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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1 / 1)

他只是来偷麻辣烫的汤,怎么变成和奸了?

秦天就是在胡扯,但又很有道理的样子。

想不通。

明乐决定跳过这个话题,天热,秦天身上更热。

他有些不太舒服,推推青年的胸膛:“我热,你放我下去。”

院子里摆着石桌。

秦天腾出一只手摸了下,没碰到灰才把明乐搁上去:“大半夜跑出来爬墙头,你还能囫囵的站着都是我心善。”

说到心善他二字,他感觉十分诡异,发自心底的不舒服。

好似这词儿应该离他百八十里远。

明乐落地就跑,秦天这莽夫对他有非分之想,还很不要脸的对他动手动脚。

更关键的是,他真的怕有人发现他们孤男寡哥儿共处一院给他罩上通奸这个罪名,难不成真要嫁秦天那个穷鬼。

不行,他可是要当高夫人的。

他的红痣这么艳,长得这么漂亮,就是要攀高枝的。

秦天勾住了明乐的腰带:“跑什么?”

他笑的有些渗人,“不想与我欢好吗?”

村里的老寡妇评价过秦天。

貌风流,资本甚伟。

明乐偷听过几次,作为没出嫁的哥儿难免对□□有些许好奇,他倒仰着,视线发虚般的瞄了眼秦天的腰下。

秦天感官敏锐。

他道:“看哪呢。”

不等明乐回答,又问,“好看吗?”

明乐涨红了脸。

他往后退着踹秦天,先发制人:“你无耻,你下流!”腰带快被扯开了,手指捏上衣襟,“你放开我。”

秦天被踹了好几下,疼是不疼,就是觉得明乐闹得厉害。

见明乐都快掉下去了,眉心跳了下,抓住了少年的脚腕,很细的一截,肌肤温热,一道月光洒过来,白的亮人:“别闹。”

他声音很好听,夹着点沙哑和怜爱,“行了,你哪都没看。柯明乐白璧无瑕,是秦天无耻、下流,罪该万死。”

明乐满意了。

他要抽回自己的脚,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秦天愣是一动不动,他仰头,秦天也正看着他,还笑盈盈的:“叫声好哥哥我就饶了你。”

乌云退避。

此刻月明星稀,落了一院子水银似的白光。

他俩衣衫不整的在石桌上纠缠。

明乐觉得局势不太妙。

虽然有点害怕,但他还是看不起秦天:“你、你做梦。我劝你哦,你不要对我有非分之想,你娶不起我,我彩礼很贵的。”见秦天还不松手,他越说越结巴,青年生的剑眉星目,不怒自威,气势浑然天生,“呜呜,好哥哥,好哥哥。”

明乐这次是真哭了,又怂又委屈。

他肌肤白,泪珠子一串串的,跟珍珠一样,玫瑰似的唇瓣被磨出了一带血色,艳丽、娇嫩。

被人强制抬起下巴,他仍旧泪眼朦胧,看不太清人,只听见一声似有似无的叹息。

“又没真碰你。”

“真碰了还不得发洪水……”

两声不怎么温柔的笑声,却是很轻柔,“好了,大半夜爬过来是不是饿了……我给你做好不好?”蹲好几天了,看着还挺可怜的。

哽咽声停住了。

明乐用袖子抹眼泪:“要辣一点的。”

他决定吃完这碗饭以后就躲着秦天走,虽然没经历过□□,但秦天看他的眼神实在让他害怕。

秦天倒是不知道明乐的眼泪还能收放自如,盯了一会:“行。”

生火、做饭、割麦子,秦天一开始不会,但他学的很快。

麻辣烫很好熟。

烧开水放好料做好还不到一刻种。

香味勾魂入魄。

柯明允在美食这方面简直开了挂。

明乐吃了好大一碗还意犹未尽,甚至还想把汤喝掉。

碗被挪走了。

是秦天,他看的心惊肉跳:“你不撑?”

不说还不觉得。

明乐摸了摸肚子,他眉毛拧了起来:“好撑。”

秦天神色自然的碰了下,鼓鼓的:“等会就好了。”

好软,绵绵的。

明乐抱怨了声:“是你煮的太多了。”

秦天扬眉:“这怪我?”

他瞥了眼明乐的小腹,突然道,“孩子三个月是不是也这么大?”

明乐:“……”

秦天笑了下,心情很好的去收拾厨房。

明乐揉着肚子,很娇羞:“统哥,秦天都已经开始期待我们的孩子了诶。”

系统:“……”

这个世界简直没眼看,秦天不但对主角受柯明允没多大兴趣,反而对明乐这个炮灰见色起意,一天比一天上心,“爬。”

除非剧情需要,任务者在小世界是不会有孩子的。

柯明乐死得挺早的。

明乐歇了会,吃饱喝足有点困了。

左瞅右瞅,相中了个比较高的凳子,他踩着凳子原路返回。

秦天出来时明乐已经不见了。

光秃秃的墙根下就摆了张凳子,他站了许久:“没良心的。”

月光仍旧皎洁,洒在青年身上,俊美的出奇。

“有些孟浪了。”秦天摩挲着手指,自言自语,“都吓哭了。”

想必会躲他几天,想循序渐进的,没忍住,“可惜了。”

也不能全怪他。

那小东西张嘴闭嘴都是高老爷。

不提醒他一下,柯明乐还真的不把他当个男人。

柯明允起得很早。

他长相只是清秀,一双沉着冷静、平和温柔的眼睛把他容貌拉高了好几个档次,属于“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型佳人。

秦天也在院子里:“我昨晚用了厨房的材料。”

他跟柯明允其实不熟,两人少有交谈,“钱我放到柜子里了。”

柯明允愣了下:“好。”

他是救了秦天,家里缺劳力……又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心思,他直接雇秦天当长期工了,又看了眼秦天,“秦大哥,说好了包吃住的,不用给……”

“拿着吧。”秦天在磨镰刀,“地里的麦子还有两天我就能割完。”

农忙过去,柯家应该不缺人了,“到时候我准备上山几天。”

他总不能一直住柯明允家,让外面的闲言碎语传下去。

秦天是感激柯明允的救命之恩,但不打算以身相许。

他看上柯家整天撅着屁股炫耀羽毛的小孔雀了。

柯明允听出了秦天的话外之音。

捡到秦天那天他就知道此人非池中之物,大概是留不住的,但也要努力一下,秦天真的很和他胃口:“上山?”

山上很危险的,豺狼虎豹,村里打猎的人都是结伴去的,不然根本不敢深入,“这很危险吧。”

“没事。”秦天的伤养的差不多了,体内温暖的气流正在复苏,滋养着筋脉,他对自己的来头不是很清楚,但应该是习武之人,看了眼即将大亮的天光,提醒道,“你该出发了。”

县里的摊位还是很紧俏的。

柯明允目送秦天离去。

青年背着箩筐,手持镰刀,走路都流露出与常人不同的器宇轩昂之态。

他是想搞好和秦天之间的关系的,鲤鱼乡虽然处在偏僻之地,但外面的消息也不是一点没传过来,北边已经乱了,打的血流成河的,灾民正在朝南方逃。

县里的大户都说打不过来,但柯明允总有不祥的预感。

秦天这条大腿要是抱不上的话,柯明允就要另辟蹊径了。

他眼里闪过沉思,最终还是打算先发财致富。

趁着县里还算安定,多屯粮,最好能接触上军方富户。

战乱一来,最倒霉的还是手无寸铁、家无余粮的平头百姓。

隔壁的俩主角各有算计。

明乐还在梦里,他睡得很香,嘴角疑似残留着口水。

毛春兰叫明乐起床,她看着自家漂亮可人的哥儿:“起了,洗把脸吃早饭了,娘给你煮了鸡蛋。”

明乐迷迷糊糊的,嘴里伸进来沾了青盐的柳枝,他揉揉眼:“娘。”

他都这么大了,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我自己刷吧。”

柯明乐被宠的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毛春兰绝对要负起很大一部分责任。

“怎么还跟娘害臊起来了。”毛春兰满眼怜爱,摸摸明乐的小脸,温柔似水,“娘的小宝贝。”

明乐脸红了,推开毛春兰:“娘!”

毛春兰身体不好,掉了几胎,盼星星盼月亮、还特意去求了娘娘庙才盼来这么一个小哥儿,生下明乐后还被大夫告知伤了根本不能再孕,她就把心思全放在了明乐身上:“好了,不羞,娘去上工了,饭给你温锅里了,等会记得吃。”

明乐含着柳枝应了声。

早些年老太太没这么偏心眼的,都是毛春兰给拾掇的。

天天给老太太灌输明乐红痣多艳、多漂亮,还是她去娘娘庙求来的,指不定是娘娘庙里娘娘的座下童子,要是好好养,以后肯定能带领全家飞黄腾达。

柯明乐还真就越长越漂亮,老太太从将信将疑到深信不疑,把全家资源倒贴给了柯明乐。

柯明允闹分家还被她骂没良心、不识抬举。

全家都上地了。

就明乐天天不务正业,睡到日三三竿还能吃鸡蛋,喝着白米粥,他美滋滋的:“我娘真厉害。”

要不是柯明允穿了过来,毛春兰绝对是柯家最聪明最有心眼的人。

晃悠着吃完饭,明乐得去地里打次卡。

不为什么,就是拿书摆个pose,到时候说亲能说他也是读过书的哥儿。

明乐不太乐意去,但他娘很坚持,不去的话可能会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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