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团子有个这么抢眼的哥哥,明烨半点不敢马虎,每个细节都很到位。
“明先生……”小团子礼貌的跟他打完招呼,转头就看向卓锦初,声音都甜了不少,“哥哥,你看这里的花开得多美。”
她像只邀功的小奶猫,说话也是小奶音,猫咪似的嘤嘤叫唤。
上一次的已经是绝美了,很令人震撼,因为金海市市内是没有这么大片的花海的,但是这一次经过这么长时间蜜蜂蝴蝶的忙碌,开得更盛了。
这些绚烂亮眼的花朵们不再抱着绝望的心态,也不再孤芳自赏了,一朵朵争相竞放,露出了它们最美的姿态。
明烨跟在旁边,本想插上两句,奈何两人旁若无人的说话,你一句,我一句,他像是根本没机会似的。
陡然看到了一旁的江管家,他顿时计上心来,“小团子小姐。”
小团子挑了一下黛眉,而后侧过头来,她容颜惊艳,笑起来的时候带着几分孩子的稚气,“明先生,不用那么麻烦,叫我小团子就可以了。”
“哦?”明烨一张俊脸华丽又妖娆,狐狸精用在他这样的男人身上也不显突兀,“那你也别叫我明先生了,叫我明烨哥哥吧。”
卓锦初眉心抽了抽,眼神带着几分锐光迸向明烨。
小团子倒是没想太多,她叫陆潇也是叫“陆潇哥”的,“明烨哥哥。”
明烨一脸享受,这声“哥哥”真甜,难怪卓锦初会这么宝贝这个妹妹了。
可惜的是,他是三代单传,家中独子,从小到大都没这个体验。
“小团子,你还记得珍珠吗?”
一听到珍珠,小团子一双杏眸豁然大亮,“当然记得!”
她这次来,除了看看这些花儿,再就是想看看珍珠,她可喜欢珍珠了。
明烨总算是找到了共同话题,不疾不徐道,“你也知道珍珠很桀骜不驯,你走之后,它食欲一直不大好,闹了好几天的绝食,最近才勉强能进食。”
江管家在旁愣了愣,而后看向少爷。
这个可不能乱说的,他虽然原本不太喜欢珍珠,但对所有马匹每天都是定时定量的给餐,作为珍珠的饲养员,他是清楚得很。
虽然珍珠不听他们的话,只听这位小团子小姐的话,可是无论在跑出差成绩,还是好成绩的时候,面对吃东西,它一向是没心没肺的很,每一餐都吃得可香了。
江管家似是要说什么,明烨睇给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我去看看。”小团子本就是专门来看珍珠的,现在也没什么差别。
马厩,珍珠老远看到小团子,就禁不住兴奋的嘶鸣起来,这一次它浑身上下整理得非常好,皮毛发亮,鬃毛顺滑,比上次还漂亮许多。
“珍珠……”小团子也跑上前去,两个小盆友再度见面,开心得紧。
小团子嘟着红唇,像是在嘟囔着什么,“珍珠,你要好好吃饭,这样才能美美哒。”
珍珠也叫唤着,柔顺的鬃毛如流水般倾泻而过。
一人一马好似能无障碍交流。
卓锦初只是在旁看着,明烨忽而道,“小团子你一来,珍珠心情都好了,你以后可得经常过来看看它。”
小团子一回头,杏眸生辉,“我可以经常来看它吗?”
明烨笑容明艳,“当然可以。”
卓锦初薄澈轻抿,胸腔里似有核弹在蠢蠢欲动,他忽而慢悠悠的开口,望向明烨,“你这里的马这么多,卖我一匹?”
明烨回头,不加思索,“我跟你的关系,那还用说?不用卖,直接送。”
虽然认识不久,交往也不算多,但他和卓锦初算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那是知己了。
更何况,他现在对小团子这个小姑娘也是挺感兴趣的,其实也没想太多吧,就只是想先从朋友做起。
所以加上这一层关系,哪怕送十匹顶级赛马,也是不在话下。
卓锦初薄唇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小团子现在也高三了,学习忙碌,来回跑也是麻烦,就卖给我这匹珍珠,三千万。”
这出的价可不低,俱乐部这边的赛马,最贵的也就五十多万澳币,折合人民币两三百万。
三千万,足够卖十匹了,所以哪怕珍珠跑得快,是个潜力股,可买珍珠也是绰绰有余的。
显然他不愿欠明烨人情。
卓锦初确实是这样的性格,当时明烨给他的投资,他也以高出市场许多的投资回报率还回去了。
明烨怔了怔,他也是个聪明人,突然意识到卓锦初这是在警告他。
怎么?是觉得他配不上他妹妹?亦或者觉得他妹妹太小了?
明烨脑子里正盘算着的时候,小团子拽了拽卓锦初的袖子,“算了,大哥,君子不夺人所好。”
卓锦初笑得邪肆,君子?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君子,更何况明烨这是在做什么?当着他的面挖他的墙脚?
不过,明烨并不知情,只是他心里酸胀。
他的小女友实在太讨人喜欢了。
他恨不得把带着光芒的她藏起来,可又觉得那样会显得自私,因为她同样也有在世界面前绽放的权利。
如此矛盾。
所以……他只能生自己的闷气。
明烨勾了勾唇,“无妨,珍珠和小团子你结缘,我就算是割爱,割得也是心甘情愿。三千万就不用了,之前你们帮了我那么大的忙,这是应该的。”
明绿茶烨彻底发功了。
他这话说得很有艺术,“我就算是割爱,割得也是心甘情愿”听听……听听这话,惨兮兮的。
小团子当即抱住了珍珠,“谢谢你,明烨哥。”
还是挺感动的,但是她亦然不喜欢占人便宜,她谋划着私底下还是会给俱乐部的账户上转一笔。
卓锦初深邃的眼眸不着痕迹的划过明烨的脸,他的手指悄无声息的在手机上摁着。
不消一会儿,明烨便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他的助理,“明总,您个人账户打进了三千万,是否需要详查?”
明烨神色讪讪的看卓锦初一眼,“不用。”
这男人……