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1 / 1)

妈妈的表情好恐怖,花柿硬撑着笑脸小声道:“我说笑的啦哈哈,我才不想回国呢我最喜欢哥谭啦~”

花书静笑眯眯的,“是吗?那真是太好啦。我们接下来都会在这里生活,你能喜欢这里最好呢。”

她重新牵起花柿的手往前走,右手的行李箱在地上咕噜噜滚着,沉闷又压抑,就好像现在的花柿一样,充满了要死不活的拖沓感。

花柿用眼角瞥达米安,发现他已经拿起花束朝她走过来。

她惊恐地看了眼妈妈,发现她并没有注意这里的情况,于是赶紧转过头对达米安露出凶恶的表情,用口型对他说:走开!快走开!不要过来!!

达米安却好像误解了她的意思,他正经了表情,抹了一把大背头,然后快步朝这里逼近。

花柿心跳越来越快,她的表情不受控制地扭曲起来,不停地向达米安传达着“快走”的讯息。

但是达米安看不出她的崩溃,他一直走到距离花柿不到一米的位置才停下。

近距离看到花柿的鬼脸,他再也没能维持住严肃的表情,“哧”的笑出声。

“你这是什么表情?真搞笑。”

花柿目眦欲裂,她瞪着达米安,简直想锤爆他的头。

第一次见面评价女友“搞笑”是什么意思?看不懂她的意思就算了,说话也不好听,达米安真的不行!

花柿紧张得几乎要晕过去,眼看花书静的视线就要转过来,她赶紧用气声对达米安说:“快走,别让我妈妈知道!”

达米安的表情呆滞住,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误会了花柿的意思。

但是现在已经晚了,花书静的视线已经锁定了达米安。

面对女人和善温柔的目光,又回想起花柿拼命发射的表情信号,他久违地感受到了紧张。

他聪明的脑瓜以每秒2000hz的频率高速运转,余光撇见小脸煞白的花柿,憋了半天终于挤出一句,“买花吗女士?10元一束。”

花书静惊讶了一瞬,礼貌地谢绝了达米安的推销,用中文感叹道,“连这么小的孩子都要出来跑生活,美国要完蛋了啊。”

花柿干笑着附和道:“是啊是啊,完蛋了呢哈哈哈。”

由于女朋友是中国人所以苦学中文听得懂日常对话的达米安:“……”

他不高兴地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手指用力,玫瑰花的包装纸都被他抓皱了。

但就在下一秒,花柿悄悄把左手背向身后,小幅度对他摇了摇,拇指和食指一捏,轻巧地比了个爱心。

“嘁。”

达米安撇撇嘴,重新把花夹回腰间。虽然表情还是很臭,但好歹不像之前那样紧绷。

“搞什么啊……”

他回到车上,阿尔弗雷德已经等候多时。

“见到女朋友了吗,达米安少爷?”

达米安坐在后座,郁闷地撑着脸颊,“见到了。”

阿福看了眼后视镜,看到少年微微鼓起的脸颊,笑道:“你看起来不是很高兴,见面不顺利吗?”

达米安扯扯嘴角,“怎么可能,超——级顺利的。”

“噢,是吗?”阿福瞥了一眼未能送出去的玫瑰花,挑眉。

达米安在后视镜中与老管家戏谑的目光对上,烦躁地“啧”了一声,一把将花拨到一边。

他不想说太多,毕竟自己挑了几小时衣服却没能跟女朋友说上一句话这件事说出来也太逊了,即使是阿福他也不愿意告诉。

但是阿福却对小少爷的感情生活很上心,布鲁斯的私生活一团糟,要是给达米安做出了错误的示范从而导致达米安长歪的话,那可就太糟糕了。

“中国人大多比较含蓄,他们受到的教育与美国截然不同,一开始不顺利是很正常的事。少爷不妨主动一些,多约她出去玩,一定可以更快了解彼此。”

达米安没有说话,只是皱着眉头看向窗外。

现在可不是了解不了解的问题,现在是花柿根本就没有把他的存在告诉妈妈的问题。

她的妈妈显然是中国传统家长,她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在没成年之前谈恋爱,他就算再怎么约花柿都是没有用的。

可恶,虽然中国的国情是这样的,但这可是他诶!他达米安跟一般的男孩不一样,他的思想早就超越了大部分成年人!

他的脸颊越来越鼓,就像是一个即将气炸的河豚。

难道他要跟花柿一直谈地下恋吗?直到成年以前都见不得光?

眼见后座的男孩越来越生气,阿福犹豫了一下,提了个小小的建议。

“不如你们冷静一下,等她熟悉了这边的环境之后再好好聊聊?”

达米安终于给了操心的老管家一个眼神,但是他没有采纳老管家的建议,反而梗着脖子笃定道:“不需要,真正的男人才不会把不成熟小女孩的不成熟行为放心上。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不劳你费心。”

阿福挑眉,“是吗?真是太好了,少爷真是我见过最成熟的孩子。”

达米安:“……”

他继续郁闷地看向窗外。

其实他一开始并不想跟花柿有什么接触,他们显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的世界充斥着血型与杀戮,花柿则完全相反,她的世界很小,很简单,但是却奇异的明亮。

就好像被放大镜聚焦的光点,灼热又耀眼。

他有意疏远她,回复总是又短又敷衍,但是这并不能打消花柿的分享欲,她不厌其烦地把生活中有趣的事写成故事,大段大段地发给他。

他从来不知道,被青蛙啃了一口居然能写五百字的抱怨……戳死它不就行了?

他不能理解,但是这很可爱。

这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倾听者的视角,这种感觉新奇又有趣,一开始的抗拒慢慢减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期待花柿的讯息。

之后的一切都顺理成章,花柿告白了。

当然了,他这么优秀,被告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有些窃喜,矜持地接受了告白,从此以后,花柿的讯息就更多了。他也从那些东拉西扯的讯息中隐约感受到,花柿可能会来美国生活,她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以后做准备。

他几乎能看到他们之间的连线由虚幻变得凝实,花柿不再是手机里一个虚幻的“女友”符号,他们的未来有了可能。

这并不是说他们之前就不可能,他已经想好了,如果花柿一家没有出国的打算,他可以动用一些钞能力,比如给她的父母提供高薪稳定的工作,资助花柿留学等等手段吸引他们过来……反正他不缺钱。

但是花柿在主动靠近他,这不一样。

他知道中国家长非常在意早恋这回事,学生时代的感情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可靠的,玩闹的成分更大。

可达米安不这么想,他是认真的。

所以在某一天夜巡结束后没有收到30+消息的时候他有些心慌,在连续一个星期没有收到花柿的回复时会焦躁不安,在半个月没有看到花柿的游戏账号登录时会立刻定机票去找花柿,问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困难。

然后在出发的前一天晚上看到花柿的账号在圣何塞机场登录时,他立刻打破了自己“不能窥探女朋友隐私”的原则,仔仔细细调查了花柿最近发生的事。

原来她要来哥谭了。

她想给他个惊喜。

他确实非常惊喜,他用了比平时短的多的时间跑完夜巡,在衣柜里翻找了几个小时,终于挑出一套他自认为非常帅气、又不失庄重的西服。

非常完美,他给自己打100分。

只不过这些准备完全没有用武之地,他还没跟她说上一句话就铩羽而归。

她的妈妈就好像一只东方巨龙,严密地守护着自己的财宝。

达米安想到这,头疼地捂住脑袋。

他拿出手机,删删减减了半天,终于在车子回到韦恩庄园时才发出去一条讯息。

而另一边的花柿跟着花书静来到了她们的居住地:位于哥谭东部的罗宾斯镇。

这是个靠海的小镇,由于地处边缘,这里并不像哥谭内部那么繁华,反而很像一个普通的小渔村,建筑老旧,多以老年人为主。

她们的外貌与这里的人截然不同,在她们拖着行李箱路过时,大部分人都会向她们行注目礼。

花柿好奇地四处打量,时不时就会跟看向她们的人对上视线。每当这时,她就会抬起手左右摇摆,就当是打招呼。

大部分人都会回以善意的微笑,只有少部分人会无视她。

但是她不在意,连她这么可爱的小孩打招呼他们都不理,一定是他们的问题。

七拐八拐的终于来到她们的住所,这是一个两层小楼,面积不算大。一楼有两个小房间、一个开放性厨房和一个大餐厅,二楼是两个卧室套间、一个书房和一个露天阳台。

花柿和花书静一起把行礼搬进去,然后开始大扫除。

房子很久没有住人了,灰尘落了厚厚一层,而且因为离这里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就是海,家里不可避免有一股潮气。

花柿在口罩上喷了一点点花露水,这才戴上它,撸起袖子打扫卫生。

两人下午到达的新住所,直到晚上九点才打扫完毕。中间她们随便吃了点汉堡炸鸡补充体力,等到完成打扫时回头一看,三个大行李箱还停在一楼客厅没有拿上来。

但是她们都太累了,只想赶紧躺下休息。

现在已经是八月下旬,即将步入秋天。晚上本就没那么热,她们的房子还靠海,更加凉爽一些。

匆匆洗了个澡爬上床,花柿拿了一条毛毯盖在身上就要睡觉,房门就响起了“笃笃”声。

“请进。”

花书静拿了一盒牛奶走进来,插上吸管递给花柿。

“喝点牛奶再睡,明天不用早起,多睡会。”

“谢谢妈妈。”

花柿接过牛奶,悄悄打量花书静的脸色。

飞机上短短四小时带给她的好精神早就被劳累的打扫消磨干净,她的脸色是显而易见的疲惫,眼中布满血丝。

她低下头捏住牛奶盒,决定明天早点起床收拾行李,让妈妈轻松一些。

最新小说: 容少娇妻心尖宠 我真没在无限流钓男人 明末文豪从抄书开始 [综]走出流星街的穿越者 叶牧龙红妆易天龙 封神之我带兵驻扎金鸡岭 云若月 兼职在诸天万界 最初的序列 我的夫君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