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29(1 / 1)

<>人生何处不相逢。

这句话,用来形容此刻伏云君崩溃的内心,再为合适不过。

在‘居然是你’说出口后,他紧抿着唇,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脸庞,更是蒙上一层很人性的阴影。三人不明就里,封殊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温语抬手以示清白:“不认识,”她稍作停顿,补充到:“就算在哪里见过面,可能我也不记得了……抱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闻言,伏云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像穿过云层的第一缕晨光。

在他凝视之下,连十恶不赦的坏人良心都会痛。

“这是你第二次跟我说这句话了。”

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她是很了解的,向来喜新厌旧,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

她作为朋友,也毋须充当感情垃圾桶,那些名字,记不住也罢。

但……前度情人是神龙,也太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

封殊反应过来:“温语是凡人,没开灵智,不会记得前世见过的人,”他充作解说,难得多话了起来,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现的心思:“白龙的眼睛能看破前世今生,毋须翻阅轮回簿,可能你们……前世见过一面吧!”

席妙妙脑补了一出前世今生的大戏,见俊美的青年紧抿着唇,难过得彷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她于心不忍,安慰道:“这,前世的事情,温语也不可能记得住呀。”

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唯物主义兼无神论者的温语,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她出神地看向伏云君,想的却不是前度情缘,而是欣赏起了他的美貌──和他一比,偶尔会所里碰见的小明星小狼狗,都是庸脂俗粉,显得不上档次了。

尤其是深受打击的时候,长翘眼睫在眼下投落一层影影绰绰的阴影,将将要哭的样子,精致得很有欺负他的价值。

“前世?是的,前世的事情,凡人不会记住,你不认得我,也合情合理……”

伏云君嘴唇抖了一下,想起某些,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回想起来的事。

他费心装了一个神仙下凡的逼,出尘的仙气,此刻完全破功。

不食人间烟花的仙君,却在看见故人后,抖成了一个街上看见初恋女友的小傻逼:“你上一次跟我说,不记得我是谁,是睡了我之后的第七天。”

“……”

两个大龄雏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温语。

相对而无言。

少顷,竟是伏云君先调节过来──他费了大力气将翻腾的情感压下去。

和上神不同,他深谙凡间规矩,化人的时候,几乎将所有原形的特色都收得干干净净,黑发黑眼,乍看上去,只是个俊逸得过分的帅哥而已。然而终究非我族类,眼底始终有一抹深沉的金光,大部份时候,它都明亮干净。而这时候,像却被化学药剂洗涤着的金子,眼看着要融化成泪,却在下一刻新凝固定形。

“是我失态了,”伏云君开口,脆如鸣玉之声:“转世就是对前世的事一笔勾消,我不应该提起来的,让你们尴尬了,望两位勿见罪。”

他像是重新找回了章法,得体的俊雅稳稳当当重新回到了脸上,唇角一勾,带了歉意的笑,笑进心坎里,又带了点讨饶的意味,真教人对他气不起来。

席妙妙本来就没怪他,只是不希望跟男友的好朋友弄得关系尴尬,但她转头看向温语,想知道好友的意思。

后者若有所思:“前世的事情,我是真不记得了,不过……确实是我会干出来的事情。”

三观被疯狂刷新的封殊:“……”

正主都这么说了,席妙妙再也忍不住吐糟的冲动:“是你的风格。”

“我什么风格啊?”

在席妙妙的记忆里,温语对任何人都很冷淡,从来没见过她为情所困的样子,初初一起到S市的时候,倒是一起为财所困过一段时间。在感情上,太潇洒,有时就是一种冷酷无情,但她始终是她的好朋友,是以换了个温和的说法:“呃……太潇洒?”

‘太潇洒’的温小姐抿着唇哑笑了一下,眉梢眼角都沾染了她的笑意,席妙妙暗道不妙,果然,她下一句就是:“刚才你说让我乘着飞的承诺,还有效吗?”

──太过分了吧!

明显是要玩人家两次啊!

封殊牵起席妙妙的手,两人不约而同地站到了一边儿去,充满了对城里人真会玩的景仰。

伏云君显然没料到还有这一着,仙君的皮险伶伶地挂着,眼底金光晃荡,将信将疑,而她依旧是那副很含蓄的笑,若有若无的,撩一下就退回安全线,矜持得很诱人。

封殊看着她,莫名觉得有点熟悉。

但他很肯定,今天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至於前世?他还是初次听说伏云君还有这件旧事。

苦思片刻,他终於摸索到了熟悉感的源头──平时伏云君向仙子笑,就是这副德性!

神与人之间的分别,有时别着天涯,有时近得只是一步之遥。

天若有情天亦老,完美形象的高岭之花,只因还没碰到能治他的人。

“……当然有效,”

伏云君慢声说到,依然想将先前摔得粉碎的形象捡回来,重新组装好。但话一说完,他就迎上了她洞若观火,似笑非笑的美目──他长得温文秀美,胆子却大,从没怕过事,更别说怕女人了,但这一眼,却被看得背上发热,心头狂跳,甚至忍不住丢盔弃甲,转向好友求助:“人多才有意思,我难得下来一趟,总不能冷落了你们俩,席姑娘也没乘过龙,上来一起吧?”

怕上神情商低,他还用了传音入密:‘社会我封哥,小的求你来骑我了!跟她单独相处我好紧张啊!’

这是封殊第一次听见伏云君跟女人相处还会紧张。

他没有落井下石的恶趣味,对友人体谅有加:‘我是愿意帮你一回,但我要陪着妙妙,如果她不想骑你,我也不去了。’

伏云君感动得五体投地,良心发现,深刻反省自己之前忽悠他凡间规矩的举动──封殊倒是没往心里去,只记住了他帮自己通了网,让他得以结识妙妙的恩情,转头问:“妙妙,你想乘吗?你想的话,我陪你一起。”

席妙妙转头看向温语。

她看明白了,她对伏云君,应该也许可能有点意思,而对闺蜜有兴趣的男人,她当然不能染指,只能送出助攻。她对闺蜜的男人没有兴趣,但对一条会上天的龙……实在是不争气地很想乘一回啊!

玄幻小说看得少,《千与千寻》却是看过的,人类对飞翔有本能的渴望,席妙妙爱看动画,曾对《魔卡少女樱》里骑魔法棒飞天的一幕向往得做梦也想做魔法少女,后来看了一部《魔法少女小圆》才打消了这个想法……

但是,骑一条龙,确实是她众多不切实际的中二病梦想之一。

“一起吧,人多热闹。”

温语曼声道,脉脉地看住伏云君,红唇勾出令人不安的浅浅笑意。

当他重新化为龙时,才察觉出了不对──龙身极长,分别坐於首尾的话,说话都要扬着嗓子,温语很不讲究地将撕开长裙,撕成高叉的款,一对白且细的长腿往龙头上跨坐,俯身问道:“我可以抓住你的角吗?”

“……可以。”

柔软的小手捏住龙角,她回首道:“你俩坐到尾上去吧,我不想当你们的电灯泡。”

头一次骑龙,席妙妙乐得找不着北,自是说什么都好,封殊怜悯地看了眼急得满头大汗的伏云君,传音入密一句‘爱莫能助’,就死道友不死贫道地拉着女友坐到后边去了。

伏云君焦虑得要掉鳞片了。

他起飞得慢,温语更不畏高,尚有余力停伏在龙鳞之上,下巴抵着软鳞,夜凉如水,冰凉的鳞片贴了一会,竟发起烫来。他不言不语,她却不想一路沉默无话,噫地笑了一下,坏得人心头直跳:“害羞了?”

“……”

“这么怕我?”

“……”

“你再不说话,我要咬你了。”

龙角和鳞片一样,白生生像玉制而成,流转着淡淡白光,非任何模型或是CG模拟出来的美,温语往前挪了个身位,思索照刻,见他真的不说话,竟一口就吻了下去,嘴唇所碰到的地方,飞快发烫。

“你别碰我的角!”

伏云君再也憋不住,气急败坏地制止她的举动。

夜空荡出银铃般的笑声,如此熟悉。

神仙没有时间观念,一切彷佛都发生在昨日,伏云君觉得自己又被玩儿了。

赌咒发誓过再也不上凡人的当,如此这般,游戏仙间还比较好,就像,发誓再也不去隔壁班偷看那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让人沦陷的不是漂亮,而是特别。

当意识到一个人对自己来说是特别的时候,他就占据了不败之地,永远对你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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