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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优越感(1 / 1)

“大傻子,你吃饭就好好吃饭,这么盯着我看干嘛。”

南水儿发现李昂直勾勾盯着她看,有些害羞,便嗔了他一眼。

李昂也就收回目光。

他本来就是冷淡自矜的人,便是跟南水儿确认了恋人关系,也不至于色眯眯盯着她看。

吃完了饭,两人便合作收拾了餐桌,洗了碗筷。

“今晚你把灵儿带过去睡,还是继续让她跟我睡?”

南水儿问李昂。

“你不觉得烦的话,那当然是让她跟你睡了,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

李昂笑道。

“哦,原来喜欢谁就要跟谁睡呀。”

南水儿嘻嘻一笑,直勾勾看着李昂:

“某人不是说他很喜欢本小姐的么,难道某人也想跟本小姐睡?”

李昂,“……”

“我走了。”

他白了南水儿一眼。

“今晚就这样啦???”

南水儿眨巴下水汪汪的大眼睛。

“那你还想怎样?”

李昂疑惑。

南水儿还了某大傻子一个白眼。

这家伙!

“你就装吧,我就不信你不懂。”

她气鼓鼓道。

“额……”

李昂汗颜。

“嘻嘻,你放心,本姑娘雨露均沾,今晚陪我灵儿妹妹睡——”

她把脑袋凑到了李昂耳边,压低声音,吐气如兰:

“明晚,本宫就天恩浩荡,召你小昂子侍寝。”

李昂,“……”

……

第二天,李昂还是起了个大早,去南水儿那边,给两人做早餐。

吃完早餐,南水儿跟李昂说,打算带叶灵儿去春熙路买漂亮衣服,买完衣服还要带小姑娘去逛游乐场,还明确说了,不带李昂去,她们“两姐妹”要过二人世界。

李昂自然同意,只是等俩人出门后,吩咐郭破悄悄跟着,保护她们的安全。

南水儿和叶灵儿在时,李昂觉得她们叽叽喳喳十分吵闹,等她们一走,又觉冷清,无聊得紧。

正寻思着找点什么事情来做。

便有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进来。

“谁?”

“昂哥,是我啊。知了!哈哈,昂哥你嘛时候回的蜀郡,回来了都不联系兄弟我?我他大爷的想死你了!!”

“额……知了?李行知?!”

“不是我是谁?是洛然班长把你号码给我的。咱哥俩得是十年没见了吧,快报坐标,我马上来找你,今天你就听兄弟我安排,咱好好聚聚!”

“你小子啊,这么多年,性子倒是没怎么变,还是咋咋呼呼的……这样吧,你直接定地方,我来找你。”

“行,那弟弟我安排,就狮子楼吧!”

“狮子楼?那里消费不低吧,至于么?”

“哥,我的亲哥,我知了高中三年,就认了你这么一个哥,当哥的回来,弟弟我必须得尽一下心意!哥你知道的,你这个臭弟弟没啥大出息,但我爹好歹有几个钱,我要不可劲儿给他花点,也对不起他老人家赚钱的天赋。”

“行,那我不跟你客气。”

李昂笑了笑。

心中泛起久违暖意。

知了还是那个知了,那个高中三年每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昂哥昂哥叫个不停的臭小子。

这小子为人豪爽干脆,心思也颇为单纯,没太多小九九。

除了喜欢吹牛撑场面,没啥坏毛病。

其实高中时,反而是李昂受他恩惠多一点。

这小子,可是三天两头就找机会请他到校外小餐馆改善伙食的。

而性格不搭的两人,能成为哥们,却是因为一个意外。

李行知这小子,算是富二代中的耻辱。

别的富二代都是飞扬跋扈欺负别人,他是被别人欺负。

不止一次被校外那些小混混讹诈。

有次三个小混混把他堵到小巷子。

李昂见到,拎着一块板砖,上前二话不说就把那仨小混混拍的半死。

打架这种事情,李昂确实自小就有天赋,心狠手黑。

从此李行知就认李昂当了哥。

……

蜀郡有三大名楼。

醉仙楼最有格调。

飞天楼最有档次。

狮子楼则是最为豪奢。

下午六点,李昂没让任何人陪同,自己打了辆计程车,到了狮子楼下。

就见李行知背靠着一辆宝马7系,正翘首等着,这小子倒是没怎么长变,还是瘦瘦削削、斯斯文文的样子。

李昂便走到他面前。

李行知直勾勾看着李昂,不怎么确定的说道:

“昂……昂哥?”

两人十年不见,跨度从少年到青年,李昂虽然面容还是依稀轮廓,身材气质却发生绝大变化。

李行知绝难相信,眼前这雄伟如神、又清绝如仙的男子,便是他记忆中的昂哥。

“是我。”

李昂笑了笑。

本想跟这小子一个拥抱。

只是十年没见,他又不善于表露情感,也就只是停留在想法。

李行知在得到确认的答案后,却上前就给了李昂一个熊抱。

“昂哥啊,臭弟弟我想死你了,十年了喂,你是去当兵,又不是当特务,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哦。”

“走走走,我订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有牌面吧?今天咱哥俩,不醉不归!”

李行知一惊一乍,又格外热情。

即便是李昂这样冷淡自矜的人,也有些“受宠若惊”。

学生时代建立的感情,就是这样的纯粹。

……

狮子楼是蜀郡三大名楼之一,创建于六百多年前,那时就已经盛极一时、蜚声巴蜀。

比格调不如醉仙楼,论档次不及飞天楼,却最为豪奢。

李行知请李昂吃饭,包下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

不花个小十万,怕是拿不下。

若他知道李昂真正身份,有攀附之意,还说得过去。

问题是他绝无可能知道。

只是把李昂当成一个普通退伍士兵,愿意如此破费,那是真把李昂当好哥们的。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转进“君王阁”。

发现里面已经坐了约七八个人。

李昂抬眼望去,有三两个倒是有些眼熟,应该是当时念高中时的同学或者校友,只是暌违十年,名字肯定是记不住。

其他都没见过,应该李行知请来作陪的朋友。

“昂哥,给你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筱。”

李行知指着一个约莫二十五六的女子。

林筱画着淡妆,长得算是漂亮,衣着更是不俗,就是嘴唇细薄、眼线上挑,面相看上去有些刻薄。

她起先一直玩着手机,听李行知说话,才抬起头来,淡淡瞥了李昂一眼。

“弟妹好,李昂。”

以李昂冷淡自矜的性子,主动跟别人打招呼的次数,屈指可数。

不过李行知对他这么热情,他自然也得给足李行知面子。

人跟人都是相互。

“哦。”

林筱却只哦了一声,并没有跟李昂问好的意思,又低下头,打开手机,切起水果。

场面就变得十分尴尬。

李行知生气道:

“林筱,你干嘛呢,我哥跟你问好,你没听到?”

“听到了。不过别人跟我打招呼,我也不是非要回过去啊。”

林筱抬头,狠狠白了李行知一眼:

“李行知,你凶我之前,麻烦搞清楚自己的定位。”

来之前林筱听李行知说得咋咋呼呼,她还以为李行知这位时长挂在嘴边的兄长,有多厉害呢。

结果呢,见面不如闻名。

就他穿得这些衣服,加起来能超过三百块么?

林筱又低下头玩手机。

丝毫没有把李行知的面子,当成一回事。

李行知又气恼,又尴尬,就要发飙。

李昂拍了下李行知肩膀,淡淡道:

“没事。”

虽然不知道李行知媳妇儿林筱,为什么对自己的态度,这么不友好。

但他也不是真的不通人情世故。

没必要让李行知为了自己,跟他媳妇儿闹别扭。

“额……昂哥,来,快坐。我给你介绍其他人——”

李行知尴尬一笑,招呼李昂坐下,又给他介绍其他人。

首先是高中时候的校友——

戴着金丝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青年是隔壁班的徐尊。

在总督府内务办公室工作。

帝国的年轻官员,官阶虽然不高,却最接近蜀郡权力中枢。

清贵得很,前途无量。

身材高挑纤细的短发美女是本班的唐薇薇,蜀郡商界新贵,年纪轻轻,手里就有一家市值超过十亿的公司,虽然大半是靠的家族扶持,但自身能力也是不俗的。

兼且是商界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在蜀郡商界炽手可热得很。

徐尊和唐薇薇,当时读书时代的一对金童玉女,现在是恋人关系。

其他人,李行知也陆续提到名字,就是没这两人这么详细,毕竟跟李昂不是校友也不是同学,没那个必要。

徐尊:“李昂,十年不见,你小子是越长越帅了啊。你这一去当兵就是许多年,混得怎么样?”

李昂:“还行。”

确实还行。

也就混成了帝国最年轻的大都督。

不过这种事情,以李昂的性子,不会主动说出来。

徐尊却显然误解了,以为李昂不提,是混得太差。

想来也是,若混得好,成了校官之类,也不至于穿得这么磕碜。

“大家都是老同学,你就是混得不好,咱也不会笑话你的嘛。”

徐尊浅浅一笑:

“李昂,说句老实话,当时读书时我老嫉妒你,你小子那高冷范儿,对谁都是冷冷淡淡的,偏生学校里长得漂亮的姑娘,十个有八个都对你有意思。薇薇——”

他玩味儿又调侃的看着自己女友唐薇薇:

“我要是没记错,读书时候,李昂那庞大的暗恋军团,你也是其中之一吧。”

唐薇薇狠狠白了徐尊一眼,没好气道:

“瞎说什么呢,那时候还小,懂得什么是喜欢不喜欢的,不过是跟着瞎凑热闹。”

“我说徐尊,你什么意思啊,成心膈应我?”

她现在出了社会,在蜀郡商界混得风生水起,又哪里会再把衣着寒碜一看就混得不行的大头兵李昂看在眼里?

想想曾经自己还暗恋过他,都觉得恶心。

“开个玩笑嘛。”

徐尊淡淡一笑,又瞥了一眼李昂,心中那是优越感十足。

读书时代比不过李昂,出了社会,一番打拼,取得不小成就。

又发现曾经比不过的李昂,混得极差。

绝对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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