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白帝城(1 / 1)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大唐开元年间,暮春时节,恰逢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到长安来向宰相述职。

宰相张九龄风仪俊美,恪守古礼,很少有官员敢于在张相面前逾礼,更不用说敢仪容不整了。

所以,当巴州刺史公孙不器嘴角撕裂、鼻青脸肿地来述职时,张九龄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公孙不器是个粗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直爽地大着嗓门儿说:“丞相,我这是被新科探花郎打的。”

公孙不器又说:“不打不相识!探花郎年少英雄,除了没节操之外都很好,很好!”

探花郎姓裴名昀,不巧正是张九龄的学生,金榜题名时十五岁。

这天回到家里,年少英雄的裴探花哭着被张九龄罚抄了一百遍《礼记·大学》,从此和公孙不器结了仇。

十几日后,公孙不器打点行装准备回巴州。

曾经气宇轩昂的朝廷命官一身破烂的苎麻布衣,垂头丧气,牵着一头赊来的跛脚驴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里流落到长安的乞丐。

想当初公孙不器来长安时,带着整车绫罗绸缎,骑着银鞍的突厥骏马,好不风光;如今却只能欠债赊一头蠢驴子。而借铜钱给他买驴的不是别人,正是裴探花。

——这些天来,裴探花见公孙不器一次,就笑吟吟地拉着他去赌场一次,直到他输得裈裤也抵押在赌场。

同榜状元杜清昼有点于心不忍:“他拖家带口的,这跛脚驴子哪里驮得动?你至少借给他一匹马,反正利息以后去收。”

裴探花和杜状元都来自岭南,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裴昀被罚抄《礼记·大学》时,杜清昼也没少熬夜共患难。

裴昀拎出一串铜板:“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赊给他一匹马。”

公孙不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伸出手,却听裴昀说:“马可以借给你,不过,利息我现在就要收。”

这一刻,公孙不器的热泪终于滚落了下来……见过抠门的,没见过这么抠门的;见过记仇的,没见过这么记仇的。

公孙刺史没有钱了。魁梧的中年汉子咬紧牙关,突然满脸屈辱地开始脱衣服。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裴昀后退两步,大声喊:“停——!我只收财,不收色。你不要误会!”

啊不对,你一个糙汉子有什么色啊?

啊呸呸!就算有色,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只剩下这件值钱的东西了。”公孙刺史外表粗犷凶恶,却满眼细腻的委屈,老老实实地从最贴身的衣兜里摸出一颗珠子,认真地说,“这是我家祖传的宝贝,寻常人不识货的。”

“……”看着公孙刺史真诚的双眼,裴昀“呵呵”冷笑了两声,那哪里是什么珠子?根本就是一块地上捡的稍微圆润点的石头!什么寻常人不识货,白痴才会识这种货吧!

杜清昼在旁边拉了拉他的胳膊,意思是:太可怜了都拿石头来当珍珠了,衣服也脱了,看在他拿生命在演的份上,放过他吧。

裴昀终于摆了摆手。

好吧!成交。

这颗毫无光泽可言,颜色也灰不溜秋的珠子被交到杜清昼手中保管。

本来杜清昼不想要,说扔掉算了,裴昀想了想,说:“留着吧,明年公孙不器再来长安,让他拿钱来赎。”

“……”果然是勤俭持家的典范!

于是为了在来年收钱,杜清昼把珠子好好地收了起来。

谁知道就在这天晚上,出了一件怪事。

夏夜清凉,庭院里的竹子沙沙作响,偶尔传来几声零星的虫鸣。两个少年同吃同住,内室的灯烛还燃着,裴昀早早趴在床上睡觉了,杜清昼还在秉烛夜读,突然,屋子里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离蜡烛远点!啊喂少年!”

杜清昼愕然抬头,以为是自己幻听,结果听到那声音再次响起,一副没好气的语气:“烛烟简直熏得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这句话信息量太大,杜清昼在心中默念了三遍,视线茫然地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到自己怀里……那颗毫不起眼的珠子上。

珠子在烛下仍然是平凡的样子,只是烛光在上面流动,如水波潋滟,又如一座光的囚笼。

“是你在说话?”杜清昼用力睁大眼睛,“你是谁?”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朕就是朕!”

杜清昼慌慌张张地推醒裴昀,后者睁开朦胧的睡眼,嗓音慵懒沙哑:“这么早天就亮了啊,什么时辰了……”

“裴豆豆!”杜清昼的声音发抖,“公孙不器给我们的珠子……”

裴昀连连打着哈欠,连眼泪都出来了:“嗯嗯?”发现杜清昼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冰凉发抖,才看了对方一眼:“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大白天撞见鬼了的表情?”

“现在不是白天,”杜清昼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珠子里也没有鬼,但,似乎有妖怪。”

见过自恋的妖怪,没见过臆想症这么重的。

这个妖怪坚持称自己为“朕”,绝不肯改口,裴昀摸着下巴问:“哦,你是什么皇帝?”

妖怪沉默了一会儿:“朕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换个问题,你有什么用?”

妖怪似乎又愣了一下。

“这年头妖怪也是多,”裴昀一脸不太感兴趣的表情,“没用的话,就请你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不要吵我睡觉。”

妖怪再次沉默了一下,愤然说:“朕可以日行千里!”

裴昀抬了抬眉毛:“哦,走得很快?”

“必须的!”

“听上去有点意思,”裴昀终于看了它一眼,笑眯眯地说,“等天亮了我们去买酸辣豆腐吧!”

“什么?”妖怪似乎一下子没听清。

“我们住在城东,长安城最好吃的那家酸辣豆腐摊在西坊,平时过来一趟要足足两个时辰的脚程,回到家豆腐都凉了。想吃还得大清早去排队,”裴昀认真地说,“不能睡到自然醒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没有酸辣豆腐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世间最大的美事,莫过于睡懒觉起来还能买到酸辣豆腐。”

“……”

妖怪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受了莫大侮辱:“哼,此等小事,朕现在就带你去!”

眨眼之间,四周的景物倏然消失了,两个少年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水汽。

可以确定的是,这绝不是他们的房间。

杜清昼有点惊悚地拉住裴昀的胳膊:“裴豆豆!”

裴昀也有点摸不清状况,这是哪里?真的是酸辣豆腐铺?难道是豆腐还在蒸?

不对,这屋子看上去似乎有点儿熟悉……

水汽中渐渐现出一扇清雅的丝质屏风,木制的浴斛,影影绰绰可以看见宽衣解带准备洗澡的人身材修长,后背白皙。对方似乎听到响动,回过头来——

“……老师?”

想要夺路而逃已经晚了。

什么日行千里!不靠谱的珠子只把他们带到了府中的浴室!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张九龄皱眉,脸色也微微泛红,不知道是水汽蒸腾,还是涌上双颊的薄怒。

“我……我们……”杜清昼简直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从来不跟着裴昀胡闹的他,再怎么也解释不清突然闯入这件事,总不能说是专门来偷看老师您洗澡的吧!说自己被一颗珠子给坑了,谁信?

“啊哈,我们走错房间了。”裴昀迅速而镇定地微笑,“今晚雾太大,一个不小心就敲错了房门呢。老师有事弟子服其劳,要不要加热水?”

“……”

屋外传来两声青蛙的叫声:“呱——呱——”

这个夏夜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两个少年顶着黑眼圈被罚抄《礼记·大学》,一人一百遍。

桌上摊着横七竖八的纸,闯了祸的珠子毫无悔意,在纸上打了个滚,厚颜无耻地说:“朕先睡了。”

“你这是什么日行千里啊?”杜清昼黑着脸从成堆的纸张中抬起头来,“说好的豆腐铺在哪里?谁叫你把我们送到浴室去的?而且还在老师洗澡的时候!”

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冤屈的杜状元,从此和谦谦君子的形象无缘了。积攒了十八年的节操,就此荡然无存。要是揍一颗珠子有用的话,他已经把珠子往死里揍了。

“朕以为你们说的豆腐,是美人的豆腐。”妖怪死要面子,嘴硬地砌词狡辩,“张九龄风华绝代,难道不算美人吗?想当年朕春秋鼎盛时,后宫多少佳丽都被朕吃过豆腐……”

“……”谁告诉你豆腐是这个意思的!你这个好色的昏君!

嘴里叼着毛笔的裴昀懒洋洋地抬起头,也不和它啰嗦,二话不说把它拎起来。

“你要干什么?”妖怪警惕地抗议。

“看你不顺眼,”裴昀将笔夹到耳后,毫不留情地把它凑近燃烧的烛火,“烧了你。”

珍珠怕火,遇火即发黑。

“大胆!”妖怪勃然大怒,“给朕跪下!”

一缕火苗迅速地舔上了珠子。

“现在放开朕,朕恕你无罪!”“啊啊朕给你加官进爵……”“朕错了!”“爹——!”

在珠子即将被扔进火焰中时,一声荡气回肠的大喊在屋子里回荡,妖怪毫无骨气地哭爹喊娘,好不凄惨。

如果它真的曾经是一国之君,不难想象当年国是怎么亡的。国不亡才叫奇怪。好色、胆小、爱面子的妖怪只差泪流满面了——如果它还有脸的话。

被烛火舔到的妖怪拼命哀嚎挣扎:“别烧朕!朕可以送你去任何地方,让你追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哦哦去什么地方?再送我去浴室,让我被罚抄吗?”裴探花微笑,腹黑笑意让旁边的杜清昼也心惊肉跳。

“不不!绝对不是!”妖怪赶紧涕泪交加表忠心,“虽然朕偶尔会有失误,但朕千真万确可以让你走得比别人快——世上的事都有捷径,不仅仅是走路,还有你人生的每一步,只要你够快,就能追上自己的愿望!”

杜清昼的神色微微一动。

烛火摇曳,裴昀双臂环胸打了个哈欠:“可我并不想追上什么愿望,只想追上一个姑娘。”

“姑娘……?”不解风情的妖怪顿时懵了。

裴探花喜欢一个叫祝静思的姑娘。祝姑娘亭亭如荷,擅长打铁和杀猪,打铁时芙蓉面庞被火光映亮,眉睫乌黑动人;杀猪时利落潇洒执刀,莹白素手纤纤。她和两个少年幼时一起结拜,青梅竹马,裴探花追祝姑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嗯嗯姑娘。”

怎么追上一个姑娘?珠子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妖怪的自尊心碎了一地,它痛不欲生地迎风流泪:“能换一个吗?……”

“就知道你没用。”裴昀懒洋洋地一挥手,珠子惨叫着坠向烛火,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到墙角,“等公孙不器明年来长安,让他花双倍的价钱赎你!”

死里逃生的珠子滚到角落里,沾了满头灰,呜呜饮泣。

夜深了,等裴昀累得趴在桌案上睡着了,杜清昼揉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想了想,还是起身把珠子给捡了回来,悄悄收进怀里。

那时,新科进士们都在等待朝廷的任命。

有了进士出身,不一定就有官做,很多人空负才华,在等待中蹉跎了青春与抱负。翰林院、御史台这些官署,向来都是所有进士心向往之的。只有那些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才能得偿所愿。

夏天快过完时,杜清昼等来了好消息。

一次宴饮,御史中丞宋玥坐在杜清昼旁边,交谈中两人极为投契,宋玥大赞“后生可畏”,不久,吏部的任命下来了,杜清昼在同榜进士们羡慕的目光中,当上了监察御史。金殿之上,他是光彩夺目的状元;官场之中,他是前途无量的新秀。

原本被众人看好的裴昀,却并未如传言中那样进入翰林院,成为翰林学士,而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离开了长安,前往陇右战场。边关苦寒,九死一生,旁人听了多少有些唏嘘惋惜。

离别的那一日,晴朗无云。

裴昀潇洒地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说他走了。杜清昼原本想问什么时候再见,却问不出口。还有些话,他也没有说出口。

裴昀仿佛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笑吟吟伸了个懒腰:“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那么悲凉啦!朝堂虽然华丽,却太过逼仄,我想去看一看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喝一口塞北的烈酒,骑一趟彪壮的胡马。”

话虽如此,少年独自走远的背影仍是有些孤单的。

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童年曾经对着菊花结拜,说出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天天有肉一起分”的誓言,曾经在一个碗里抢过肉,在一张纸上写过诗,在一条河里抓过泥鳅,也一起光着屁股罚抄过作业……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天各一方——

珠子散了还可以再聚,人分离了呢?

或许,就像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

盛夏晚风习习。

素有“天下险关”之称的瞿塘峡口也被染成了金色,江水奔流回旋,险峻高山上还有残破的楼阙。

不远处走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潇洒飘逸的正是当年的裴探花,旁边还有一个身形笔挺、神色冷峻的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这些年,他们在战场上经历生死,走过了许多地方,也浪掷了许多同行的时光。

光阴这种东西,似乎很珍贵,但有朋友在身边,你又宁可让它微笑浪费。

从裴昀离开长安,二十年已匆匆过去。奇怪的是,少年的容貌和当初并无多大变化。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麦色肌肤的俊美少女。山路险峻,少女走路蹦蹦跳跳,姿势有点古怪,像是不大熟练用脚走路似的……她没有像寻常女孩那样梳双环垂髻,而是将长发随意地绑成辫子,圆领胡服长靴,发梢上阳光斑驳,脸上好奇的神态宛如涉世不深的孩童。

“叶哥哥,将军!”少女停在一处地方,朝身后的人欢快地招手,“你们看……好奇怪。”

那是一口杂草丛生的枯井,井壁已经被风雨侵蚀,显出颓败之感。她好奇地用力趴到井口往井里面看:“井里好像有东西!”

裴昀凑到井边,只见里面黑暗幽深,显然是一口枯井。他抬起头来:“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人类真是目光短浅。”少女眨了眨眼,得意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头,朝井里扔下去。

——然后,只听一声清晰而愤怒的“唉哟”声从井里传出来。

“谁,谁乱丢石头?!”

这一刻,裴昀只觉得里面的声音莫名有点熟悉。他好奇地把耳朵贴到井口:“里面的英雄,我们认识吗?”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一个威严而兴奋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人!你不记得朕了?”

听到这声“朕”,裴昀终于想起来了。

那只自恋的妖怪,号称能日行千里的珠子,竟然在多年后相逢在瞿塘峡!

“你怎么在这里?”

“什么叫朕怎么在这里?朕本来就应该在这里!”妖怪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你仔细看看你周围,你闯进了朕的城池!”

声音在幽暗深井中回荡,如同低沉的鼓点敲在大地的胸膛,竟震得人耳膜发痛。

裴昀看了看四周。

——三江之水汇集汹涌,群山危立,在他们脚下的,是白帝城。

自从初遇以来,这只妖怪一直都称自己为“朕”,裴昀始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皇帝。直到此刻,他举目四望——巍峨蜀道天险,凌云白帝古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大将公孙述在此称帝。

“你是……白帝公孙述?”

“竟敢直呼朕的名讳!”妖怪不高兴了,“叫陛下!快把朕拉上来!”

十几年都没和人说过话,它老人家特别话唠:“这井里不说没口水,连只青蛙也没有,只有一堆白森森的骨头,井底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朕都快闷死了……”

井很深,往下看不见底,裴昀正发愁怎么从深井里把一颗话唠又自恋的珠子弄出来,旁边的少女想了想,轻松地说:“大王有办法!”

说话间,她打开手掌,一道光如同羽毛从她掌心飞入井中,像是微风拂过夜色,照亮了黑暗如迷宫的深井。

——少女名叫独孤琳琅,真身是上古神鸟凤凰。她自称为“大王”,在不久前才获得人形。而她的每一枚凤羽,都拥有瑰丽无匹的力量。

宛如阳光穿透云层,井中传来奇怪的轻响,原本枯竭的井中,突然涌出一股水雾,如巨大的白龙腾空而起,颓败的枯井刹那间焕发出一种辉煌之感。

白雾越升越高,连天空与远山也被渲染,雾中的群山仿佛突然湿润的眼睛,又像千万年守候的某个心愿,终于得偿所愿。

几人惊诧地环顾四周,随即看向那口枯井。

井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乳白色的雾气中,伸出一只白皙清秀的手来。

“朕上来了!快拉朕一把!”

不是吧?这自恋的话痨皇帝还是个肤白如玉的美人胚子?光看这只手,也能想见不俗的风姿。

裴昀愣了一下,心中涌起奇怪的感觉……他大步走到井边,握住井沿的那只手,这一瞬间他心口微窒。随着他猛地用力一拉,水雾飞溅,一个人被拉了上来!裴昀被对方猛地一头撞了个满怀,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后退两步,整个人都被淋湿。

他错愕地低头看去——

被他拉上的是个妙龄少女,此刻,少女微恼地仰起脸孔看着他,头发湿漉漉地散乱在肩上,绿色高腰襦裙在胸前自然束起,颈项洁白,眸光落落大方,脸上的水痕倒像是久别重逢的泪痕。

裴昀的瞳孔骤然一缩,难以置信地唤出那个名字:“静……思?”

站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他日思夜想的女子,祝静思。

“……”只见祝静思眯起眼,似乎在黑暗中呆久了,一时间无法适应阳光,伸手遮住头顶过亮的光线:“不是吧?热死朕了!”

虽然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声音和举止分明就是个大老爷们儿,而且是久居高位,颐指气使惯了的样子,满脸“众卿见到朕还不跪拜”的表情,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你们怎么都这么看着朕?”

一股大力猛地将“她”推倒,“她”的身体被抵在井口,脖子被掐住,裴昀的神色有点可怕:“为什么冒充静思?”

裴昀是爱笑的人,就是千军万马兵临城下,他的嘴角也有漫不经心的笑意,很少会看到他发怒。

此刻,他的头发滴着水,身形低俯如同山岳压顶,眼中的慵懒散漫全都消失不见。自恋的妖怪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好不容易从井里出来,就被这么强的气场给压制住,又想起当初腹黑的少年差点把它放在蜡烛上烧成灰,顿时汗如雨下:“朕……朕什么也没干!”

说话间“她”错愕地看向自己的手,纤细的柔夷,再摸了摸自己被掐住的颈脖……光滑的!

“朕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妖怪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泪如雨下,“朕怎么变成了女人?朕,朕选择驾崩!”

……

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当年的妖怪,变成了祝静思的模样。

据它自己说,它根本没见过祝静思。当初它被扔到墙角,滚到桌子底下,就在灰尘里呆了半夜,后来被杜清昼捡起来。裴昀去了陇右之后,杜清昼把它和一些旧物都远远地扔进水里。可怜的珠子和一堆垃圾一起顺水漂流,也许是上苍怜鉴,它顺着三峡水流回到了白帝城。故地重游,它滚到自己熟悉的井边,还来不及感慨万千,却一个不小心“咕噜”一下,掉了进去……

妖怪当到这个份上,也是生不如死了。

偏偏这个妖怪还特别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自己的血泪史,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终于,裴昀停住脚步,嫌弃地命令:“你闭嘴。”

旁边的叶校尉面无表情地说:“将军,你抢了我的台词。”

“……”

傍晚时下起了雨,好在白帝对山上熟悉,他们找了一处旧宫殿避雨。

“现在外面的情形怎么样?”白帝好奇地问,他在深井里呆了十多年,不知白云苍狗,世间又有几度物换星移。

“不怎么样。”

安禄山史思明叛变,半壁江山浸淫战火,北方诸镇在苦苦抵抗,皇帝躲在蜀中。

“乱世又到来了么?”白帝满不在乎地说,“几百年前,朕就是生于乱世。”

雨声斑驳了几百年的时光,悠长,如同绕梁的风与叹息。历史总会重演,江山总在更迭。

“想当初,朕原本只是小小的清水县县令,后来在乱世中拥兵蜀地,城中有一口井日夜冒出雾气——就是那口白龙井,众人都说是帝王之兆,说只要能取得井中的龙珠,就是取得天命。

“于是朕命士兵日夜打捞,捞出了这颗龙珠,把龙珠镶嵌在自己的王冠上。

“有了这颗龙珠,朕更觉得自己天命所归。昨日是县令,是太守,今日就可以割据一方称王称帝,来日就能一统天下。

“朕从少年时就脚下功夫了得,做县令时亲自缉盗,城中盗贼没有一个跑得过朕的;朕这一生都走得急,仿佛所有宏大的目标都在前方等着朕,所以朕迫不及待登基称帝,将自己的儿子们封王,建立起巴蜀的朝廷。”

白帝以为自己握住了天下的权柄,却没有担上这世间最沉重的一份责任——以天下为己任。

收留流离失所的百姓,止息五湖四海的兵戈,统一支离破碎的河山。这些,每一步,都需要足够的毅力和耐心,可是公孙述等不及了。

他急于建立自己的王朝,对外征伐不断,军队的给养令蜀中百姓不堪重负;他急于革除旧朝币制,令百姓手中的铜钱无法流通,怨声载道。

建武十二年,汉兵攻破蜀道,公孙述城破身亡。

一代白帝,崛起如同绚烂的烟花,陨落如同夜幕的流星,一切都太匆匆。

“这座白帝城不仅是朕的城池,也是朕毕生理想;当日城破,陷落的不仅是城池,还有朕的人生。”

说到这里,二货妖怪也有点伤感:“想当初,朕在清水县做县令,追赶盗贼的时候,朕决心肃清所有邪恶污秽,让脚下这一片城池成为清明盛世。后来跟着朕的人原来越多,朕快马加鞭,站在万人之上,却看不清自己当初的理想,还有……为什么要坐在这龙椅之上。”

时间永恒,只是人会曲解它;梦想永恒,只是人会染黑它。再分不出本来的面目,再也见不到当初的自己,一切梦的开始都纯洁清澈,很多梦的归宿都面目全非。

心有不甘的白帝身死之后,魂魄寄托在这颗龙珠上,成为了一只小小的妖怪。

公孙家后人世代都保留着这颗龙珠,子孙们大多很争气,有的战功赫赫,有的高官厚爵,有的才华满腹。

对此,白帝还是很欣慰的,崽子们没有给他丢人——直到大唐开元年间,它被传到了大唐巴州刺史公孙不器的手上。

想起公孙不器,白帝立刻在心里骂了这孙子千百遍,真是人如其名,不成大器!身为堂堂刺史,最喜欢干的事竟是在闺阁里替娘子画眉,他的娘子是长得美没错,但他一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儿,围着妇人乐呵呵地算什么?

更过分的是,公孙不器为了一匹瘦马,将它随手卖给了两个少年。

这可是传家宝!世代相传的价值连城的龙珠,可以日行千里的宝物,他转手就给卖了,这不肖子孙……想想自己差点被蜡烛烧死,被困在井中闷死,简直生儿不孝,妖生悲惨,老泪纵横。

白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吐槽完了,见没人理他,只好换了个话题:“少年,你怎么会来白帝城的?”

“找东西。”

“找什么东西?”

“凤羽。”

白帝眼前一亮,他顶着祝静思的脸孔,笑起来的样子明媚大方,仿佛能驱散雨夜的寒凉:“那你们来朕这里,那算是来对了!

“白帝城原本不叫白帝城,叫紫阳城。朕之前就觉得,还是紫阳城的名字更适合这座城池。”

——权力的颜色,是朱紫之色,帝王的袍服,岂会有白色的?

“紫阳城?”裴昀皱眉。

“不懂了吧少年人?”白帝兴致盎然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得意地倚老卖老,“就是凤凰城,紫阳城的‘阳’,所对应便是凤凰——你们应当知道,古时‘凰’的读音就是‘光’,凤凰被称作太阳鸟,是光明的象征。最古老的时候,这座城原本不是龙兴之城,而是凤起之城。既然凤凰来仪,一定会留下些什么。”

裴昀怔了怔。

有什么东西骤然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却捕捉不住。像是很重要的线索,但他并不想抓住。

那线索如同雨丝,断断续续,冷冷而危险地扣打着命运之门。

这晚,裴昀在风雨声中入睡,他梦到了这旅途的起点。

路险且长,熟悉的面孔变得陌生,在梦里更加冰冷。

杜清昼自黑暗中缓缓走过来,声音低沉,带着欲望与复仇的味道,像鲜血翻涌的伤口般滚烫而残酷:“我终将以这天下的命途和城池来祭祀,祭奠我失去的人,摧毁我所恨的东西——我与你并不同路。”

“我知道。”

“裴昀,乱世已至,你还要往前走,就无法再回头。”

“我行路从没有想过回头。”

“可这一次,没有静思陪你。”杜清昼轻笑,“她会跟我走。”

冷峭的晨光,刹那间落在不远处那个女子亭亭的背影上,那是当初离别时的祝静思,她站在杜清昼身边,眼神温柔却坚定。

裴昀想过千百次,仍然想不出她决然转身离开的原因。每想一次,那一日冷峭的晨光就像无数针一样扎在胸口,迷惑而疼痛。

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这一次,她没有选择他。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微微波动,想要阻拦她的脚步:“凤凰被乱世的风雨侵蚀,失去了凤羽,凤凰会力量枯竭渐渐死去,我不能不帮叶校尉他们去寻找凤羽。”

“我与你并不同路。”祝静思的回答竟然与杜清昼一模一样,“也许我们会在路的尽头重逢。”

“我会照顾好静思的,”杜清昼轻笑,“裴昀,你要记住,你会经过许多地方,但你不能参与任何一场战事。白衣修罗裴将军已经‘死’了,无论多少士兵阵亡,无论多少城池陷落,你都不能再回去——记住我的忠告。”

“叶校尉,我们走。”梦中的自己没有再看杜清昼的脸,只背对着他说了一句,“照顾好静思,如果她有分毫损伤,我会杀了你。”

身后传来杜清昼的声音,带着一点悲哀古怪的笑意:“你一定会后悔。”

风雨如晦,裴昀睁开眼睛,抱膝坐起来,独自望着虚空中的黑暗。

“少年,睡不着?”一只手搭在裴昀肩膀上。

那是祝静思的手,带着他熟悉的细腻与温度,他甚至知道那只手上每个茧生长的地方。

“拿开。”他面无表情地说,人却没有动弹,那温暖几乎要将他心头的风雨击溃。

“别口是心非了,你分明就很喜欢朕。”白帝得意洋洋地说,“朕敢打赌,如果今晚有人行刺,你一定会替朕挡刀!”

说话间,他竟然大胆地凑过脸来,明眸如水,吐气如兰:“当初,杜清昼让朕替他做过一件事,如今,朕也可以给你这个机会。”黑暗中轻柔的语调,带着危险的蛊惑,“你有想要追赶上的东西吗?”

你有——

想要追赶上的东西吗?

裴昀半晌没有动,终究只是勾了勾唇角,挥开他的手:“荒郊野外,又没有酸辣豆腐,你走得再快,能追上什么?”

“……”被打击到的妖怪像看怪物一样瞪着少年,“你不想知道,朕当年替杜清昼做的是什么事情吗?”

两人目光相接,裴昀冷淡地说:“不想。”

被打击到的妖怪一脸苦闷,却见裴昀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微微游离,似乎在想另一个问题:“你真的是龙珠?”

“那还能有假!”白帝再次觉得自己受了侮辱,映在少女面上一片微恼薄怒,“瞿塘峡的白龙井!听说过吗少年?井中盘踞真龙,这颗龙珠,是当年朕亲眼看到数百士兵齐心协力打捞起来的。”

龙珠是龙的元神,只要龙还活着,怎会允许凡人造次?裴昀看着对方的眼睛:“你见过白龙?”

“没见过,已经死啦。”白帝有点遗憾地说,“朕只在井底看到了一堆白森森的骨头,看上去死掉很久了,在黑夜里仍然熠熠生辉。这十几年,朕就是和龙骨作伴的。”

白龙亡于枯井,龙珠坠入凡尘……千百年前,这座城里究竟发生过什么?裴昀的的眼瞳骤然一缩。

哪怕大江大河与浩瀚海洋,龙神也能自由游曳,驾驭惊涛骇浪,为何会被小小的一口井困住?

“朕记得当初还遇到过一件古怪的大事……怎么记不起来了呢?奇怪。”白帝摸摸下巴,“等朕想起来了告诉你。”

不等裴昀回答,他就理所当然地滚去睡,见裴昀坐着没有动,他回过头来:“咦,少年你还不睡?是要给朕侍寝吗?”

“……滚!”

“叶哥哥,你觉不觉得将军最近不大对劲?”琳琅奇怪地问。

“嗯?”叶校尉抬起眸子,“哪里不对?”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怪怪的。”琳琅啃着红薯说:“像突然变正直了似的。”

裴昀的确变得有点奇怪。风流潇洒的裴将军本来是个很随便,哦不,随和的人,一脸不靠谱的慵懒笑意,却又总是成竹在胸。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境,他都能开玩笑、睡懒觉、没心没肺地吐槽。

但自从捡到了外表和祝静思一模一样的白帝,他渐渐变得很忙。

“将军,这里有只瓢虫!”

“嗯。”

“将军,我和叶哥哥去山上闲逛了,杏树挂果了,很甜呢!”

“嗯。”

“将军,我们去抓鱼,你去不去?”

“不去。”

“将军,叶哥哥在溪水里洗澡,你要不要去偷看?”

“没空。”

琳琅啃着红薯瞪大眼睛:“将军画风变好大,竟然有节操了。真让人不习惯呢……”

这些天来,裴昀一心一意地寻找羽毛,尽职尽责地找遍了山头每一寸地方,回来之后甚至来不及和校尉多说几句话,就在做地图标记,策划第二天的路线。除此之外,仿佛没有什么能让他分心。

天上的云卷云舒,水中的游鱼小虾,树上的晨露夕照……这些东西曾经都是裴昀最喜欢的,他向来喜欢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无限的掉节操上,而现在的将军,就像变了一个人。

他很急。

琳琅能感觉到凤羽在白帝城,但城池这么大,山这样高,路这样多,她无法得知羽毛在哪里。

看着裴昀忙碌的背影,琳琅扭头和叶铿然对视,“叶哥哥,将军难道是被你附体了?他现在一整天说的话,也没有十个字呢。”

“……”

叶铿然冷淡不语,眼底却隐隐有一抹担忧。

这天夜深了,叶铿然仍然睡不着。

近来,他夜间常常辗转不能安睡,衣襟被冷汗湿透。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天天地虚弱下去,眼睛渐渐看不清东西,光明和生命,像是滑过指缝的雨,在无声地渗漏。

黑暗中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叶铿然睁开眼,只见白帝蹑手蹑脚来到裴昀身边,俯下身来,动作诡异如同吸血蝙蝠,咬向对方的脖子。

“你在做什么?”

见叶校尉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白帝身形一顿,但惊慌只是片刻而已,他很快镇定下来,无辜地眨了眨眼睛,笑靥风情万种地回过头,以手指抵唇:“嘘——朕什么也没做啊。”

叶校尉猛地推开他,俯下身来查看裴昀的颈脖,那里却并没有伤口,也没有任何痕迹。

裴昀被吵醒了,微微掀开眼睛。看到叶校尉放大的脸在眼前,手搁在自己的脖子上,换做平时,他会玩世不恭地说些不着边际的话,笑吟吟地调戏校尉,但此刻的他只是皱了皱眉,似乎对半夜吵闹的行为很不满,挥开对方的手,转过身去继续睡觉。

“将军,我有事情和你谈。”叶校尉的手微微僵硬地停在半空中,保持着之前的姿势没有变。

“明天还要找羽毛,半夜说什么事?”裴昀语气烦躁冰冷。

“这件事——”叶校尉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裴昀不耐烦地打断:“又是些浪费时间的事吧!你总是磨磨蹭蹭的,知不知道有多烦?”将军转过身来,“若不是因为你,当初我也不会踏上这旅途,你可以悠闲地慢慢来,可我一刻也不能忍受……不能忍受继续看着一个幻影受煎熬,我只想早日结束这旅途,见到静思!”

四周刹那间寂静,琳琅也被吵醒了,连偷偷准备溜回去的白帝也睁大眼睛……

这还是裴探花吗?完全就像换了一个人。

叶校尉的眸色像是被大雨淋湿了一样,漆黑而孤独,他沉默了一会儿,起身走到白帝面前。

“干……干嘛?”面对眼前这个青年,白帝莫名有点儿心虚。

“你能给人最想要的景象,能探知人心底最深的思念,”叶校尉抬起清冷的眸子,“但你并不是龙珠,而是一颗蜃珠。”

声音虽轻,石破天惊。

“……”白帝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又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下意识地反驳:“不可能的……朕从白龙井里打捞出来的珠子,怎么会不是龙珠?”

“龙珠虽强,却无法变成人的模样。”叶校尉淡淡地说,“水中诸神与妖,就只有蜃珠,可以随心变幻模样。”

青年身后是汹涌的雨幕,人站得修长峻直,在漆黑的天地间有种尊贵的威严:“蜃珠虽然能带来美好的幻像,但它所给人的,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

真身为龙,他原是掌控“水”的神,比任何神与凡人更清楚有关于“水”的一切。刚才,他在将军的颈脖上看到了“水”的伤口。

蜃珠给人美好的幻象,也会让人付出代价。

它会吃人。

不会咬出肉眼可见的伤口,只悄悄吃那些看上去没有用的、琐碎而平凡的生命碎片。慵懒的午后被打发掉的闲暇,寂静的夜里秉烛听雨的对谈,温暖的清晨互道的早安。

失去了这部分生命,人类不会意识到自己缺少了什么,只是觉得忙、累,心中充满紧迫感。

被吃的人脚步匆匆,没有余力思考,没有闲暇挥霍,也没有心情陪伴,只是赶路。

抓住所有的捷径,走最短的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缩短生命……一个人类如此,政权朝代也是如此,白帝公孙述所创立的大成王朝,如流星般短暂,便是因为他在急促的赶路中榨干了国力,透支了民心。

这才是日行千里的真相。

“将军没有对蜃珠许过愿,但巧合的是,上一个对蜃珠许愿的人,有着和将军相同的愿望,所以,蜃景才恰巧能影响到他。”

往日种种,如电似幻。

寂静中只有雨声,珠玉般串起隐匿于时光的往事。

汗水顺着裴昀的鬓发往下滴,他突然意识到,为何蜃珠会有祝静思的容貌形态!只因为蜃珠寄托了主人心中的愿望,所以,它变成了杜清昼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有些愿望那样强烈,能让相思化为实体。

原来,杜清昼心中,一直和他喜欢着同一个姑娘。

“朕不相信!你胡说……朕打捞到的怎么会不是龙珠?”白帝突然紧张发怒,拎起叶铿然的衣领。这个动作在琳琅的眼中看起来充满攻击意味,琳琅脱口而出:“不准你伤害叶哥哥!”

琳琅虽是神鸟凤凰,心智还如同孩童,一直以来依赖叶校尉,见到眼前的情形,本能地恐惧和神经绷紧。

“琳琅!”叶校尉神色一变。

——眨眼之间,火焰骤然从少女身上腾起!

凤凰是火焰之神,连琳琅自己也意识不到,她所拥有的强大力量,足以摧毁高山,将最坚固的城池燃烧成灰烬。

无论龙珠还是蜃珠,都怕火,白帝一愣,烈火笼罩了他的全身,不过在眨眼之间就将他整个吞没。

“啊——!”

在几人来不及反应的瞬间,“祝静思”的面孔变得惊恐扭曲,红颜已化为枯骨,乳白色的光华如同融化一般,在火焰中流淌。

“琳琅快住手!”叶铿然厉声呵斥。他的手也被火焰灼伤,却仍然伸手向火中,试图挽回——

来不及了。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做。”琳琅急得快要哭出来了,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

裴昀猛地起身,狂奔过来,只见纷纷扬扬的雨雾铺天盖地落下,浇灭了火光和倩影,只余无望的黑暗。眼前的一幕似幻似真,仿佛此生挚爱的姑娘浑身浴火,在火焰中形神俱灭,甚至来不及和他告别。

火焰熄灭了,强行使用“水”的力量的叶校尉扶住墙,发出轻微的喘息声。

四周安静地可怕。

夜幕中只有清晰的雨声,一点一滴敲打在屋檐。

闯了祸的琳琅呆呆立在原地:“大王……大王不是故意的……”

一只手猛地捏住她的脖子,那是汹涌的杀意,将军眼睛里的怒火比寒星更冷。大王手脚乱蹬,吓得眼泪滚落下来。能呼吸到的空气越来越稀薄,将军是真的要杀了她……叶校尉扑过来:“将军!住手!”

如铁般的手指被校尉死死掰开:“那不是祝姑娘!那是假的!”

生死关头,两人都用上了内力,惊险僵持之际……一只大鸟从裴昀手中挣脱出来!

被掐得眼泪汪汪差点丢掉小命的大王吓得变回了原形,死里逃生,躲进校尉的怀里瑟瑟发抖。

裴昀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许多幻像在拼命蚕食他的意志力,那轻而决然抽出的手,那无解的相思,那熟悉的面孔在火焰中化为灰烬,许多与她相关的画面就像永无止境的沼泽,让他陷进去,陷入无望的悲剧中去……

冷风灌进衣襟,就像刀子在切割曾经温暖的回忆。裴昀突然猛地转身,狂奔进暴雨之中。

“将军,你去哪里?”

对身后校尉的呼喊置若罔闻,将军拔足在雨中狂奔。

静思,静思——

在他记忆里,祝静思身姿娉婷,腰间总是挂着一把杀猪刀。一个女孩子带着刀,潇洒自强,好像从不需要别人的肩膀。

那么多年一起长大,喜欢她好像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就像血脉里流动的生命,每天都能看见的日出。

直到那日风雨满途,他撩起她的一缕发丝:“对不起,让你淋雨了。”

“不怕。”她却微笑踮起脚来,捧住他的脸:“风大雨大我都陪你,我喜欢你最好的方式,是与你一起在风雨中成长。”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这样温暖而明亮,亭亭立于风雨中,逊色了所有与她无关的时光。

“九月十五,我一定来迎娶你。”[1]

“说好了,我可只给你一次机会。”少女微红着脸扭过头去。

“若是错失呢?”少年的棱角清俊凌厉如刀刻,还不曾被十丈红尘的风沙打磨。

“那你便再等十五年!”

再等十五年……他真的再等了十五年。

静思,静思——

可这一次,是她放开手,转过头离开了他身边。为什么?

回应他的只有无尽的夜雨,和滚滚东去的江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水花溅起的声音。

“将军!”

叶校尉追上来了。

“将军,那不是祝姑娘……”叶校尉用力拉住他,“你去哪里?你不要冲动!”

裴昀浑身都被雨水湿透,突然暴怒地一挥手:“走开!”

这一推的力气如此之大,叶校尉被推得踉跄后退几步。

前面就是悬崖,峡谷在夜雨中狰狞卷起浊浪,惊涛拍打着黑色的山石,低沉的雷声滚过雨夜,像是最残酷的宣判。裴昀一直冲到悬崖边,直到一股大力猛地将他拉住,几块碎石坠入峡谷,叶校尉也全身湿透:“你疯了?!”

“滚开!不要管我!”裴昀被叶校尉牢牢钳制住挣脱不开,挥拳就朝校尉打去!

咚——!

一拳结结实实地落下,叶校尉被打得侧过脸去,露出痛苦的神色。

雨下得更大,蜃珠残留的力量在裴昀眼前变幻晃动,许多幅面孔,都像是风,冷暖交替于胸中,悲喜模糊了视线,仿佛转眼间已经轮回千次……身边人来人去,终究一个个消失不见。

突然间,所有的幻像都消失了。

雨中一个人朝他伸出手,神色温暖,穿的不过是寻常的衣衫,却让滂沱雨夜也成了春晨。

“……老师?”裴昀错愕地,几乎是本能地立刻朝虚空伸出手去!

在裴昀心里,一直有这样一个地方,藏着最高的天,最深的海洋,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的模样。

——那是已经过世的,他们的老师张九龄。

在很早的时候,他们从岭南出发去冀州,裴昀趴在大大的包裹上哀嚎。

“老师,这漫漫长路要怎么走?”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张九龄将手中的行李放下,那样霁月云雪的人物,一句话仿佛让盛夏的暑热都清凉下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也看看沿途的风景。”

“咦?”

“最好是——”张九龄微笑沉吟,“有人同行。”

小小的裴昀把手搭在小小的杜清昼的肩膀上,高兴地说:“那我和杜欠揍,还有老师一起走!”

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人会先走。

老师,不要走……

更小的时候,老师牵着他的手,说:“慢点。”老师微笑摸着他的头,说:“不急。”

学步时的脚印最惊喜,学语时的句子最珍贵。

不急,有温暖的手牵着手,有温柔的手摸着头,有喜欢的人陪在身旁,路并不会漫长。

“老师,我想快点长大!”

“嗯?”

“长大了就可以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裴昀用稚气的童音说。

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

所有的影像都消失了。水雾中只有一个修长笔挺的身影渐渐清晰,叶校尉站在雨中,站在所有消失的幻境中,如同亘古不变的山峰。

他摊开掌心:“对不起,刚才我借用蜃珠的力量,对你使用了法术。‘水’可以带来幻像,所有的思念,都可以在水中复现。”

电光幻影,生如朝露,人生最深的底色竟是孤独。

而裴昀心底最真实的愿望,不过是想要那几个人,一路陪伴,至死不离。

“珠子没有消失,所幸琳琅还不是真正的凤凰,她的火焰被我扑灭了。”

蜃珠在叶校尉掌心,只是失去了人形,珠子上还有隐隐发黑的裂痕,像是在春雷中绽开的花骨朵的裂痕,惊心的美,如梦如幻。

“气消了吗?”校尉站在原地。

裴昀怔怔地看着对方嘴角的血,眼神终于渐渐清明,看清了如今与他同行的人:“你蠢吗?看到拳头来也不会躲?”

叶校尉抹去唇角的血迹,苦笑了一下:“我看不见。”

裴昀这才想起校尉的眼睛时好时坏,那一双漆黑的眸子毫无焦距地望着雨幕,嘴唇苍白,显得血迹更加殷虹刺目。

叶校尉的神色仍然冷冰冰的,声音却带着真实的关切,又问了一次:“气消了吗?”

裴昀没有说话,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在雨中,不知过了多久,裴昀说:“消了。”

叶校尉点了点头,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裴昀抱着叶校尉浑身湿透地回来时,琳琅张了张嘴,一块红薯掉了下来。

“你把叶哥哥怎么了?”琳琅炸毛扑过去,她还没有恢复人形,仍然是大鸟的模样,着急地扑着翅膀,“叶哥哥怎么昏过去了?你对他做了什么?”

“我打了他一拳。”裴昀如实说。

琳琅勃然大怒:“浑蛋,大王拔光你的羽毛!”又想到这个人类并没有羽毛,一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替叶哥哥报仇,只有叼起那半个红薯砸到他头上。

那半个红薯“咕噜咕噜”滚到地上……将军头也不回地说:“勤俭持家,捡起来吃,不准浪费粮食。”

“你欺负人!不,欺负鸟……”琳琅泪流满面蹲墙角画圈圈去了。画着画着她突然愣了一下,回过头……

从前的将军,她所熟悉的那个将军,又回来了。

山下虽是盛夏,但山间夜里寒凉如秋。

烛光中叶校尉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嘴唇干涸,裴昀替他把湿衣服换掉,将他的身子半托起来,拔开水囊,给他喂水。

叶校尉毫无知觉地靠在裴昀身上,大部分的水都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裴昀皱了皱眉头,伸手探他的额头,冰凉。

“你能生火吗?”裴昀转头问琳琅。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倒大王——”琳琅得意地说了一半,声音底气不足地低了下去,“可大王不会控制自己的火焰。”比起一只真正的凤凰,她还远远不够。

裴昀想了想,“算了,火只怕适得其反,你过来。”

“干什么?”琳琅警惕地缩了缩脖子。

“你的羽毛虽然丑,但鸟羽总是暖和的,用你的羽毛过来给叶校尉取暖。”裴昀吩咐。

“不。”琳琅抵抗。

“很好。明天没有早饭了。”

“……我马上来!”

琳琅依偎到校尉身边,他身上真冷啊,像是夜雨冲刷过的花岗岩,坚硬而清冷,手指却又像是水里捞起来的水草,虚弱而柔软,她被冻得微微哆嗦了一下,心间也微微哆嗦了一下,泛起湖水般的一缕怜惜,不自觉地靠得更近些。

夜渐深,四周寂静,叶校尉仍然昏睡不醒,琳琅用翅膀包裹着自己,蜷缩成小小的一团,依偎在他颈边睡着了。

清晨天色微曙,空气中满是湿润的草木味道。

裴昀一大早推开门,劫后余生的珠子好奇而小心翼翼地从他袖口里滚出来:“去哪里找羽毛?”

它失去了人形,比当初石头的模样还不如,身上还有几缕焦黑的痕迹,狼狈又滑稽。

“不去哪里,我就看看风景。”裴昀伸了个懒腰。

“看风景?”白帝以为自己听错了,简直想要掏掏耳朵。

“路这么漫长,不看风景岂不是太闷?如果心里觉得闷,又怎么会遇到美好的事情?”

晨光中群山绵延,云卷云舒,树上晨露初照。

“你想过没有,”裴昀叼了一根草在嘴角,微微一笑:“你能日行千里这么神奇,为什么当初公孙不器不直接拿着你回巴州,却用你来换一匹瘦马?”

白帝似乎一怔,这也是他始终想不明白的问题。

“因为他其实不想走得那么快,他宁愿花光身上最后的铜钱,买一壶酒,和娘子喝酒骑马回去。路程不长不短,刚好够他谈情说爱。”

当初别人都在赶路,公孙不器慢悠悠地陪夫人画眉,不赶路,也没有错过风景。如今中原大地满目疮痍,巴州仍然治理得井井有条,安定富庶。

白帝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明白。

有时候,用尽千百年的时光,也不够走完一趟旅程,穷尽一生的光阴,也不够陪伴一个人。

日光温暖,惠风和畅。

经过白龙井时,裴昀放慢了脚步,最初便是在这里打捞到珠子,这个地方他也已经来过很多次,并未发现凤羽的痕迹,不……裴昀的神色微微一顿,或者说,是他从未真正地停步驻足!

此刻,他赫然看到,一枚紫色的羽毛在枯井边的草丛里随风摇摆,不仔细看,就像一根颜色稍亮的紫露草,与周围野草并无分别。

裴昀俯身将隐匿在草丛中的羽毛摘下,紫色的光芒在他掌心只停留片刻,便如受惊的蝴蝶般星星点点散开。

“羽毛原来在这里!”身后传来琳琅的欢呼声。

她又恢复了少女的模样,步态滑稽地小跑过来,辫子也一蹦一蹦的,她朝羽毛伸出手,紫色的光芒刹那间跳跃凝聚,如同一只投林的鸟儿,投入她的怀抱。

原来,凤凰没有把它的权杖放置得高高在上,而是将最珍贵的秘密,藏匿在一朵花上。

紫色的羽毛不是凡人眼中的王权,只是一个小小的愿望。在亿万年的星光中,在漫长的旅途上,陪伴一个人的小小的愿望。

紫色的羽毛,力量是“陪伴”。

最好的爱是陪伴,最美的风景是与你同看。

裴昀抬眸朝前方看去,看到了叶校尉。在所有的风景中,最动人的那一幅水墨青衫,最热血的那一身知己肝胆。

“叶校尉,”裴昀眼底似乎有东西波动,却被微笑掩盖,他走过去搂住对方的肩膀,“昨天打了你一拳,真不好意思。”

叶校尉冷冷地说:“所以?”

裴昀将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动作迅疾如风,简直让人怀疑他又想在叶校尉另一边脸上再打一拳——在叶校尉愣神的瞬间,头上突然多了什么东西。

……那是一根毛绒绒的野草。

本来冷峻不苟言笑的人,头上被插了一根野草,顿时显得滑稽可笑。叶校尉额头青筋跳动,猛地抬手拂掉那根草,愤然走开。

“叶校尉等等我!啊喂别这么小气……”裴昀在他身后追赶。

“朕真是有眼不识真龙,”白帝在裴昀的袖子里滚来滚去,自言自语,“昨夜他的力量竟然能扑灭凤凰的怒火,也算是救了朕一命……咦咦朕想起当年的事了!记忆有点模模糊糊,这应该不是朕的记忆,而是这颗蜃珠的记忆……水中诸妖,上古时都是龙神的臣民,蜃珠也参加了大战……对,就是那场大战!”

“什么大战?”裴昀脚步微微一顿。

“龙凤之战。上古时水中诸妖与万种飞鸟厮杀,那一战真是天地变色、日月无光,”白帝回忆起往事,露出一点后怕的语气,“最后白龙战败,为凤凰所困,才被囚禁于枯井中千万年!”

树影下日光斑驳,惊心动魄。对方的下一句话,让裴昀嘴角的笑容突然凝固。

“说起来,龙凤呈祥,不过是凡人美好的愿望罢了。龙是水神,凤凰是火神,从上古时代起就相争相克,水火不容。等找回全部的羽毛,总有一天,凤凰会再次将白龙囚禁甚至杀死。”

注释:

[1]《浮云半书1》单行本中的17年,调整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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