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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费霓没给方穆扬回答的时间,半是嘲笑地说:“你还是在医院里呆着吧,在别的地方天天画漂亮姑娘,就是作风问题了,你在医院住着,别人当你是病人,也不愿意跟你计较。去了乡下,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在乡下受贫下中农教育了这么多年,一失去记忆就又恢复了没被改造前的性子。想来这改造的作用很有限,就没必要再去接受一遍了。

“你是不是想让我一直画画?”

每每费霓怀疑方穆扬彻底恢复了记忆,都要因为他不同常人的逻辑否定掉之前的想法。

“其实想画在哪儿都能画的。”方穆扬挪了挪他和费霓中间的盘子,留出一块空地儿,他用手指在桌上比划,费霓以为他要跟自己写些不能让别人看的话,盯得很仔细,很快费霓发现方穆扬在画画。他的手指头此时充当了画笔,桌子成了画布,上面的图,别人看不见,但方穆扬能,费霓慢慢发现方穆扬画的是一个女人,男人没有这么大的胸脯,男人的线条也不是他画的线条,这个女人正在喝汽水。

费霓放下汽水瓶,拿眼去看四周,四周都是人,小饭馆里没电扇,空气粘腻腻的,她耳朵越发地烫。她拿筷子的另一头去敲方穆扬的手指,“快点儿吃饭吧。”

方穆扬揪住筷子头,仰头看她,费霓避过他的眼睛,放开了那只筷子,低声说:“你还吃不吃饭?”这声音里有一点恼羞成怒的味道,她以前以为他虽然不算什么正经人,但胜在有一双正经的眼睛,不该瞅的地方绝对不瞅一眼,现在她发现了他眼睛和睫毛的欺骗性。他不动声色地把她从上到下观察了个遍,而她竟没发现。

方穆扬把筷子还了回去,给费霓夹了一筷苜蓿肉,让她多吃点儿。

“上次我见你的时候明明在脑子里把你画了一遍,回去的时候再画总觉得差点儿什么。”

费霓打断了他:“我给你的连环画,你是不是没看?”

“看了。”

“那你能不能画差不多的?”

“应该可以吧。”

“那你就去画那个,别老画女的了。”

方穆扬其实也画男的,但他没澄清。他对费霓说可以。

“你爸说你要结婚了。”

费霓想说哪有这么快,但没说就咽了下去,她迟早要结婚的。

“你是不是因为怕人让你和我结婚,才不去医院的?他们如果问我的意见,我一定不会让他们和你提这种要求,这对你不公平。”医院领导因为方穆扬画小护士的事,主动提出要帮他介绍对象,问他喜欢什么女孩儿,他说费霓,领导咳嗽了两声,说费霓就算了,之前跟她提过结婚的事情,她不同意,因为这个,现在都不来了。

虽然费霓确实认为同方穆扬结婚,她很吃亏,但此刻这种话由方穆扬说出来,费霓没来由地觉得他有些可怜。

“他们是提了结婚的事情,在你只认识我的情况下,对你也不公平。”大概自己都觉得这话没说服力,又换了话题,“回知青点的事不要再提了,让知青办给你解决工作,你多去找几次,他们会给你解决的。你有了正式工作,凌漪或许会回心转意也说不定。”

“她不需要回心转意,我也不需要。如果我有正式工作,你愿意和我去看电影吗?”

“我现在其实不怎么想看电影,翻过来倒过去就是那么几部。”

“那你礼拜天和他去看什么?”

费霓又给方穆扬夹了一筷小青菜,“以后不要再到厂里来找我了,你现在觉得我重要,不过是因为和我熟悉而已。以后你有了工作,接触的人多了,就会发现我对你没什么特别的。”

“你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费霓并不信他的话,“等你有了工作,见的人多了,再说这话也不迟。”

“无论什么时候,你对我都是不一样的。”

“快点吃吧,天不早了,吃完了我该回家了。”

费霓低头扒拉碗里的青菜,她想两个人点三个菜还是多了,都吃不完。

等费霓发现方穆扬也没吃饭的胃口,她说:“那咱们走吧。”

两个人出了馆子,方穆扬和费霓一个方向走了好一会儿,费霓指了指东边:“站台在东边,你得往那边走。”

“我送送你。”

“我骑车,你要送我,我反而还得等你。你快回医院吧。”

转身前,方穆扬对费霓说:“那等我有了工作,我再来找你。我找你之前,你千万不要跟别人结婚。”

“你右胳膊有灰,拍一拍。”费霓没有说好,她不知道方穆扬胳膊上怎么蹭了一块白灰,她本来想给他拍拍,但手距离他胳膊还有十厘米的时候又缩回放在了车把上。

方穆扬并没有低头看他的胳膊,他说:“你骑上去吧,我看着你走。”他怀疑费霓会趁他低头的时候离开。

如果方穆扬不说看着她走,费霓也许会回一次头。

到了家,费霓也没回一次头。

老费看见费霓手里的花,问谁送的。

费霓说:“好看就行了,谁送的一点儿都不重要。”她拿出假花,把白色的剑兰放花瓶里。

第二天,她去邮局,把买来的纸和颜料邮给方穆扬,寄件人没写自己名字。

剑兰在花瓶呆了两周,也没怎么蔫掉。

这两个星期,费霓和叶锋听了沙家浜,看了芭蕾舞,在公园里划了一次船。

叶锋请费霓去他家做客,说是做客,其实是见家长,费霓没犹豫就答应了。

叶锋很符合费霓对丈夫的想象,那种搞艺术的浪子从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不过这些年,浪子都隐藏起来,个个成了良民,平常是见不着了。如果方穆扬家没发生变故,他大概会成为这么一个人。无论方穆扬恢复不恢复记忆,都与她想象中的丈夫相差甚远。

费霓头一次去叶家,和家人商议带什么礼物。

老费说要不送巧克力和美国奶粉,方穆扬带来的巧克力还在阴凉处放着,没怎么吃,美国奶粉也没有开封。费霓说把客人送的礼物转送不好,奶粉和巧克力还是自己留着吧。

这年头,家家都不富裕,客人送的礼舍不得吃转送给别人是常有的事,有时候,一盒点心能过十几家的手,费家也常干这种事。但费霓说不好,老费不好反对。

最后费霓拿着刚发的工资去副食店买了八样点心装了一个点心盒,盒子里的点心满得都要掂出来。去叶家当天,费霓换上了她刚做好的格子衫,下面穿的是之前的蓝布裙子。

叶家住三楼,一楼两户人家。

费霓到的时候,只有叶锋母亲一个人在客厅,保姆在厨房择菜。这时候没人敢明目张胆地雇保姆,即使雇了保姆的,也会把保姆说成是自己的亲戚。

叶锋问他爸在哪儿,他母亲说正在书房,让他不要去打扰。叶锋的母亲只有在费霓叫阿姨的时候冲她点了点头,之后就再没同费霓说过话,保姆过来倒了茶,叶锋的妈妈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连基本的寒暄都没有。

费霓知道,叶锋在她来之前,一定和父母交待了她的身份,他的父母不像是不知礼数的人,如此怠慢她,一定是故意的。在她来之前,就这样对她不满,一定不是因为她本人,而是因为她的家庭和工作。

第12章

很明显,叶锋父母看不上她,还表面客套都懒得。

叶母的眼神,好像费霓不是来见家长,而是上赶着送礼求人办事的,偏偏礼物微薄,她连看都不懒得看一眼。

没个百八十人上赶着来叶家送礼,养不出叶锋母亲这种不屑一顾的高傲态度。

叶锋的母亲虽然在医院工作,但不是业务岗,所以她对费霓的傲慢,也不是医生对病人的,而是负责资源调配的后勤领导对巴结她的人的,她甚至不需要说一个字,她只需要用一个眼神就能表示对对方的看不起。

费霓并不觉得自己如何高攀了叶锋,她和叶锋所差不过一纸文凭,如果能高考,她绝不会考不到,即使她没文凭,也能自食其力,她身上穿的嘴里吃的都是自己一点点挣来的。但当谈婚论嫁两个人的条件放在天平上称量时,对方家长明显觉得她不够分量。

叶锋突然向费霓提议:“你上次不是说你用钢琴也可以弹《沙家浜》吗?这儿正好有钢琴,能不能让我饱饱耳福?”上次听完《沙家浜》交响乐,费霓说钢琴也能弹。

费霓马上接收到了叶锋的意思,他想让自己在他母亲面前露一手,以此证明他找的女朋友,不是他母亲想的那样上不得台面,虽然她只是个中学生,是一个普通的车间女工,但她会弹琴,还会边弹边唱《沙家浜》的选段。

费霓是在学校里学会的弹琴,曲子都是用方穆扬姥姥捐的那架钢琴练的,中午,别人休息,她偷偷去练琴,偶尔也可以弹一些不太进步的曲子。那时候她想着,等她工作了,有了自己房子,一定要买架钢琴放在家里。那时候钢琴对她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她一天只有几分钱的零花钱,而一架钢琴便宜的也要几百块,况且她家太小了,根本放不下一架钢琴。她工作后,手里有了能支配的钱,信托商店的旧琴几十块就能买到,比一辆新自行车还要便宜得多,她终于买得起,但还是没地方。

于是她只能去信托商店弹琴,弹的都是很进步的曲子。信托商店的员工拿固定工资,客人买不买都不影响他们的工资,加上钢琴是大件,无法在光天化日下被偷走,所以他们对于来看琴的客人盯得并不很勤。费霓利用了这点,以看琴之名行练琴之实,由于她弹的曲子很进步,别人不耐烦也拿她买办法。自从上个月被认出后,她就不再去了。

费霓并不想弹《沙家浜》,尤其不想通过弹琴证明她配得上叶锋。难道她不会就该理所应当地受冷落吗?

费霓笑笑:“我现在不想弹。”

她看到了叶锋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她因为这失望对他也有些失望。

叶锋的母亲把费霓的“不想弹”理解成“不会弹”,大概在学校里上过几节音乐课,就当成优点炫耀了。

“平时经常在家练琴?”

费霓知道她是明知自己家里没琴故意让她难堪,但还是坦诚答道:“我家没琴。”

她的眼神和语气没有一点儿不好意思。

叶锋母亲不再看报纸,嘴上的话也变得多起来:“琴要一个星期不弹就手生了,这琴原先要给叶锋的姐姐做陪嫁,但她说她回家来也要弹琴,所以我们只能留着。叶锋姐姐结婚,叶锋出了不少力,电唱机电视机收音机的票都是他包办的。”

费霓开始觉得叶母后一句话突兀,但她马上理解了潜台词:叶家嫁女儿妆奁丰厚,不仅要陪嫁钢琴,还要送电唱机电视机收音机,不像别人家嫁女儿,都指着男方出钱。

陈阿姨从厨房出来,叶母对她说:“糖醋鱼先不要做,那是滢滢的拿手好菜,等会儿她来了要露一手。”

叶锋问:“她怎么来了?”

“我一直把滢滢当亲女儿待,这就是她自己的家,她什么时候不能来?我倒是希望她能一直住在咱们家。”

费霓终于明白为什么叶家明明不欢迎她,保姆却一大早就在厨房忙活儿,原来是为别的客人。这个叫滢滢的女孩子应该是他们中意的儿媳。

叶锋此时也无法忍受他母亲的态度,但他不想和母亲直接冲突,便对费霓说:“去我房间看看有没有你想看的书。”

他知道费霓受了委屈,但她脸上并没有委屈的神色,仍是很柔和的一张脸。这柔和是一种不动声色的傲慢,和这种不动声色一比,他母亲直接表现出的傲慢明显落了下乘。当初打动他的也是这柔和,当他得知费霓在礼帽厂工作时甚至有些意外,到她家时就更加意外。她家太窄了,甚至没有他的卧室大,但他为了费霓,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这狭窄和逼仄。

电话铃响,听叶母的口气,是叫滢滢的女孩儿打来的。

叶母在电话里说,她特意留了荔枝,等滢滢过来吃。

费霓来了半天,也没见荔枝的影子。她记得自己第一次吃荔枝,还是方穆扬拿给她的,他说他们家人没人爱吃荔枝,再放下去就坏了。班里好多人都吃到了方穆扬送的荔枝,她是其中一个。

“不了,这个点儿我也该走了。”人家不欢迎自己,费霓也懒得再留。

“不是说好在这儿吃饭吗?等吃完饭,你想去哪儿,我陪你一起去。”

“我回家吃。”

叶锋还要再挽留,他母亲开了口:“既然人家有事,就不要勉强了。”

叶母此时脸上终于有了点儿笑容,她指了指费霓提来的点心和茶叶说:“这个你还是带回去给你父母吃吧。”

费霓也没推辞,直接拎起了点心匣子和茶叶罐,转身转到一半,费霓突然说:“茶杯里的茶我没喝,您直接倒了,不用特意消毒了。”

刚才阿姨倒茶,叶锋和他母亲都是白瓷,特意给费霓用了玻璃杯。

费霓走得毫不留恋,叶锋追了出去。他拉住费霓的胳膊,用半是挽留半是请求的语气说:“回去吧,就当给我一个面子。”

他的爸妈可没给她一点儿面子,但费霓不想戳破这件事,她仍是笑着:“我还是喜欢吃自己家里的饭。我要是用了你家的碗筷,你妈妈还得特意消毒,那多麻烦。”

“杯子是陈阿姨随手拿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没什么,讲求卫生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她也不知道我有什么传染病。只是她没必要做得这么明显,生怕我不知道。”

叶锋明知他母亲是故意的,仍坚持说这是一个误会。他不希望费霓和母亲闹得太僵,毕竟将来结了婚,还要一起住。如果他结婚后坚持搬出去组织小家庭,单位也会给他一间房,但是他在家里房子完全够住的情况下,还和别人去争有限的房子,对他的名声不利。何况家里的条件比外面好太多。

费霓不想再和他争,声音里掩饰不住的厌倦:“对,你妈不是故意的,你回去吃饭吧。”

“不是说好了一起吃吗?去吃西餐吧,我请你。”

叶锋没和家人打招呼,就跟着费霓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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