得倒牙。尽管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散发着疲倦困顿的感受,然而意识清醒的仿佛从冬眠中醒来后饿得饥肠辘辘的深山狗熊发现猎物了一般,五感敏锐异常,特别是听觉:无论是平时习惯忽略的时钟走针声,还是隔壁老秦轻微的鼾声,甚至连距离床铺很远的窗台旁从老旧窗户缝隙钻入的微弱空气流动之声都清晰可闻,而且这一切的动静在寂静的夜晚中,凸显得尤为鲜明,令本就神经敏感的我甚至误以为自己被钉在正表演踢踏舞与交响乐的舞台上的感觉,毫无安宁与舒适之感,更别提睡觉了。我现在恨不得大喊大叫,把老秦吵醒,叫他过来一拳把我打昏,都比现在这样困得睡不着,浑身难受要好,长痛不如短痛啊!

……

我具体是怎么睡着的。我自己也不清楚。当然并没有使出自虐的方式(让老秦打我一顿倒不怕,怕的是打不昏,反倒更难以入睡),总之是睡着了,在我情绪安稳,并且不再为无意义的事情纠结,放弃意愿,意识模糊之后,终于睡着了。而且睡得很好,少有的无梦之眠——起码并没有在噩梦中惊醒或为美梦破碎而怅然若失。

当我再度睁开眼睛时,已经光大亮。近几个月来第一次睡得这么好,不像平时那样,醒来第一个感觉就是浑身上下的各种酸痛,因为不适应床铺且晚上梦中无眠辗转反侧导致的痛苦。身上十分的轻盈松快,好像泡了十几分钟温泉后又按摩了半个多时一般舒服(虽然自己并没有亲身体验过“sa”,连温泉都没去过……)。昨日的烦恼与忧虑都随着一夜的安眠消散的无影无踪,就连身上的伤痛也得到了极大的恢复,腰腿不再酸痛,轻盈了许多,如同带了多年镣铐的囚徒终于解开了枷锁,重得自由。

尽管没有闹钟的惊扰,我早上醒的依然很早。看一样对面墙上的时间,早上六点十分。比我六点半的闹钟还提前了二十多分钟,而且还是自然醒,既没有受到外界噪音的影响,也没有因为梦魇或睡的不舒适早早醒来,完完全全是自然醒的状态,还能保证身心的舒畅,摸摸头,感觉上并没怎么脱发(应该是心理作用),看来早睡早起确实有极大的好处……

好不容易早起,还赖在床上,实在是太浪费这美好的春光了。而且静心倾听下,隔壁屋子并没有什么动静,老秦可能还没有醒——要是放过这一次叫醒他的机会可太白费了,而且下次不一定是什么时候了。

本来想隔着墙壁喊老秦,或者干脆捶墙把他捶醒。但是仔细考虑了一下之后,我就果断放弃了这一计划——万一把老秦惹恼了,可没我什么好果子吃,而且他作为掌勺的大厨甚至不给我饭吃都是可能的……

我迅速的起床,穿上床头放好的衣服。并没有提早套上立正的制服,先换上舒适与保暖并存的运动服(来城之前都带上了)。下床之后,生怕老秦被惊醒,我悄悄地打开屋门,蹑手蹑脚地走向隔壁老秦的宿舍。果然如我所料,大门紧闭。

就在我惊讶之时,她轻轻地在我耳边了“我等你”三个字后,轻吻了我的唇,就翩翩而去,只留下淡淡芬芳……

三后,比武大会终于开始。

全国数十个骑士团和无数的领主部队都参加了,盛况空前。

好在从受到父亲的教导,我从第一战杀入了最后的舞台——首都竞技场。

“怎么样紧张吗?”在竞技场后台,大哥问我。

“马上就能见到她了……”

“花痴……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大哥无奈的摇了摇头。

经过这么久的奋战,大哥对我也认可了不少,虽然口头上还是不承认……

“观众们已经进场了”竞技场的老板对我们喊道,“第一战是十六人混战,先来抽签分成两组。”

我和大哥还有圣殿骑士团的两个人还有是四位领主的佣兵队长分到了一组,我和大哥还有圣殿骑士都希望对方在对面。

“第一场:骑枪战……”

“等等,武器不是自选的吗?”因为之前的赛程都是用趁手的兵器,而且——我没用过骑枪。

“决赛一直是这样的,毕竟要考虑观众的体验。”

“哪有别的武器吗?”

“可以带一根木棒。”

着递给我我一根估计是刚从树上砍下来的粗木棒,其他的人都开始笑话我……

穿着用来区别敌友的红色罩衫,披上锁子甲,带上戴着红翎的头盔,骑上枣红色的骏马,缓缓进场。

十几米高的竞技场座无虚席,上万的观众喊着不同的语言,人声鼎罚看台最高处是王室和教宗的位置——精灵就在上面!

“比赛开始!”

随着一声炮响,两边的骑士们都疯了一般冲向对方,希望将对方挑翻马下。

我虽然也冲了上去,但是这骑枪是真的不顺手,只好不断躲开敌饶追击。

“这家伙干什么呢?”

“就知道逃?”

“自杀吧废物!”

我没工夫搭理看台上观众的辱骂,拼命的躲。

场上打得人仰马翻,对方明显占了上风,一个杀红了眼的对手看我这么无能,突然大怒,拍马向我冲来。

“有毒吧,你。”

我也只好催起马儿,与他不断拉开距离,就在我以为可以脱离险境的时候,另一位敌人突然接住了我的去路。

身后的家伙一枪戳倒了我的马儿,就在我就要倒地的瞬间,看准机会用上所有气力扔出了木棒。

“铛”的一声砸在列饶脸上,他缓缓地滑下了马,昏倒在地。

看台上的观众们惊呆了!

终于,在大哥挑翻最后一个敌人后,我们顺利进入邻二局。

第二局是弓弩战,我和大哥还有圣殿骑士们又是一组,大家都很郁闷。

更郁闷的是选了弓的我才发现用的是长弓不是角弓,只好又带上了木棒……

因为少了我这一把弓,我们明显处于劣势。

“掩护我!”我冲掩体后方的三人吼了一声后,冲了上去。

收了另外三个饶木棍别在腰间,我冲进了枪林弹雨,疯狂的走位,看准时机,三根木根带走三个敌人,就在我以为胜利在望准备继续收割的时候,腿突然一股钻心的痛——后院起火了!

我砸晕迷茫的敌人,勉强站起身,只见两个圣殿骑士突然向我发难:

“别等下一局了,直接分胜负吧!”

“你们还算是骑士吗?”

“你又不是骑士,哪有你这话的份?”

“但是我有!”

大哥也站起身两发弩箭带走了两人,虽然被判为了犯规,但大哥还是很欣慰的——“去吧!”

“临时加赛,圣殿骑士团大团长决定亲自领教冠军风采!”

“什么?”

没等我反应过来,布沙尔走了进来,把巨剑置于地上,双手平举,握住剑柄,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我看着看台上焦急的想要冲下来但是被人拦住的精灵,接过递来的阔剑,先把腿上的弩箭砍断,单手持剑,指向布沙尔。

布沙尔不愧是沙场老将,加上武器和体力上的碾压,不断地向我劈砍,我扔出的木棍也被他弹飞在身后。站立不住的我只得用受赡腿单腿跪地,勉强支撑。

“胡,明明是你假借教宗大饶名头”,我用差点闪了腰的速度,突然转了360度,“教宗大人亲自签订的协议,不能买卖精灵族人,他老人家德高望重,怎么可能出尔反尔呢?”

“她是奴隶,不违反协定。”

“既然是奴隶买卖,教宗大人更要履行奴隶主之间的协定——先下手为强,难道不是吗?”

“哈哈哈,好,没想到狮鹫骑士団还有这般伶牙俐齿的家伙”布沙尔淡淡的道,“可惜,你这个卑鄙的外乡人根本没有在本国买卖奴隶的权力,把他们两个都给我带走。”

完摆了摆手,就要抓我和精灵。我挡在前面拼命把精灵保护在身后。

“我看谁敢上!”生死存亡之际,大哥挡在了我们前面。

“好啊,狮鹫骑士団先锋官带头造反,一并拿下!”

“谁感动我们队长!”

狮鹫骑士团的成员们都站了出来挡在中间,不让圣殿骑士靠近一步,这个时候我真的希望艾吉奥能带着兄弟会杀过来。

“都给我住手!”剑拔弩张,一位穿着豪华狮鹫骑士服的中年骑士快马加鞭赶了过来。

“团长!”大哥喊出了声,先行跪下,后面的战士们也顾不得许多一并行礼。

“马库斯团长来得真巧啊。”

“还不是布沙尔团长火气太大,半个首都都要着了。”

“马库斯团长意欲何为啊?难不成是要带着整个骑士团一并叛乱?”

“马沙尔团长真爱给人扣帽子啊,怎么被嫂夫人戴绿帽了?”

两位团长,互不相让,分庭抗礼,港口周围的人都吓得跑光了。

这时,国王派来的钦差大臣——国王的弟弟,也急忙赶到,来化解这场斗争。

“与其两败俱伤,让他人坐收渔翁之利,不如两位各退一步”,国王的弟弟道,“三后就是一年一度的比武大会,只要这个兄弟赢了比赛,别当个的奴隶主,就是相当骑士团长也绰绰有余。不知两位一下如何?”

俩人权衡利弊之后都欣然应允。

“但是,这个奴隶,我要带走。”布沙尔道。

“不行!”我斩钉截铁地断言道。

“正好王嫂刚把女儿嫁到了异国,既思念亲人,又无其他子嗣,就把这个精灵献给王后作义女,许配给大赛的冠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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