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那就洗干净吧。”

温夕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难道他听不说她只是客气客气吗?她宁愿买一套新的也不想给他洗衣服。

“洗干净?”

“怎么?这么快就想反悔?”宋子琛双手抱胸,挑了挑眉,眼睛直直的看向眼前的罪魁祸首。

被盯得有些心虚的温夕摇摇头,行吧,没得选,她洗。

她发誓她以后绝对不会再用这糟心的笔!

宋子琛的行动能力特别强,直接脱下外套递给了温夕,只留下里面黑色的t恤。

空调的凉气也不能压倒温夕的郁闷,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么,当时为什么要多嘴?!

直接说赔他一套新的不好吗!

在温夕看不见的地方宋子琛轻轻的勾起嘴角,一瞬即逝,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下课温夕径直去了小卖部。

程宇盯着温夕的背影看了半晌,扭过头不解的问:“这不是给温夕可乘之机吗?难道琛哥你忘了她以前做的那些事了?”

温夕之所以被称为舔狗,是源于她对宋子琛的狂热,除了每天对宋子琛的跟踪,掌握他的行程以外,宋子琛用过的东西都会收藏起来,就连他喝水的瓶子都很宝贝。谁受得了自己有这样一位爱慕者呢?

“这或许是一次试探吧。”温夕前后的反差实在是太大,他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温夕是怎么想的。而且一个人可能突然间变化着吗大吗?

那件外套不起眼的内袖里绣着他的名字,绣的精细程度是温夕模仿不来的。如果校服真的被替换,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程宇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温夕从小卖部回来,从兜里掏出一盒笔芯,霸气的拍在桌子上。

怀着不满的情绪,温夕把宋子琛的校服团吧团吧扔进了书包里,她现在想起来了,她可是有洗衣机的人,随便机洗一洗就完事!哈哈哈,开心!

当看到进门的是拿着语文课本的李艳芳时,温夕原本刚刚轻松地情绪不见了,她温夕忍不住叹息一声,不仅李艳芳嫌弃她,她看见李艳芳也很难受,好吗?

听她讲语文简直是一种煎熬,原本温夕最喜欢的一门课就是语文课,她喜欢老师带他们品鉴古诗、赏析佳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李艳芳的课总让她感觉生涩难懂、情感僵硬,她的课就是有一种不能让人融入课堂的魔力。

温夕原本费尽心思的集中注意力,强迫自己好好听课,突然接收到了李艳芳的眼刀,懵逼的眨了眨眼,才发现不是针对她的,而是针对她右边正闭目养神的同桌。

宋子琛完全不顾李艳芳的冷脸,眯的十分怡然自得。

炎热的夏天,教室里的空调工作着,不仅能感受空调的习习凉风,还有催人入睡的“摇篮曲”,看起来真是惬意。

温夕强迫自己转过头,她一点也不羡慕,真的。

中午,温夕去隔壁班的门口等着黎跃,两人约好一起去吃饭。

程宇和宋子琛就走在她们的前面。

一个穿粉裙子的女孩轻盈的越过温夕,裙摆飘飘,像一只蝴蝶,不过这只“蝴蝶”对温夕不太友好,临走前狠狠地瞪了温夕一眼。

温夕知道这个女生,每个课间都会趴在窗台上目光灼灼的盯着宋子琛。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忍不住感叹宋子琛心理的强大,能够在这种目光下旁若无人的做自己的事情。

如果宋子琛知道温夕心中所想,一定会咬牙切齿,还不都是被你练出来的?!

“粉蝴蝶”轻盈的走到楼梯口,身子微微一顿,仿佛下定某种决心一般。

接着温夕就看见粉色的裙子从眼前飘过,原本轻盈的步伐突然变得刻意,脚步在要接触到宋子琛的时候,生生的一转,带着矫揉造作的惊呼声,以一种势在必得的气势扑向了宋子琛。

此时的“粉蝴蝶”已经不能再称之为蝴蝶,而应该称之为扑向小绵羊的饿虎,而前面的小绵羊丝毫没有察觉危险的到来。

粉裙子眼看就要接触到宋子琛的身体,露出成功的喜悦时,她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

宋子琛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一般,利落的向左跨出一步,正正好的偏离了她的扑落的轨迹。

来不及发出来自内心的真正的惊呼声,粉裙子就扑向了走在宋子琛前面的一个胖胖的男孩身上。

胖胖的男孩身上比较软和,可以说粉裙子是非常幸运了。

仿佛是提前计算好了,粉裙子虽然摔下了楼梯,但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被粉裙子扑了个满怀的胖男孩羞涩的笑了,满脸的肉肉都泛起了粉红色的泡泡,傻傻的以为自己的春天到了。

“粉裙子”抬头看看宋子琛,又看看将自己抱在怀里的死胖子,使劲挣开男孩的手,一脸不甘心的跑开了。

只留下胖男孩在原地深情的注视着粉裙子的背影。

温夕差点忍不住笑出声,看来宋子琛才不是什么饿虎口中的小绵羊,而是大灰狼本狼了。

温夕看戏看的津津有味,觉得美中不足的是居然没有带一包瓜子。

吃着瓜子,看着好戏,生活岂不乐哉?

可能是太过于得意忘形,温夕的脚下打滑,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前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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