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大智若愚(1 / 1)

<>陈倩口的狗大户,不是别人,正是佘禹。-79小说网-

当我看见他独自一人坐在茶楼的卡座里对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大白牙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的困‘惑’忽然迎刃而解。

我说嘛,除了他这个老干部,现在还有谁会约人约在茶楼。

“莎莎没来吗?”

我在佘禹对面坐下,下意识地问。

佘禹和陈倩对视一眼,低头浅笑:“你没有告诉她,我找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吗?”

这两个人竟然还有背着我的秘密?

从陈倩不怀好意的眼神,我好像领悟了一些什么东西,我敲了敲红木桌子,惊讶又严肃:“你和莎莎要结婚了吗?”

佘禹顿了顿,那模样有些汗颜,“事实是,我怀疑莎莎可能有孩子了。”

“什么?”

突如其来的爆炸新闻让我音量失控,我心虚地看了一眼周围,降低音量再次确认:“你为什么会怀疑莎莎有孩子了?”

这年头,难道不是‘女’人最先知道自己有孩子了吗?怎么到了他们这儿,调了一个个儿呢?等等,该不会是莎莎坏了别人的孩子吧?

应该不会......

要是莎莎怀了别人的孩子,按照面前这位爷的‘性’子,哪里会悠闲地在茶楼请我们喝茶?

我晃晃脑袋,终于理清了思绪:“你是说莎莎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嗯。”佘禹点点头,“所以我今天把你们找过来,主要是有两件事要你们帮忙。第一件事是带着莎莎去医院做一个检查,第二是...告诉我莎莎最希望的是什么婚礼。”

从来都是一张公正不阿脸的佘检察官说完这番话之后,竟然脸红了。

陈倩终于忍不住,趴在桌面捶‘胸’顿足,哈哈大笑。过了一会儿,她眼角泛泪,对佘禹说:“我说,你别这么惯着莎莎。姨妈巾这种东西‘女’生自己也能买,那个丫头看去愣愣地,心里清楚着呢,再说了,姨妈巾这种东西她买了十多年了,你不有经验。”

听她有理有据地嘲笑佘禹,我预感这里面肯定有我不知道的辛辣八卦。我用手撞撞陈倩的胳膊问她:“到底怎么回事啊?”

“还能是怎么回事?我们佘检察官发现他们家莎莎没有用他这个月为她‘精’心准备的姨妈巾,掐指一算,大概率是出事了呗。”

陈倩挤眉‘弄’眼,我也忍俊不禁,同时心里也有些羡慕莎莎,能遇一个如此宠自己的人。

佘禹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那些东西我都是购的,我买和她买没什么区别。”

“好了好了,不取笑你了。我和陆曼会想办法让莎莎去医院检查身体,莎莎这个人这辈子也没什么高尚的追求,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喜欢‘花’,喜欢巧克力,喜欢粉红‘色’紫‘色’,你找一个婚庆公司怎么‘浪’漫怎么行了。”

陈倩像个机关枪一样帮佘禹出点子,她这个人是这样,损你的时候是最损的那一个,帮你的时候也是最尽心尽力的那一个。

对于她的回答,佘禹显然不够满意,“那我要做些什么呢?”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是否伤心大概在此体现吧,他会一直想要为她做点什么,只要能为她付出,他会感到开心。

我和陈倩相视一笑,异口同声:“‘花’钱请一个好一点的婚庆公司。”

佘禹也是会心一笑,看了一眼手的钟表,留下一张卡对我们说:“我待会儿还有一个会要开,你们要吃什么随意,我不奉陪了。”

“好的,拜拜。”

陈倩毫不客气地收下这里的充值卡,挥手拜拜。

佘禹走后,我们两个颇有默契的同时苦着一张脸,最后又对着彼此苦笑。

“莎莎命真好,能遇一个这么宠她的人。”陈倩眼里全是羡慕,“最重要的是,她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不是嘛,我们三个还好有一个是圆满的。”我点点头,颇为赞同。

我知道她是在感伤什么,她大概是羡慕莎莎和佘禹之间不像她和李家俊,最终只能各安天命,分道扬镳。她却不知道我在感伤什么。

我真的好羡慕莎莎,能够顺利遇自己的真命天子,如愿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生活。而我,兜兜转转这么多人身边,却一直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我爱的人不爱我,爱我的人我不爱。

这样的关系常常出现在我的耳边,我却不以为然,没想到自己成了这故事的人。

“陆曼,当时读大学的时候,我以为莎莎会是我们三个里面最差劲的那一个,没想到现在却是过得最好的。真是傻人有傻福吗?”

回想起大学时代,我忍不住嘴角弯弯。

那真是无忧无虑的日子,我是院里的学生会主席,陈倩是个众所周知的小富二代,她的男朋友更是如雷贯耳的大富二代。我们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也保护着和我们一起长大,斯内向的莎莎。

莎莎是那种老实低调的姑娘,但因为成绩优异,为人踏实,院里的教授都很喜欢她,各项赛她总是最大的那匹黑马。久而久之,在法律系那种牙尖嘴利的地方免不了受欺负。我和陈倩,尤其是陈倩,没少帮她出气。

还记得那是法律系的一次辩论赛,律师之间的辩论可不是相互吵架的小儿科,莎莎作为反方一辩,带领着队伍获得最后胜利,成为当晚的最佳辩手。

我和陈倩在台下兴奋地手舞足蹈,走出大礼堂准备找莎莎去庆功,却怎么也打不通电话。后来是在大礼堂的‘女’生厕所里找到她的,找到她的时候,她全身已经湿透了,蹲在地瑟瑟发抖。

原来是正方三辩看她不爽,带着自己寝室的小姐妹去找莎莎麻烦。抢走了她的手机,往她身泼水,因为参赛时穿的是白衬衫,遇水会变得非常贴身透明,莎莎只能蹲在厕所等衣服干。

我和陈倩都气得不行,我去找了系主任,举报这件事,要求学校彻查。而陈倩的做法更是解气,她拎着一桶水,在那个‘女’生大课的时候找到了她,当着一百多人的面,把一桶水倒在了她的身。最后,李家俊出面找到了自己在法律系的铁哥们,这件事才最终平息下来。

刚毕业的时候,我和陈倩都担心莎莎这种‘性’格在社会会吃亏,没想到她却迹般地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并且日渐强大。

还真印证了那句话,傻人有傻福。

我望着杯翠绿的嫩叶,笑了:“大概因为我们三个人里面她最纯粹吧。”

我和陈倩都不够纯粹,想要像莎莎那样被人宠着,又不肯放弃自己那些无谓的骄傲,想要做一个‘女’强人,却又忍不了这其的带价。

我们都太过纠结,太自己为是,我们都很聪明,又不够聪明。

大智若愚,说的是莎莎那样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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