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之内,无风无光,连烛火都是不会跳跃的,可面前这个少年,带着月光的皎洁与通透,一双黑白分明,清澈澄净的眸,似乎能震荡灵台,让人忘了这里是暗不见光的人间幽冥。
申姜更觉得自己这步没走错,没准一不小心,就能把案子破了,升官发财!验尸什么的不重要,死者兴不兴奋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凶手是谁!
“是不是跟着丝线线索找,找到被子,就能锁定凶手了?”
“我觉得……大概没有凶手会把被子随时放在身边,”叶白汀摇了摇头,“你需去现场勘查,顺不顺利,找被子都是第一步。”
申姜想了想,也觉得有难度:“强盗杀了人都知道藏刀,凶手很可能会藏被子,这橘红丝线虽然贵,却不算稀缺,有点钱的人家都有,哪哪都有,一模一样的东西,凭什么说某一条就是凶器?这个凶手多狡猾,犯罪现场都能伪装,骗过姓布的仵作说是自作自受,没有凶手,作为杀人凶器的被子当然要处理一下吧”
叶白汀:“这倒未必,杀人血衣易烧易弃,被子相对来说太大,怎么处理都很显眼,死者被闷死,看似全无痕迹,被子自然也安全了很多。”
“那老子怎么找?”申姜有点急,“怎么确定找到的就是行凶的那一条?”
叶白汀眉睫微敛:“血迹。”他指着死者嘴角处非常浅淡的撕裂伤,“再小的出血量也有痕迹,那条被子上,一定有很容易被忽略的血渍。”
申姜摸了摸下巴:“行吧,老子就去找找这被子!”
叶白汀又问:“死者平日以何为生,爱好什么,在外名声怎样?”
申姜:“死者叫梁维,是个六品小官,督粮转运使,名下有布行生意,早年是孤儿,没家世没背景,一路爬到这个位置,绝对是能力超群,就现在的家财,都够儿孙霍霍几辈子了,可惜他无儿无女,更别说孙子了,偌大的家财,怕是都得便宜小老婆们了。”
叶白汀:“小老婆们?”
申姜:“你不问爱好吗?他的爱好就三样,一是布,二是酒,三是小老婆,做着督粮转运使,却没做粮食生意,偏对布料颇有研究,铺子光京城就开了十来家,万贯家财都从这里赚的,没事就好品品酒,那些大小粮商想找他走门路,送好酒一定不出错,正是年轻力壮血气方刚的年纪,又有钱,有点小权,色当然也免不了俗,这几年,年年都要纳两三个小老婆,玩腻了,就或卖或送换出去,是以这方面,名声不太好。”
叶白汀:“照他这个纳法,怕是不好讨良家女吧?”
“可不是怎的?”申姜一脸‘你可算说着了’,“谁家再穷,也不带这么卖闺女的,他那后院乌烟瘴气,什么红牌窑姐都有,明明人长得还行,也是官身,到现在,也没哪个门当户对的人家看得上他,能正正经经的娶房妻室。”
叶白汀长睫微垂,沉吟片刻:“所以他是个薄情寡义之人,和小妾全无感情?还是花花公子,对女子真情实感,只是容易移情别恋?”
申姜:“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在外人眼里,小老婆于他,不如美酒,美酒于他,不如布匹及生意。”
所以这是个事业心很强,爱财爱酒的男人……
“他身边就没有特别亲近,特别信赖和依靠的人?”
“大约……”申姜想了很久,摇头,“还真没有。”
叶白汀眼睫微动:“不,他一定有。”
“啊?”
“辛苦申总旗去勘察现场,走访死者社会关系,凶手,一定是死者非常喜欢的人。”
“啥?”申姜不懂,怎么话题突然就跳成了这样,“为什么?”
叶白汀指着死者身上衣服:“穿成这样,一定是精心打扮过的,寅夜小酌,你觉得他是想自己享受?”
申姜:“不然呢?都说了他喜欢在楼顶赏夜景啊。”
叶白汀摇了摇头:“别的时候,我不多言,只说死者遇害这一夜,我问你,申总旗,如果你某天想一个人安安静静,享受惬意,不被打扰,是不是最放松的状态?”
申姜点了点头:“那必然是。”
叶白汀:“你在最放松,不想见任何人的时候,穿这样的靴子,系这样的腰带?”
申姜仍然不懂:“挺好看啊。”
叶白汀叹了口气:“这是在夜里,万籁俱静,无事打扰,若欲一人饮酒独醉,比如我,会换上最舒服的睡衫,它可以是棉可以是麻,但一定足够柔软,我不想被任何东西束缚,不管什么腰带,袜子都懒得穿,更不要说鞋——死者的穿着,华丽庄重,足够显身材却并不舒适,精心打扮,他是要给人看的。”
申姜铜铃眼立刻瞪圆:“你的意思是……当时有第二个人在场?”
叶白汀:……
他看申姜的眼神宛如看一个傻子:“不是说了,此案有凶手?”
“可谁知道凶手还能和死者一起饮酒呢?”申姜想想随尸体来的卷宗,“当时现场只有一个酒盅的!”
叶白汀:“所以总旗大人,仔仔细细去重新勘察一遍现场,找找凶案发生点,问问附近供吧,死者一定有一个放在心上,非常在意的人……”
申姜听着听着,真有点服了,这娇少爷委实不一般,随便验个尸,线索就拎出了这么多个,哪一边哪一边都是方向,他怕不是真要立功了!
“应该……没到一盏茶?”
叶白汀该说的都说了,能验的也验了,垂了眸,仔仔细细将覆尸布拉上,盖住死者身体,往水盆架子走两步,慢吞吞净手。
就这一眨眼的功夫,验完尸的娇少爷像被妖精吸干了精气的弱书生,什么清亮的眼,眼里的光,睿智灵通的气质,都没了,嗓子也可见的沙哑,再不复前番提神醒脑的锐利,细腰纤腿小嫩手,走一步颤巍巍,走两步就得扶墙,一阵风就能吹折的样子,好像下一秒就会死。
申姜:……
“之前说好的……”娇少爷扶着墙走几步,想起了一件天大的事,突然停住。
“米粥是吧?每天给你两顿,一顿两碗——怎么样,老子是不是很大方?”申姜摸着下巴,笑的恶劣又邪气,“不过一共几天嘛,就得看少爷的帮忙有多大了。”
叶白汀点了点头,安安静静的,往自己牢房的方向走。
申姜锁了他的牢门,前脚刚走,后脚牢里传来一阵一阵的口哨声,全部冲着叶白汀,‘左邻右舍’都很兴奋,对他感兴趣的,纯粹起哄的,带着恶意的,污秽肮脏的视线……都往他身上扫来。
“呦,小弟弟很能干嘛,总旗亲自给你开门关门呢!”
“今天能干,明天就‘能干’,没想到总旗好这口……就是脏了点,下不去嘴啊。”
“嘿嘿……今天下不去嘴,明天可没准,这小腰长的很可以……”
叶白汀身上唯一干净的地方,那双用清水洗过的手,成了众矢之的,白嫩的,纤细的,柔软的,温暖的……皮肤,这里头多久没见过了?
而且这个人和他们一样,都是出不去的犯人。
想想就让人亢奋!
对面牢住着一个八尺壮汉,络腮胡子,脸上有疤,满眼凶光,每隔几天都会拖出去被行一回刑,三个多月了还没死,一看就很不好惹,所有人里,他投过来的视线最放肆,最露骨。
“掀死人衣服,看死人鸡儿,就为了碗米粥,丢不丢人?”他粗鲁的往前挺了两下胯,怪笑着,“不如跟了哥哥,哥哥给你肉吃,想吃多少吃多少,想吃多久吃多久哟。”
“哈哈哈噫——”
笑声伴着口哨,‘街坊们’一起起哄,以为一定能把小孩臊哭了,没想到人家开口了。
“我用自己本事谋生,有什么丢人的?”叶白汀慢条斯理睨了对面一眼,“倒是你娘,在家一定经常哭。”
疤脸壮汉眯眼:“你说什么?”
叶白汀:“粮食很珍贵,实在不应该浪费。”
空气瞬间沉默,大家有点不太懂这话的意思,是在说人老娘可怜,浪费粮食养出这么个玩意儿没人给养老送终?可又觉得气氛不大像……
“噗——”
安静环境里,叶白汀右边邻居笑声尤其明显,‘刷’一声抖开那柄脏兮兮的扇子:“人丑就少出风头,省得别人看到这张脸就吃不下饭,吃完看到这张脸立马就吐出来……这位仁兄相貌的确鬼斧神工,不怎么适胃口啊。”
众:……
所以这小孩是在骂别人丑吗!不但没有臊哭,没有转移话题,还直接攻击了——少说这种骚话,爷不怕,怪只怪你太丑,爷不想玩。
这他妈以后还怎么调戏!
“都关诏狱来了,还比丢不丢人这种事——你丢不丢人?”
右边邻居优雅的摇着扇子,攻击完别人,又看叶白汀:“不过小兄弟,你不厚道啊,白饶邻居人情了?那热粥,是不是得分我点?”
叶白汀:……
左边邻居也想起‘被坑帮忙’这件事:“对,这粥也有我一份!”
生怕叶白汀不答应,他立刻扬声吼对面的疤脸壮汉:“你!对就是你!脸转过去!多久没喝过热粥了,老子不想吐!”
疤脸壮汉瞪眼,眼看要豁一下站起来,这边手腕一动,也不知怎么做到的,一颗小泥丸‘咻’的射过来,刚好擦过他的脸,打在后面墙上,砸出一颗浅浅小坑!
疤脸壮汉没屁放,憋屈的坐回去,转了身。
别人动作太快,光线也太暗,牢里众人没明白,不理解疤脸壮汉怎么就怂了,立刻起哄。
左边邻居撩了撩打络的头发,看叶白汀:“粥,有我一份。”
叶白汀:……
没想到在这诏狱,他两碗热粥的身价,竟也能兼济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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