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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长白之门(1 / 1)

<>“这场围猎一直持续了三年,三年里我和那个组织的人明里暗里交手了数十次,我发现了那个组织的可怕之处。

它不但是疯子的聚集地,更是聚集了万古界最庞大的资源。我一直以为地仙实力就是这个世界的巅峰,而你的父亲柳非玄则是这个世界无敌的存在。但是接触了那些人以后,我才知道了这个世界的顶尖实力远远不止我所看到的,而你的父亲,也并不是真正的举世无敌。这也是为什么你的父亲没有出手对付阿尔法的原因。

据我所知,阿尔法组织的首领是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实力比起你父亲也只是略差一筹。而且那个老妖怪还和四大凶兽之一的梼杌联手对付你的父亲,即使你父亲有着通天道人李奉元的帮助,也只是与他们互相牵制罢了。

直到十一年前的时候,你父亲又一次出现了,他告诉我他能帮我摆脱阿尔法组织的围剿,但是我必须做出牺牲:割去我一半的魂魄。

没错,我现在都魂魄并不是完整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实力大减,只能凭借着异兽强横的肉身以及本源寒气来战斗。被柳非玄抽走一半的魂魄以后阿尔法组织的人的确没有再追杀我,也许是因为削弱了命相的原因吧。

再后来,也就是近几月,我的踪迹又被捕捉到了,或者说是我主动暴露的。”

冯来看着自己的双手,沧桑是双眼中流露出了一股浓厚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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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了一场极大的雨,像是一场洗礼。

神已经厌倦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我站在屋檐下,伸出手去接取滴落的雨滴,一滴,又一滴。

凉意沁心。

淡品蜉蝣味,闲听雨打花。

都说花落无声,那又是谁在雨中呜咽,滴滴又答答。

我抖了抖手,缩回袖子里。

寒意,沁人。

明明已经时至四月。

看了看花落满地的海棠,是啊,四月了。

人间四月芳菲尽。

我耸起鼻子嗅了嗅,感受着雨后空气中的那股清新,心中舒畅了不少。

风雨时,最适合等人。

等谁?

我也不知道。

但我还是等到了。

女孩踏着落花而来,凹凸的路面变成了一个舞台,每一次起落都带起涟漪,轻巧,灵动。

这是一支绝美的舞,以最平凡的步姿来展现,以最纯净的天地来衬托,以最喜悦的灵魂来渲染。

真是令人心神舒畅。

而且,她是来我这喝茶的。

令人惊喜啊。

“先生,今天还有茶水吗?”女孩的的刘海被飘雨打湿了沾在额角,脸上也有水珠在滚落,本该是如此的凄凉,如此的落魄。

但她是微笑着的,眉眼间流露着幸福。

这是可以点亮天地的一抹笑。

“请。”我侧过身,为女孩扬起了手臂。

我为女孩取出了韶华的茶筒,引着她进到茶室。

我相信我的判断。

女孩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泡茶,沏茶,似乎每一个动作在她眼中都是值得去欣赏的。

“谢谢。”女孩接过品茗杯,饮了一小口。

“如何?”我轻轻地啜了一口韶华,唇齿留香。

这该是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啊!

“咳咳,我不会品茶,就说说自己的感觉啦,先生不要怪我嘴笨啊。”女孩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想了想,“茶有一点点苦,但是却很清爽,而且喝下一口以后嘴巴里会变甜,而且有点口齿生津的感觉。总而言之,就是很好喝啦!”

我听女孩说完,竟是不禁笑了起来。

真是,通俗易懂呵。

“不如,姑娘说说喝这杯茶时,您在想的是谁吧。”

“唔……”

-

我叫慕柠,他叫君浩。

遇到他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的我有一定的自闭症,没有朋友,也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

除了他。

其实一开始我挺讨厌他的,没想过会和他称为朋友,因为他是在是太坏了!

他上课不学习,讲话唱歌,甚至和老师拌嘴,下课了就四处疯,到了模拟考试居然抄我的答案!

我当时在班里是出了名的乖,上课都特别认真,别说说话了,走神都少有。所以我特别瞧不起他,觉得他不爱学习,还抄我题目,不是好孩子。

每次我说他作弊,这家伙居然还振振有词:“学生嘛,就是要不择手段考高分!”

歪理歪理,都是歪理!

真是太惹人讨厌了!

可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嫉妒他啊。

他人缘特别好,有着自己的小圈子。不论是全年级最优秀的一批人,还是倒数的一批人,和他的关系都很不错。而我,除了书本,什么都没有。

如果非要算起来,也许只有他算是我的朋友吧。

慢慢地,我变得不讨厌他了。

因为除了他,没有人会来和我说话;除了他,没有人会故意惹我生气;除了他,甚至没有人会意识到我的存在。

他和别人不一样。

我一开始不和他说话,他就自顾自在我面前说,说班里谁和谁好上了,谁学习好谁长得漂亮,谁值得做朋友谁不值得做朋友,不管是什么,他都会一股脑说出来。

后来,我会主动和他搭话,他就总惹我生气,气的我甚至动起了手。

我可是一个乖乖女啊!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段时间见到他就想打他,哪怕他没惹我我也要打他。

现在想想,自己简直就像是被拐骗了,而且用的还是最粗劣的手法!

就这样,和他打打闹闹,初中就过去了。就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我居然变得喜欢去接触外界,试着去交朋友,丝毫没有自闭症的样子。

初中毕业前,他告诉我他有喜欢的女孩子了,然后我就帮他追上了那个女生。

现在想想还是觉得自己好蠢,居然亲手奉上我喜欢的人。

最关键的是,她还收下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初中毕业的那年暑假,居然天天跟着他们俩出去玩,变成一个一百瓦的电灯泡亮了一个暑假。

我没想过这样子不太好,只是觉得我很想见到他。

直到暑假快结束了,我才意识到,我是真的喜欢他。我想和他说话,想听他唱张杰的情歌,想给他再带一次晚饭,想和他再一起上一次体育课,一起跑一次操。

想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

可是他,有对象了啊。

我没有去告诉他我的喜欢,我把它深深地埋在了心里,我不想影响他们俩的感情。

就这么,埋了四年。

高中三年,我为了制造和他的偶遇,计算过他的放学时间,刻意多去几次厕所,就为了在走廊看他一眼,刻意去和他比较,引起他的注意。

我以为我们可以越走越近,可能高中就可以在一起。但是,世事无常,现实总是很残酷。

我们总是放学后结伴一起走,他会送我回宿舍然后再离开。其实我们真的只是很单纯的一起走而已,并没有任何意思,但是却被一个老师逮住了。

老师非说我们是一对,不论怎么解释都不听,还警告我们不许再交往了。

也许是我太爱面子吧,为了不让同学们说闲话,我每天都克制着自己,不去找他,也不理他,故意冷落他。很快,他也察觉到了我的变化,也默默接受了这种疏远。

其实我真的很难受,推开自己心爱的人,这比杀死自己还痛苦!

高三二模的时候,我考崩了。我真的很难过,我很想他,我想和他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可是我又不想让身边的人说闲话,我真的很痛苦。

我才知道,思念一个人,是这么的痛苦。

那天我哭了一上午。

就此结束吧,我告诉自己。

就在这样子的煎熬中,我结束了高中生活,将一段恋情的萌芽就此掐断。

我很后悔,但那又如何。

我想过大一去找他,可是我挺说他已经有对象了。

就这样吧,结束了,忘了他。我经常这么告诉自己。

可我发现自己做不到,在QQ出现坦白说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喜欢他。

四年了,我喜欢了他整整四年,我终于说出来了。可他竟然猜了四五个女生都没想到我!

我在等他,可他甚至已经记不到我了。

多么的可笑啊!

最后,我告诉他我喜欢玩滑轮,便再也没有理会他。

我想忘记。

-

女孩说到这里,停顿了。

我也没有说话。

韶华,是为了祭奠这段不为人知的爱情么?

“后来,他来找我了。”女孩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和失望,笑了笑,“有一次,我不小心在空间暴露了我加入轮滑社的消息,他就来找我了。一九年元旦那会儿,他跨年来找我,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

“我知道他喜欢过很多女生,但我不想去计较,计较的多了,就太累了。

至少我们在一起了。”

女孩笑得很幸福,就像每一个深爱着的人。

我没有打扰她,让她继续享受着韶华的清香。

“我有一次和他说,‘你知不知道,校园里的每一次擦肩而过都是我精心策划的偶遇,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真是太难过了!’他笑了笑,装作很吃惊的样子,‘这就是你一节课上八次厕所的原因?’”女孩掩住嘴,咯咯地笑了起来。

令人羡慕啊。

我淡淡地笑了笑,有些酸楚。

“这是我和他初中唯一的合照,我想将这一切都封存在这里面。”女孩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我。

居然是毕业照。

我从身侧取下一只竹竿笔,蘸了蘸茶海中的韶华,写下一个封字。

“祝你们余生幸福,天长地久。”我将笔悬挂在壁橱中,将照片递给女孩。

“谢谢先生!”女孩兴奋的接过照片,对我鞠了个躬,“先生,其实有些人,真的值得去等!希望您可以把我的这句话,转告给需要的人!”

“好。”女孩的话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想了很久,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女孩撑着伞,身影在雨幕中渐渐模糊。

流云如烟,乌云如墨,再加上她,好一幅绝世水墨。

我合上房门,很难得的,心情很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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