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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野牛(1 / 1)

他面对着公牛硕大的臀部,那就像是一块有毛的岩石,上下剧烈地起伏着,几乎能把身上的人抛向几百尺高的地方,它的后蹄因为急速的奔跑而向上翻,希利斯看到了沾满了泥土与草梗的底面,野牛黑色的长毛浸透了滚热的汗水,滑溜溜的,根本无法抓住,但希利斯也不需要抓住它们,他按着它的脊背,跳向左边的那只,同时在空中拧转身体,好让自己落在那只公牛的肩背处,对着它的角,他看的很清楚,它是他所能看到的野牛中最大的,它是它们的首领,它跑向什么地方,野牛群就会跟到什么地方。

但那只公牛也察觉了希利斯的企图,它就在希利斯腾身而起的那一瞬间,突然向着左侧跑去,希利斯只差一点,他猛地伸出双手,如同匕首一般的手指刺入了野公牛厚厚的皮肤,不致命的疼痛让它哞哞地大叫起来,一只公牛低下头,向着吊挂在野牛首领身侧的希利斯撞击过去。

它直接撞在了希利斯的身上。

希利斯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下坠,野牛草擦过他的肋部,从腰部往下,全都是巨大的牛蹄,它们纷乱地敲打在地面上,每一下都能抛起厚厚的泥土与碎石,它们就像是子弹那样打在希利斯的身上,他的脊骨与肋骨都在剧痛,肌肉收紧时更是让它们吱嘎作响,但希利斯知道一旦他掉下去了就算是最灵巧的裁缝也未必能够缝补得起来。

呼唤我的名字!

一个声音在他的思想里回荡着。

“芬里尔!”希利斯大喊:“芬里尔!芬里尔!!”

每次呼喊都有力量直接贯注到这具身体里,希利斯竭尽全力地探出手指,在巨大的颠簸中握住公野牛的角,更多的公牛冲了上来,但希利斯只是俯下身体,提起脚,双手用力,将野牛首领的头拧向一侧,野牛拼尽全力与他对抗,但还是无可奈何地向着右边一点点地倾斜了过去,它的脚步也跟着偏移。

如果此时有神明在天空俯瞰这座荒原,他会看到一个奇异的景象,原本如同乌黑的浪潮一般翻涌着冲过了半个平原的野牛群突然从中间分作了两股,一股继续向前,而另一股向着右侧无限地歪过去,就像是一根被拨开的玉米杆,而在它们留下的空白中,有着几个渺小到几乎看不到的小点,那是奔跑到了极限,瘫软在地的灰狼们。

希利斯看到了它们,最近的一头野牛距离最不走运的小狼只有十码不到的距离,如同雷霆般的响声与几乎能将小狼推离地面的震动把它吓坏了,扬起的烟尘更是让它彻底地灰头土脸。

————

“疯马”感到惊讶,科斯塔的印第安人曾经无数次地驱赶过野牛,但野牛群在没有遇到阻碍的时候(很少有什么能够阻碍一万头暴怒的野牛),从不会轻易改变方向,但今天他们就遇到了,他和族人们也不得不分开,他高举着火枪,呼啸着,和大约十来个族人一起冲向右侧的牛群,大约几分钟后,他们距离牛群更近了,近到可以触摸它们,野牛起伏的臀部就像是一阵阵的波浪,簇拥着他们,但他们仍然不是距离野牛最近的,因为在距离他们大约几百尺的地方,一个白皙的影子正骑在一头公野牛的脖子上,握着牛角,就像是谷峰上的一点闪光,不断地被抛起,然后迅速地落下。

“看!”“疯马”的同伴野牛尾也看到了,他指给”疯马”看,”疯马”摇了摇头,他们已经跟随这些野牛两天三夜,现在不是关心这些时候,他举起了火枪,来自于白人的武器,只一枪就把一头强壮的公野牛打倒在地。

枪声如同暴雷一般,受惊的野牛奔跑地更快了,这也是个信号,他的族人们抬起了长弓,搭上了箭矢,射向自己看中的猎物,一头接着一头的野牛倒了下来,”疯马”继续向前,危险地在野牛群中策马狂奔,他和他的马就像是在污浊的河流中飘荡的一叶小舟。

他看到了那个白色的影子,更清晰了,那是一个黑头发的白人孩子,他举起火枪,对准公野牛的臀部,一边向着自然的大灵,野牛之母祈祷,保佑他的族人,保佑他,也保佑这个孩子,如果他的血亲不曾伤害过任何一个野牛之母的后裔——枪声响了,他没能击中臀部,子弹钻入了公野牛的关节。

公野牛倒下的一刹那,听到了枪声的希利斯已经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他紧紧地贴住了野牛的脊背,一起跌倒在枯黄的野牛草里,无数的蹄子从他的眼前飞越而过。

这可能是最长的一分钟,六十秒,至少有一百头野牛从希利斯与它们的首领身上跳过,只要有一头失败,希利斯就要承受第二次致命的撞击,以及随之而来的碾压。

但没有,希利斯静静地等待了一会,有规律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他松开手指,仰面躺下,眼前是明亮的碧色天空与雪白的云彩,然后一只在深褐色的发辫上插着羽毛的头伸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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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斯被这群印第安人带回了部落。

印第安人的部落并不是固定的,他们总是随着野牛一起迁徙,大部分部落都尊奉自然的大灵,野牛之母,因为自然与野牛供给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无论是食物、御寒的衣物还是帐篷,马匹还是水,但随着白人逐渐侵入他们的家园,印第安人这里也有了许多白人的东西,像是铜锅,钢制的匕首、马蹬,绳索,还有获得许多战士青睐的火枪……当然除了这些还有很多,它们杂乱地混在古拙与传统的用具之间,就像是现在的印第安人。

希利斯被放在一顶很小的帐篷里,他一看到那个印第安人就昏了过去,现在才醒来,很难说是他自然醒来的,还是因为热气腾腾的肉汤与烤肉的香气才醒过来的。

他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好多了,除了芬里尔的赐予之外,他的嘴里还有一股草药的苦涩余味,有人给他喝了药汤。

就在这时候,帐篷的小门被偷偷地掀开了一条缝隙,一双眼睛恰好对上了希利斯,然后小门被迅速地放下,而希利斯听到一个孩子在大喊大叫,可能在喊着他已经醒了。很快就来了更多的印第安人,一个戴着羽毛冠冕——让希利斯想起了很多不好回忆的印第安人让希利斯躺下,检查了他的身体,然后点了点头,他被带了出去,带到一头躺卧在地上,简直就像是一座丘陵的公野牛面前。

希利斯认出了这就是他骑过的那头野牛首领,还是那个戴着羽毛冠冕的印第安人,抓起他的手,把他的手放在公野牛的伤口上,那的确是他的手。

那个印第安人看了一眼希利斯他从野牛身上摔下来后第一眼看到的那个年轻人,他生的十分健壮,静立的时候看来就像是一座岩石的小山,行动起来则像是一匹肌肉结实的骏马,动作流畅而舒缓,令人倍感赏心悦目,他走向希利斯,把他带到一个帐篷里,给他水喝,然后拿来衣服给他穿,应该是他小时候的衣服,因为希利斯穿在身上居然很合身,衣服是野牛皮的,被保存的很好,摸上去还是极其柔软的,希利斯在来的路上看到有女人正在缝制相似的衣服,她们用骨头锥子在牛皮上钻孔,然后用很粗的线把它们缝起来,希利斯摸了摸,咬了咬,发现它们可能也来自于野牛,或许是筋腱之类的地方。

那个年轻人看他这么做就笑了:“我是”疯马”,”出乎意料的,他用英语说:“你是谁?”

“我是……希利斯。”希利斯说,一边套上长绑腿,这种长绑腿你可以理解为一种没有裤裆,两侧漏风的裤子,再在外面围上一个皮裙,上身是一件斗篷,等他穿好了,”疯马”走过来给他把头发梳起来,编成辫子,然后把辫子盘起来,插上一根有斑纹的小羽毛,像是从猫头鹰身上掉落下来的。

“你现在看起来像是一个小思科他人了。”“疯马”说,“我们要吃饭了,你和我们一起,还是想要一个人?”

“我想在外面。”希利斯说,”疯马”就把他带到那头公野牛面前:“我们必须把你叫醒,”他说:“因为他们不能完全相信我的话,你现在已经证明了,这头牛是你和我的。”

希利斯看向其他地方,那些倒下的野牛都被印第安人拖了回来,都已经被剥了皮,取出了内脏,然后肉和骨头都被分割干净了,就连角、蹄子和尾巴都不例外,只有这头最大的公牛,虽然是”疯马”猎获的,但他坚持说,那时候这头公牛的脊背上正有一个骑手,他不能确定这是否是另一个猎手选中的猎物,但有些战士并不相信他的话,因为希利斯看上去完全不像是能够骑在一头公牛身上的人,直到祭医检查了他的手和公牛身上的伤口,希利斯才得到了应有的尊敬。

就算他是个白人,是个孩子,他的勇气仍然值得所有人钦佩,”疯马”拔出了自己的匕首,看了希利斯一眼,刺入公牛的胸膛,然后他手臂上的肌肉明显地鼓了起来,然后是大腿上的,他的脊背漂亮地拱起,用尽力气往后拉,一直拉倒腹部以下,热腾腾的气味一下子就冲了出来,”疯马”跪下,将手臂伸入公牛的腹部,寻找着,没一会儿,他就捧出了一大块牛肝,这块牛肝比希利斯跟着狼群的时候见到的还要大,呈现出动人的石榴红色,“这是我们的猎物,这是生牛肝,”“疯马”有点笨拙地说道:“按照我们的习惯,野牛的拥有者可以与朋友分享这块牛肝。”他再次拔出匕首,把牛肝分成两块,一块交给希利斯,另外一块,他先咬了一口,然后递给另外几个早已等待在一边的年轻人。

希利斯见了,也咬了一口——正如之前所说的,新鲜的内脏不会有任何不堪的气味,牛肝尝起来尤其鲜嫩,他一边咀嚼着,一边把它递给”疯马”,”疯马”有些诧异,但还是接了过去,咬了一口,然后把它传给另外一个人,这时候”疯马”的牛肝也传到了最后一个人,他就把这块牛肝递给了希利斯……这块牛肝至少有四十磅,但这里都是强壮好胃口的小伙子,它又是那样的入口即化,细嫩芳香。

他们一边吃,一边露出了由衷的笑容,或许人类与动物都有着这样的天性——他们很难对愿意与自己分享食物的人怒目相向,等到牛肝被瓜分完毕,他们看向希利斯的眼神也不再那么警惕,但他们不会说英语,就对希利斯比划手势,或是请”疯马”代为转告他们的邀请,但”疯马”只是摇头,说,等到他的野牛分割结束,他要先带着希利斯去祭医的帐篷。

要分割这头野牛要耗费上不少时间,而且依照传统,”疯马”还要将属于他的部分分给缺少战士的家庭。

他们来到祭医的帐篷里时,外面已经有人迫不及待地点起了篝火,准备烧烤野牛肉,祭司点起了烟斗,慢悠悠地抽着,夕阳最后的光芒从帐篷掀开的入口投射进来,烟草燃烧后产生的雾气将三人缭绕其中,外面的人看不清他们,而他们看向外侧的时候也同样是忽隐忽现。

“疯马”点燃了自己的烟斗,给了希利斯,希利斯模仿着那个被叫做“烟斗”的孩子的动作,用力地吸了一大口,烟雾凶猛地冲入他的胸腔,他马上激烈的咳呛起来,”疯马”见了,几乎忍不住笑,他连忙伸手拍打着希利斯的脊背,让他喝水。

祭医注视着希利斯,还有”疯马”,”疯马”的乳名是“红色的河水”,因为他出生的时候,产婆把他放在河水中清洗,当时也是这样的时候,她一抬头,发现河水已经被落日染红,所以他才有了这样的乳名,这个名字他一直用到他十二岁,那天他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去寻找新的马群,结果在路上遇到了熊,他们的马被惊走了,他把朋友送到树上,自己去找马并且驯服了它,强迫它回到树下,与他一起面对那头熊,他不断地喊叫着,挥舞着绳索,直到将那头熊赶走,回到部落后,他就从“红色的河水”成为了”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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