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小偷(1 / 1)

回想起来,那时候我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而当时,我是一个小偷,为什么我当时要做小偷,说来惭愧,只是因为我那个时候时候好逸恶劳。

72路站牌站满了人拿着早点的人,焦急着等待着十五分钟一班却只留给站牌三十秒的公交车,我猜公交车有生命的话应该是个博爱的人,因为他给每个公交车站台都留下了一分钟,他雨露均沾,从来不偏爱谁。

等车的人们焦急的低头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公交车晚点了一分钟都要碎念几声,怎么又晚点了,啧啧,现在看来也许公交车也是会在某个站牌多停一会的,等车的人也太着急了,他们着急上班坐在办公桌挥霍自己的生命,然后换来仅仅只够维持自己挥霍生命的报酬,而迟到的话他们该死的公司还会克扣这些报酬,不过这与我无关。

我无所事事的靠着路牌抽出一支长寿烟,熟练的点着发皱的烟头猛吸一口,带着热气的香烟从口鼻腔充斥着肺部再循环排出,飘散在秋季早晨微冷的空气中。

我闭上眼睛一秒享受尼古拉带来的瘾,瘾啊瘾,就和爱情一样,给你短暂的甜头和念念不忘,每次抽烟的时候我总是得找个好的理由,来掩饰我第三千多次次发誓戒烟失败的羞耻。

掐灭了香烟干咳两声,劣质的香烟辣的喉咙生疼,这几天我已经连一包像样的好烟都抽不起了,因为我已经身无分文了,为什么会身无分文呢?因为懒惰!记住懒惰使人堕落啊!懒惰是人类进步最大的敌人!今天我一定得勤勤恳恳的工作,争取再创佳绩。

远处的绿皮公交车慢悠悠的开了过来,人群像是等待喂食的狗狗一样,车门一开就迫不及待的跑上去,这很好,他们会被拉去工作的地方,早上7点半就在这里等着的我,也终于要开始工作了嘿嘿,我走到车门帅气的扔出一个硬币,不偏不倚的掉进投币口,不是哥的手头准,纯属是熟能生巧,但是我却无法帅气的上车,因为车厢已经被人群塞得水泄不通,像是塞满肉肉的烤肠,而售票员像是瞎了一样还在不停的喊,再进去一点,再进去一点,里面还有空位。

这是假的,公交车并没有售票员,我从来不对不熟悉的人说真话,公交越是堵我就越是如鱼得水,我想都没想就钻进人潮,辛勤的小蜜蜂要开始一天的劳作啦!

穿过拥挤人群,不好意思我没有穿过,我被卡子在了拥挤人群,旁边的胖子高我一头,白背心戴着大金链子,白皮鞋配着紧身裤,紧身裤把他腿上的赘肉勒成一圈一圈,染着红色头发,在车厢中带着黑丝胶框墨镜,正呆呆的看着他前面座位上穿着超短裙的美女,在他的小紧身裤包裹着的臀部上,勒出一个手掌大的钱包的痕迹,看到了这点的我心里乐开了花,干我们这行的仅凭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人,什么派头,随身会带多少现金,而眼前的这种暴发户怎么说呢?随身带着少说也有三千块到五千块,是个大票,他的钱包放在紧身裤里面,如果直接拿出来的话,除非对方是个木头,不然你的下场就是拿钱包的时候四目相对,然后被殴打一顿踢出公交车。

但是我是何许人也?我可是东南街小王子!老实说这种傻大个的钱最好弄,看我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用技术拿走钱包,我伸出左手从那胖子腿上慢慢上移摸索到钱包,这时候如果有人往我这边看过来的话,大概会以为我是个品味独特的变态,我用手按住钱包,由浅入深的施力按住紧身裤里面的钱包,最后在不被那胖子发现的情况下保持一个平均的力度按住,即使他发现也会认为只是车厢太挤不小心按到的而已。

按了大概三分钟左右,我另一只手掏出袖口藏着的刀片,熟练的划开胖子紧身裤的口袋,钱包滑落在我手中迅速塞进袖口,抬头看这个胖子果然没有发觉,我冷笑着往车厢后年移动了几步,直到不在那胖子的第一视角范围。

他当然不会感觉到钱包已经被人拿走了,人的身体对一些轻微的力度有些短暂记忆,就好像你戴着一个帽子久了,当你摘下帽子的时候,依然会有种任然戴着帽子的错觉。

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职业了,没错,我是一个小偷。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东南飞,这当然是化名,我说了我从来不对陌生人说实话,那时候我从来都不对人说真话,我所在的地方叫东南街,东南街是一个繁华的旅游城市,也是远近闻名的小偷之城,之所以会成为小偷之城是因为这里人流量比较大而且不确定性,因为到这里的人多数是慕名前来旅游的,络绎不绝而且玩几天就走,他们当然是不缺钱的,光是这一点,这个城市就好像无形的再向我呼唤,这里人傻钱多快来~,还有其得天独厚的人群流动不规则性,就是它这个城市每天都会来一批陌生人,然后走一批人,这就保证了小偷不会被认熟脸,虽然这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是这绝对是东南街成为偷城的重要原因,而我就是这城市中成千上万小偷的其中一个,成千上万是什么概念?这个城市总人数是10万人,也就是说10个人里面就有一个人是小偷,多大的竞争压力啊!但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做到极致都能出状元,我们小偷也是啊,在这里可谓是撑死有技术的,淘汰只会夹包的。

许多小偷都是不远万里慕名来到这里,我也是其中一个,因为这里太有名了!就好像写小说总会找个最有名的网站发表小说一样,这里也是小偷的证道之地。

业界有句话说得好,东南街出来的小偷,必属小偷中的小偷,小偷中的小偷是什么概念?!那可是小偷中的精英!小偷中的精英是什么概念?!我可是很大声的说,还是小偷,怕了吧。

曾经有个可爱的女孩子问过我,你拿别人的钱不会愧疚吗?!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找个正当行业好好生活?!当时我只是笑笑对她说道,完全不会,而且举了一个很粗俗的例子,就好像一个想要更多钱所以在夜总会兼职的女人,她一开始肯定是相信自己可以保持清白,不会像那些出来卖的人一样糟蹋自己,但是别忘了人是从众没有主见的动物,当周围的人都在做着一件事的时候,无论那是错的还是对的,大家都在做的时候它就是正常的事情,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自己就会变成黑色,总有一天她也会适应黑色以为黑色就是天空该有的颜色,并且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为什么会不可自拔呢?这个答案就是为什么我有手有脚却不找个正当行业好好生活的答案,好逸恶劳,喜欢上了不劳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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