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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到来(1 / 1)

文稿的厚度先让公孙佳吃了一惊,很难想象这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写出来的。没打开看的时候,公孙佳甚有点怀疑这是不是钟佑霖口述,让公主府里的书吏记录的。

打开一看,公孙佳暗道一声惭愧:真是八郎自己写的。

看来钟佑霖这两天没干别的事,都用来写文稿了。钟佑霖的字迹还算工整,内容简明易懂没有生僻字,因此也极少有错别字,读起来舒服极了。

公孙佳看了半页就露出一个浅笑来。

钟佑霖自踏进公孙府起,内心就有点忐忑,就怕自己写的东西露怯。自己的水平是没办法与正经文人写的词赋相比的,写的时候头脑发热,写完到了验收的时候,他一点谱也没有。观察着公孙佳的表情,他又有了自信:看来我作诗作赋不太行,然而写些小品还是可以的嘛!这种不用对仗工整、不用注意用词典雅的东西,要写多少有多少!

公孙佳看着看着就发现了钟佑霖的特点:话特别多,还容易跑题。

钟佑霖的诗她也读过几首,都极其一般,而且不带任何想象。你给他个题目叫“月光”,他能给你连着八句都写月光,不带半点发散的,拘束得紧。写起文稿来,却又是另一番的景象了。

初时,公孙佳以为吴选过得惨得不行,这欺负他的人也太多了,这么厚!打开了才发现,钟佑霖前两句写某次宴会,写了两个人名,接着他就拐到了这两个人家里的奇怪消息上了。像写朱瑛,写“朱瑛也与宴”,这五个字写完,接下来就写起朱瑛闹过的笑话来了,什么挨了打啦、嗑了药啦,写到嗑药,他还把朱瑛搞到的假药方子也给当成注解给写上去了。

假药方子写完了,他又写了个真的五石散的方子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写了三页,差点忘了自己写这东西的本来目的是什么。接着再强行拐回来,又舍不得将已经写了的跑题的内容给删掉,只好加一行小字“前面都是注解,下面回到正题”。

虽则离题万里,发散的内容倒是很有趣。如果这是荣校尉手下的探子

写的东西,这是不合格的,得拉出去罚他喂猪!公孙佳让钟佑霖写这东西,本意是为了了解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只要是她没听过的,就随便钟佑霖写,信息量越大越好。钟佑霖写成这样,公孙佳就满意了。

至于可信度,公孙佳翻了三页可以做出一个总结:大方向上提炼一下内容是真的,但是绝对不能相信钟佑霖自己分析的细节。一个长句子,要将他写的内容的主干给挑出来,将所有的形容词全去掉,大概就是真相了。如果你看了形容词,就会被带进沟里。

匆匆扫了几页,公孙佳心里也有了主意,先将文稿放到一边,很诚恳地向钟佑霖道谢:“八郎写这么多,辛苦了。”

“嘿嘿,不辛苦不辛苦,我写得顺手呢!你要喜欢,我接着写给你呀。你还想看什么?”以风流文士为目的的人,自己的文字得到肯定,钟佑霖美得要飘上天了。

公孙佳道:“你写什么我就看什么,随便写。”

钟佑霖咧开了嘴:“那好!我回去就写!”

“不急,你先休息,得闲了给我写。”

“好。”

公孙佳又问起蒙师的事情,钟佑霖拍了胸脯:“放心!信我已经给送过去了,回信也有了,他们都说会尽快赶回来。”

“好,有劳。”

“不劳不劳,那我回去了哈!”钟佑霖急着赶回家再多写一点东西,他知道的东西可多着呢!

钟佑霖一走,公孙佳便唤人给她调颜料,调了朱红、靛青诸色在书桌上一定摆开,公孙佳一边读着钟佑霖写的这些东西,一边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一下。亲手誊抄了几个名字出来,又圈了一点其他的内容。

看了十几页,后颈开始发酸,就搁下笔,阿姜给她按摩肩颈,道:“写得再好看,也别看得累到自己。”

“知道啦。等下请阿荣过来,我有事要他做。”

“好。”

荣校尉来得快,公孙佳将文稿一股脑儿地给他:“看看。”

荣校尉接过来之后看得飞快,钟佑霖的文字在写小道消息上达到了“老妪能解”的境界。荣校尉读这个,比公孙佳快得多

,让公孙佳十分眼热,这速度!

看完了,荣校尉犹豫了一下,道:“大多是……闲言碎语,夸张又不大实用。”

公孙佳道:“但还是挺有趣的,对吧?”

“是。”

“八郎写的,有些场合、有些人,咱们都接触不到,他能。”

荣校尉点点头:“是。”

公孙佳道:“你再看看我圈出来的内容,标红的是我觉得有用的,标蓝的是有趣的,赭色的是待考的。我标得可还对?”

荣校尉重新将前半部分仔细研究了一下,道:“对的。”

“他答允我,以后还会接着写,以后也还照着这样标。底本封存,你找咱们自己可靠的人手按颜色分类抄写,标赭的去核实,标红的不要流出。标蓝的整理出来,积得多了,给他出本杂文集子。”

“是。”

公孙佳想过了,钟佑霖那诗,凭这诗的水平,是绝对不可能流传很广的,刻意宣扬出去都算是笑料,做个名诗人那是不可能的了。他写这些小品杂记倒还算能读,攒一攒,弄个小集子,也算是对他志向的一种……安慰?

一个醉心于此的表哥,比一个朱瑛那种闲着没事儿学着“酒醉鞭名马”的傻货那是强多了。

至少他不会惹什么麻烦。

如果钟佑霖写得多了,能在短期内攒成一本四十页以上的散记,她马上就让人给他雕版印个千八百本的散出去。

公孙佳将钟佑霖的将来暗中打算完了,紧接着就是操心自己的外甥。

计划是正月之后接余盛过来读书,公孙佳却先派人往余府送个信,邀了乔灵蕙过来商议:“先将他接过来多住两天,适应适应。”

乔灵蕙奇道:“他年前不是住得挺好的吗?他还吵着要早点过来呢。”

公孙佳微笑道:“既然要读书,习惯就要改一改,保姆丫头什么的,要慢慢减了去,替换上书僮小厮护卫之类。”

乔灵蕙想了一下,在外祖家的时候,表弟们也要裁掉保姆以及部分女仆换上男仆的,当然年纪不一定,有的早点有的晚点。对妹妹的安排自无异议

,说:“成,到时候把他往车里一塞,伺候的人不让跟来就行了!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他在家里早就闹着要来了,我明天一早就把他送过来!”

“好。”

“先说好了,不要太惯着他,别他要什么你就给什么。你这个人就是这样,手上散漫。家大业大的,你自己不当回事儿,可别叫人把你当成冤大头!一朝给出去的多了,哪天想不起来给了,会招怨的!不能叫人觉得你是软柿子。譬如普贤奴,他要不听话,你只管打他!打一巴掌给一甜枣,他还当你是好人。一直给甜枣,他吃絮了,跟你要人参呢!你给是不给?亲外甥你随便打,打打就把他打老实了。别的人呢?”又絮絮叨叨说了一通,叮嘱公孙佳一些持家的道理。

公孙佳只管含笑听着,间或“嗯嗯”哼唧两声。与这位姐姐在一起,是她特别舒适的时光。

乔灵蕙对这么个乖巧可爱的妹妹说话也觉得特别的舒适,很有成就感。念叨完了之后,心情愉快地回到婆家,吩咐:“将普贤奴的行李包起来,明天就送到定襄府去。”

乔灵蕙也不存心沾妹妹的,余盛用的东西她也准备了全套,余泽看了之后也夸这儿媳妇拿得出手,不显小家子气。

最开心的还要数余盛,他终于可以长期抱大腿了!

读书!那没个十年八载的能读得出来吗?他不就可以在小姨妈身边长久地混下去了吗?以他的认知来看,这十年是他小姨妈一生中至关重要的十年,小姨妈几乎是在这十年之内做完了她自己的原始积累,身边聚好了最原始的班底。

而他!近水楼台,完全可以与这些未来大佬混个脸熟,说不定还能在大佬们与小姨妈最开始的相遇中起到点作用!

就很美。

毕竟是亲生儿子,乔灵蕙有点不舍,计划好了要经常过来看儿子的。不想儿子从上了车之后,那屁-股就没能老实在座位上连续坐够十个数,不停地爬起来看车外。乔灵惠没好气地问:“你就这么不想在自己家里呆着呀?”

余盛认真地说:“我特别想读书!”

“呸!”

到底还是给他带到了公孙府。

余盛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保姆和丫环都消失了,他的行李是公孙府的丫环们接进院子里去的。公孙佳给余盛指定了个元峥当伴读,其他的人是钟秀娥给选的。

乔灵蕙看了一眼均元峥,道:“她?”

公孙佳道:“她识字,可以督促功课。”钟秀娥在一边说:“她安静又细心,还老实能干,可以的。”

得到双重保证,乔灵蕙放心了:“哦。哎?小幺儿呢?”

公孙佳道:“庄子上,还在练。”

乔灵蕙放心了:“成!”

余盛万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小姐姐!真是缘份呀!这个小姐姐还读书识字!真是好难得的哟~那以后他跟她相处,就可以是真的“谈恋爱”了呀!哎呀,纯纯的校园恋!这是什么绝美爱情!

他到了这里才知道,什么书上说的古代重视教育,那玩儿得看跟谁比!跟同期旁的国家就是所谓的“蛮夷”比,那是真的重视教育。纵向比,尤其跟他穿越前的那个教育普及程度比就让人落泪了。

他在余府,身边丫环没一个识字儿的。别说丫环了,家丁的识字率达不到百分之五十。跟文盲交流是痛苦的,让他们帮你偷点文字消息他都偷不到,因为他们不认识字。偷了半天,可能给你偷来一张治痔疮的药方。

邸报偷成了痔疮药方,这事办得就很阴间。更阴间的是,余盛还得这份痔疮药方付邸报的赏钱。

简直不能想象如果他未来的老婆不识字,得是什么样的人间餐具。他都打算追到小姐姐之后,教她读书写字了。现在虽然失了那种“亲自教的老婆”的情-趣,可是纯纯的校园恋也不错呀!

余盛傻笑了起来。

真的,抱小姨妈的大腿真是他做的最英明的决定了!抱好金大腿,什么都有了!感动!

人一旦自己顺了,就变得更加的善解人意,余盛对乔灵蕙道:“阿娘,我在阿姨这里还是在京城嘛,离家又不远,咱们随时可以见面的!你等我学好了,给你争气!”

乔灵蕙很感动,也不打他骂他嘲讽他了,搂着儿子安慰他:“好好,你

只管学,学好学不好不要紧,咱们也不指望你有出息的。长辈们会给你安排好的。”

余盛不太想继续善解人意了……

乔灵蕙倒是心满意足,满意地回家去了。

亲娘之前说的话显得他太……余盛颇为尴尬,悄悄看了一眼漂亮小姐姐,却见她并没有表示出鄙夷,余盛偷偷松了一口气,飘飘然的心被亲娘无意间砸落到了地上。

元峥一直安静地站在一边,他知道,这些安排他是没有资格发表意见的。眼见公孙佳提前将余盛接进了府里,又真的将要他与余盛一同读书这件事砸实了,元峥一直提着的心也落了地。

他的选择没错,这府里的主人是说话算数的,则他只要定下心来认真执行着主人的命令,将事情做好,一切该有的都会有。

元峥毫无异议地跟在余盛身后回到了小院里。

余盛初时不觉,因为外婆、小姨妈都到了他的院子里,说要检查一下他的陈设布置是否妥当。余盛有心表现,劝钟秀娥:“我可以的,外婆不要太累着了。”将钟秀娥哄得很舒坦:“不累不累,你看看,还住得惯吗?”

“我之前就住在这里的,很习惯的,对吧?咦?”他是想问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保姆的,一转头发现人没了!

钟秀娥跟过来就是为了镇压余盛可能有的反抗,她紧紧地盯着余盛:“普贤奴,怎么啦?”

“我的嬷嬷呢?”

钟秀娥故作不经意地说:“哦,我让她回家了。你都要念书了,是个大孩子了,不能再吃奶了!”

余盛满脸通红地叫了出来:“我早就不吃了!那是保姆啦!”太羞耻了!他先瞄金大腿,再瞄小姐姐,见她们眉毛都没动一下,并没有嘲笑他,才缓下来对钟秀娥解释:“那是阿娘给我配的嬷嬷,我的乳母早就回家了。”

“哦,”钟秀娥说,“那行,现在这个也回家了,以后让她们伺候你。”

“嘎?”

钟秀娥一挑眉:“怎么?你不愿意?”

余盛又不是真的六岁,只问了一句:“那我的嬷嬷怎么样了?以后生活有着落

吗?”

钟秀娥道:“你娘都安排好了。”

余盛可怜巴巴地望向金大腿,见她点了点头,于是放心了:“那就行。早跟我说嘛,都没有道别。”

这孩子还挺有点人情味儿,钟秀娥与公孙佳对他的表现都很满意。接下来钟秀娥给他说了一下以后他的生活。

余盛身边的人也没有全都换掉,还是留了一个老成的丫环——是当初乔灵蕙的陪嫁,现在又回到公孙府也不用再磨合。有这一条打底,余盛也觉得自己以后也不能生活在丫环堆里,是得有男仆,不哭不闹地接受了长辈的安排。

钟秀娥更满意了,心说,我养这些孩子,也就吉郎那个孽障是个麻烦,这两个女儿一个外孙,不是都很懂事吗?满意地摸摸余盛的脑袋:“好了,那你好好休息。哎,对了,那个话怎么说的来着?这个,阿静是专门陪你读书的,你得敬重一下读书人,有重活不许支使她!”

“什么?”余盛瞪大了眼睛,“她归我了?”本以为漂亮小姐姐的宿舍是在佛堂那儿,就上课的时候过来跟他做同学,现在听这意思……是成他的人了?

公孙佳咳嗽一声:“不归。”

余盛迷惑了:“啊?”

“他归我了。”

阿姜代公孙佳解释:“小郎君,阿静是主人的人,主人看小郎君初学才让他来做个伴读的。给他安排住在西厢是为了方便功课,他每天会向主人汇报小郎君的课业。”

余盛心说,这是纪律委员吗?

不过想到有相处的机会,他还是很开心的。他敢跟亲娘闹,但是不敢在金大腿面前放赖,哪怕认定金大腿还是个傻白甜,他也不太敢。余盛乖乖地接受了这个现实,还笑得挺开心:“好!我会好好读书的!”

公孙佳看他的行李,忽然心头一动,问道:“你还没有书吧?”

元峥低低应了一声:“是。”

“哦,疏忽了。”

余盛连忙举手:“我的书可以给他看!”

阿姜呶呶嘴,阿青跑去他的书架前将书取了几本来递给公孙佳。公孙佳闲翻了两页,想了一下,说:“看着费力,给他们备新的。”

余盛惊呆了:“挺好的呀……”书是亲娘准备的,放到后世拍卖,一本够他买一柜子的手办了!

乔灵蕙给儿子准备的已经是不错的书了,公孙佳看来这书的质量还是稍次了一些,决定重新准备。连同未来的教书先生以及元峥,都有份。皆是顶好的雕版印出来的书,纸张也厚实,用的上等的墨,印出来的字迹也更清晰。

余盛眼前飞着一柜子的手办,心说:这都嫌不好?这就是壕吗?特别想跪下来真人抱大腿。

公孙佳道:“你认字?”

余盛开始为了刷个人设,也表现出自己认一些简单的字。闻言点头:“是的,是的。”

“每天写两页。”先训一训,让小孩子适应一下。公孙佳自己刚开蒙的那会儿就不是很习惯,体贴地让外甥别受她当初的苦。

余盛配合地说:“是。”

公孙佳指着元峥道:“你看着。”

元峥道:“是。”

余盛则是同时问:“现在就一起吗?是同学吗?”

公孙佳道:“监军。”

果然是纪律委员!余盛对这个没有抵触,他已经知道了,像他们这样的人家,长辈如果对晚辈很疼爱,是会把自己身边听用的人放到晚辈身边的。这说明什么?说明金大腿重视他呀!余盛乐颠颠地说:“我会认真读书的。”

他那笔字确实得练一练,一些常识的课文确实得学,不然太拿不出手,金大腿瞧不上他怎么办?

公孙佳道:“好。”

余盛继续开心地笑,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钟秀娥心说,倒还听话,慢慢教吧,长大了能给他娘、他阿姨搭把手,就很好。也很慈爱地征求公孙佳的意见:“今天刚过来,先缓一缓,明天再开始写吧?”

公孙佳道:“好。”

钟秀娥就拉着外孙,问他等会儿午饭想吃什么。余盛心想:也不知道小姐姐喜欢吃什么,应该点那个,带回来给她尝尝的。不过没关系,以后是同学,总有机会问出来的。我会对她很好的!

元峥则是想:主人对外甥真好,对我也很好,我要帮主人看好她外甥。他对余盛有一个

基本的判断:蜜罐子里泡大的小呆瓜,还有点娇气,特别天真。但是作为一个男孩子,公孙府这个情况,余盛受外祖母、姨母这样的关爱,他得认真上进,努力回报!

第二天,余盛吃完早饭,元峥就准时到了他的跟前,平平板板地说:“小郎君,该写字了!”

以余盛的性格,昨天就想跑到西厢去做客了,不过自从余泽听完了公孙佳的培养计划之后,就授意乔灵蕙给余盛好好立一立规矩,别跑到公孙府里惹姨妈生气被退货。乔灵蕙在这方面很靠谱,余盛没敢跑丫环屋里。

白天元峥主动来找他,余盛还挺高兴,没想到纪律委员一开口就是让他写字。余盛苦着一张脸:“好,我写。”

元峥心道:呆是呆了些,胜在听话,也还算正派懂事。

余盛确实懂事,他留心元峥,见这漂亮小姐姐总往他的书籍上看,心想:她可真是一个爱学习的人。以她的处境,爱学习又没有书籍,之前的生活一定很苦,我得帮她。

余盛大方地说:“我会认真写的,你不用看着我,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吧。那个,我那儿有书,你可以看的。反正阿姨会给我们新的。”

元峥道:“是。”真就安静地拿着本书在一边看。

余盛有点心不在焉,写半页纸,本来就不怎么会写毛笔字,划拉了半页纸之后越写越潦草,越写越慢,一页划拉完,他干脆去看漂亮小姐姐的侧脸了,越看越好看!

元峥敏感地抬眼看过来,手上将书合了,站到他的身侧:“小郎君写完了吗?”

余盛深吸一口气,苦着脸继续写。元峥越看心里越摇头,这小郎君,真是棵不学无术的好苗子!

两个人各自有各自的煎熬,终于熬到了余盛写完两页字,元峥取走了字纸,福了一福:“小郎君少歇,我拿去给主人看。”两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元峥往公孙佳那里交了两页余盛写的字,公孙佳瞄了一眼,没吭气。以元峥有限的理解来看,公孙佳肯定是见过最好的字,居然对余盛这狗爬一样的字一点反应也没有,真是宽容得紧了。这种字,应该被戒尺打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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