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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一百文(1 / 1)

目送狗子欢喜的奔进村里,长孙弘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他拍拍身上的土,溜达着步子,向着村外一侧的山坡上走去。

山坡转过去,上了山,有一片极大的树林,林木深深,村里人除了砍柴打猎,一般不大容易进入其中,又不是道路所必经,所以人迹罕至,林子里有一块空地,原本是村里用来建义庄的,却不料地刚平好,县里缺钱,又不在这里建了,这块地就荒芜在那里,村人嫌这里晦气,从不来这边,连猎人也不往这边走。

空地靠山崖的一侧,树木间有一个浅浅的山洞,洞里冬暖夏凉,倒是休憩的好去处,练功累了,在里面睡个觉,非常舒服。

昨天长孙进带着长孙弘,就是在这里教习武艺,此地阴凉,在炎炎夏日倒是一处练功的好地方。

活动活动手脚,长孙弘按照昨日二叔所教,一丝不苟的开始扎起了马步,这动作极为基础,按长孙进的说法,是无论练习何种功夫的必由之路,马步练下盘,可壮肾腰,强筋补气,调节精气神,强健体魄,更可提高平衡能力,不易被人打倒,所以长孙进要求他,每天自行扎一个时辰。

马步看似简单,实际扎起来累死人,昨天刚站了不到两刻钟,长孙弘就瘫倒在了地上,站都站不起来,两条腿都痉挛起来,好像一只大虾般在地上直抽抽。

今天同样如此,而且两条腿比昨天更加的累,刚刚扎下,大腿上的肌肉就疯狂的抖动起来,整个人如同地震般的发抖,咬牙坚持了一会,长孙弘就倒下了。

当长孙进扛着锄头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的跟昨天差不多的情景---长孙弘倒在地上,保持着马步的姿势,整个人如一滩水般瘫倒,就差吐白沫了。

看来没有偷懒。

长孙进满意的走过去,背起长孙二郎,哼着小曲朝山下走去。长孙弘靠在他的肩膀上,虚弱的样子连自己都觉得可怜,他被动的听着长孙进哼的歌,却听不懂,觉得那不像蜀地的歌儿,倒像是北地的口气音色,似乎是胡人的民歌。

进家门,是长孙弘自己走进去的,不然就穿帮了,长孙豪依旧回来的很晚,依旧在吃饭时询问了长孙弘在学堂的表现,听说夫子再次夸奖之后,他脸上的胡子都在笑。

晚上睡觉,长孙进等另一边房子里的声响没了的时候,披衣起床,在黑暗里给长孙弘按摩筋骨,他用的是一种奇怪的手法,又拍又捏,跟后世的按摩完全不一样,却很受用,力道很足又捏对了穴位,推拿过血很专业,让长孙弘一身的肌肉酸痛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知足吧,小子,你二叔在边军里的时候,跟军中郎中学过接骨疗伤,这等推拿手法,比起来是简单的了。”长孙进低声的炫耀着,嗓门很轻,唯恐惊动了隔壁:“你明天早上起来,又是生龙活虎的了。”

“二叔,你跟我讲讲,你和爹在边军的事吧。”长孙弘睁着眼睛,趴在床上舒服的道:“听说夏国人和金国人都很凶狠厉害,你和他们交过手吗?”

“交过手?哼哼,不是二叔吹,当年呐,死在我手上的北虏不下百人!”长孙进自得起来,这话的声音有点大,惊觉后赶紧压低了音调:“北虏跟我们家祖先一样,是马背上长大的人,茹毛饮血,没学过礼教,都是没开化的人,偏偏善骑射、通刀枪,放对打仗,非常厉害,南朝的人没那么多马,当然要畏惧他们。”

“但是你二叔可不怕,我们家祖上起就没怕过他们,种帅还在的时候,哪里能容北虏猖獗?不管是在秦凤路还是在永兴军,只要北虏敢来,不留下些脑袋他们就回不去!”

长孙弘感受着身上重重的力道,不由得吱牙咧嘴起来,肌肉痛的同时,却感到越来越舒服,而长孙进的话更是激起他莫大的兴趣。

他又问道:“跟北虏打仗,种帅的时候不怕,为什么现在怕得那么厉害?”

屋子里沉默了片刻,长孙弘感到背上捏着的手也顿了下来,手的主人似乎在思索,不过也仅仅顿了一会,那双有力的手,又动了起来。

“打仗行军,靠的就是一个勇字,无论兵将,只要奋勇向前,遇险不惧,遇敌不散,遇……什么来着,我忘了。”长孙进道:“大宋立国之初,禁军和边军的兵都是老兵,几十年的仗打下来,百炼成钢了,那时候北边还不是金国,是辽国,要说厉害,辽国那时比金国厉害多了,大宋尚且不惧,跟他们打了半斤八两。”

“为什么现在不行了呢?我觉得吧,不是兵不行,是将不行。”他的声音有了些愤慨的情绪,虽然极力压制,但依然能感受到:“像种帅那样的人物早就没了,吴阶吴节度那样杰出的大将也没有了,如今守在边地的,都是滥竽充数之辈,军中混乱不堪,吃空饷、冒名记功之事层出不穷,大兵们没有念想,谁还肯卖命?”

他愤愤的猛地加重了一把力道,恨声道:“就算底下的兵勇不可当,碰上无能的将,也要吃败仗的。”

这一下把长孙弘捏出了猪叫声,吓得两人都赶紧把嘴巴一捂,大气都不敢出的一坐一卧,静静的保持着僵立的姿势,听隔壁的动静。

好在似乎长孙夫妇没有被吵醒,宁静的夜依然寂寞如斯,两人不敢再动,生怕被长孙豪察觉私下练武的事,赶紧睡去了。

日子就在这么寻常而又有趣的生活中度过,每日里,长孙弘一早起来,与狗子两人绕着村子跑圈,然后上课,念书,他给李文三兄弟一人写了一首词,都是后世的名篇,不过他给改了一些地方,删去一些添了一些,让整篇词作看上去并不那么出众,只是寻常而已,马虎的敷衍过去,对得起那三百文钱就行了。

而李文三人见夫子没有打他们戒尺,也大喜过望,认为这三百文虽然贵,却很值得。

散学之后,长孙弘又拉着狗子去后山扎马步,扎得欲仙欲死,痛不欲生,不过一段时间下来,渐渐的,双腿不再像摇摇欲坠的竹竿,开始有力起来,扎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长孙兄弟的盐巴,也卖的顺利起来,回来不到半个月的功夫,就一售而空,每一个有份去富顺监的村人,都分到了一份利,这些钱对他们来说,足以度过这个艰辛的年份。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当天气最为炎热的秋老虎到来的时候,周夫子在一堂课的下课时分,向他的四个学生宣布了一件事。

“从明天开始,夫子要出一趟远门,大概有一个月时间,我会布置功课,尔等要认真读书,不得懈怠!回来后,我要检查。”周夫子掂着下颚处的白须,摸着戒尺说道:“且不可忘记,须知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学生记住了。”四个异口同声的回答绕梁不休,其中有多少诚意,多少喜意,只有说话的人才知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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