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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3 你就像一只跛腿的老狗(1 / 1)

<>任行道:“可惜这把飞刀在我手上,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飞刀。只有在你手中,它才是名副其实的‘小李飞刀’。”他再次摇了摇头,“说到底,小李飞刀能有很多把,李寻欢,却只有一个。”

他这话并非虚言,因为古大大笔下的武功与其说强的是具体招式,倒不如说强的是“心灵之力,信念之力”。这么说吧,原著中李寻欢在与孙小红结合后是留下了后代的,然而在儿子李曼青的手上,李家却是后继无人,无法重振雄风了。孙儿李坏固然练就了小李飞刀,然而名气却远远比不上李寻欢的徒弟叶开。而即便是在《边城浪子》等书中大放异彩的叶开,也远远无法与李寻欢相提并论。

说到底,一代不如一代。

究竟是这些后人提不动刀了,还是李寻欢太飘了?

这么说吧,叶开手中的飞刀,李坏手中的飞刀,不叫“小叶飞刀”,不叫“小坏飞刀”,而依旧是叫“小李飞刀”。

由此可见,纵观古龙世界,将飞刀之技发挥到极致的,唯李寻欢一人。

李寻欢举起酒瓶遥敬了下任行:“任兄缪赞了。”

“是不是缪赞,你我心里都有数。”任行随意地一摆手,又道,“我现在很好奇,如果我把你这把刀拿去拍卖,能卖出个什么价钱。也许价值连城?”

“也许一文不值。”李寻欢语气淡然地接道,仿若完全没把任行说要拍卖他刀的话当一回事,事实上,他的确是没把它当一回事,因为他很清楚,这位直到如今才只是第二次见面的好朋友绝不会这样做。

任行笑了起来。

的确,在识货人的眼中——比如说某位江湖大侠,这把刀价值连城,因为它代表的不仅是一把刀,甚至可能是一份情谊,一个可能能换取李寻欢为自己出手的机会;而在不识货的人眼中——譬如说一位从未接触过江湖的农夫,这把凡铁所铸的飞刀甚至还不如一把镰刀,至少后者能拿来割麦,飞刀呢?拿来割草都不算好用。

“说起来,我一直想问你件事,”任行往李寻欢面前空了的花生盘里添了些花生,又往阿飞手边空了盘子里添了好些块牛肉,好奇地问道,“你的小李飞刀有没有具体的招式?”

听到这个问题,阿飞也好奇了起来。哪怕只是才刚认识,他也隐约发觉到自己的这位新朋友是个非常了不得的人物,一手飞刀绝技直叫天下为之震栗。他的快剑,要诀就在一个“快”字上,可即便如此,也是有招的,那是他在荒野中练就的、搏命的招式。虽然丑陋,却也直接有效,讲求一击必杀!

飞刀当然也是有招式的,事实上,飞刀一直以来在许多人眼中都是一种暗器,发暗器的手法千千万万,就算是初入江湖的小毛孩,也能买上个一把飞针飞镖飞蝗石,遇敌时劈头盖脸地一通砸过去,口中还不忘喊上一句“看暗器!”,这也是一种招式了,虽然垃圾了点。

即使常识少如阿飞,也明白询问他人招式其实是很招人忌讳的一件事。可他同时又觉得,这位老板不在乎,李寻欢同样也不会在乎。

于是他大口吃着酱香味浓的牛肉,大口喝着醇厚柔绵的好酒,继续当着吃瓜群众。

李寻欢的确不在意这件事,事实上,他就算向全天下公布小李飞刀的练法,最终能到达他这个境界的也未必有几个,或者,他就算公布了,也许许多人反而会不相信,觉得他在哗众取宠,欺骗天下人。

很多人都忽视了一件事,“小李飞刀”是因为李寻欢而叫“小李飞刀”,而非李寻欢因“小李飞刀”而叫李寻欢。

李寻欢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他如果不练飞刀而去练习其他兵器,谁知道会不会出现“小李神剑”、“小李天刀”、“小李如来神掌”?

“你是怎么看的?”李寻欢带着些好奇反问任行,他实在是有些想知道这位有意思的朋友如何想自己的绝技。

“唔……”任行提着酒瓶喝了几口酒,将自己一直以来的猜测总结了下,方缓缓说道,“我觉得你的飞刀应该是角度、力度和速度的结合体,当然,出手时还需要一个破绽。”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决斗时,后者原本有数次机会可以杀死李寻欢,却非要作死地等李寻欢出手,然后李寻欢出手了,然后他就挂了。由此可见,“小李飞刀的“例无虚发”实际上不是指你‘随时出刀随时都能杀死敌人’,而是‘在合适的时机出手,方能百分百命中’。”

当然,江湖中武功比李寻欢高的也没几个,所以后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任行说完自己的推测后,问李寻欢:“怎么样?”

“任兄所言极是。”李寻欢颇为敬佩赞叹地点头。

任行:“……”他无语道,“你接下来想说的不会是‘任兄比我还要懂我的飞刀’吧?”

李寻欢笑出声来:“任兄高智。”

“得了吧你。”任行懒得搭理这家伙了,这就像现实中的那个梗,某作者的文被用到高考作文中,一群考生考完后哭着喊着问他所以那鱼究竟为啥眼中有诡异的光,原作者表示……我自己也不造啊!

李寻欢这家伙的反应,让他觉得自己就是那出卷老师,解读过度了。

“任兄的总结可谓言之有物,”大约是看出了任行的懊恼,李寻欢笑着安慰道,“不过于我,也就八个字——该出手时,即可出手。”

差点唱出句“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吼吼!”的任行仔细一想,发现还的确是这么个道理。而且,比起被解读到透透彻彻的小李飞刀,果然还是这八个字更合适。

江湖需要传说。

传说需要朦胧美。

一切全都说透了,那可就一点也不美了。

想到此,他不由释然一笑,举杯道:“喝酒不也是如此?干!”

李寻欢不知第多少次举起手中的酒瓶一饮而尽,然后再一次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咳嗽声,这一次他的咳嗽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严重,直接趴伏在了桌上,再加上他已然脱去狐裘大氅只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形象简直没法看。

半醉的任行哼笑了声,不无嘲笑之意地说道:“知道吗?小李探花,你现在看起来简直像是一只濒死的老狗,还是跛了腿的那种。”

李寻欢一边咳一边笑了起来:“为防任兄说错,我岂不是要打断自己的腿?”

“你何止该打断自己的腿,你简直该打残自己的脑。”看到李寻欢现在的这副惨样,任行不由又是气不打一处来,“早知今日,你当初就该记清楚我给你的忠告。”

上次喝酒时,他可是说得清清楚楚——

“你将来若是碰到一个姓龙的,就该二话不说一飞刀弄死他。”

如此才可一了百了!

很显然,这家伙压根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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