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此言,陆影撑圆两颗黑葡萄大眼睛,小口张成最大,“什么?谣谣,你甩了全国最优秀的男人!?”
要说司盛霆,那可是令多少贵族千金魂牵梦绕的男子。
据说,司总刚迈入适婚年龄的时候,上流圈的夫人们就如疯了一般,都想把女儿介绍给司夫人。上到比司总大十岁,下到比司总小十五岁的,只要是上流社会的贵族,家里有千金的,都勾搭过司夫人,想聊聊相亲。
然而贵族圈里的夫人们一个个都把鞋底踏破了,也没听说哪位千金成功与司盛霆相过亲,沈诗谣绝对是吃螃蟹的第一人。
还以为生活会像小说里的情节那样,男主角从不相亲,一旦相亲,就认定了面前的女人——沈诗谣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哪知道,生活永远比小说残酷,这也叫现实。
“谣谣,你说话啊,司总哪里让你不喜欢了?”陆影一个劲儿追问。
沈诗谣眼神闪烁,“没什么,就是感觉不喜欢,我一向都是看感觉。”
趁机,赶紧转移话题,“对了晓宝,你那个广告试镜怎么样?”
“成了!”陆影笑着说,“导演都没让我去二次面试,一次就过了,下周开始拍。”
其实陆影丝毫没有炫耀的意思,真心把沈诗谣当成好友来分享喜悦。只是她未看出,沈诗谣表面那一层微笑之下,隐藏着深深的嫉妒和恨意。
凭什么一个仆人的女儿,能力可以高过我这千金小姐!?
“晓宝,这条手链你一直戴着的,是吗?”沈诗谣再确认一遍。
“是啊!”陆影举起手腕,“当然了,我可宝贝它了,睡觉洗澡都不摘下。”
“那就好。”沈诗谣勉强笑笑。
*
经过两个来小时的路程奔波,沐小仙回到21号宅子。
她当然不能搬走,第一舍不得这里的朋友们;第二她也没处可去。
花钱住酒店什么的,多浪费钱啊!
沐小仙现在可是标准的守财奴,吝啬鬼。她只想赚钱,攒钱,拥有多多的钱,成为全国,啊不,世界最有钱的人。
至于为什么对钱那么迷恋?
她自己也说不清。
走到宅子门口,正头疼要从哪开始收拾烂摊子的时候,却是眼前一亮!
院子里整洁干净,原本横七竖八的花草和蔬菜枝干都不见了,清扫的一干二净;被沈佳乔手下挖开的地方也都填平了,院内就像被施过魔法一样的干净整洁。
怎么可能,沈佳乔带人闹腾完,不可能收拾一番再走啊!
进去宅子里头,客厅,卧室,走廊——
砸碎的花瓶和花盆都被清走,地板显然是刚刚擦完,明亮的泛着光;走廊上没有一丁点杂物,卧室也跟没人来过一样。
有个鬼客上前,告诉沐小仙,“是上次帮你修缮房子的两个青年,他们来打扫的卫生。”
“他们?”沐小仙想了想,“应该是司大叔让他们来的。”
内心感动的无言了。
司大叔简直太善良!
另一头,收拾完那么大宅子的两个保镖,累的哭天喊地。
其中一个小声说:“咱们司总肯定喜欢上21号那小丫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