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黄鹤,某大学的大一新生,读的是艺术表演系,前段时间刚刚在某个热播的电视剧中承担了女二号的角色,观众反响极好,估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活跃于荧屏。
这一切,全都归功于余欢。
黄鹤来自桂林,许是那里的水土格外好,所以她的皮肤也极好,长相秀美,这便是成为明星的第一个要素。
而要想成为明星,第二个要素就得有人捧。
她找的便是余欢。
两人的认识来缘于某次聚会,那个聚会上,全是美女和富二代,而余欢和黄鹤便是其中最耀眼的存在,前者是青帮少帮主,在天海几乎是青帮一手遮天,而后者是学校的校花,尽管身边全是美女,可她依然鹤立鸡群。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走到了一起。
黄鹤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从小就立志成为明星,所以一直守身如玉,她要把自己最重要的筹码投放在合适的买家手中,以图利益最大化。
结果,她如愿以偿,把身体给了余欢,后者给了她一次出演女二号的机会。
今天,黄鹤还在上课,但一听到余欢的召唤,她就不得不放弃学业,赶紧过来侍候,只是她今天似乎有些不方便。
心情不好,大姨妈才刚刚过去,哪里会有心情和余欢疯狂。
若是平时,余欢并不会强迫,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一反常态,尽管黄鹤一直拒绝,他仍然扑到了她的身上。
依然只是五分钟,他便草草了事,趴在黄鹤的肚皮上,他的脸色满足无比。
黄鹤的眼角还有眼泪,晶莹剔透,看起来楚楚可怜。
余欢站起身来,穿好衣服。
黄鹤忍着痛意,起床,然后拿起自己的衣服穿了起来。
这些衣服,都是余欢替她买的,花费上百万,可谓是出手阔绰。
“欢哥,你要走吗?”黄鹤貌似有些不舍,她看了看天色,已经黑了,她以为余欢要让她陪着过夜。
虽然一脸的不舍,其实她心里却是得到了解脱,因为她并不想这样出卖身体,许多时候,她都会有一种罪恶感,觉得对不起某个她真正喜欢的男生,那个男生什么都很优秀,有才,又帅,唯一不如余欢的便是没有后者有钱有势。
在现实面前,她只能选择妥协。
见识过余欢的能量之后,她甚至已经想好,要永远做余欢的女人,若是有一天能嫁入余家,她觉得也是不错的选择。
可现在,她却不想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成了别人养的金丝鸟,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要走,但你不要走。”余欢道。
“为什么?”黄鹤一愣。
背对着黄鹤,余欢的表情现得有些痛苦,道:“今天晚上,你要帮我做一件事情。”
黄鹤有种不好的预感,脸色变得有些可怜:“什么事情?”
“好好陪我朋友一晚上。”余欢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犹豫了一会儿,睁开眼,他的神情显得特别坚决。
黄鹤傻眼了,羞愤无比。
“不!”
“为什么不?”余欢虽然不舍,但为了把事情办得漂亮一些,他只能如此选择,转过头,他盯着黄鹤,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我就不。”黄鹤低着头,有些倔强的道
余欢突然冷笑道:“黄鹤,你现在不是小孩子,你应该知道,生活是很残酷的,我知道你会觉得自己很贱,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娱乐圈这些女明星,有几个是干净的?不要觉得自己脏,是这个社会太脏了,哼,你现在吃的用的穿的,都是我给的,我让你和谁睡觉,你就必须要听我的,除非,你想你现在的付出全部付之东流,你想一无所有。”
黄鹤虽然聪明,可依然还很清纯,哪里听过这些话,一股凉意充斥心头,她的身体开始颤抖,脸色苍白无一丝血色。
但她却突然倔强的抬起头,盯着余欢,咬着嘴唇道:“你说过我是你的女人,一辈子都是,你爱我吗?”
余欢有些心虚,但他立即冷笑起来:“那又如何,每个人都有他无奈的地方,放心吧,过了今晚,以后我不会再提这种要求。”
“那你会一辈子都记得这件事情。”黄鹤的眼泪流了出来:“而且我也会忘不掉,这会让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够了!”余欢打断黄鹤的话:“别扯那么多,这件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我不要。”黄鹤哭得更伤心了:“如果你这样,我宁可什么都不要。”
余欢的脸色铁青,一步一步的逼向黄鹤,后者有些恐慌,步步后退。
一直退到墙角,黄鹤的脸色更加苍白,她可怜兮兮的看着余欢,嘴唇蠕动:“欢哥,我喜欢的是你,我只陪你一个人,我是属于你一个人的,不要把我送给别人,我求你了!”
“现在翅膀硬了是吧?”余欢的目光凶恶,有些轻蔑的盯着黄鹤,一字一句的道:“以为自己上了一次电视,当了一次女二号,就有和我叫板的本钱了?”
“我没有,我没有,我的一切都是欢哥给我的。”黄鹤连连摇头,腿都在打颤。
余欢没有理她,继续道:“可是你要想清楚,我一句话,可以让你死,当然,我不会让你死,我会让人把你的脸划破,把你弄得丑陋无比,你不是就仗着自己脸蛋好看吗,我让你以后演恐怖片去,直接都不用化妆!你想好了吗?答应还是不答应?”
黄鹤萎顿在地,对于一个美女来说,破相,绝对是最残忍的事情,也是她万万不敢去尝试的事情,她的心若死灰,害怕到了极点。
连连点头,黄鹤现在委屈到极点。
余欢似乎对自己的恐吓效果很满意,他摸了摸鼻子,转身离开,不过到了门口,他又抛下一句话。
“一会儿我还会再送几个女孩子过来,到时候你们一定要把我朋友侍候好了,对了,他来自英国!”
立即,黄鹤身体又是一颤,羞愧得差点晕死过去。
要几女共同侍候一个男人吗?
让她一个人来已经够羞辱的了,现在还要当着其它女人的面做那种事情,想着一排女生脱光了衣服跪在床上,后面站着一个牛高马大的欧洲人,黄鹤想死的心都有了。
可再想起余欢破她相的威胁,她又是一个机灵,颤抖得更加厉害。
趴在地上,黄鹤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这就是生活,扯蛋的生活!
……
丁伯年万万没有想到,余爷居然会如此心狠手辣,简直是狼心狗肺到极点。
这是要把人往死里逼么?
丁伯年从在车上,喃喃自语。
“既然你不仁,那就不要怪我不义!”
拿出手机,他拔通一个电话,然后让司机改道。
半个小时以后,丁伯年已经来到黄浦江畔。
这里风景一般,但却少有游人经过,在江边,已经站着一位西装男子。
男子个头不高,穿得很正经,黑色的西装,配上墨镜,如果再加一顶帽子,配两把菜刀,那就一活脱脱的零零七。
看着远处高楼林立的城市,男子感叹道:“燕京真是一座好城市啊!”
他转过头,取下墨镜,一双鼠目泛着精光,他的华夏语说得很流畅,但他却是纯正的R国人,只是因为被派往华夏国,已经有十多年了,算是一个真正的华夏通。
“野田君可是好兴致啊!”
丁伯年勉强笑了笑。
“丁先生似乎有心事?”野田君笑道。
丁伯年道:“还好,对了,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我这次找你来,是答应你上次提的要求,我会与你们合作!”
野田君脸色一喜,笑道:“丁先生能想通,当真是令人欣慰,我代表全会上下,向丁先生致谢,来之前,我已经请示过上面,你的要求,我们也可以答应。”
对这个答复,丁伯年似乎一点也不意外,若没有好处,他如何会支持和协助山口组将堂口建在天海市来,这种事情,在他心底,总还是有些抵触的,无异于是卖国贼啊!
一想到这个,他心里就有些难过和别扭,但一想起余成焕的那副嘴脸,他就释然了。
自己都是被逼无奈,要怪也只能怪余成焕那个狗贼!
山口组一直控制中东南亚的毒品货源,与丁伯年也合作关系,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关系很纯粹,丁伯年也一直不愿让自己与山口组走得太近,正如他对丁坤说过,如果余爷的青帮是虎,那这个组织就是狼。
只是现在,他没有办法,被逼无奈,便只能驱狼逐虎,这也是权宜之计。
余爷最大的依仗不就是天海近半娱乐场所都被他控制的吗?
丁伯年的目标很明确,答应山口组的邀请,与之合作,目的就是要抢占天海的娱乐场所,两者如果要斗,他倒是无所谓,反正他会因此参与分红,也正好能把余爷那边的损失找回来。
……
从湖南回到天海之后,秦琳的情绪就一直很低落。
这成了赵兵一大心病。
为了让秦琳早日走出阴影,赵兵想尽了办法。
可惜,所有的办法,似乎对秦琳都没有什么效果。
最后,他不得不使出杀手锏。
女人最受不了的诱惑是什么?
美食。
这就是赵兵最擅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