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难得的机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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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一句话,却仿佛一枚子弹射入林鹿心头。他愣在原地,仿佛一座雕塑。

女人见他这样子,嘲弄神情更甚。

“你觉得我说的不对,是吧?你觉得你挺好,你高贵,你爬出贫民窟去了?

女人冷笑着,用力一挥胳膊,

“仔细看看,这儿是个什么地方!这他妈不是个贫民窟是什么?你拎着行李像条狗似的站在那儿,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是被赶出来的?”

林鹿脸色变了。那女人却笑得更带嘲弄,烟灰都被她抖落在了前台上。

“你算了吧。这是我自己的女儿,她有没有这个福分,我是知道的。她命苦,不可能从这里挣脱出去做个上等人。那种唱唱跳跳的事儿,都是有钱人的把戏。我不想让她陷进去。”

“那不是把戏,那是艺术……”

“什么艺术?艺术不是给有钱人赏景儿的把戏?你给她这么个梦,然后叫她一辈子知道自己够不到,你觉得你是好心?”

女人抬起眼睛看了看林鹿,视线从林鹿脸上割过去。

“光是赏景儿也算了。他们不把我们穷人当人看啊。你看看我女儿,她长得那么好看。可我没本事,孤儿寡母连个撑腰的爹都没有……她要是学不会本分做人,以后是个什么下场?

她不能肖想这些不切实际的梦。不然总有一天,她要不起她的梦了,会有人怂恿她用自己去换。可我不想她哪天被男人从家里赶出来,拎着行李袋无处可去!”

女人斜睨了林鹿一眼,

“……就像你现在这样。”

林鹿嘴唇发木,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小旅馆里灯光昏暗,可林鹿却有一种错觉,他似乎正站在手术室的无影灯下。仿佛有人拿着一把解剖刀正一步步接近,要将他一剖而二,将灵魂深处的秘密都展露无遗。

那种能逼疯他的耻辱感又涌了上来。

他大脑一片空白,几乎想夺路而逃。

女人撩起眼皮,在劣质烟雾中呲笑一声。

“你怕什么?怕我看不起你?怕我赶你出去?怕我也骂你是婊子,**,不要脸?”

她用力在柜台上磕了磕烟灰,

“我没那么闲,没工夫管别人的闲事。你乐意跟谁睡,乐意从谁手里骗钱,管我什么事?”

“我没有……”

“我说了,这不关我事。”

女人又磕了一下烟灰。

“问你呢,你不是想教我女儿跳舞吗?房费减半,你要是没地方吃饭也可以跟我们一起吃。你愿不愿意?”

“你……也看到那个视频了?”

女人皱起眉头,像是不能理解林鹿的问题。

“我看没看到,有什么关系?耽误你跟我成交?”

“所以你知道了……那你为什么还让我在这里住?还让我接触你的孩子……你不怕我这样的人,带坏你的孩子吗?”

“你他妈简直太好笑了。我现在信你在帝国大学读过书了。我猜,你小时候不是在贫民窟摸爬滚打长大的——不然,问不出这么蠢的问题。”

女人靠在柜台上,夹着烟的手指冲林鹿比划着。

“我们这种人,活着就很不容易了。要是能遇到个心里喜欢的,跟他睡一睡有什么关系?那就是贱了?就是婊子了?全他娘的放狗屁,没这个道理!”

“可他们都说,我是为了他的钱……”

“得了吧。”

女人鄙视地看了林鹿一眼。

“为了钱陪睡,结果最后就沦落到我这里来了?你弄来的钱呢?哪去了?掏出来让我瞧瞧?”

林鹿哑然。女人却还没放弃打击他。

“要真是为了钱,你也不至于哭这么惨,眼泡子两天都没消肿。也真够没出息的。”

“……”

“再说了,你之前跟的那位,好歹也真是个有钱人吧。你图不图他的钱我不管,你就真一点好处没捞着?扫地出门时候,就拎着两个袋子?”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其实一直吃穿用都是他的。钱,我留着也没什么用。所以也没怎么攒钱……”

林鹿声音很低,

“而且,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真的被他赶出来。”

“……”

女人如此牙尖嘴利,却难得没有接话茬。她斜着眼睛看着林鹿。等她再开口的时候,声音柔和了许多。

“你想告诉我你是真心喜欢他?那个词儿是什么来着……真爱?”

“……”

林鹿没答话,可他脸上的神情早就告诉了女人答案。又凝视他许久,女人叹了口气。

“现在,我有点后悔让你去教我女儿了。”

“为什么?”

“原来我是怕我女儿被你带坏了,做那种不切实际的梦。可我没想到,还能遇到个人,过了小半辈子了,还活像生在梦里一样。”

她摇着头,笑了笑。

“你看,你傻成这个样子。自己都这么惨了,还顾得上去管别人的女儿哭不哭,是不是想学跳舞却没钱学。真够傻的啊。”

“……”

“你这样的人,竟然还有人能忍心把你赶出来。所以你那个有钱人……是不是眼睛瞎,脑子瘸?就这么欺负老实人,真他妈不是东西啊。”

感慨了一番,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你一天天活在梦里,可千万别把我女儿也教得像你一样啊。

不管是舞蹈,还是什么真爱。说着玩玩当然可以,怎么能真信?我们这种烂贱命啊,就不应该妄想,本本分分才能活得长。老实一点,现实一点,别去梦想那些够不到的好东西。不然早晚都要伤心,对不对?

你看看你现在有多伤心。要是我女儿这样子,我得多心疼啊。”

女人的声音带着烟嗓的颗粒感。就这么轻缓地撕裂了傍晚沉闷的空气,又慢慢沉寂下来。

林鹿愣愣地看着她。

昏沉的暮色照进来,映在那面全身镜上。夕阳形成的光柱内,尘埃漂浮着。女人有些粗糙的手指间,那根烟燃烧过半。呛人的烟雾弥漫在低矮的房间里。

林鹿突然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

这些烟雾就像曾经宁致远指间腾起的一样迷离,却更加呛人。

无端叫他眼睛发酸,鼻腔火辣。

“你说的对。”

林鹿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

“你不能让你女儿像我一样,喜欢上一个不该妄想的人。到最后,只会伤了自己的心。”

“嗯,就这个意思。”

“……你是个好妈妈。”

女人明显一愣。

“好妈妈?谈不上吧。我除了不揍她,从没能给她那些小女孩都喜欢的玩意。那些花裙子,大蛋糕,一整套一整套的娃娃,她连摸都没摸过。”

“可你一直在试图保护她。做你的女儿,真的很幸运。”

林鹿垂下眼睛,落寞地笑了。

“她比我,要幸运许多。”

“……”

“我答应你的条件。明天开始,我就给她上课。我不会对她乱说话,更不会鼓励她像我一向愚蠢,去追求自己根本配不上的爱……我向你保证。”

说罢,林鹿转过身,想要回到房间去。却没想到,身后突然又传来女人沙哑的声音。

“等等。”

林鹿站住脚步,却没有回头。

“你叫什么名字?”

“林鹿。”

“林鹿……行,林鹿。”

女人在柜台上按灭了烟蒂,粗着声音说,

“你觉得我是个好妈妈,我挺高兴。我女儿八岁了,从没人夸过我是个好妈妈。

既然这样,那我就以一个当妈的身份,再多说几句。

林鹿,你知道要是我女儿真有一天提着行李,肿着眼泡子,沾了一身垃圾从别人家里被赶出来,我会怎么样吗?”

她盯着林鹿的眼睛,声音里带了股狠意。

“我会先给她一巴掌,叫她想想清楚自己到底他妈的是谁。

然后,我会告诉她,忘了那个狗娘养的。去洗个澡,别让大街上随便哪个王八蛋都能闻到你那股弃妇味儿!不就是个狗男人……他玩了你,你就不能当成是你也玩了他?

男人又不能当饭吃!没了就没了,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了吗?叫他滚!没了狗男人,一样能好好地活!”

林鹿顿了许久,轻声道,

“我知道了。谢谢你。”

“不用谢。”

林鹿继续往前走。背后又传来一句,

“对了,你那个屋热水器坏了。想洗澡,记得去隔壁。”

几分钟后,林鹿真的拎着几件衣服,去了隔壁。老板娘盯着他的背影,撇了撇嘴。

然后她打开门,扯着嗓子向巷子口喊了一句,

“小美,滚回来吃晚饭了!去摆桌子——多加一副碗筷!以后那个瘦了吧唧的哥哥,就和咱们一起吃饭了!”

……

这片棚户区其实距离市中心不算远。站在街区外,林鹿遥遥望见了帝国学院的钢铁花塔,和与之相距不远的宁氏总部。

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何时站住了脚步。

十年前,他随着母亲嫁到了林家,来到这座城市。那个家冷如冰窟,带给他的只有折辱与恐惧。

可他不恨这座城市。因为这座城市里,有他的梦。

那时候,圣依丝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幻想,但帝国学院的大门,却就在身边敞开。每每经过市中心,林鹿总会痴痴望向那一座钢铁花塔——他知道,若他足够优秀,就能够踏入这座最高学府,在钢铁花塔之上起舞。

后来,他如愿了。他真的考进了这座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帝国最高学府。肖盈成为他的导师,他的学长与同学,都是这个国家最优秀的舞蹈天才。

而他,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是肖盈和庄晓这些师长,帮他开阔了眼界,帮他真正站在了舞蹈最高水平的门边,看到了更广阔的风景。

帝国学院舞蹈系,钢铁花塔最高处的舞台——对于一名普通的舞蹈演员来说,这是荣耀与梦想;可对于将舞蹈视为毕生事业的热爱者来说,这只是迈向更广大舞台的第一步。

百尺竿头,更复百尺。

也是从那时候起,圣依丝对于林鹿来说,从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变成了一道需要艰难跋涉的路。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却偏离了这条道路呢?

林鹿的目光,从钢铁花塔,缓缓移到了不远处的宁氏总部。

是从宁致远要他从十亿和舞蹈之间,选择其一的时候吗?

还是更早……在他全身心地爱上了宁致远的那一刻起?

宁致远是他的天。沉沉压在他头顶,保护他,温暖他,却也隔断了他与其他一切的联系。

从此后,他抬头处,只有他的一喜一怒,却再也看不到别人,更望不见曾经的路。

他把宁致远当成生命中的最高意义,其实不是六年,而是整整八年。从他们相遇那一天开始,他就万劫不复了。

而今日,他被抛弃了。

他的天塌了。

可是一地狼藉之后,他再抬起头,竟然望见了曾经熟悉的星空……

钢铁花塔,还在那里。

已经距离他很远了。退学以后,他一次也没有敢踏入过帝国学院。

但它依然在那里。

就像圣依丝……依然还在那里。

在他曾经走过,又滑落下去的那条路的尽头。

这一刻,林鹿突然疯狂地思念帝国学院,和他的老师肖盈。

林鹿摸了摸手机,突然想起来,前一天已经摔在地上碎了屏幕。四处望望,他看到了一个电话亭。

他换了硬币,拨通电话。响了几声,一个呼吸略有急促的低沉男声响了起来,

“喂?是谁?”

那是肖盈,带了浓重的不耐烦。每天这个时间点都是他训练的时段,风雨无阻。他最讨厌别人打断他练舞,所以熟悉他的人都不会这时候打电话过去的。

林鹿方才心情激荡,竟然忘了这个。听到老师的声音不悦,他一下子想了起来,顿时生了几分胆怯。

没听到回话,肖盈更加不耐烦了。

“到底是谁?说话!“

林鹿咬了嘴唇,低声叫了一声,

“老师……”

“小鹿?”

肖盈很惊讶,声音却瞬间柔和下来。

“怎么了?有事情?”

“没什么事……只是……”

——只是有些想念老师了。

这话还没等出口,就听到肖盈笑了起来。

“怎么,跟老师还有什么不好意思?你这孩子,最乖不过的,处处为别人着想。要不是听到了消息,心里太过激动,你怎么会这个时间点给我打电话呢?明知道我在练舞的。”

什么消息?林鹿不觉一愣。肖盈接着说,

“我看到计划书,心里就想到了你。就算你不联系我,我也一定要找你的。但既然你自己也有这个心思,那就更好了——到时候我叫你师哥也回来,当初的帝国舞蹈系双子,这次双剑合璧,好好给他们看看,什么叫做天之骄子!”

那语气里全是对自己得意门生的夸耀,几乎算是洋洋自得。但肖盈终究是肖盈,夸了两句后语气一肃,还是那个严厉著称的肖老师。

“不过你也不能懈怠。这么多年没登台了,绝对不能侥幸!给我好好练习!小鹿,你要记得,这可不是一次普通的表演,多少名流校友都会到场,对你的未来很有好处!你师哥对我说了,你也有心思重回圣依丝,那这就是个很好的机会,宣告你多年后回归舞台。只要得到大家公认,我就可以给你写推荐信,明年你就可以冲击圣依丝了……小鹿,你下午有时间就过来一趟,我们好好谈一下这件事。”

“等等……老师,你说什么演出?”

“当然是校庆当日那一场啊!最压轴的那场!好了,小鹿,我还要去练舞,先不和你说了。下午两点,我在家里等你!”

说完,肖盈连句再见都没说,就挂了电话。以他的习惯,练舞是天大的事情,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能够花这么久叮嘱林鹿,已经算是舐犊情深了。

下午,林鹿如期拜访肖家,算是弄清了来龙去脉。

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帝国学院建立四百年校庆。这所百年名校创立以来,不知为帝国各界输送了多少名流英才,人人都以帝国学院毕业为荣。就连许多贵族家族,也世代都是帝国学院的校友。

这样一所名校,势力极大,关系盘根错节。在帝国的政经两界,甚至军方,都有不小的影响力。它的四百年校庆,当然会是一场盛事。

这彰显的不仅是一所学校的实力,更是以校友关系为纽带,庞大的“帝国系”权力集团的实力。更何况,这种校友会本来就是应酬交际,扩大人脉网络的大好机会。想必会精英云集,备受瞩目。

正因为此,校庆活动将会持续一月之久,许多毕业多年的精英校友都会重返校园,参加名目众多的活动。

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压轴活动,是校庆当日的慈善晚宴。政商军界最有权势的校友们会齐聚一堂,而晚宴时的助兴表演,当然也不能等闲视之。

据说,这一次能够入选晚宴表演的校友,一定是各自领域顶尖的艺术家。得到这个机会,就是刷新了一次简历含金量,不仅会名声大噪,声望水涨船高,也一定能拿到极大的好处——比如舞蹈系这边已经放出话来,要将今年圣依丝的推荐名额作为报酬,赠与舞蹈主演作为报酬。

“像我们这些老家伙们都跳不动了,你那些师弟师妹们,却都还没能撑起气候。现在上得去台面的,也就是你们这几届——你和你师兄,可是当年的舞蹈系双子星!和你们比,其他人都是些凡夫俗子,小鹿,这事情你们两个不上,还有谁配上?你们两个上,那是众望所归!”

肖盈双臂抱胸,从语气到神态都说不出的飞扬跋扈,

“还有几个想跟我抢的,都让我给怼回去了。最后说是要搞个预演,公平竞争——开玩笑,当年你还在的时候,他们那几个学生别说主演,主配都轮不上!也想跟我抢位置……小鹿,你好好准备。到时候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舞蹈天才!”

这话说得轻松,林鹿心里却知道,肖盈想要替他夺得这次机会,断没有说的这样简单。

师兄他已经是世界著名的艺术家,当然有资格登上这么重要的舞台。可自己,却是个六年不曾正式登台,甚至毕业证都没拿到的废物。

猜也能猜到,肖老师推荐了自己,会迎来多大的质疑,又要顶着多么大的压力。

要知道,帝国学院从来眼高于顶,表演之类说要用谁都是直接拍板,不会搞这种预赛演出的。恐怕,自己的这次机会,是肖老师拼着脸皮不要,用尽全力给自己求回来的。

“总之,你就给我好好用功——从明天起,每天到我这里来报道,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就像当初帮你备考帝国学院的时候一样,集中训练!”

“嗯!”

一天十二个小时的集训,已经是十分辛苦了。但林鹿答应得毫不犹豫。肖盈看他这么乖,又揉了他头发一把。

“行了,别耽误时间了。回去收拾收拾,再好好休息一下吧。明天早上再来。”

……

之后的两周,林鹿生活极其规律。每天早上早早起床,洗漱完毕教小女孩练一小时的基本功,他自己也随着抻抻筋骨,算是热身。然后随着老板娘母女——没几天,混熟了,林鹿就改口叫了萍姐和小美——一起混顿饭吃,就坐公交去老师家。

等到晚上,到家已经是九点左右了。小美这时候已经睡了,林鹿就跟萍姐打声招呼。然后将回来路上带的蔬菜水果放到厨房里——房费里毕竟不包括饭钱。每天都混吃混喝,林鹿心里过意不去。

“你这人真有意思。”

萍姐看着他把一箱儿童牛奶放在角落。

“说了不收你的钱,就改成买东西了?”

林鹿擦了一把脸上的汗,笑了笑没说话。等到牛奶放好了,买的猪肉和橙子都放进来冰箱,他才轻声说,

“萍姐,给小美喝吧。我看她太瘦了。”

“……”

萍姐撑着柜台的胳膊一僵。但她说话调子如常。

“怎么还非得交伙食费?钱多了没地方花?我看你不像有钱人啊。”

“那萍姐和小美,也不像有钱人啊。”

林鹿有点局促,轻声说,

“你们两个多不容易啊。我一个大男人,总不好占你们便宜。其实,你们做饭带着我一起吃,我就很感激了。还要你们多花钱……这不行的。”author_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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