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雁门关(1 / 1)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唐·李贺《雁门太守行》

“帝王的黄金台,朋友的白玉剑,你选哪一样?”

杜清昼是个商人,他很懂得交易的技巧。所以,面对眼前这个浑身血迹的武将时,他用平缓的语调问出这句话。

武将的呼吸变得粗重,睁大带着血丝的眼睛,那眼神充满怀疑,也充满饥渴。

“放心,在我这里,一切都可以交易。你既然拿出了足够交换的东西,那么,我也会给你价值与之相匹敌的东西。”杜清昼漫不经心地说,那神情如此轻慢,仿佛无论是天下的权柄,还是世间的至美,在他这里都不过是一件小小的货物。

“你只是个商人,我凭什么相信你?”武将满脸泥土与血痕,浑身肌肉绷紧,眼神充满戾气。

唐朝时商人是“士农工商”之末,地位很低,不能参与科举,不能乘坐车马。连唐太宗李世民也曾说:“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踰侪类只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意思是,商人哪怕再富有,也没有资格和朝堂上的君子们,甚至普通务农的百姓们平起平坐,哪怕是坐在一起吃饭,也是不合礼数的。

杜清昼祖祖辈辈都是商人,到他这一代脱了商籍,他想不到,自己会从“贤君子”再做回一个商人。曾经他以商人的身份为耻,但现在他却很享受这个身份。

“我只是个商人,但商人可以做到很多事;士大夫们不屑于做的事,不敢做的事,商人可以做。”杜清昼站了起来,他的身材在武将面前显得瘦小,却如悬崖危立,深渊无尽,令人恐惧和颤栗。

“不相信我,你还有别的选择吗,宋枳?”杜清昼凑近武将的脸,无惧对方杀人如麻的名声,享受般细品对方眼底的欲望和挣扎。

名叫宋枳的武将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喘着粗气,如同一头焦躁的困兽,终于,他慢慢地,用汗湿脏污的手,将一把剑递到对方手上。

杜清昼将剑缓缓抽出,剑身清光骤然映照着血色残阳,令他的瞳孔也微微收缩:“好剑!”

远山骤然滚过惊雷,雁门关像是受伤的猛兽,被阴沉沉的天空压弯。

雁门关失守了。

史思明的叛军攻到代州城下,雁门守将宋枳提着主帅的头颅,打开城门投降。

自安史之乱以来,烽火狼烟四起,各地都有投降的将领,但大多是兵马疲弱的无奈之举。代州雁门郡不一样,它占据天险屏障,又与朔州、云中郡成犄角之势,原本就是易守难攻的要塞。更何况,城中还有一支足以抵御叛军的骑兵——雁门铁骑。那是大唐装备最精良的骑兵,曾令北方突厥闻风丧胆。

若非副将宋枳的叛变,只怕这道关卡,叛军会久攻不下。

残阳西斜,群山仿佛被染了一层浅薄血色。

荒草小径上走过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的是曾经的陇右大将军裴昀;身边冷若冰霜的俊美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而跟在他们身后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则是真身为凤凰的少女独孤琳琅。

“这里有个人!”琳琅指着一处草丛,停住脚步。四周血迹斑斑,一个人倒在草丛中,不知道是死是活。

裴昀蹲下身来,把那人翻过来,只见对方一身铠甲都被鲜血浸透,脸上也满是血污。他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这里离代州城门不过十里,叛军随时可能出城杀戮。从那昏迷的伤者装束来看,似乎是一个品阶不低的唐军军官。

“旅途辛苦,风餐露宿,还捡了个半死不活的人,人生真是寂寞如雪。”裴昀打了个哈欠,伸出修长的手把对方翻弄了几下,对琳琅招招手:“大王,你过来。”

“干嘛?”琳琅看到对方的表情,直觉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只见对方轻描淡写:“借一滴你的血。”

“……不。”琳琅理所当然地摆手拒绝,躲到叶铿然身后,“大王怕痛!”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叶铿然皱眉。

“有倒是有,不过得找到铁锹才行。”裴昀摊摊手。

“铁锹?”

裴昀指着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喏喏,你看,肺被扎烂了,肋骨断了四根,失血到这个程度,大约还有一炷香的功夫就断气了……天气这么炎热,尸体很快就会发臭,没有铁锹挖坑及时掩埋,气味会难闻得要命。”

叶铿然外表虽冷,却最是热心热血,听到这话眉头皱得更紧。此时如果需要他的血,他自然会慷慨相助。但世间,只有凤凰的血可以救人之将死——凤血的力量是“治愈”。

琳琅不愿意的事,他绝不会勉强她。

见叶铿然没有说话,琳琅从他身后探出脑袋,突然踮起脚来,伸手用力去抚他的眉心:“叶哥哥,大王不喜欢你皱眉。”之前她一直觉得鸟翅最好,而人类的手臂和十指只是累赘,但这一刻,她突然有种微妙的感觉……还好有灵巧柔软的手指,可以抚触到他的眉心。

她不喜欢他皱眉。

“你很想救那个人吗?”琳琅歪着头,看向叶铿然眼底悲哀的深潭,“乱世里那么多尸骸,死人都堆成山了,救不救好像都差不多。”

叶铿然摸了摸她的头发,没有说话。面对死亡,他胸口如压磐石,只能以沉默与之对抗。

“好了好了,快断气了,”裴昀拍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来,“我去找铁锹。”

“等等!”琳琅脱口而出,终究还是磨磨蹭蹭地来到伤者面前,将手指放在口中咬了一下,伸出手,一滴血滴在对方濒死干涸的嘴唇上。她没好气地嘟哝:“大王可不想救你,大王只是为了叶哥哥不难过。”

“秀恩爱的闪瞎狗眼啊!”裴昀不忍卒读地扭过头去,“叶校尉,原来刷脸就可以解决难题!”

事实证明,裴昀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因为,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金色的阳光照到身上时,在树下睡觉的裴昀懒洋洋地醒来,一睁眼,就看到有个陌生的年轻人正在脱衣服。

……什么状况?

对方裸着上半身,只穿了裈裤和靴子,似乎刚去溪水里洗过澡,不远处还有一堆染血的铠甲和残破的长袍。

年轻人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微笑半蹲下来:“将军醒了?”四目相对,陌生人放大的脸凑到跟前,鼻梁挺拔清秀,乌黑的眼睛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山涧饮水的鹿。

“慢着——!”裴昀本能地伸手去挡,“将军?将军是谁?我们很熟?”

“一个小姑娘告诉我说,你姓将,名军。”对方无辜地看着他。

“……”

对方笑起来剑眉舒展,上半身连衣服也没有,举手投足却如同穿戴着华冠锦袍一样端严有章法:“既然知道了恩公的名字,我也当如实告知姓名。我姓李名俶,‘有俶其城’的‘俶’。”

《诗经·大雅·崧高》中说:“有俶其城,寝庙既成。”“俶”音同“触”,是宽厚的意思。天下叫这个“俶”字,又姓这个姓的,没有第二个人。

大唐王朝的嫡皇孙,十五岁被封王,如今年纪轻轻便掌握唐朝天下兵马的大元帅——广平王李俶!

安史之乱以来,唐玄宗李隆基躲进巴蜀。李俶的父亲太子李亨在灵武即位,李俶奉命和郭子仪一起征战河东,收复了朔方、云中等地,在军中享有盛名。

“小俶,太傅没教过你和陌生人说话时要穿好衣服吗?”裴昀严肃地坐起身来,认真地说,“没教过你洗完澡身上还在滴水时不能穿靴子吗?”

李俶似乎愣了一下。

“说的就是你。”裴昀没好气地摆摆手,“发什么愣?”

“……没有。”李俶温文尔雅的神情终于变得如吞鸡蛋,“……也从来没人这么叫我。”

“以前没有,现在有了。”裴昀起身去找东西,“嗯嗯,怎么会伤成这样?”

两人看上去年龄相仿,李俶竟然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问话,认真回答:“我带着一队轻骑,夜袭代州城,结果中了埋伏。”

裴昀正在包裹里翻找着什么,听到这里,突然停住手中的动作。

“雁门关山路险峻,沟壑深广,加上代州叛将宋枳和雁门铁骑,关内外已经是铁桶一块。你去偷袭不过以卵击石,愚蠢至极。”

李俶意外于他对战局和地形的熟稔,正要开口,却见对方揉着额头连连叹气:“唉唉,小俶你在军中,一定让郭子仪将军很头疼吧?”

“……”李俶怔怔地看着他,半晌才挤出一句:“这次偷袭的确瞒着郭元帅,是俶莽撞了。”

“可你看上去不像是个无脑莽撞的家伙,”裴昀终于从包裹里找出一件衣服,扔给他,回过头来,目光仿佛能洞穿人心,“这种愚蠢的偷袭,一定有什么原因的吧?”

李俶默默地将衣服套上……

树影斑驳,年轻的皇子目光黯淡下去,却没有回避,眸色如同春水洗过刀锋:“我夜袭代州,只想接回贺将军的头颅,妥善安葬。”

代州城守将贺含元忠勇正直,在宋枳叛变时,没有防备背后捅来的刀子,被宋枳从身后偷袭,割颈而亡。

雁门郡失守后,贺老将军的头颅被挂在城门上曝晒了四天四夜。李俶瞒着郭子仪,冒险亲率一队骑兵,夜袭雁门关,一场惊心动魄的奔袭,不为夺回城池,而只为夺取忠臣骸骨。

裴昀双臂环胸,漫不经心勾了勾嘴角,他的目光望着远方,竟有些悠远:“大唐忠魂,的确不该曝于荒野。”

突然,空中传来一声清越的鸟鸣。

只见一只大鸟徐徐降落,盘旋在李俶面前,傲慢地抬了抬脚爪。

李俶露出诧异的神色……他看到鸟爪上有一只漆黑的匣子,心头无端一悸,不由自主地伸手将那匣子取下。不等他将匣子打开,大鸟已经昂首鸣叫一声,凌空展翅飞起!

深蓝的天空中,鸟影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

李俶将匣子缓缓打开,瞳孔骤然收缩。里面是一颗双目圆睁的头颅,满面虬髯,虽死犹威——是贺将军的人头!

朔州城门外。

尘沙滚滚,马蹄声急。唐军精锐出城,为首的军人手持长柄陌刀,浓眉霜鬓,轮廓儒雅坚毅,正是名将郭子仪。只见他翻身下马,神色惊喜而焦急地脱口而出:“殿下!”

“郭元帅!”一身白衣策马而来的李俶也纵身下马,怀中抱着一个漆黑的匣子。

“数日都没有殿下的消息,末将忧心如焚,若殿下有何不测,末将万死难辞其咎!”郭子仪平时也是不轻易表露感情的军人,此刻声音不无责备,拉着马缰的手竟然有些不稳。

“对不起。”李俶眼眸里露出温和的歉意,打开怀中的匣子,“我把贺将军接回来了。”

四周顿时寂静无声,将士们的心头都像都什么攫取住了一样,喉咙哽咽。

山河尽染血色,晨曦悲壮。

李俶眼中蒙上了一层水光,声音却很稳定:“将贺将军葬在马邑郡,他日若能光复长安,再迁回长安厚葬。”

“是!”将领接过匣子,应声领命。

李俶的性子,与他的父亲、祖父都不同,像一襟春水遇到钢刀,令那些刀口舔血的军人们也不由得动容。

两人并肩策马进城,李俶突然问身边的郭子仪:“我想跟元帅打听一个人。”

“什么人?”

“大唐军中可有年龄与我相仿,身高八尺有余,模样俊美潇洒,还有一点……慵懒的将军?”他斟酌了一下自己的用词。

“没有。”郭子仪认真地想了想,“所有将领都在我麾下名册中,且不说没有这样的年轻的将军,就算有,也没有殿下描述的形貌。”

他奇怪看了一眼李俶身上的白衣,那明显不是李俶自己的衣衫,看得出衣服的主人身材高大修长,穿在李俶身上有点空荡荡的,甚至使得这位年轻的皇子有种纤细之感。

郭子仪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但是十多年前,陇右军中倒是有一位将军,他曾经是御笔钦点的探花郎,性子懒散,常在军中喝酒打牌,却用兵如神,作战出其不意,被百姓称为‘白衣修罗’。但,他在开元二十九年就战死了。”

李俶的神色微微一动:“‘白衣修罗’裴将军?”

那人的名号,李俶自然也是听说过的。虽然当年他年纪尚幼,但边关战场的传奇故事,是小男孩最喜欢听的。

“裴将军,是张丞相的学生吧?”李俶沉吟。幼年时他曾在御花园中见过宰相张九龄一次,至今难忘。此后的大唐,仍然有宰相,却再也没有那样的气度风华了。

“正是。”郭子仪提到往事,也有些感慨,“若是太上皇当初听了张丞相的谏言,处死安禄山,如今这战火或许便不会燃起……”他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顿了一顿,将话题转到战局上:“殿下,如今雁门关易守难攻,如果只是史思明的叛军还稍为乐观;可是宋枳被安禄山封为镇远大将军,他熟悉周围地形,深谙布防之道,只怕城防滴水不漏——要攻打雁门关,就要先解决宋枳!”

李俶神色诧异地点了点头,郭子仪对战局的分析与情势的判断,竟与那个人如出一辙。

他当真是天下名将吧。

有可能……是十多年前的那个人吗?

只见郭子仪扬起马鞭:“我已调查过,宋枳原本在军中籍籍无名,四年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夜之间变得悍勇起来,很快夺得了一些军功。”

“一夜之间?”李俶握着缰绳的手一紧。

“没错,有人说他像是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原本平庸懦弱的性子完全变了,战场上如同发狠的野兽一样,一场惊险的战役冲杀在最前方,砍了三十多个敌军头颅回来领赏,后来渐渐得了晋升。”

李俶耳边浮现出临别时将军所说的话,勒住马缰,温和的眉眼也有了几分决断的冷意:“我倒有一个办法,不知元帅以为如何?”他压低声音,对郭子仪如此这般这般。

郭子仪听完,猛地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好计策!”

“将军,你跟那个小角虫说了什么计策?”琳琅好奇心强,一路围着将军追问。

“告诉过你,不是角虫‘触’,是人叔‘俶’,别再叫人家角虫了!”将军头也不回地抬手,一栗子落在她头上。

“反正都一样嘛。”琳琅揉着被敲痛的头,不服气地追问,“到底是什么计策?”

“你猜啊。”

“我猜不到才问你的!”

“不告诉你。”裴昀笑眯眯的,把琳琅气得叉腰鼓起了腮帮子。旁边的叶铿然不理会他们胡闹,声音清冷地问:“我们现在去哪里?”

“喏,你看到前面的集市了吗?”裴昀抬臂指向远处。

雁门关最宏伟的不仅是军事要塞,还有商道。

从盘曲的山道前行,是汉人与回纥人、突厥人进行茶马交易的集市。哪怕是在战时,集市也仍旧很热闹。

而这个集市里,最特别的是一个叫杜清昼的唐朝人,集市上的人都叫他杜掌柜。

杜掌柜手中的货物千奇百怪,有的价值连城,有的又很廉价。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他有多少财富。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货源取得的途径。他很神秘,也很守信用。

最近,他在卖一把剑。

那是一把很旧的剑,只是廉价的生铁锻打而成,显然并非出自名工匠之手,恐怕也没有可值得称道的来历。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点,那就是剑鞘上镶嵌了一枚指甲盖大小的白玉,玉面上泛着几缕橘黄色的纹理,或许能值点钱。

与其他的货物不同,这把剑没有标价。偶尔也有来询价的人,杜掌柜让他们自己开价,但没有一个人能最后把剑买走。

清晨日光淡薄,店铺开门不久。

杜掌柜一个人坐着,望着往来的人流,倏然间,他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在一个白衣俊美的客人身上。就像穿过海洋而准确地捕捉到一滴水,在万千人中也绝不会认错某一张面孔。

杜掌柜起身相迎,露出微笑:“你来了。”

经年时光洗旧了红尘,故人仍眉目如新。时光突然流逝得缓慢,这一刻仿佛有种错觉,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们也不曾走远。

裴昀凝视杜清昼片刻,终于迳自走向那把镶嵌白玉的旧剑:“我来买剑。”

“请你开价吧。”杜清昼点点头,嘴角带了神秘的笑意,“货物的价值,常常取决于人的判断,同一件货物,在有的人眼中可能一文不值,对另外的人来说,却是绝世珍宝。”

裴昀手握剑鞘,稍一抽开,寒光顿时如水泄出:“我想与你赌一局,如果我赢了,就带这把剑走。”

杜清昼缓步走到对方跟前,细细打量故人的眉眼:“要与我赌,你的赌资是什么?”

——你的赌资,是什么?

“金叶子啊。”裴昀指了指身边的叶铿然,“这些年游山玩水,我傍上土豪了,价格随你开。”

“金叶子我有很多,呵,只有最独特和昂贵的东西,才能引起我交易的兴趣。”杜清昼轻按住对方握剑的手,锋刃倏然在裴昀的指腹间滑过,一颗鲜红的血珠顿时冒了出来,“——要么,那就用你的性命来押注吧?”

叶铿然的脸色顿时一变!

四目相对,裴昀利落地收剑回鞘:“成交。”

剑刃沾了鲜血,原本平淡无奇的剑身倏然逸出惊心动魄的清光。

“好,”杜清昼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在决定这笔买卖之前,我想先请你看四件东西。”

店铺从外面看并不起眼,里面的陈设也很简单,但有种阴冷之感。几人走进去时,琳琅有点害怕地朝叶铿然身边靠了靠。

“当心点喔,小凤凰。”杜清昼在黑暗中微笑回头,“乱世中,所有人都在找寻凤凰,或许,我的下一件货物,会是一只小凤凰也说不定?”

叶铿然猛地拦在琳琅面前,神色微凛。

“开个玩笑而已,别介意。”杜清昼很快转过身去,轻笑继续朝前走。

最里的内室,竟然是一间棋室,摆放着榧木棋枰和云子。

“这些年,我一个人很孤独,于是喜欢上了下棋。”杜清昼弯腰,将一枝玉雕的白梅放在棋枰边,径自在棋枰前坐下,宽袍广袖,竟有林下古风。

杜清昼抬手示意裴昀几人坐,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卷:“我想给你看的第一件东西,是这张地图。”

卷轴徐徐展开,那是雁门关内外的山川地形图,图穷之处,附着一张地契,地图上用朱砂点着一笔——正是他们现在所在之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集合了波斯、回纥、突厥人的茶马集市,是属于杜清昼的。

裴昀只看了一眼,仅仅一眼而已,价值千金的地契,在他目下就像灰尘般轻飘飘的。

“你再看这第二件。”杜清昼丝毫不以为忤,从怀中拿出另一张纸卷展开来,那是一份名单。

裴昀的目光顺着那一个个名字看下去,人没有动,但神色已渐渐沉了下去。

每个人的名字后面都跟着“黄金多少两”的标注,有些已是天价;朝中六品以上的官员,竟然半数都在这份名单里!还有些用黑笔划掉的,是已经死去的人,被划掉的名字里,赫然包括在马嵬坡被将士杀死的宰相杨国忠。

这些年,杜清昼在黑暗中早已畅行无阻,成为官员们竞相巴结的无冕贵人。

“还有,这第三件东西,”杜清昼嘴角带着轻笑,将一块块坚硬的东西拿出来,黑铁泛着森冷的光泽。

坐在一旁的叶校尉突然感到后背被冷汗湿透。

——那赫然是边关三镇的虎符!

原来,像宋枳这样的武将远不止一个,他们被利诱,被收买,不仅出卖了军人的忠诚和尊严,还出卖河山与城池。

“这些都是我买来的。”杜清昼笑得像个真正的商人那样市侩而可亲,“朝堂之上的人心可以买到,边塞之外的忠诚也可以买到,只要你出足够高的价格。”

叶铿然握紧拳,声音微沉,如同流星擦过黑夜:“有的人心,你买不起;有的忠诚,你买不到。”

“买不到的,就毁掉。”杜清昼侧头看向他,仍然笑得亲切,“这是我向来的原则。”

这些年,朝中再没有忠义之士,先是李林甫一手遮天,接着是杨国忠小人得志……朝野一片乌烟瘴气,边境将士散漫怠惰,大唐王朝已如困兽,被战火拖至深渊。

年初正月,安禄山称帝,国号大燕,在得知宋枳投降献城之后,安禄山立刻将宋枳晋升为镇远大将军。

“这年头,像宋枳这样识时务的人很多,”杜清昼轻笑,“平步青云的机会也很多。万物皆有价,只要出得起价格,权力或地位,世上什么都可以交换——这大好河山,也不过是一块稍重的筹码,在强者手中更迭着朝代而已。”

他的衣襟纹丝不动,却仿佛无声处的惊雷,鼓荡起黑色的浪涛。

裴昀身体微微后仰,似笑非笑:“似乎有道理。”

“世道如此,”杜清昼如愿以偿地听到了他想听的话,“小人也并非是天生卑劣,他们只是为环境所迫。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当命运摧残击打,把人推向绝望,心就会变得很坚硬。当生存的空间狭窄到只有扭曲自己才能存活喘息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活下去,而不是维持所谓的‘原则’。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喂!”琳琅听不懂他的话,也不想懂,只是忍不住好奇心,“还有一件东西是什么?”

——前三件东西已经如此惊人,最后一件,又会是什么?

“不要心急,小凤凰。”杜清昼虽然在轻笑回答琳琅,眼神却一直只看着裴昀,“陪我下一局棋,你若赢了,我就把剑双手奉上。”

这是一局久违的棋。

许多年前,长安初春,草长莺飞,当杜清昼是状元郎,裴昀是探花郎的时候,两人也在一起下棋,裴昀总是落子如飞,而杜清昼总是深思熟虑。两个少年从清晨下到傍晚,直到老师张九龄从官署回来。

那时候的清风里有花香和甜味,棋枰上的攻防都磊落,胜负都洒脱。

如今棋枰冰冷,黑与白,已再无法相融。

“真可惜,”杜清昼将手中的黑子下了“长”的一手:“这么多年不下棋,你的手生疏了。”

裴昀下得不好,不知道是心绪不宁,还是久未练习。而杜清昼的行棋极稳,攻防老辣,很快占了上风。

越往后下,裴昀的局面越被动。

棋行至中局,白棋右角陷入四面被围攻的困境,眼看活不成了。杜清昼将一枚黑子落在白子上方,露出遗憾的神色,随即掸了掸衣襟站起来,推开窗。

这一刹那间,裴昀不由得微微眯起眼。

骤然明亮起来的光线让人的眼睛有些不适应,然后视线开阔起来——窗外千峰绵延,群山苍翠,竟可以远远遥望到代州的狼烟与烽火。

“那边是东径关,”杜清昼放目远眺,“唐军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会抵达山谷之中吧。”

雁门关有东、西两径,西面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有重兵把守,而东面是荒山野岭。

“让我猜一猜,你给唐军出了什么计策?”杜清昼回过头来,眸光幽冷而热切,如同猎人看着猎物的神色。

“说来听听。”

“这场战争,下策是强攻,中策是围城,而上策——是反间。”杜清昼以手抚摸光滑的窗棂,“史思明和宋枳因利益而苟合,彼此之间必然有猜忌,只要唐军与宋枳交战时,同时派出一支轻骑,伪装成史思明的军队潜入代州后方设伏,作出坐收渔利的姿态,宋与史的联盟就会出现裂痕。到时候唐军再拉拢宋枳,送去金银财宝,许诺高官厚禄——只要能争取到宋枳,局势就会逆转,雁门关就会从铜墙铁壁变为不堪一击。”

空气骤然冷得可怕。

阳光纤细危险如丝弦,所有的谋略,仿佛都逃不出对手的那一双眼睛。

“从调兵的动向看,”杜清昼整个人都沉浸在逆光之中,“唐军的说客应该已经说服了宋枳?看来,郭子仪一定非常慷慨,开出了令宋枳不能拒绝的价格与条件。”

棋盘上黑棋如同黑云压城,鼓声急促,危城欲摧。

“攻城攻心,的确用兵奇诡,”杜清昼缓步踱回来,眼中笑意幽冷如鬼火,缓缓摊开掌心,“但,你该看看,这第四件东西。”

裴昀的手悬在棋盘上空。

他蓦然抬眸,眼底一缕裂痕痛苦清晰得近乎锋利。

“所有的合作与承诺,都有被单方撕毁的风险,尤其对逐利之徒而言。”杜清昼享受般地欣赏裴昀的表情:“你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过自信——此刻,东径关山谷进退两难,上万唐军抵达那里,被前后夹击屠杀,那情形一定很壮观吧?”

“我们中了埋伏!”

正午的日光明晃晃的,东径关的唐军突然发现他们被包围了。

史思明的部队从前方冲杀过来,而宋枳的军队迅速断掉了他们的后路,原本预计的里应外合,变成了瓮中捉鳖。

李俶率领先锋部队满身鲜血奋力拼杀,几杆长枪朝他的胸膛刺来!与此同时,还有一柄长剑攻向他的后背。

本能地觉察到后背更为危险,他猛然回头,剑锋擦着他的颈边而过,肩膀瞬间被一杆长枪刺中,他挥刀砍向眼前的人马,可视线突然间变得光怪陆离,天地旋转,耳边什么也听不清……

枪尖有毒。

这是李俶骤然滚下马背,失去知觉前最后的意识。

战马嘶鸣,鲜血飞溅。

惨烈的战争从正午坚持到黄昏,天黑了下去,像是无边无际的绝望,吞噬了大好河山。

“你输了。”杜清昼遗憾地叹了口气。

山风冷冷拂窗,两人像是对坐的雕像。棋枰上黑白子交错,仿佛命运残酷的鞭痕,入木三分,宛如定局。

裴昀的白棋已经陷入绝境。

杜清昼轻笑拢袖:“我失去的东西,需以这天下来殉葬;那些令我失去一切的人,我绝不会放过。”

“所以,你也不放过自己?”裴昀的神色似乎有些悲哀,凝视着棋枰边的那枝白梅。梅花古雅暗香,像是谁安放着这些年在黑暗中筹谋的绝望,那样坚硬地,永不回望。

一瞬间,杜清昼踌躇满志的脸孔突然变得僵硬,像是被人窥见了藏得最深的伤口。

他日复一日,游刃于乱世烽火之间,买卖货物与人心,只有这一枝梅花,是他永远无法交易的。

白梅高洁,傲骨铮铮,故乡那一片广袤如雪海的大庾岭梅原,是他们的老师张九龄最喜欢的风景。他曾经恨过老师,恨姐姐死时老师不曾阻止。而多年前,杀死老师的那一箭,就射在他眼前,杜清昼也没有阻止。

午夜梦回时,杜清昼常常浑身冷汗惊醒,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某个场景横劈为两半。

他知道这就是“失去”。像雨从指缝间滑落,无论如何用力,也抓不住,挡不住。

多少次他在梦中茫然朝虚空中伸出手,却什么也握不住。

他还会梦到故人,但面孔却已模糊不清。失去的东西,许多年的时光与生命,物是人非的距离,都找不回来了。

很多时候啊,他说的话,没有人信;事实的真相,没有人听。于是,他无法收获自己内心的秩序,也无法收拾爱恨的残局。

连绝对的胜利,都会成为一种讽刺。

“你输了!”杜清昼突然失态发怒,霍然站起:“而且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

裴昀没有说话,他执起那枝梅花,花瓣晶莹剔透,仿佛随时会自指间簌簌飘下。他的衣袂也被清风掀起,一声清越的微响,白子落在棋枰上。

山风呜咽,日光如雪,屋子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儿声音。

那是难以想象的一手棋,如匕首直入黑棋盘中大龙的心脏,而右下角的大好河山,竟被他尽数舍弃!

怎么会有这样的下法……

杜清昼的脸色微微扭曲,伸出的手猝然停在棋盘上空。

这种玉石俱焚的下法……不,不是玉石俱焚!从始至终,这棋局根本就一直有某种东西,在他的掌控之外!

裴昀的眼神像是漫天夕阳倒映在湖泊之上,带着伏尸百万的血光:“胜负还远未分出——你确定,你真的掌控了宋枳吗?”

宋枳从军那一年只有十二岁。

他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在家的时候,宋枳的身上总是遍体鳞伤。长年累月,他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毒打。被殴打不是他最害怕的,他最怕的事情,是父亲在他面前毒打母亲,一次次他怒吼着前去阻止,被推倒撞得头破血流,房间里传来衣服撕裂的声音,父亲暴躁大声的咒骂、耳光声,与母亲懦弱绝望的哭泣声。那时候,他就觉得死并不可怕。

后来,母亲死了,裹在一张薄草席里下葬。十一岁的宋枳在坟前跪了一整宿,没有哭。

哪怕是多年后见惯了战场上的腥风血雨,他始终阴沉冷酷,只因为他见过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叫绝望。

天宝年间兵源不足,朝廷开始实行募兵制,军中供给衣食。宋枳从家里逃出来,用仅剩的铜钱从祝家铁匠铺里换来一把劣质的剑,就以流民身份从军了。

从军的日子也不好过。

军中的士兵分为三六九等,那些祖上有官职的是上等兵,有户籍和身份的平民是中等兵,像他这样的无籍流民,是下等兵。

那时边境太平无事,士兵们很闲,一些上等兵卒就以欺辱捉弄下等兵为乐。宋枳面黄肌瘦,加上性格阴沉,孤僻不合群,是常被欺辱的对象。军营里喂了猪羊,剩饭与糠都倒在槽里,由伙夫营管理。

那一次,几个上等兵把宋枳的脑袋强按进满是馊水和猪食的槽里:“我就看不惯你这贱民的眼神!从军不就是来混吃军饷的吗?你只配吃猪狗吃的糠!”

周围传来阵阵恶意的哄笑,宋枳的脸涨得和血一样红,拳心紧握几乎破裂,终于,他一拳打在领头的士兵脸上!

鼻血顿时从对方脸上冒了出来,在对方发怒的吼叫声中,无数拳头朝宋枳身上招呼过来……

那一天,宋枳不知道自己被打了多少拳,也不知道自己挨了多少脚,仿佛又回到了在家中的日子,无尽的毒打将他卷入黑暗绝望的深渊……到后来,他疼得有些意识不清了,突然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头顶说:“你们在干什么?”

士兵们骂骂咧咧地散开了,四周安静下来。

宋枳挣扎抬起头,他头发上沾着馊水和剩菜,满身血迹与汗污,血从眼皮往下流。

鲜红可怖的视线中,他看到了一个干干净净的,头戴幞巾,腰间佩剑的少年。少年的眸子清亮温润,剑眉如远山,关切地朝宋枳伸出手:“站得起来吗?”

宋枳冷漠地推开他的手,随即自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是在绝境中强悍活下来的,对疼痛的抵抗力要比常人强。他不相信人的善意,也不接受人的施舍。

就在宋枳转身要离去的时候,一件尴尬的事情发生了,他的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

那几个上等兵说得没错,宋枳是为了活下来,为了吃军饷,才来从军的。但是很多时候军粮限量供给,他总是饥一顿饱一顿。

少年将一只橙黄的橘子递了过来:“你是饿了吧?我这里有橘子。”

——手白皙而干净,橘子带着微微的香气。

“你没听到他们说的吗?我不配吃橘子,只配吃猪狗吃的糠!”宋枳眼睛赤红,恶狠狠地回头,“所以,带着你的橘子滚。”

少年听到这话沉默了一会儿,但没有生气,而是将那个橘子放在他手中,转过身去。

在离开之前,少年丢下了一句话:“你拿自己当人,就没有任何人能拿你当猪狗。”

宋枳浑身一震。

那个橘子橙黄如阳光,颜色鲜亮得像是匕首,刺进了他浑浑噩噩的人生中。

从那之后,宋枳发了狠,在校场上拼命演练,在战场上拼死搏杀,他性情凶悍,有仇必报,渐渐地曾经奚落他的人都不来了——谁也不愿意为了几句话的便宜,就被打落满嘴的门牙。他悍勇不怕死,立下了几次“跳荡功”[1],成了执旗副队头,虽然仍然因为流民身份升迁得比别人慢,但毕竟渐渐过得像个人样了。

秋天又至,雁门关的橘子树也挂了果,士兵们都去抢着摘,宋枳还是不爱说话,等人少的时候他独自爬上树,摘了一个橘子。

夜里,他把那只橘子放在掌心,翻来覆去地揉软,心似乎也被揉软了。最后他没有吃,把这个橘子放在床头。

当初给他橘子的少年,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吧?

萍水相逢,早已天涯了无音讯。不相见才是最好的,这地狱一样的战场,如果有得选,谁不愿意离开?

有时候,不是不怕死,只是别无选择而已。

第二年夏天来时,宋枳在行军中受了伤,没有及时医治,伤口化脓生出恶疮,发出阵阵浓臭,甚至有苍蝇在伤口上觅食。每当他想要小憩片刻时,不是被恶疮痛醒,就是被苍蝇的嗡嗡声吵醒。

之前去军医那里看过,也给开了几贴药,但丝毫不见好。军中的药是有限的,不可能全给一个低阶队头,军医也摇着头说,只能靠自己了。

宋枳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开始时而浑身发热,像是火炉里滚烫烧红的剑;时而又阵阵发冷,像是在寒冬腊月被爹殴打,独自蜷缩在墙角的无数个不眠夜。

在死亡离他近在咫尺时,他以为自己看见了临死前的幻觉……

眼前出现了那个给他橘子的少年。

少年已经长大了很多,一身英气夺目的明光铠,头戴银色盔甲,清秀的面孔也被风沙雕琢出了棱角,青涩的神情变得坚毅,不变的是那温和如鹿的眼睛。

“他怎么了?”少年问身边的人,显然已经认不出他来了。

“殿下,他这是伤口发了恶疮,只怕是治不好了……”旁边的军官赶紧上前,摇头叹息,“若是有户籍的良民,到时把他的尸体送回老家,赏赐些财帛,抚慰他的家人罢。”

“人还没死。”少年皱眉蹲下来。可是宋枳不愿意看见他,将头扭过去,苍蝇又循着腐臭在他伤口上飞,他不想让那少年看到他的脸。

“殿下!”旁边的人大惊失色。将领们也冲了过来阻止:“殿下您这是做什么?!”

少年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必惊慌,将宋枳的裤腿卷起,清凉而稳定的手落在他的小腿上,为他清理满是脓血的伤口。

旁边的侍卫都悄悄捂住了鼻子,少年却似乎毫不在意,清理完伤口,然后从随身的包裹里取出膏药抹在他的腿上,站起身,把剩下的膏药递给将领:“这是我从长安带来的伤药,或许有些效果,让军医按方子配一些发给将士们——还有,让军医再来看看他。”

“是!殿下仁厚。”

原来,少年竟是广平王李俶。

死里逃生之后,宋枳没有再见过李俶,但也许否极泰来,他的运气渐渐变得好了起来。雁门郡原先的守将被朝廷调走,曾经在河西作战的老将贺含元驻守雁门关。贺将军治军严格,无论出身来历,对所有士兵一视同仁。勇猛不怕死的宋枳靠着军功一路从队头升迁,成为贺将军的副将。在贺将军麾下,他还识了字,读了兵书。

再后来,安史之乱爆发了。

山河风雨飘摇,河东郡县大多投降。贺将军拼死守卫孤城,带领将士们打退了史思明的几次进攻,但唐军也损失惨重。

从开战以来,宋枳便将沙子堆在粮仓,上面铺一层薄米,用以稳定军心。

到第十四日的时候,最后一斛米用尽了。

那一晚,浑身浴血的贺将军把宋枳叫到跟前,给了他一把剑。

“这是白玉剑,当年天子命我守卫雁门关,赐给我这把剑,我固然不怕死,但不能让全城百姓殉葬。你用这把剑割下我的头颅,去向史思明投降吧!”老将军声如洪钟,昂首站立。

宋枳浑身一震。

“粮草尽绝,兵临城下,外无援兵,”贺将军白发苍苍,神色悲怆,却没有一丝惧容,“这是保全百姓唯一的办法。”

“我不能这样做。”宋枳双目赤红,扭过头去。

安禄山每每攻陷城池之后凶残屠城,血流漂橹,千里无人烟。宋枳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果不想让代州百姓被屠杀,就只能胜,或者投降。

“有个自称杜掌柜的商人来找过我,要买这把剑,被我赶走了。”贺将军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手中染血之剑,“如今看来,他只怕早就知晓城中粮草之困。你杀了我之后,把剑拿去卖掉,在茶马交易的集市上应该可以卖一个好价钱。然后,再派人用换来的银钱到江淮去采购粮草,再图收复河东。”

乱世烽火,名剑蒙尘。

宋枳用颤抖的手接过剑,朴拙的铁剑,仿佛重于千斤……这些年来朝中人心离散,边关乱象渐生,安禄山和史思明谋反固然是早有野心,可这一切乱象的幕后,也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推波助澜。

那力量叫利益。

边陲军人有自己的利益,他们可以不再听命于朝廷;文官们有自己的利益,他们急于自保;商人们有自己的利益,他们追逐更高的回报。

这些看似琐碎的欲望,就像尘埃不起眼,可是,又仿佛就是世界本身,可以将最强大的英雄击倒。

河山千疮百孔,总有孤勇的热血,总有执着的殉道者。

贺将军仰天大笑:“难为你了。”

终于,宋枳闭上眼睛,挥剑斩下,鲜血飞溅……

人人唾骂他是见利忘义的叛徒,人人鄙夷他是见风使舵的小人。拱手献上城池与贺将军的人头,让宋枳赢得了叛军的信任。他随后被安禄山封为镇远大将军,驻守雁门关。

大军出征的前一夜,宋枳在营帐里写书法。

来自江淮的粮草已经于日前秘密抵达,雁门铁骑中的心腹将领知晓实情,前来与宋枳商议,却见他悬腕提笔,正挥毫写字。

将领上前一看,那竟是一首诗。

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绿枝。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我很喜欢张丞相这首诗。”宋枳头也不抬地说,“很多人说我的名字取得不好,叫枳,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

宋枳搁下笔,负手而立。

这么多年来,不管经历怎样的绝望,橘子的香气与少年掌心的阳光,好像始终照在他身上。于是,他舍不得让命运把自己切割得支离破碎,舍不得让黑暗把自己吞噬得面目全非。

橘生淮南淮北,自有岁寒之心。

环境固然会使一个人变化,困境固然会使许多人屈从。但仍然有人无论生于肥沃的土壤,还是贫瘠的沙漠,仍然坚守内心,并不随波逐流。

“在最险恶的环境中成长起来,血也可以很热。人心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哪怕再冷,只要有一点微光,就会奋不顾身。”

李俶醒来的时候,看到远山微微的余光。

似乎有个浑身浴血的军人站在他面前,分辨不出年龄,目光冷酷,盯着他的神色也很古怪。

李俶实在太过虚弱疲惫,动了动唇想要水喝,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很快又失去了知觉。

半昏迷中似乎有人在给他喂水,浑身时而滚烫如火烧,时而冰冷如坠雪地,意识沉沉浮浮。直到第二日清晨,高热退了下去,李俶才真正清醒过来。

眼前还是那个人。

对方的脸孔仍然冷酷,但眼神没有那么可怕了。他这才想起昏迷前的情形……当时在背后用剑偷袭他的,就是这个人。

那剑气太强了,悍勇如劈山填海的意志,隔着漫天飞沙也能感觉到透骨的杀机。哪怕是此刻,对方的气场仍然凛冽。

旁边有满身鲜血的士兵匆匆赶来:“宋……宋将军,西面被攻开了缺口!”

李俶浑身一震。在他眼前的,竟然是叛将宋枳。只听宋枳冷笑:“擒贼擒王,我们怕什么?”

他对士兵吩咐几句,随即大步走到李俶面前,俯下身来,猛地一把将李俶的衣襟扯开!

李俶脸色惨白,本能地要拔剑,却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抬起手臂……

愤怒与绝望之中,肩头却突然一热,麻木的肩膀随即传来微微的刺痛。只见宋枳竟俯身在吮吸自己肩上的伤口,吐出一口血,再吮吸,再吐出,直到吸出的血变成鲜红色。

“殿下,枪口有毒,才会令你昏迷。”宋枳抹掉嘴唇边的血,他的眼神带着生疏而生硬的温柔,像是冷硬的石头上开出了花来。

李俶怔了怔,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

“殿下,”宋枳双手托着剑,单膝跪了下来,如同巍峨山峦俯首:“曾经有人问我,帝王的黄金台,朋友的白玉剑,我选哪一样?

“你,就是我的选择。”

从始至终,我的选择都只有一样,那就是你。

我手中的剑是为你,心中的战意也是为你,生为你征战沙场,死为你魂守故土。

四野疾风吹过,草木猎猎如旗。

“……”如同电光火石在李俶头脑中闪过,他什么都明白了:“昨天,你是来救我的?”

当山石凶险滚落,几杆淬毒的长枪同时朝他袭来时,身后那一剑,不是偷袭,而是前来相救的!

“殿下曾经救过我的性命。”宋枳望着对方的眼睛,“军中的士兵那样多,殿下或许已经不记得我了。”

李俶的确不记得了。

宋枳生得冷酷威武,更强的是他的气场,钢浇铁铸,山岳难撼:“擒贼擒王,昨日我们已经生擒叛将高秀岩。”

李俶按着肩膀上的伤口吃力地站起来,只见群山之间旌旗绵延,唐军数万将士严阵列于山谷中。而远处传来攻城的号角,郭子仪的部队已经对雁门郡发起了总攻!

“宋将军,残余叛军已经溃散!”士兵驰马来报!

“好!随我来!”宋枳翻身上马,那一瞬间他回头望向李俶,似乎还有许多话要说,又似乎所有的话语都是多余,他释然一笑,扬鞭大喝:“将士们,还我大好河山,就在今日!”

自安史之乱以来,这是唐军打的第一场大胜仗。

唐军重夺雁门关,收复河东,三军振奋。秋风凛冽如刀,吹在人身上却没有那么冷了。

大军入城时,天空晴朗如洗,士兵们的脸上也都被阳光照得明亮兴奋。不知道为什么,李俶却有一缕不安的感觉。

统率大军的宋枳脊背微弯,马速慢得有些不正常,李俶策马到他身边,关切地问:“宋将军怎么了?”宋枳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担心,身形却猛地一晃,突然毫无预兆地栽下马背!

“宋将军——!”

“宋将军!”

……

杜清昼的第四件东西,是一种叫“寒色散”的剧毒。

任何人只需服用一次,就会被药性控制,除非在三日内重复服用,便会受万箭穿心般的痛苦,全身冰寒而死。在茶马交易的集市,杜清昼以天价将“寒色散”卖给了史思明。

当初宋枳来降,史思明并未真正信任他,而是很快派心腹送来“寒色散”,用以彻底控制宋枳——就像他对其他的唐朝降将一样。这,才是杜清昼笃定宋枳会听命的筹码。

如今寒色散剧毒发作,无药可解,宋枳早已知道自己的结局,但他嘴角带笑,并无遗憾。倾斜的天地,白晃晃的日光,年轻皇子错愕的脸庞,这应该是自己在人世间看到的最后景象了吧……

在宋枳渐渐涣散的瞳孔中,恍惚看到熟悉的士兵们悲痛惊慌的脸,看到李俶的面孔渐渐变得模糊,似乎拼命喊着什么。

……手臂无力地垂落了下去,宋枳停止了呼吸。

“宋将军——!”李俶紧紧抱住宋枳冰冷的身体,突然意识到,出征时宋枳回头望了他一眼,似乎还有许多话要说,又似乎所有的话语都是多余……

那一眼,就是诀别。

一局棋已经收官,一场战役已经打完,在这惨烈的战斗中,宋枳才是执棋的人,他亲手将自己设为了一颗弃子。

十一

“不可能……”

冷汗从杜清昼的额头上流下来,他猛地撑住棋枰,几颗黑白子猝然滚落下去。

裴昀将散落的棋子捡起来,在棋盘上一颗颗重新放好,身影就像阳光下的雪山,那样孤独而磊落。

“我的确有近乎盲目的自信,但,我相信的不是交易本身,而是‘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可那些战火中流离的母亲,会将最后一口食物给自己的孩子;那些守城的士兵,会坚持到城破的最后一刻。你说得对,利益就像尘埃,它是世界本身,但世界除了尘埃,还有阳光。

“宋枳并不是什么小人,他是大唐的军人。”裴昀淡淡地说:“军人应该死于战场,不该死于毒杀。”

杜清昼猛地抬起头,不知何时,对面的少女早已不见了,而窗外浮云聚散,五彩凤凰已穿过崇山峻岭。

“殿下,宋将军已经去了……”

郭子仪几人试图把李俶扶起来,但年轻的皇子紧紧抱着冰冷的身体,热泪滚落,不肯松手。朦胧泪眼中,有士兵飞奔来报:“有……有个小姑娘让把这个东西交给殿下!”

李俶的手微微发抖,比夺回城池更强的震撼瞬间攫取了他的心神。他接过士兵手中的瓷瓶,毫不迟疑地打开,颤抖地对着宋枳的嘴滴了进去。

在将士们错愕而疑惑的目光中,李俶俯身把头贴到宋枳的胸膛上,良久,他颤抖地抬头:“……有心跳了。”

瓷瓶中盛放的是龙涎。

龙的力量是“净化”,龙涎可解世间百毒,寒色散也不例外。

不等众人从惊喜中回过神来,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鸟鸣。

刹那间,万千将士的佩剑在鞘中发出清越龙吟!像是在回应某种力量。一缕橘色的光芒骤然从远山升起,仿佛晨曦回归天空……盛大的光芒化为大鸟华美的羽毛,弥漫为天地间温暖的秋意。

李俶震惊地望向鸟影的方向,旁边的士兵激动地说:“殿下!你看那只鸟!”这一刻,李俶也发现了,那是当初给他衔来匣子的那只大鸟!

“是那只大信鸽?”李俶怔怔地说。

“……”旁边的士兵顿时被呛了一下,侧过头来,“殿下确定那是信鸽?”

在李俶不解询问的目光中,士兵兴奋地大喊:“殿下,你看到它羽毛的颜色了吗?”

李俶笑了笑:“我看不见颜色。”

士兵回过头来,愣了一下。

年轻皇子的笑容那样温和,眼眸那样清澈,实在让人看不出……他的眼睛有缺陷,看不见任何颜色,世界在他眼中,都是一径的灰。

面对士兵眼中的慌乱和歉意,李俶摇了摇头,他并不介意眼睛的缺陷被提及,神色温暖如常:“我虽然看不见颜色,但我可以看见人们脸上的笑容。”

将士们的、百姓们的,甚至胡人们的……李俶都能看见,他很喜欢他们的笑容。夜里听到笛声,他知道士兵们在思念故乡;王妃被困在洛阳,他也很想她。如今被推到风口浪尖,支撑他浴血走下来的,也许是家国天下的责任,也许,是回家的希望。

李俶的目光落在远山之上,比阳光更淡,比风更暖,却有种力量。

一个时代被战乱从巅峰拉进了谷底,帝都崩塌,河山破碎。但还有一些坚持的力量,在谷底重新生长出来。

三军沸腾,将士们欢呼:“那是凤凰……是传说中的神鸟,凤凰啊!”

“是凤凰!”

——乱世之中,所有人都在寻觅的凤凰!

或许,终有一天,乱世会结束,太平将重临。

十二

“我跟你们说,那天你们没有看到,那些人类有多崇拜我!”琳琅得意洋洋地吹嘘,开心地炫耀新得到的羽毛。锦缎般的光彩在她身后绵延跳跃,如同群山的影子在天地间铺展。

他们已踏上了新的旅途。

那局棋下了整整一天一夜,最后的结果,是杜掌柜将白玉剑拱手奉上。而第七枚凤羽,就镶嵌在剑上。

——橘色的羽毛,力量是忠诚。

万千军人对故土与家国的忠诚,舍命相护,生死坚守。

裴昀似乎想起了什么往事,目光悠远。叶铿然走在他身边,清冷的眼底泛起一丝忧虑:“将军,杜掌柜把剑给你时,跟你说了什么话?”

那时杜清昼转身走进房间,即将迈入门槛时蓦然回头看了他们一眼,无声勾起的嘴角带笑,仿佛隐匿着一个极为危险的漩涡。

“裴昀,我差点忘了件事。”

他突然凑近裴昀,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在裴昀耳边说了一句话。

话语落定时,裴昀的脸色蓦然一变。

“放心啦叶校尉,他只是说我长得太帅坐在他对面,让他下棋的时候分心,他输得不服气而已!”裴昀露出慵懒的笑容,随口胡扯,把叶铿然气得额头青筋跳动。

叶铿然停住脚步:“你参与任何战事,如今救了广平王,又给唐军破敌之策,杜清昼怎肯罢休?”

“我没有参与战事,”将军微笑打了个哈欠,顺手勾住叶铿然的肩膀,“也没有救广平王。”

叶铿然一愣。

“小俶身上的血是别人泼上去的,他所受不过是一点轻伤,中了迷药而昏迷,被人伪装成濒死的症状。我当时也很好奇,谁会把一个轻伤的人迷昏,扔在城外的草丛里,等着让巡逻的唐军发现?”

琳琅惊呆了:“轻伤?不是肺被扎烂,肋骨断了四根,失血过多随时会死翘翘吗?”

“我那是为了省事,找你要一滴血而已。”裴昀理所当然地说,“包扎伤口什么的太麻烦了,我还想好好睡觉呢。”

“我去!”琳琅勃然大怒!

漫山遍野都是秋意,小路延伸向远方,曲折如谜,却又温暖如燃。

叶铿然被裴昀搂着肩膀,本来笔直的人被强行拉得歪歪斜斜,看上去老大不自在,他却没有推开对方。

“原来看到广平王的伤势时,你就知道有人在保护他,从而推测宋枳不是真正的叛变,而是假意投降?”叶铿然侧头问。

“那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我曾经见过雁门铁骑。”裴昀仰起头,目光里倒映着苍蓝如海的天空:“那是一支怎样的军队,我很清楚。他们绝不会奉一个卖友求荣的人为主帅——能将他们凝聚在一起的人,定有非凡的智慧、毅力和胆魄。史思明太小看这些大唐军人了。”

如今河东已被收复,关中仍浸淫战火,更艰险的另一场战役在等着唐军。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洛阳。”

注释:

[1]据《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记载:“凡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人,贼徒因而破者为跳荡”,指两军还未正式交锋,破坏敌军阵形的先锋士兵,相当于“敢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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