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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等闲变却世人心(1 / 1)

黄昏,近黄昏。

贵公子们骑着高头大马,身背一簇羽箭,从城郊狩猎而归。农人穿着单薄的衣服,肩扛锄头,走起路来一脚高一脚低。一些道旁的商铺开始关门,僧侣结伴,时而面无表情,时而有说有笑。永宁寺的宝塔高耸,只要天气晴朗,百里之外都能看见。

初新和晴并排着走在路上,他们很久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欣赏洛城傍晚的景象。

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初新忽然曼声吟道:“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

晴笑着夸初新还有写诗的才能,初新连忙否认。

“这可不是我写的,这是曹植写的,写的就是洛阳城里的人。”

曹植,这个名字不知被多少洛阳城的少女所铭记,可铭记的理由往往是他的地位和才名,鲜少有人能背出他的诗作。

晴很好奇:“曹植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他是个潇洒风流的天才,真正的贵族。”

其实曹植是一个很苦命的人,他太过敏感忧愁,运气也总是不太好,可初新把这些都咽回了肚子里。光鲜背后的辛酸,人们并不喜欢听,初新希望晴记住的永远是曹植明亮的一面。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既然你是少年,你就是在骂我妖女?”晴想拿筷子在初新身上捅一个窟窿,但他们已离开郑府,她手中空空如也。

初新笑了一阵,指着自己说道:“我已二十七岁,算不上少年了,你自然也不是妖女,‘妖女’说的是洛阳的歌伎。”

晴低着头,好像在很努力地想着什么。半晌,她眉头紧锁着问道:“你说刚才那个白袍人为什么要认输呢?”

初新冷不丁问道:“在你看来,两人如果比剑,谁会赢?”

晴沉吟片刻,伸出食指在空中漫不经心地比划着:“我离得远,手上的动作看不清,但我发现白衣少年的身姿有轻微的晃动,白袍人站定时就像一块石碑,我觉得白袍人会赢。”

初新也有同样的看法:“白衣少年的手在发颤,他的信心已经丢失,真的要和白袍人比下去,死的人就会是他。”

“可他还是握住了剑……”

“他太骄傲,不肯认输,我在一家酒馆第一眼见到他时就有这种感觉。”

“你和他之前见过?”晴停下脚步,惊诧地问道。

初新也随之顿了顿,点头道:“我们也比过一场剑。”

“原来和你比剑的就是他啊。”

“是啊,那场剑围观的人太多,他应该还念念不忘,骄傲的人不会容忍任何一场被旁观的失败,”初新叹着气,仿佛那场比试输的是他一样,“所以他看到我朝他走去,难免心存芥蒂,注意力就再难集中了。”

剑就是这样一种纯粹的事物,需要用剑之人极度的忠诚,一旦分心,就是不诚,不诚于剑,就会死。

“这么说,是白袍人手下留情,故意放水,留了少年的性命?”

“并不排除英雄惜英雄的可能,可我觉得另有原因。”

晴听得一头雾水,她想不出另外的原因,初新右手握住“七月”的剑柄解释道:“他们二人的剑术相差不多,最后比拼的还是求生的欲望和对自身的信心,少年的动摇让白袍人占到了上风,可他握剑的举动却也无意间击溃了白袍人的自信。”

“为什么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能击溃白袍人的自信?”

初新的眼中闪过一丝敬畏:“白袍人怕死。”

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说谁怕死我都信,可他怎么会……”

初新打断了她的话:“怕死不一定是懦弱,我问你,一个没有亲朋的剑客和一个拖家带口的剑客,两人剑术水平相仿,哪个更怕死?”

晴听懂了初新的话,点头道:“你的意思是,白袍人有比他个人的生死更重要的事要去完成。”

初新称赞道:“对喽!之前他击败的人与他相差甚远,但白衣少年的剑很快,所以他想不战而屈人之兵,可惜白衣少年的斗志没有被完全压垮。”

“所以一旦少年握住自己的剑,白袍人的攻心计就失败了。”

“当然,白袍人的攻心计还是有效果的,毕竟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总没有中年人好,他认输恐怕还有另一个原因。”

晴本以为自己弄明白了,谁知还有其他缘由,连忙问道:“还有什么原因呢?”

初新得意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因为我。”

“因为你?可你什么都没有做啊。”晴以为初新又在吹牛了。

“既然我什么都没做,为什么白衣少年会受到我的影响呢?”

这一句话将晴问倒了。

“我会扰乱白衣少年的心神,也就能扰乱白袍人的心神,白袍人不仅要面对面前的少年,还要提防朝他们走去的我。”两种势力的敌对往往简单,但一旦有三股势力参战,情况就会变得无比复杂。

“可是,可是你根本不会向他们出手啊。”晴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你清楚我不会出手,不代表白袍人也清楚,中年人除了心理承受能力更强之外,对局势的审度判断也比少年人敏锐慎重,所以他干脆认输,不必承受战败身死的风险。”

豁然开朗之后,晴瞅着初新腰间的“七月”,由衷感叹道:“想不到剑里头也有这么多复杂的学问啊!”

初新笑着摇了摇头:“剑很纯粹,很简单,复杂的是人性。”

他笑得有些苦涩,因为他明白人性的纷繁难测,远在世间任何一门武学之上。

身后似有人呼喊他的名字,后面还加了“大爷”两个字。虽然听着很威风很阔气,可初新不喜欢这么老的称呼,他还是比较喜欢被叫作“少侠”或者“公子”。

他回过头,就看到了涨红着脸的小伙计双手支在膝盖上,喘着粗气。扶剑的手一叉腰,初新调侃道:“兜里揣了太多金银,跑不动了吗?”

小伙计全然不在意这句调侃,或许也没有心力在意,只是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初新,他要的粟米能备好,就是价格要翻一番。

“好家伙,刘掌柜可真讲究,好歹我俩在一家酒馆还见过几次面,居然卖这么贵。”初新差点兔子般跳了起来。

“大爷,这已经算便宜的价钱了,各家米铺剩下的米都不多,您这三百石得从城里的粮仓里取出来,中间要打点的关系太多了。”小伙计一脸为难,本来流着热汗的红脸挤着眉弄着眼。

“城里的粮仓不是只供军队和皇宫用粮的嘛?”晴插嘴道。

“是啊,姑娘说得对,粮仓中的粟米得之不易,自然也要一个高价。”小伙计见晴无意中帮自己说了句话,哈着腰附和道。

“太贵了,太贵了,我去别处买吧。”初新佯装不耐烦,扭头打算走,被小伙计叫住。

小伙计依旧一脸谄笑:“大爷,我家刘爷卖不出,别处就更没得买了。”

“城南和城西不是还有大铺子吗?”有一丝狡黠的神情在初新脸上停留了片刻,他很快又掩饰掉了那抹颜色。

“大爷,您还不知道吧,城南的郝掌柜今早刚出的城,城西的丰年米铺掌柜昨天就不知所踪了,洛阳的大米铺就剩下我家刘爷开的这间。”小伙计的话有一半是初新知道的,一半不知道,他装作全然不晓的模样睁大眼睛向小伙计确认道:“有这种事?”

“字字属实,”小伙计见初新快要回心转意,知道自己也能从他身上再小捞一笔,难掩喜色,“洛阳城的消息传得快,您可以随处打听打听。”

初新伸出食指和中指,并拢双指,微微弯曲,示意让小伙计附耳。等小伙计把脑袋凑过来后,初新故作神秘地低声道:“我这儿也有一则消息,价值远超千金。”

小伙计飞快地点头,把耳朵凑得更近了些,生怕听岔一个字,也好让初新的声音能再轻些,以免被过路人知晓这则消息。

“郝掌柜一家三口只剩了他一人,丰年米铺的掌柜无缘无故失踪,城里两家大米铺的掌柜纷纷罹难,若是你家刘爷是凶手,那便罢了,若是你家刘爷不是凶手,你说这下一个遭遇不测的人,会是谁呢?”

小伙计惊愕地看着初新,试图在他脸上找到丝毫开玩笑的痕迹:“大爷您说笑呢,郝掌柜只是出城了,他的妻小又怎么……”

他没有说下去,他被初新不容置疑的表情吓得失掉了说话的能力。

他掉头跑了,跑得比来时还要再快些。

晴望着小伙计的背影喃喃道:“为什么人总要等到危险降临时才懂得提防?”

初新瞥了眼愁容满面的晴,安慰道:“起码危险来时,他也没有自顾自跑掉,而是赶着回去告诉他家掌柜。”

夜幕很快降临,初新想着,今晚的洛阳一定也充满了危险和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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