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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深艳 (上)(1 / 1)

假如临死之前我这平凡无奇之人能有幸得谁采访,我一定想要谈一谈十四岁。一九二一年的伦敦西北角的山丘上,我坐在山顶的教室中可以俯瞰整个伦敦。十四岁有什么可纪念的?同龄人突然急不可耐的向图书馆借阅为数不多的几本《鸟鸣》与《洛纳杜恩》,常因此大打出手。这两本书有幸的,曾到过我手中,绝不超过两分钟,甚至不曾翻开一页,只看见合拢的白色书页一侧,某几页不知为何颜色格外深——可惜不等我有机会深究,书立刻被抢走。

后来再有机会读到这两本书时,我只觉得可惜,因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没能早一些诞生,否则初次接触性|爱与暴力的感官刺激的那一群少年们一定会发疯。他们中一些人一到周末乘车去北郊或者巴斯骚扰女同学,周日晚很晚才回来,从校舍外蔷薇花丛,踩在砖头上,翻进宿舍。

我的舍友是例外。这个子爵最小的儿子,不列颠帝国的未来之一的英俊小伙,我以为他是难得安分的一个,却在某个晚上睡觉以后,从对面床上隔着书桌伸过手来,温柔的抚摸我的脸颊,无不怅然的问我:“tse,和女孩亲吻是什么感觉?”我以为他将我当成某一位求而不得的淑女而为他惋惜不已,在我有了第一个女友,并如实回答他曾问过的问题之后,这名不列颠的未来的英俊绅士,便不告而别的搬出了校舍。

再想起这件往事,我竟十分庆幸他们蒙哥马利家族有着祖传的茂盛毛发与强健骨骼,否则他一定会像艾德温,或者杨一样遭受一周三次被扔进泥沼地,被人在午餐里吐痰,甚至别人围堵在盥洗室里戏弄的待遇。

这一群人曾逼瘦弱的黄皮肤的杨喝抽水马桶的水,他们私下里给他取了个英文名叫作“looty”……那一天我走近盥洗室,我的白人朋友们为我让开一条道,我看见杨躺在盥洗室的不明污浊里朝我望过来的神情,他眼眶通红,牙齿紧咬,眼睛发亮,忍着没让眼泪流淌下来。

可是除了情|色与暴力,这群少年还应该拥有什么?那个教授社会哲学,名叫冯霍夫曼的德国佬在盥洗室目睹了一件不雅行为之后,十分委婉的在课堂上提及,并将此称之为“开蒙”。对了,就是开蒙。如果不是这个词,我想我这辈子一定会活成另一副模样。搞不好能成一名哲学家。

他们用英文课新学复杂句耻笑杨被虫蛀破了洞的丝绸长袍,讥讽数学老师吃过午餐便会迸开的羊毛衫第六粒纽扣,臆想戏剧课代课女教师的胸脯,抱怨难以记诵的拉丁文与自然科学课后作业,但是始终没有人抱怨历史教师。

克洛泽讲话永远风趣,衣着永远体面,有着英国人天性的冷幽默与德式的自嘲,天南海北无所不谈。我很少直接表达对什么人的欣赏,他是例外。我不是个优等生,顽劣,任何教条与规矩都难以使我遵守纪律,时常缺课,数学与拉丁文课统统不及格。可他的课我从不缺席,并几乎能记住他讲过的每一句话。除了古代史与当代史,讲哥伦布,讲拿破仑,讲拜占庭帝国与奥斯曼帝国,讲克劳塞维茨。我喜欢他的讲话方式,直到他带着英国人奇妙的傲慢近乎强词夺理、信誓旦旦的说:“日不落帝国征服世界靠的是枪炮、细菌与病毒。”

日不落帝国呵……多么骄傲的自夸。我想起他说英国的私立中学里正寄宿着不列颠帝国整个世纪的未来,这里就是其中之一。我想起在盥洗室看到杨的眼神,突然意识过来,那一刻,杨在向我求助。我用我所剩无几的耐性问克洛泽,“中国缺这些东西么?”他说:“那就要问问中国人。”于是有人大笑转过去问杨:“为什么中国人输了这么多战争?”我认出那是约克,那天在盥洗室羞辱杨的其中之一。

将他掀翻在地不费半点力气。

他倒在地上痛苦的怒吼:“zoe,你疯了?”

我提起他的椅子,同时被克洛泽擒住手腕。他已近四十,个头与我相当。我转过头看着他透明的蓝色眼珠,几乎立刻意识到,像掀翻约克一样将他撂倒在地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

于是我照做了,也被随后扑上来的约克的帮凶们狠狠揍了一顿,额头,眼角都挂了彩,但比大部分人都要好。他们有些断了肋骨,有些折了手腕。在训诫会,他们叫我向约克与克洛泽道歉。我问为什么,他们说,得到原谅,你才能够获得留在学校的机会。

我当然拒绝。根本不需费神去作选择。

临走那天,父亲在爱尔兰布拉提堡垒的管家赶过来替我收拾行装。立在红色砖墙外头,我发现自己一点都不留恋这个生养我的地方。杨似乎比我还要痛心,劝我向克洛泽道歉,比我父亲那位大姨太还要会说教,劝我尊师重道,劝我委曲求全得以留在英国完成学业。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来英国?”

“因为这里能求到学问,回去可以前程似锦。”

我一直觉得他的回答十分有趣。甚至无需问下去,我知道他会接着说:“中国已经挨打一百多年了,那里求不到学问。”

那群不列颠未来的绅士,此刻的纨绔子弟们都来与我道别,有人拥抱我说会来远东找我,有人哭着说,zoe,你不是想成为哲学家吗?你应当留下来……

我费尽的想了想,才想起原来说过这一类话。别在意,我不过随口说说而已。

谢择益做不成哲学家了,多么可惜。

那么谢择益可以成为什么?

成为什么好像都无所谓。

这就是我那可笑的悲哀的开蒙,比任何人来的都要特殊,还要残酷血腥;可是这开蒙却使我对自己的前途与人生更加困顿。这感觉就好比我在一个密不透风的黑暗角落费劲的为自己攥取氧气,努力从泥沼地中生长出来,开花结果,多不容易。可是直至死亡,却始终无人得见,无人在意。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多么令人窒息。

若是谁愿意来陪我,以我这副了无生趣的灵魂及躯体来博得她欢心,也不失为一点希望。

她说她不想离开香港,也不想离开我。

她叫我想想办法求求我父亲。

求求谢鸿,说得多么轻松,宛如当初杨劝我向克洛泽致歉来得一样容易。

她说她爱我。可是如果早二十年,她说不定会更爱我那大发国难财,在英国人里混的风生水起的谢鸿。多么体面,多么风趣,多么会调情。

多么讽刺。

这并非她的错。毕竟哪个姑娘会毫无保留的爱上一个百无聊赖,毫无生气的,剥离了他父亲的殷实家底之后再无什么前途可言、一无所有的谢择益?

她没有错。

只是我有一点问题。

我应该觉得愧疚。我问:“香港有什么值得留恋?”

我们站在饭店顶层阳台上,霓虹灯就在头顶。我在吸烟,风衣口袋里有一颗犹太商店的果味糖。饭店里男男女女搂在一起跳舞,马路上的西崽在用英文辱骂身强力壮的商贩,他听不懂,也没有回嘴。

这一切都如此荒诞。于是我问:“香港会沉沦吗?”

“为什么这么讲?”

“要不再等一等。等到香港沉沦,我就去求一求谢鸿?”

玩世不恭的回报是一记耳光,是应得的。可惜力道不够重,头都未偏,只将烟头震落在地。

她走了。饭店里仍在跳舞,商贩一拳将军官捶倒,谩骂声中蹬上电车离去。车里都在鼓掌,洋人气急败坏。唯一一支香烟在地上熄灭,没关系,我兜里还有一颗果味糖,嚼在嘴里,连周遭空气都是西瓜味。

那一刻我想我应该有个伴,与我一同从跳舞场逃出去。她只知道我身上有令她讨厌的烟味,不知道我风衣袋中有一粒为她准备的犹太商店的糖果。

她身上应该有东方的气息,她穿旗袍的样子一定令我心醉神迷。

如果见到她,一定每天路过集市时带一朵花给她。

我不知道何时会见到她,在我彻底沉入海底之前,不知她会不会有所感应。

作者有话要说:基地日常那几章,实在舍不得在三章内写完。我想找个闲一点的时间慢慢写,写多一点,可能在这一篇番外里,可能在隔壁开一个非v的坑一气更完,4-5w字,心里会比较好受一点,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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